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了地址之后,电话很快就挂断了。金强颤巍巍的把电话还给王喜发,小声说道:“我爹说了,他想办法凑钱,一会市民体育馆见。”
王喜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对保镖使了一个眼色,保镖给金强嘴里塞了一团破布,又给他带上了头套,不由分说地扛起就朝门外走。
金强被粗/暴的扔进了车后座,一路上不停的挣扎,王喜发淡定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在手机里发了一条短信给沈琮岚。
车子很快驶进了市民体育馆,沈琮岚和吴言早就恭候多时了。车子在停下,保镖一路上扛着金强,把他带进了仓库内,扑通一声扔在地上。
呜呜——
金强在地上挣扎,王喜发把头套和破布扯掉,金强眯着眼嚎道:“发哥,您这就太不厚道了,我都说了要还钱,您怎么还这么粗/暴——”
说到这,金强怔住了,他默默咽了口唾沫,瞠目结舌地瞪着月光下似笑非笑的男人,牙齿不住的打颤:“沈、沈、沈琮岚?”
王喜发不由分说地踹了他一脚,骂道:“沈哥的名字也是你叫的?!!”
“不不不,沈总,沈哥,沈爷爷!”金强吓得手脚并用的爬过来,对沈琮岚哀求道:“我求求您放过我,自从被您教育了以后,我真的再也没骚扰过春娟,我对天发誓,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
沈琮岚眯起眼睛,眼眸带着不善,金强自悔失言,扇了自己一巴掌:“不不,是昕曼,昕曼。她现在是昕曼,不是春娟!”
“你从她那里讹的钱还了吗?”沈琮岚冰冷地问。
金强哑口无言,他吞吞吐吐的说道:“沈总,再怎么说我和春娟也是从小定下娃娃亲的人,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春娟是我未来的媳妇儿,其实吧,我花她一点钱,也不是不行……”
吴言把手里的易拉罐捏得变形,脸色阴沉。沈琮岚还是第一次看见吴言发怒,他微微有些吃惊,起身没再说话,给吴言让了位置。
“娃娃亲?你们这落后的风俗,居然还没被废止!”吴言神色冰冷的可怕,他一把拽过金强的衣领,嫌恶的斥责:“就你这样的社会蛆虫,怎么可能配得上昕曼!”
金强知道吴言喜欢姚昕曼,阴阳怪气的哼了一声,露出了无赖的嘴脸:“我知道您喜欢春娟,不过她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虽然现在看上去像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但骨子里就是个俗麻雀。日子久了您就知道了,她身上永远有洗不掉的穷酸气,跟你们这些城里人不一样。”
吴言气的抡起拳头,狠狠的朝金强的脸上砸去。一想到姚昕曼被这种龌龊的家伙不停地骚扰,吴言内心就怒火万丈。
作者有话要说:柯罗(摊摊手):我就是个全自动电脑┓(???`?)┏
第91章 迷茫(十三)
沈琮岚在一旁没阻止吴言, 其实眼下他也恨不得冲上去狠狠的揍金强一顿出气。姚昕曼出身贫困,生在一个没有火车直达的山坳里,从小为了学习, 常常步行十几公里的山路上学。她天资聪慧,后来以优异的成绩保送到了柏昌私立大学攻读金融专业, 连跳两级提前毕业。
姚昕曼是个商业天才, 沈琮岚的父亲沈辉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大放光彩的学生, 所以在姚昕曼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 沈辉就抢先把姚昕曼挖到了自家公司, 方便她在金融领域大放异彩。而昕曼也不负期望,短短数年内就让沈氏集团的资产翻了数番。
金强是姚昕曼在老家的青梅竹马,听说他父亲早年在柏昌市发了财,就把金强也接了出来。两家的长辈在村子里给他们俩定了娃娃亲,等到了年龄, 就要回老家成亲。
沈琮岚一开始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吃了一惊, 他见过金强一次, 留下的印象极差,他坚决反对姚昕曼和金强结婚。姚昕曼本人也不愿意, 一度想要推掉婚约,但听说家里长辈已经给他们算了八字, 拜了菩萨,婚约改不了,只得这么不清不楚的拖着。
金强知道姚昕曼在沈家地位特殊,之前一直有恃无恐,从姚昕曼那里讹了不少钱,直到被沈琮岚发现, 和王喜发两人把他吊在沈氏集团大厦屋顶一个晚上,金强才乖乖的再也没骚扰姚昕曼。
沈琮岚最讨厌社会蛆虫,对他而言,金强就是他最厌恶的那一类人。
这时,王喜发手里的电话响了,看样子是金柱带钱到了,沈琮岚觉得眼下得适可而止,不能做得太过,毕竟还有正事要办。他上前拦住了吴言,吴言仍不解气,他把金强踢到了一边,整了一下有些发皱的衣服,沉着脸站在一边。
仓库的门被推开,一个皮肤黝黑的三角眼男人走了进来,他和金强面容很相似,除了花白的头发和眼角的皱纹之外,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转着小眼睛在仓库里扫视了一圈,模样鬼鬼祟祟,一看就是混迹于社会的老油条。
“老爹!老爹,我在这!”金强像是看见了救命稻草,急忙和金柱挥手。金柱见金强跪在地上,面前站着好几个穿着黑西服的保镖,急忙冲过来上上下下检查金强的身体,确保他老金家没有绝后。
“儿啊,你这——没受伤吧?”金柱小心翼翼地检查,金强怯怯地“嗯”了一声,金柱松了口气,可还没等金强说话,紧接着一个大嘴巴子就招呼了上去。
“你这个没出息的玩意儿,居然在外面欠了那么多钱!你以为你老子是开银行的,有很多钱给你挥霍?!”
--
王喜发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衣服,对保镖使了一个眼色,保镖给金强嘴里塞了一团破布,又给他带上了头套,不由分说地扛起就朝门外走。
金强被粗/暴的扔进了车后座,一路上不停的挣扎,王喜发淡定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在手机里发了一条短信给沈琮岚。
车子很快驶进了市民体育馆,沈琮岚和吴言早就恭候多时了。车子在停下,保镖一路上扛着金强,把他带进了仓库内,扑通一声扔在地上。
呜呜——
金强在地上挣扎,王喜发把头套和破布扯掉,金强眯着眼嚎道:“发哥,您这就太不厚道了,我都说了要还钱,您怎么还这么粗/暴——”
说到这,金强怔住了,他默默咽了口唾沫,瞠目结舌地瞪着月光下似笑非笑的男人,牙齿不住的打颤:“沈、沈、沈琮岚?”
王喜发不由分说地踹了他一脚,骂道:“沈哥的名字也是你叫的?!!”
“不不不,沈总,沈哥,沈爷爷!”金强吓得手脚并用的爬过来,对沈琮岚哀求道:“我求求您放过我,自从被您教育了以后,我真的再也没骚扰过春娟,我对天发誓,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
沈琮岚眯起眼睛,眼眸带着不善,金强自悔失言,扇了自己一巴掌:“不不,是昕曼,昕曼。她现在是昕曼,不是春娟!”
“你从她那里讹的钱还了吗?”沈琮岚冰冷地问。
金强哑口无言,他吞吞吐吐的说道:“沈总,再怎么说我和春娟也是从小定下娃娃亲的人,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春娟是我未来的媳妇儿,其实吧,我花她一点钱,也不是不行……”
吴言把手里的易拉罐捏得变形,脸色阴沉。沈琮岚还是第一次看见吴言发怒,他微微有些吃惊,起身没再说话,给吴言让了位置。
“娃娃亲?你们这落后的风俗,居然还没被废止!”吴言神色冰冷的可怕,他一把拽过金强的衣领,嫌恶的斥责:“就你这样的社会蛆虫,怎么可能配得上昕曼!”
金强知道吴言喜欢姚昕曼,阴阳怪气的哼了一声,露出了无赖的嘴脸:“我知道您喜欢春娟,不过她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虽然现在看上去像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但骨子里就是个俗麻雀。日子久了您就知道了,她身上永远有洗不掉的穷酸气,跟你们这些城里人不一样。”
吴言气的抡起拳头,狠狠的朝金强的脸上砸去。一想到姚昕曼被这种龌龊的家伙不停地骚扰,吴言内心就怒火万丈。
作者有话要说:柯罗(摊摊手):我就是个全自动电脑┓(???`?)┏
第91章 迷茫(十三)
沈琮岚在一旁没阻止吴言, 其实眼下他也恨不得冲上去狠狠的揍金强一顿出气。姚昕曼出身贫困,生在一个没有火车直达的山坳里,从小为了学习, 常常步行十几公里的山路上学。她天资聪慧,后来以优异的成绩保送到了柏昌私立大学攻读金融专业, 连跳两级提前毕业。
姚昕曼是个商业天才, 沈琮岚的父亲沈辉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个大放光彩的学生, 所以在姚昕曼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 沈辉就抢先把姚昕曼挖到了自家公司, 方便她在金融领域大放异彩。而昕曼也不负期望,短短数年内就让沈氏集团的资产翻了数番。
金强是姚昕曼在老家的青梅竹马,听说他父亲早年在柏昌市发了财,就把金强也接了出来。两家的长辈在村子里给他们俩定了娃娃亲,等到了年龄, 就要回老家成亲。
沈琮岚一开始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吃了一惊, 他见过金强一次, 留下的印象极差,他坚决反对姚昕曼和金强结婚。姚昕曼本人也不愿意, 一度想要推掉婚约,但听说家里长辈已经给他们算了八字, 拜了菩萨,婚约改不了,只得这么不清不楚的拖着。
金强知道姚昕曼在沈家地位特殊,之前一直有恃无恐,从姚昕曼那里讹了不少钱,直到被沈琮岚发现, 和王喜发两人把他吊在沈氏集团大厦屋顶一个晚上,金强才乖乖的再也没骚扰姚昕曼。
沈琮岚最讨厌社会蛆虫,对他而言,金强就是他最厌恶的那一类人。
这时,王喜发手里的电话响了,看样子是金柱带钱到了,沈琮岚觉得眼下得适可而止,不能做得太过,毕竟还有正事要办。他上前拦住了吴言,吴言仍不解气,他把金强踢到了一边,整了一下有些发皱的衣服,沉着脸站在一边。
仓库的门被推开,一个皮肤黝黑的三角眼男人走了进来,他和金强面容很相似,除了花白的头发和眼角的皱纹之外,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转着小眼睛在仓库里扫视了一圈,模样鬼鬼祟祟,一看就是混迹于社会的老油条。
“老爹!老爹,我在这!”金强像是看见了救命稻草,急忙和金柱挥手。金柱见金强跪在地上,面前站着好几个穿着黑西服的保镖,急忙冲过来上上下下检查金强的身体,确保他老金家没有绝后。
“儿啊,你这——没受伤吧?”金柱小心翼翼地检查,金强怯怯地“嗯”了一声,金柱松了口气,可还没等金强说话,紧接着一个大嘴巴子就招呼了上去。
“你这个没出息的玩意儿,居然在外面欠了那么多钱!你以为你老子是开银行的,有很多钱给你挥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