八千里摇滚迷情路 作者:花曳
分卷阅读2
现场。”他知道这个女人,是胥罡歌友会的会长齐敏。
齐敏笑声朗朗:“罡哥的音乐就得听现场才有劲有味,咋样?”
“特别棒。”岳彦笠衷心的称赞:“我会一场场听下去的。”
齐敏高兴了,豪爽的拍了拍他肩膀:“咱们一起支持罡哥,摇滚不死,永远年轻。”
有点尴尬,这个年纪,果然不太适合勾肩搭背做热血小青年状。岳彦笠推了推眼镜:“好,那我先走了,下一场c市再见。”
身后齐敏犹自热情的吼了一嗓子:“要是弄不到票,记得去微博索要啊,我给你留……”
出了体育馆,外面秋天的凉风吹在滚烫的面颊上分外舒爽。
岳彦笠想抽烟,摸了摸口袋才发现烟没了。最后一根应该是在演唱会之前抽掉的。
铅灰的西装抓在手里微微起了皱,岳彦笠低头看了看自己解了几颗扣子近乎于少有的衣衫不整,微微有点赧颜,很快规规矩矩的扣好扣子放下袖子,再把西装穿上身。
于是挺直腰板站在体育馆门口的,又是那个从容不迫正经到迂腐的岳总了,不是那个痴迷到目光直接,都不懂掩饰的疯狂歌迷粉丝爱慕者岳彦笠了。
往比较偏僻的西门走去,岳彦笠看到亮着灯的小卖店,脚尖一转就朝着那里拐了过去,打算买包烟再带瓶水,口干舌燥的太难受了。虽然他知道这种近乎于贪婪的饥渴是一瓶水解决不了的。
快进门口的时候,突然旁边一长条建筑的阴影里走过来一个人。大高个,帽衫的帽子要掉不掉的挂在头上,露出近乎于锋利的鼻尖和下巴。
岳彦笠一下子呆了,心脏狂跳的几乎负荷不住,能面不改色的站住完全是这么多年商场里磨炼出来的本能。伪装的本能。
两人几乎是同时停在了狭窄简陋的小卖店门口。
岳彦笠迟疑了一下,微微退了半步,用行动表明了让对方先进去的意思。
大高个看了他一眼,黑亮的瞳仁像是一把扎进岳彦笠灵魂的利剑,让他又想没出息的跪在对方脚下了。
没错,大高个就是换了件衣服的胥罡。
“谢谢。”男人点点头,言简意赅惜字如金。他的声音有点哑有点低沉,听的岳彦笠莫名心疼焦虑。
自己是不是太任性妄为了?这样十场唱下来,对于一个已经接近于退隐十年的歌手来说,消耗太大了吧?体力能吃得消吗?
转念又想了想自己的现状,岳彦笠微微笑了笑,把所有不好的压在心底,微微勾唇风度翩翩:“不客气。”
“点八中南海。”胥罡对店老板说。
站在他身后,岳彦笠近乎于贪婪的呼吸着。这么近的距离,怕是这辈子不会再有。似真似幻间,胥罡强硬嚣张的气息已经扩散到了他全身,控制住了他每一个甘愿臣服的细胞……
“你要什么?”店老板加大的音量拉回岳彦笠的神智。在两个人齐刷刷的注视下,岳总老脸一红,窘窘的摸了摸鼻子:“我也要点八的中南海,再给我一瓶农夫山泉,谢谢。”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依然是胥罡在前,岳彦笠落后几步。
他喜欢这样的尾随,哪怕自己像个变态一样。
幻想中,胥罡突然回了头,歪着头斜着眼睛看着他,以肯定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我歌迷,刚从歌迷会出来对不对?
或者是,他岳彦笠冲动着拦在胥罡面前,豁出去的样子。胥罡我喜欢你,喜欢你很多很多年了,给我……签个名吧。
实际情况则是,胥罡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
岳彦笠呆呆的看着他背影,看着他低着头手臂在摆弄着什么,很快挺直脊背,左手放了下来,右手向上勾成锐角。紧跟着有一缕飘忽的,浅灰色的烟气消散在金秋的冷清夜色里。岳彦笠恍然大悟,原来他在撕开烟盒点烟。
自己都觉得自己这样特别可笑。
若有所思的慢慢往停车场走,岳彦笠沿着自己刚刚的疯狂思路继续蔓延。
签名签在哪儿好呢?衬衫上?肚皮上?后背?手臂?脚踝?
温文儒雅的男人眼睛一亮,几乎为自己的念头鼓掌了。
对,就签在脚踝上!虽然这要求有点不合理,可是疯狂的歌迷有什么疯狂的要求都不过分吧?胥罡那么外冷内热的人会答应他吧?
就签在跟胥罡脚踝纹身一模一样的位置,然后自己去找纹身馆,把签名死死纹在上面,这样洗澡什么的都不怕了。哪怕将来死了烧成灰,也绝不会抛弃自己先走一步。
上了车,司机小汪熟练的发动了车子,眉眼带笑:“岳总,歌迷会开心吗?听现场效果好很多吧?”
岳彦笠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几年忠心耿耿的司机,轻笑:“是不错。”
小汪没再多话惹人嫌:“那岳总您休息一会儿吧,到了我叫醒您。”
回了住处洗过澡换上睡衣,岳彦笠把录音笔从西装裤袋里掏出来,端端正正摆在床头柜上,熟练的接上蓝牙音箱。
犹豫了一会儿,又弯了腰跪在地上,拉开最底下的抽屉,翻出一瓶润滑剂和那个还没拆封的兔子尾巴。
一端是狰狞,一端是激萌。
现场收音的效果并不好,杂音特别大。可是岳彦笠还是认认真真从头到尾又听了一遍。
修长漂亮的手指哆嗦着撕开包装袋,一点点涂抹着润滑剂,直到兔子尾巴根变得亮晶晶的。有黏腻透明的液珠要坠不坠的。
“兔子扬言要玩我,我夹着尾巴逃跑了……”
余音未散的唱腔里,岳彦笠攥紧着毛茸茸的兔子尾巴腰板打挺,空气中漾起腥腻的味道。
男人跪趴在床上无声的哭了。
“胥罡……”
作者有话要说:
试了一下,证明没有最笨只有更笨。我果然加不上音乐播放器……好吧,往好了想,咱们防卡,就单一看文字吧,喜欢的可以去搜搜歌听听,都是老唱将的扛鼎之作,摇滚不灭的经典。
老时间更新,每晚20:00整。有事请假。
第2章 第二章
b市并不是岳彦笠的大本营。只是这些年在他不算太大的生意里面,有意无意的往b市扩展了不少,原因不问自明。
胥罡是b市人。
这次歌迷会首站从b市开始,尾站在a市,岳彦笠的地盘。
早晨醒来的时候,岳彦笠有几分钟的迷茫,头有点疼,一牵一牵的。
缓了一会儿看了看周围,才知道自己是在b市租住的公寓,不是在a市的家里。
他有轻微洁癖,是以开了车跟他一路来b市的小汪住酒店,没住公寓。
侧过头去床头柜摸眼镜,什么东西被打到地上,发出砰的响声。
心里一惊,赶紧翻爬起身看。
万幸不是录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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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他知道这个女人,是胥罡歌友会的会长齐敏。
齐敏笑声朗朗:“罡哥的音乐就得听现场才有劲有味,咋样?”
“特别棒。”岳彦笠衷心的称赞:“我会一场场听下去的。”
齐敏高兴了,豪爽的拍了拍他肩膀:“咱们一起支持罡哥,摇滚不死,永远年轻。”
有点尴尬,这个年纪,果然不太适合勾肩搭背做热血小青年状。岳彦笠推了推眼镜:“好,那我先走了,下一场c市再见。”
身后齐敏犹自热情的吼了一嗓子:“要是弄不到票,记得去微博索要啊,我给你留……”
出了体育馆,外面秋天的凉风吹在滚烫的面颊上分外舒爽。
岳彦笠想抽烟,摸了摸口袋才发现烟没了。最后一根应该是在演唱会之前抽掉的。
铅灰的西装抓在手里微微起了皱,岳彦笠低头看了看自己解了几颗扣子近乎于少有的衣衫不整,微微有点赧颜,很快规规矩矩的扣好扣子放下袖子,再把西装穿上身。
于是挺直腰板站在体育馆门口的,又是那个从容不迫正经到迂腐的岳总了,不是那个痴迷到目光直接,都不懂掩饰的疯狂歌迷粉丝爱慕者岳彦笠了。
往比较偏僻的西门走去,岳彦笠看到亮着灯的小卖店,脚尖一转就朝着那里拐了过去,打算买包烟再带瓶水,口干舌燥的太难受了。虽然他知道这种近乎于贪婪的饥渴是一瓶水解决不了的。
快进门口的时候,突然旁边一长条建筑的阴影里走过来一个人。大高个,帽衫的帽子要掉不掉的挂在头上,露出近乎于锋利的鼻尖和下巴。
岳彦笠一下子呆了,心脏狂跳的几乎负荷不住,能面不改色的站住完全是这么多年商场里磨炼出来的本能。伪装的本能。
两人几乎是同时停在了狭窄简陋的小卖店门口。
岳彦笠迟疑了一下,微微退了半步,用行动表明了让对方先进去的意思。
大高个看了他一眼,黑亮的瞳仁像是一把扎进岳彦笠灵魂的利剑,让他又想没出息的跪在对方脚下了。
没错,大高个就是换了件衣服的胥罡。
“谢谢。”男人点点头,言简意赅惜字如金。他的声音有点哑有点低沉,听的岳彦笠莫名心疼焦虑。
自己是不是太任性妄为了?这样十场唱下来,对于一个已经接近于退隐十年的歌手来说,消耗太大了吧?体力能吃得消吗?
转念又想了想自己的现状,岳彦笠微微笑了笑,把所有不好的压在心底,微微勾唇风度翩翩:“不客气。”
“点八中南海。”胥罡对店老板说。
站在他身后,岳彦笠近乎于贪婪的呼吸着。这么近的距离,怕是这辈子不会再有。似真似幻间,胥罡强硬嚣张的气息已经扩散到了他全身,控制住了他每一个甘愿臣服的细胞……
“你要什么?”店老板加大的音量拉回岳彦笠的神智。在两个人齐刷刷的注视下,岳总老脸一红,窘窘的摸了摸鼻子:“我也要点八的中南海,再给我一瓶农夫山泉,谢谢。”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依然是胥罡在前,岳彦笠落后几步。
他喜欢这样的尾随,哪怕自己像个变态一样。
幻想中,胥罡突然回了头,歪着头斜着眼睛看着他,以肯定的语气说,我知道你是我歌迷,刚从歌迷会出来对不对?
或者是,他岳彦笠冲动着拦在胥罡面前,豁出去的样子。胥罡我喜欢你,喜欢你很多很多年了,给我……签个名吧。
实际情况则是,胥罡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
岳彦笠呆呆的看着他背影,看着他低着头手臂在摆弄着什么,很快挺直脊背,左手放了下来,右手向上勾成锐角。紧跟着有一缕飘忽的,浅灰色的烟气消散在金秋的冷清夜色里。岳彦笠恍然大悟,原来他在撕开烟盒点烟。
自己都觉得自己这样特别可笑。
若有所思的慢慢往停车场走,岳彦笠沿着自己刚刚的疯狂思路继续蔓延。
签名签在哪儿好呢?衬衫上?肚皮上?后背?手臂?脚踝?
温文儒雅的男人眼睛一亮,几乎为自己的念头鼓掌了。
对,就签在脚踝上!虽然这要求有点不合理,可是疯狂的歌迷有什么疯狂的要求都不过分吧?胥罡那么外冷内热的人会答应他吧?
就签在跟胥罡脚踝纹身一模一样的位置,然后自己去找纹身馆,把签名死死纹在上面,这样洗澡什么的都不怕了。哪怕将来死了烧成灰,也绝不会抛弃自己先走一步。
上了车,司机小汪熟练的发动了车子,眉眼带笑:“岳总,歌迷会开心吗?听现场效果好很多吧?”
岳彦笠看着这个跟了自己几年忠心耿耿的司机,轻笑:“是不错。”
小汪没再多话惹人嫌:“那岳总您休息一会儿吧,到了我叫醒您。”
回了住处洗过澡换上睡衣,岳彦笠把录音笔从西装裤袋里掏出来,端端正正摆在床头柜上,熟练的接上蓝牙音箱。
犹豫了一会儿,又弯了腰跪在地上,拉开最底下的抽屉,翻出一瓶润滑剂和那个还没拆封的兔子尾巴。
一端是狰狞,一端是激萌。
现场收音的效果并不好,杂音特别大。可是岳彦笠还是认认真真从头到尾又听了一遍。
修长漂亮的手指哆嗦着撕开包装袋,一点点涂抹着润滑剂,直到兔子尾巴根变得亮晶晶的。有黏腻透明的液珠要坠不坠的。
“兔子扬言要玩我,我夹着尾巴逃跑了……”
余音未散的唱腔里,岳彦笠攥紧着毛茸茸的兔子尾巴腰板打挺,空气中漾起腥腻的味道。
男人跪趴在床上无声的哭了。
“胥罡……”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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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b市并不是岳彦笠的大本营。只是这些年在他不算太大的生意里面,有意无意的往b市扩展了不少,原因不问自明。
胥罡是b市人。
这次歌迷会首站从b市开始,尾站在a市,岳彦笠的地盘。
早晨醒来的时候,岳彦笠有几分钟的迷茫,头有点疼,一牵一牵的。
缓了一会儿看了看周围,才知道自己是在b市租住的公寓,不是在a市的家里。
他有轻微洁癖,是以开了车跟他一路来b市的小汪住酒店,没住公寓。
侧过头去床头柜摸眼镜,什么东西被打到地上,发出砰的响声。
心里一惊,赶紧翻爬起身看。
万幸不是录音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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