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言和孔毅都吃了一惊,他们都没想到沈琮岚竟然这么快就有了头绪。孔毅是个心急口快的直肠子,急忙问:“沈哥你知道何华是怎么在3分钟内完成杀人、抽血、然后消失的手法了?”
沈琮岚苦笑了一下:“在3分钟内完成杀人、抽血,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只要对方是个正常的人类,就不可能做到。”
孔毅懵了:“可是酒店的前台确实是这么说的啊,我们也看了监控记录,他们确实在10:07分的时候接到了邓建的求救电话。”
“电话里确实是邓建的声音,但这并不能说明,在这个时间点里,邓建还活着。”
吴言立刻明白过来了:“电话录音?!”
“没错。”沈琮岚点头:“只要何华在行凶时,将邓建在临死前的惨叫声事先录好,然后在10:07分的时候给前台打电话,播放这段录音,就能造成邓建在10:07分拨打求救电话的假象,但事实上,那个时候的邓建已经死了。”
吴言恍然大悟,如果按照沈琮岚的推理,那么凶手作案的时间范围,将会大大地提前,完成杀人、抽血也并不是什么难事,何华的不在场证明再一次被推翻。
“邓建死亡的地点是在浴缸里,鲜血被飞溅的到处都是,我当时感受了一下浴缸里的水温,是冰的,何华很有可能在水里加入了大量的冰块来干扰死亡时间。不过酒店里每个房间内的冰块数量有限,何华不可能长时间‘冰镇’邓建的尸体,所以我推测,何华杀害邓建的时间,应该在那通电话往前推2-3个小时左右。”
孔毅也明白了过来,他立刻掏出了手机,给留在警局的同事打电话:“我让他们立刻调查6点 ̄10点内酒店的监控录像!”
沈琮岚低声“嗯”了一声,没再说话。他跟踪了何华很长一段时间,何华每天清晨散步过后,都会在邓建死亡的酒楼下用早餐,何华用餐的时候是沈琮岚最放松警惕的时候,他没想到何华居然在吃饭的间隙完成了杀人,是他低估了何华的实力。
何华的报复行为,是他在监狱中默默计划了三十年的结果,他看上去平静无波澜,其实内心早已经被仇恨蒙蔽,就像是一个沉睡了三十年的野兽,狠辣而残忍。
西山公园。
秦丰捂着胸口源源不断渗出的鲜血,整个人狼狈不堪,再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游刃有余。他的身上已经被刀锋划出了好几条触目惊心的血口,肩膀和左腿更是被捅出了一个血肉模糊的血窟窿。何华已经杀红了眼,双眼满是腥红的血丝,左脚踩在了秦丰拿着枪的手腕上。
咔嚓——
手腕应声而断,秦丰惨叫一声,蜷缩在地上,何华把枪捡起来,冷漠的上了膛,黑漆漆的枪口对准秦丰。
“这把枪是你从监视你的警察手里抢来的吧?”何华冷哼道:“你毁了我一生,我竟还奢望你能有一丝悔意,秦丰,是我看错你了。”
“悔?后悔什么,何华,你知道我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不把你也一起烧死吗?”
秦丰吐出一口血,恶狠狠地说道:“因为死太便宜你了,我就是要你身败名裂,看着心爱之人躺在我怀里,看着我享受原本属于你的人生。何华,你就算杀了我,你也已经输了,我赢了你的女人,赢了原本属于你的人生,你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输了,现在的你,不过是苟延残喘的恶狗罢了!”
砰——
枪响了,秦丰右腿被打穿,血涌了出来,秦丰痛苦的呻/吟不止,疼得脸色惨白。
砰——
又一枪,秦丰左肩被贯穿,秦丰躺在地上,微微喘气,身下血流了满地。何华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枪,身子不住地颤抖,这么多年的痛苦和隐忍涌上心头,他恨不得把眼前这个男人生吞活剥了。
何华仍不解恨,他扔掉枪,握着手中的匕首,朝秦丰走去,手中的匕首对着他的身体猛刺,匕首并不大,但十分锋利,所过之处,都会划过一道深深地血痕,深可见骨。
“秦丰,我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在学校里救了你!当年你被欺负的遍体鳞伤,险些被打残,是我护住了你,是我保你不被欺负,是我带着你一步步打拼事业!秦丰,我对你问心无愧,你到底为什么要害我!!”
秦丰满血鲜血,脸色因为剧痛和失血过多十分惨白,毫无血色,即便狼狈至此,他的嘴角仍带着不服输的笑意,眼眸愤恨的盯着何华:“因为……我就是……讨厌你啊!”
在学校里,秦丰最狼狈的时候,何华出现了。他那么优秀,那么完美,站在他面前,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相比较而言,秦丰自己是那么的卑微渺小,每当何华对他露出微笑的时候,他的心都在紧张的狂跳,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地位,他不配待在“神”的旁边。
和何华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他就觉得自己越卑微,可是他舍不得离开“神”的保护罩,他渴望变得优秀,变得完美,希望自己能有一天,能真正站在“神”的身边。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他一天天的在成长,“神”也在不断地变得更加强大,秦丰努力的想要追赶“神”的影子,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因为那个男人,永远都不会用平视的眼光来看待他。
既然追不上,就把他拽下来好了。
秦丰找到了捷径,比起努力追赶一个人,毁掉他更加容易。当一个人趴在地上的时候,就只能仰视别人了。
--
沈琮岚苦笑了一下:“在3分钟内完成杀人、抽血,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只要对方是个正常的人类,就不可能做到。”
孔毅懵了:“可是酒店的前台确实是这么说的啊,我们也看了监控记录,他们确实在10:07分的时候接到了邓建的求救电话。”
“电话里确实是邓建的声音,但这并不能说明,在这个时间点里,邓建还活着。”
吴言立刻明白过来了:“电话录音?!”
“没错。”沈琮岚点头:“只要何华在行凶时,将邓建在临死前的惨叫声事先录好,然后在10:07分的时候给前台打电话,播放这段录音,就能造成邓建在10:07分拨打求救电话的假象,但事实上,那个时候的邓建已经死了。”
吴言恍然大悟,如果按照沈琮岚的推理,那么凶手作案的时间范围,将会大大地提前,完成杀人、抽血也并不是什么难事,何华的不在场证明再一次被推翻。
“邓建死亡的地点是在浴缸里,鲜血被飞溅的到处都是,我当时感受了一下浴缸里的水温,是冰的,何华很有可能在水里加入了大量的冰块来干扰死亡时间。不过酒店里每个房间内的冰块数量有限,何华不可能长时间‘冰镇’邓建的尸体,所以我推测,何华杀害邓建的时间,应该在那通电话往前推2-3个小时左右。”
孔毅也明白了过来,他立刻掏出了手机,给留在警局的同事打电话:“我让他们立刻调查6点 ̄10点内酒店的监控录像!”
沈琮岚低声“嗯”了一声,没再说话。他跟踪了何华很长一段时间,何华每天清晨散步过后,都会在邓建死亡的酒楼下用早餐,何华用餐的时候是沈琮岚最放松警惕的时候,他没想到何华居然在吃饭的间隙完成了杀人,是他低估了何华的实力。
何华的报复行为,是他在监狱中默默计划了三十年的结果,他看上去平静无波澜,其实内心早已经被仇恨蒙蔽,就像是一个沉睡了三十年的野兽,狠辣而残忍。
西山公园。
秦丰捂着胸口源源不断渗出的鲜血,整个人狼狈不堪,再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游刃有余。他的身上已经被刀锋划出了好几条触目惊心的血口,肩膀和左腿更是被捅出了一个血肉模糊的血窟窿。何华已经杀红了眼,双眼满是腥红的血丝,左脚踩在了秦丰拿着枪的手腕上。
咔嚓——
手腕应声而断,秦丰惨叫一声,蜷缩在地上,何华把枪捡起来,冷漠的上了膛,黑漆漆的枪口对准秦丰。
“这把枪是你从监视你的警察手里抢来的吧?”何华冷哼道:“你毁了我一生,我竟还奢望你能有一丝悔意,秦丰,是我看错你了。”
“悔?后悔什么,何华,你知道我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不把你也一起烧死吗?”
秦丰吐出一口血,恶狠狠地说道:“因为死太便宜你了,我就是要你身败名裂,看着心爱之人躺在我怀里,看着我享受原本属于你的人生。何华,你就算杀了我,你也已经输了,我赢了你的女人,赢了原本属于你的人生,你早在三十年前就已经输了,现在的你,不过是苟延残喘的恶狗罢了!”
砰——
枪响了,秦丰右腿被打穿,血涌了出来,秦丰痛苦的呻/吟不止,疼得脸色惨白。
砰——
又一枪,秦丰左肩被贯穿,秦丰躺在地上,微微喘气,身下血流了满地。何华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枪,身子不住地颤抖,这么多年的痛苦和隐忍涌上心头,他恨不得把眼前这个男人生吞活剥了。
何华仍不解恨,他扔掉枪,握着手中的匕首,朝秦丰走去,手中的匕首对着他的身体猛刺,匕首并不大,但十分锋利,所过之处,都会划过一道深深地血痕,深可见骨。
“秦丰,我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初在学校里救了你!当年你被欺负的遍体鳞伤,险些被打残,是我护住了你,是我保你不被欺负,是我带着你一步步打拼事业!秦丰,我对你问心无愧,你到底为什么要害我!!”
秦丰满血鲜血,脸色因为剧痛和失血过多十分惨白,毫无血色,即便狼狈至此,他的嘴角仍带着不服输的笑意,眼眸愤恨的盯着何华:“因为……我就是……讨厌你啊!”
在学校里,秦丰最狼狈的时候,何华出现了。他那么优秀,那么完美,站在他面前,就像是神一样的存在,相比较而言,秦丰自己是那么的卑微渺小,每当何华对他露出微笑的时候,他的心都在紧张的狂跳,因为他很清楚自己的地位,他不配待在“神”的旁边。
和何华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他就觉得自己越卑微,可是他舍不得离开“神”的保护罩,他渴望变得优秀,变得完美,希望自己能有一天,能真正站在“神”的身边。
然而,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他一天天的在成长,“神”也在不断地变得更加强大,秦丰努力的想要追赶“神”的影子,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因为那个男人,永远都不会用平视的眼光来看待他。
既然追不上,就把他拽下来好了。
秦丰找到了捷径,比起努力追赶一个人,毁掉他更加容易。当一个人趴在地上的时候,就只能仰视别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