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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父虽然有点为自家女儿的“异想天开”发愁,但是却也明白目前不是愁这个的时候。
    凌蓁在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嫁给大表哥陈衍明之后,还积极地给华父华母提供解决方案:“父亲,母亲,我们华家一向家风淳朴厚道,因为觉得大表哥拥有读书的才华,不愿他埋没于乡野,想要扶持他一把,所以才让他住进家里来的。
    “如今看来,有可能是因为住在我们家里的缘故,大表哥的心思并没有全部都放到学业上,这对于他的前程肯定有影响。既然他已经提了亲事,我们也不允诺,为了避嫌也好,为了让他熄了这份心思也好,不若让他搬离我们家罢?”
    华父马上赞同地点头,不过再一想这是华母的外甥,由自己说出来会不会显得有失自家夫人的脸面,于是询问地看向她。
    在华母的心目中,外甥虽然不错,但是嫡亲的宝贝女儿才是最重要的:“避嫌是对的,我们既然没有那份心思,那就在态度上要表达得清清楚楚,以免给他希望。”
    华父这才明明白白地表露自己的意思:“搬离好!年轻人心思容易浮动,要是还让他继续住在家里,总能见到汐儿,难保不会再生出什么心思来。搬走了这日常就见不到了,心思肯定会慢慢消退的,明天就跟他提出来!”
    华汐点点头,并没有提醒他陈衍明住的是外院,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内院,陈衍明并没有“总能”见到她。
    “只是……这事怎么跟他说?”华父有些迟疑地看着华母,“直接跟他说不合适?”
    华母是个性子爽直的,理所当然地道:“直接说啊,如果他没有那份心思,留他住在家里是顾全着亲戚的情分,但是如果他对汐儿有那样的心思,而我们却不想结亲,那他当然就不适合再继续留在我们家了,否则日后说起来对汐儿的名声也不好。”
    万大事都没有女儿重要,更何况这事他们占着情理。
    “大表哥不是已经从书院退学,打算留在家里专心苦读了吗?”凌蓁提醒,“既然已经不用去书院了,那就没有必要留在我们家了,城里繁华容易让人分心,还不如回去村子里,那样的话还可以更加专心呢。”
    “汐儿考虑得真周全,有为父的风范。”华父冲凌蓁翘起大拇指赞她。
    华母拍他的手臂一下,笑骂:“真是没个正形,别把女儿教坏了。”
    “怎么可能?”华父反驳,“事实就在眼前,你看看,你看看,我把女儿教得多好?行事冷静、心思缜密,也就是个——”女儿,否则送去读书,不知道能超陈衍明几条街。
    凌蓁已经达到了目的,也就不继续停留下来看着这对夫妻打情骂俏了,她行了礼告退,站在主院的门口想了想,没有回自己的院子,而是带着冬芙走入另一条小径。
    这条小径在一小片竹林里蜿蜒,尽头处是华家的藏书院子。
    这藏书院子是自从华家买下这座大宅子之后就开始布置下来的,这些年以来收集了不少书画,不说藏书万册,起码也有个五六千了,不过华母对于读书没有什么兴趣,向来很少踏足这里。
    华父则是多数忙着生意的事,来的时候也少。
    算起来,平日里出门得比较少、对女红的兴趣又不大的华汐算是来藏书院子最多的那个了。
    华汐来这个院子通常都是为了打发时间的,在里面通常读的都是一些杂记话本子为多,不过身为一个大家千金,沉迷于话本子听上去可不是什么好名声,所以通常她都是一个人待在书房里,连丫鬟都不让进门的。
    凌蓁进门之后,不用她多说什么,送了茶进来的冬芙转身就告退了出去。
    凌蓁在一排排的书架间转了转,大概看了下这些藏书都是什么类型的,一看之下有些失笑——
    看来华父是真的把这些书当成传家宝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的,书册什么内容都有,不仅有读书进学用得上的一些正统经义书籍,还有不少游记杂记之类的,不仅如此,书架上还有不少医书,甚至还有关于农耕之类内容的。
    当然,还少不了华汐最常看的话本子,这些话本子藏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应该是华汐收集的。
    书架上的书绝大部分都还是簇新的,依凌蓁看来应该是买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翻动过了,从新旧程度上看来,翻得最多的还是那些话本子了。
    凌蓁随手抽出几本来看了看,内容几乎都是一些关于才子佳人或是富家千金爱上贫困书生的,也难怪原主这么容易就被陈衍明哄骗了去,看来是看了这些话本子之后,对于贫困书生产生了美好的向往。
    凌蓁把书塞回去,摸着下马沉吟了下,转身走到放书法册子的那个书架前,抽了本原主学写字时所临摹的字帖出来。
    古代可跟现代多使用电子产品,连写字的机会都不多不一样,什么都靠手写。她变成华汐,有演技打底,性子行事方面的问题不大,但是像一些字迹和书写习惯之类的,就要靠练习和模仿了。
    而且这还是用的毛笔写字,她以前只学习过钢笔书法,除了上学时规定的基础课程之外,拿毛笔还是第一次。所以她得在这方面上花功夫,提前做好准备,不仅要让自己习惯用毛笔书写,而且要把原主的字迹给练熟。
    好在原主的喜好比较正常,所练的不是什么行书狂草之类的,而是秀气的簪花小楷,这种比较规矩的字体对于凌蓁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学习的。
    她拿着字帖到书案前,自己动手磨墨,喝了半杯茶之后静下心来,一笔一笔地临摹着字帖。
    之前她没有练过毛笔书法,投入之后觉得还挺有趣的,就当是学习一项技能了。练得好了,没准在日后的任务里还用得上,要是接了原主比较穷的任务,还可以抄书或是卖书法作品为生。
    不如要成为书法大家的话,只练一种簪花小楷可不够,至少要比较有特色,而且学习簪花小楷本来就是为了模仿原主,凌蓁决定除此之外,多选一种自己最喜爱的字体来练习。
    当然,贪多嚼不烂,在此之前,她需要把簪花小楷练到原主的水准才行。
    身在古代,又是千金小姐,婚事本来就不应该亲力亲为,凌蓁跟华父华母表达完自己的意愿就没去理会了,相信他们会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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