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标签
    白砚其实根本就没打着,手里东西抽下去有没有碰到东西他很清楚。
    裴挚躲闪的敏捷度和速度一样了得。
    很快,他抽不动了,树枝另一头被裴挚抓在手里。
    几乎是同时,白砚被一股极大的力道拽到车边,裴挚把他整个人按在车身。
    裴挚力气很大,他干脆没挣。
    他大口大口喘气,胸口还是有股子郁结释放不出去。
    裴挚也呼吸粗重,月光下,那张俊朗的脸有了比以前更坚毅的棱角,裴挚不再是以前那个孩子了。
    四目相对,裴挚眼光深沉,往常混不吝的戏谑此时全然不存,那眼神仿佛有实质,犀利,好像要一直透过他的表皮,投射到他的最深处,看穿他的所有。
    可又专注得好像从始到终只容得下他一个人。
    骗子。
    呼吸交错,白砚瞧见,骗子喉头一动而后动了动嘴唇。
    他猛地踩了下裴挚的脚,赶在自己再次听到荒腔走板的台词之前。
    裴挚嘶一声,钳住他胳膊的手终于松了些。
    白砚趁机扯落那爪子,脱身开门,拿出裴挚脱下的长裤和他车上常备的薄外套,一气扔在裴挚身上,而后自己上了副驾座,再不多看后边一眼。
    为什么说裴挚是个骗子呢?
    就刚才这玩命场面,白砚不知道看过多少回,今天是救人,以前那些是裴少爷的爱好。当年他还跟裴挚在一块的时候,就是受不完的怕担不竭的心,但是从来不会被体谅。裴挚每次都用同一句台词哄他:哥,我是爱你的。
    他耳朵听起了茧。
    要不,他怎么那么讨厌裴挚跟他说爱呢?
    窸窸窣窣
    裴挚用车门挡着换下了衣服。手里还拎着那条湿透的四角裤,眼神朝四下打量,像是要找个扔的地方。
    白砚没管住嘴,扔这儿?这么私密的东西能随便处理?
    那你说扔哪?裴挚问。
    白砚从前边扯出个垃圾袋朝后门递过去。
    不是,难道重点不是乱扔垃圾影响环境,他又被小混蛋带偏了。
    裴挚接了,把湿衣装好,上车。
    看这情形只能回家,人是救了,可车里两人谁都不想上社会新闻。
    车停在红灯路口,白砚感觉两束眼光一直凝在他身上。
    没过多久,他听见裴挚说:你喜欢我。
    白砚身子离开椅背,朝驾驶座的方向侧过身,胳膊肘搁在膝盖歪着身子坐成个吊儿郎当样,又摸出根烟咬在嘴里,而后扯出个一闪而逝的笑,可不是?我可喜欢你了,你是我的心我的肝我生命的四分之三。
    对你影帝爸爸有什么误解?
    影帝爸爸要学你,你只有等着照镜子的份。
    不就演个睁眼说瞎话,谁不会似的。
    果然,连裴挚自己也愣了一瞬,随后追着问:说真的?
    白砚压下一边眉梢,嘴角扬出一丝笑,这次演得挺浪荡,猜一个?
    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前边那一段,他演的不只像裴挚,还像他《国色》里那个角色。
    车里重归安静,只剩下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
    又转了个路口,白砚瞧见路边灯箱,靠边停。
    裴挚问:有事儿?终究是照办了。
    白砚戴上墨镜,拎起装着小混蛋湿内裤的袋子,下车,塞进路边的垃圾桶。接着走到灯箱底下的奶茶店门口。
    十月转凉,已经过了下海戏浪的季节,夜里则比白天更冷。
    几分钟后,白砚回到车里,带回两杯奶茶,还有个满送的多啦A梦。
    窗子外头,路边小店,奶茶店妹子激动得满脸通红,还在一个劲儿地往他们这儿瞧。
    裴挚接过杯子,热的,不算烫手,吸一口,奶味里混着丝丝辣味。
    这什么?
    还能是什么?姜汁奶茶。
    白砚说:三更半夜,你回去还有功夫煮姜汁?
    车缓缓驶离。
    把机器猫也给我呗。
    不给!
    真是很没格调呐,一斗嘴就好像还活在三岁。
    可能是《国色》的第一幕,争权夺利从男主角将军与年轻太后的初恋情愫切入,这一晚,白砚也把自己的初恋在脑子里走了一遍。
    他的初恋,可不就是小混蛋吗?
    他跟裴挚在一起之前,要说他对裴挚有大的想法,也算不上,毕竟是他看着长大的弟弟,在他眼里,裴挚一直是个孩子,对一个孩子有那样的想法,他又不是禽兽。
    说不清什么时候,他发现裴挚长大了,年轻的荷尔蒙气息越来越放肆地散发,可在他眼里孩子还是孩子。
    裴挚十八岁那年突然在车里强吻他,他震惊而且意外。裴挚对他说喜欢,在此之前,他只是觉得这孩子爱粘着他。
    这不是白砚第一次被人表白,却是最惊心动魄的一次。
    只是几秒钟的停顿,几秒钟内的百转千回,他突然发现跟裴挚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值得期待的事:热情而英俊的运动男孩,一心倾慕他的年轻男孩,那时候的裴挚像是赤道仲夏热烈的海风,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于是当晚就在车里,一炮定情。
    他们开始得太仓促,可能,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不会被人珍惜。
    自然而然,那晚之后,他们成了一对。
    那时候他们都年轻,再多亲密也宣泄不掉青春时期过剩的精力,所以,白砚如今对他们热恋期最突出的记忆,就是做,没完没了地做。
    为方便幽会,裴挚在裴太太给他准备的午休房隔壁租了套房。那时候,在大人面前,他们都是放鸭子的状态,裴挚的父母是根本管不了儿子,白砚的妈则太忙,没时间,管不上。
    于是,他们开始了半同居的生活,在裴挚十八岁那样轻的年纪。
    屋子里灯光昏黄,白砚坐在露台边的椅子上,猛抽了一口烟。到现在他还能记得,当年,那房子客厅的灯光比现在这个照度亮很多,暖黄暖黄的。
    夜晚,他习惯躺在松软的沙发、半靠着看书。略抬眼皮就能瞧见裴挚做别的事。浴后的裴挚,总是光膀子穿条篮球裤,露出两条矫健的长腿和体能训练造就出的漂亮肌肉。手臂线条有力的起伏,八块腹肌块块分明,古铜色的皮肤在灯下泛着健康光泽。
    心里默数,1,2,3
    三声之后,裴挚脑袋扎在他颈侧,哥
    真是每次都能被他料到,裴挚就有这么黏他。
    他很愉快,还是推裴挚的脑袋,顶烦你,一边儿去。
    裴挚像只扒着他不肯走的大狗,压住他开始上下其手。他拿书一下拍上裴挚的背,还是没把人拍开。
    白砚知道这孩子迷恋他,很深的那种迷恋,好像怎么赶都赶不走似的。他太喜欢这种感觉,也喜欢热情的裴挚,心情类似,只要裴挚一直如此,他也不辜负,他们就能安稳相守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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