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乔治所说的需求数字,与莱顿此前所说的还要多一些时,莫斯不由长大了嘴巴。
‘南荒战马’,他们打算收购一万,那便是八十多万银狐。而伊比利亚大型挽马,是两万,所以这又是四十万。
‘南荒挽马’,他们打算收购三万他报价一百二十银狐,三万便是三十六万银狐。
总共加在一起,将近两百万的银狐。莫斯自认为,在这其中抬高了不少的价格,打算让他们望而却步,少买一些。但现在来看,这位‘小个子大酋长’根本就是没有那少买一些的打算。
就如那大酋长时常所说,北方人都太有钱了。
“小个子酋长,这些马,都是部落的战士。要是别人的话,我最多买几百匹。你的话,我可以多买一些——但最多三千匹,再多,以后我们就要与其它部落打架了(抢)。”
莫斯他们这些年已经卖出了不少马,而部落对于马匹的需求也是很大的。这六万匹马真要是卖了出去,不说他们以后去不去抢别人的,别人看到他们的‘勇士’(战马)少了,就会过来打劫了。
说到这里,莫斯瞪着牛眼说道:“而且你得保证,不能让你得骑士骑着它们,欺负我们的部落才行!”
在莫斯的眼中,如今的这个穹鹰,已经是十分强大的大部落了。
听到这里,乔治哈哈的笑了起来:“大胖熊,打仗是要死人的,能用钱买来的东西,我干嘛要抢。”
乔治说得十分随意,但在别人听到的时候,这话却是意味深长。
莫斯深以为然——眼前这个家伙的财富,恐怕要比大酋长都要多!自己部落的那点财富,人家恐怕根本就不在乎——再在乎也是在乎那些用钱买不到的马...
这不由让莫斯感到有些紧张。昨天与那些骑士们打完一场架之后,他就开始四处打探了。据说在那谷地,像是这样的骑士,有着八万多名!
也就是八万太阳勇士!
比他们整个部落的人加起来还要多!
想了想,莫斯不由说道:
“好,只要他们不来找麻烦,我保证,我们的部落以后也来不抢你的手下。”莫斯说得十分强势,但心里面却并非如此。说完他向乔治伸出了自己的大熊掌,似乎还想要通过这种极为简单的方式,尽快定下这份约定。
真正的勇士,都是注重承诺的...
然而乔治却是摇了摇头,口中极为郑重的说道:“莫斯,我们不会再打仗——以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因为我们要成为朋友,我们需要你们,你们也需要我们——我有一份大买卖,要交给你们部落。在这合作之中,我们的关系不光会越来越好,你们的部落也永远不会在缺东西,不用再低价出卖马匹,也不用再担心任何人来抢你们了。”
在莫斯的疑惑之中,乔治看了看莱顿,对莫斯说道:“莫斯,在吃饭的时候,我告诉过你。在这个世界上,想要获得一片土地,有着更为简单的方法。而现在我要告诉你的,便是有关于赚取金钱的诀窍——而只要有钱,向这样的城堡,你们也可以有!”
听到这话,莫斯不由看向了莱顿点了点头——这些北方人,的确都太有钱了!那城堡像是皇宫一样!那食人魔王国的皇宫,恐怕也就是这样。
它不光豪华,也非常坚固。
当初攻打太阳城的时候,如果不是那个国王被大酋长引诱,轻兵冒进。没有个几年的时间,他们都无法攻打得下来。
而如果他们有着这样大的一个城堡,便可以将抢来的钱财全部都放进城堡之中,不必再担心其它的部落来掠夺了!
现在来到了伊比利亚之后,许多部落都有城堡,但除了几个大部落与大酋长之外,没有人有这么大的城堡。而这些家伙有了大城堡之后,就不管别人了。中小型的部落,如果想要抢一个这样的城堡,死的人可是太多了。
现在,在伊比利亚的土地,生活的这些年中。南荒人已经学会了用那金钱雇佣这些北方人,帮助他们建造高高的石头房子。但那花费实在是太吓人了。
哪怕是部落之中,有许多的奴隶可以动手参与其中,但光是那些材料的费用。就要让人望而却步了——要抢多少东西,要卖多少东西才够?
“莫斯,在这个世界上,最为值钱的商货并非是马匹。而来钱最开的方式,也不是钱——我要与你分享的方法,可是要比抢来得快得多!”乔治背着手,看着那大块头,悠悠的说道。
“你是说真的?”
“不然我为什么会这样有钱呢?”乔治撒谎不脸红的说道:“我可从来不抢别人的东西的——都是别人与我发了财之后,跟了我。”
莫斯的双眼不由变得热切了起来:“莫斯也想发财!建大城堡!”
乔治笑了笑,着看向了莱顿,对莫斯说道:“对于这件事,我们部落中的‘郁金香伯爵’可是深有心得。”
说到这里,乔治拉着莫斯向军营的方向走去:“莫斯,你之前见过了我们的‘太阳圣雷剑’,我知道你很喜欢,但是这种武器,我暂时还无法卖给你,因为只有我的太阳勇士们,才能用。不过我手中却还是有另外一种东西,你们不光可以使用,也可以卖给别人们——至于你愿意加价几倍,都随你,只要你能给我弄来马,我就只对你一个人出售(代理人)——这种强大的圣器,叫做‘太阳护符’。”
“它能让人不畏刀剑,让人看穿迷雾...”
“有了它们,没有任何部落再能欺负你们。”
乔治给莫斯所看的护符极为精致——在莱顿这段日子的加工下,它们被镶嵌进了金银之中,做成了项链、耳环、戒指等等样式。犹如一个个精美的工艺品,而中间的‘恶魔护符’便是一个个璀璨的宝石。
就像是当初为阿方索展示那些护符的效果一样,乔治为莫斯做了一番宣传与演示——但关键在于,演示者是‘德克’这个狼裔,而且还服用过药剂。效果自然极为不同。
莫斯在尝试之中,虽远远不如德克,但其效果却依然让他震撼莫名——哪怕是回1(6S)的小护符,也的确是那不畏刀剑了!
有了它们,濒死者将可以活命!受伤者将能持续作战。而莫斯知道,在这些护符之中,最为有价值的并非那种恢复性的,而是那些增加‘视觉’的护符!
如果是对付恶魔的精锐部队,这些护符的作用还是比不上‘圣雷’的。但如果是对付低等恶魔或者人类的部队,那么这几种护符的加在一起的作用,却是要远远超出圣雷这种高等武器!
因为在这迷雾之中,只要有一个夜魔护符,便意味着对手要被自己的队伍随意蹂躏!而战士们多看一百步,便意味着在那大雾之中,对面无论多少人,都要被动挨打!
那所谓的大部落,将任由他们掠夺...
而这三千枚‘太阳护符’将可以作为部落的守护者,永远世代传承。
“莫斯,这些太阳护符我往常是不会出售的。不过,我的‘黎明商会’正缺人手...”
‘南荒战马’,他们打算收购一万,那便是八十多万银狐。而伊比利亚大型挽马,是两万,所以这又是四十万。
‘南荒挽马’,他们打算收购三万他报价一百二十银狐,三万便是三十六万银狐。
总共加在一起,将近两百万的银狐。莫斯自认为,在这其中抬高了不少的价格,打算让他们望而却步,少买一些。但现在来看,这位‘小个子大酋长’根本就是没有那少买一些的打算。
就如那大酋长时常所说,北方人都太有钱了。
“小个子酋长,这些马,都是部落的战士。要是别人的话,我最多买几百匹。你的话,我可以多买一些——但最多三千匹,再多,以后我们就要与其它部落打架了(抢)。”
莫斯他们这些年已经卖出了不少马,而部落对于马匹的需求也是很大的。这六万匹马真要是卖了出去,不说他们以后去不去抢别人的,别人看到他们的‘勇士’(战马)少了,就会过来打劫了。
说到这里,莫斯瞪着牛眼说道:“而且你得保证,不能让你得骑士骑着它们,欺负我们的部落才行!”
在莫斯的眼中,如今的这个穹鹰,已经是十分强大的大部落了。
听到这里,乔治哈哈的笑了起来:“大胖熊,打仗是要死人的,能用钱买来的东西,我干嘛要抢。”
乔治说得十分随意,但在别人听到的时候,这话却是意味深长。
莫斯深以为然——眼前这个家伙的财富,恐怕要比大酋长都要多!自己部落的那点财富,人家恐怕根本就不在乎——再在乎也是在乎那些用钱买不到的马...
这不由让莫斯感到有些紧张。昨天与那些骑士们打完一场架之后,他就开始四处打探了。据说在那谷地,像是这样的骑士,有着八万多名!
也就是八万太阳勇士!
比他们整个部落的人加起来还要多!
想了想,莫斯不由说道:
“好,只要他们不来找麻烦,我保证,我们的部落以后也来不抢你的手下。”莫斯说得十分强势,但心里面却并非如此。说完他向乔治伸出了自己的大熊掌,似乎还想要通过这种极为简单的方式,尽快定下这份约定。
真正的勇士,都是注重承诺的...
然而乔治却是摇了摇头,口中极为郑重的说道:“莫斯,我们不会再打仗——以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因为我们要成为朋友,我们需要你们,你们也需要我们——我有一份大买卖,要交给你们部落。在这合作之中,我们的关系不光会越来越好,你们的部落也永远不会在缺东西,不用再低价出卖马匹,也不用再担心任何人来抢你们了。”
在莫斯的疑惑之中,乔治看了看莱顿,对莫斯说道:“莫斯,在吃饭的时候,我告诉过你。在这个世界上,想要获得一片土地,有着更为简单的方法。而现在我要告诉你的,便是有关于赚取金钱的诀窍——而只要有钱,向这样的城堡,你们也可以有!”
听到这话,莫斯不由看向了莱顿点了点头——这些北方人,的确都太有钱了!那城堡像是皇宫一样!那食人魔王国的皇宫,恐怕也就是这样。
它不光豪华,也非常坚固。
当初攻打太阳城的时候,如果不是那个国王被大酋长引诱,轻兵冒进。没有个几年的时间,他们都无法攻打得下来。
而如果他们有着这样大的一个城堡,便可以将抢来的钱财全部都放进城堡之中,不必再担心其它的部落来掠夺了!
现在来到了伊比利亚之后,许多部落都有城堡,但除了几个大部落与大酋长之外,没有人有这么大的城堡。而这些家伙有了大城堡之后,就不管别人了。中小型的部落,如果想要抢一个这样的城堡,死的人可是太多了。
现在,在伊比利亚的土地,生活的这些年中。南荒人已经学会了用那金钱雇佣这些北方人,帮助他们建造高高的石头房子。但那花费实在是太吓人了。
哪怕是部落之中,有许多的奴隶可以动手参与其中,但光是那些材料的费用。就要让人望而却步了——要抢多少东西,要卖多少东西才够?
“莫斯,在这个世界上,最为值钱的商货并非是马匹。而来钱最开的方式,也不是钱——我要与你分享的方法,可是要比抢来得快得多!”乔治背着手,看着那大块头,悠悠的说道。
“你是说真的?”
“不然我为什么会这样有钱呢?”乔治撒谎不脸红的说道:“我可从来不抢别人的东西的——都是别人与我发了财之后,跟了我。”
莫斯的双眼不由变得热切了起来:“莫斯也想发财!建大城堡!”
乔治笑了笑,着看向了莱顿,对莫斯说道:“对于这件事,我们部落中的‘郁金香伯爵’可是深有心得。”
说到这里,乔治拉着莫斯向军营的方向走去:“莫斯,你之前见过了我们的‘太阳圣雷剑’,我知道你很喜欢,但是这种武器,我暂时还无法卖给你,因为只有我的太阳勇士们,才能用。不过我手中却还是有另外一种东西,你们不光可以使用,也可以卖给别人们——至于你愿意加价几倍,都随你,只要你能给我弄来马,我就只对你一个人出售(代理人)——这种强大的圣器,叫做‘太阳护符’。”
“它能让人不畏刀剑,让人看穿迷雾...”
“有了它们,没有任何部落再能欺负你们。”
乔治给莫斯所看的护符极为精致——在莱顿这段日子的加工下,它们被镶嵌进了金银之中,做成了项链、耳环、戒指等等样式。犹如一个个精美的工艺品,而中间的‘恶魔护符’便是一个个璀璨的宝石。
就像是当初为阿方索展示那些护符的效果一样,乔治为莫斯做了一番宣传与演示——但关键在于,演示者是‘德克’这个狼裔,而且还服用过药剂。效果自然极为不同。
莫斯在尝试之中,虽远远不如德克,但其效果却依然让他震撼莫名——哪怕是回1(6S)的小护符,也的确是那不畏刀剑了!
有了它们,濒死者将可以活命!受伤者将能持续作战。而莫斯知道,在这些护符之中,最为有价值的并非那种恢复性的,而是那些增加‘视觉’的护符!
如果是对付恶魔的精锐部队,这些护符的作用还是比不上‘圣雷’的。但如果是对付低等恶魔或者人类的部队,那么这几种护符的加在一起的作用,却是要远远超出圣雷这种高等武器!
因为在这迷雾之中,只要有一个夜魔护符,便意味着对手要被自己的队伍随意蹂躏!而战士们多看一百步,便意味着在那大雾之中,对面无论多少人,都要被动挨打!
那所谓的大部落,将任由他们掠夺...
而这三千枚‘太阳护符’将可以作为部落的守护者,永远世代传承。
“莫斯,这些太阳护符我往常是不会出售的。不过,我的‘黎明商会’正缺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