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谁,酋长是吧,请问你看过这个女子吗,她带着一个可爱的混血儿,你知道她在哪里吗,你可以给我指路,让我去找她吗,拜托了。”【听到野人会说话后的,安德烈的震惊和询问。】
“你是一个勇士,你还有枪,你留在我们部落吧,我们这里有最美的美女,最烈的美酒,最好吃的恐龙肉,只要你留下来,让你当酋长也可以。”【想要留下的安德烈的豹纹野人】
“不了,美女我以前拥有过很多,但是有趣的灵魂却只有一个,虽然她是野人,但是我很爱她,很喜欢她的单纯和坦率,外加我们还有了可爱的女儿了,我要去找她们。”【虽然部落里的美女还不错,但是安德烈还是更喜欢,自己的野人女友多一些。】
或许是太久没说外面的语言了吧,当时的豹纹野人将安德烈拉到部落做客了三天,随后跟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并和他一起合力杀了豹纹野人人生中的第一头霸王龙。
越相处就越是喜欢安德烈这个朋友,不过让豹纹野人十分惋惜的是,即便他告诉了安德烈那个地方去了就出不来了,甚至还可能会死在那里,但是安德烈最终还是去了,而且还是一去不回头的去了。
带着深深的回忆,豹纹野人仰头看天,小声的嘀咕道;“安德烈,你个大傻子,你还活着吗?你找到老婆孩子了吗?你有想起我这个远方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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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香蕉林里面的,大猩猩
因为要离开了,所以刘氓和杰克等人当天晚上,再次被迫接受了特殊的招待。
第二天早上,刘氓背着行李抱着小丫头,一边转身带着杰克他们离开野人部落,一边头也不回的喊道;“再见了,我的朋友们,愿余生大家都好好的!!”
“再见了我的朋友,再见了曾经跟我一起屠龙的兄弟,余生愿我们各自安好,也祝福你们早日回到你们的世界去,再见~~!!”面对刘氓等人的离开,豹纹野人格外的不舍,不断的含着泪,挥着手对刘氓喊道。
没有回头,没有停留,刘氓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再次头也不回的喊道;“别送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终要离别,就此别过,记住好好的活着,像勇士一样永远的活着...。”
说完之后,刘氓也不再去管豹纹野人他们是否还在喊话了,直接带着杰克他们背着行李,拿着砍刀加快脚步离开野人部落的所在地,按照豹纹野人给的路线,一路往南而去。
赶路的时候大家都很安静,一路上除了不断有被惊动的鸟叫声和一些小恐龙的叫声外,就没有其它的什么声音了,当然了,离开野人部落,刘氓等人并没有多少不舍,甚至巴不得早点离开。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距离离开野人部落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了,刘氓的体力还可以继续走,但是约翰他们就显得有点吃不消了。
刘氓不是自私的人,见约翰等人已经累得不行了,便一边带头在一颗大树底下停下来休息,一边看着累得气喘吁吁的众人笑道;“我们走了差不多有三十公里了,那就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把午餐也吃了吧。”
“不止了,我觉得我们走了应该有四十公里了,这段路比较好走,而且下坡路我们走得快,没什么耽搁....。”听到刘氓的话,杰克一边跟着坐在大树根上拿食物出来吃,一边笑着道。
“四十公里啊,那我们距离下一个目标不就是还有五十公里了,看来我们下午得努力一点了,不然我们估计就得在树林里过夜了。”
回了杰克几句之后吗,刘氓一边打开自己的包袱递给小丫头一些肉干和水果后,一边看着约翰等人打趣的笑道;“约翰,兰迪,安德伟,昨晚上吃得消不,现在老腰还能用吧,哈哈哈...。”
“玛德,下次我们要是再遇到野人部落的话,一定要绕开他们行走,你娘的太恐怖了,给我安排了两个,差点给我榨干了都.......。”想起昨晚的事情,安德伟和约翰立马摇了摇头,一脸后怕的道。
听到约翰和安德伟的话,纳尼和安德里.娜娜立马嘟着嘴巴,一脸不满的道;“要不是野人部落的规矩就这样的话,就你们这两天晚上做的事情,我们绝对给你剪了,哼!!”
“额,这个我们其实也不想啊,但是人家规矩在那,我们这不是没办法嘛。”
哭丧着脸解释了几句之后,约翰连忙转身换话题,对刘氓问道;“刘氓,我们下一站是香蕉林,据说那里有很多大猩猩,对付大猩猩除了蛮力以外,你还有什么其他好办法吗??”
“呢,昨晚上跟那些野人要来的辣椒粉,这个玩意别说大猩猩了,就连霸王龙都害怕,到时候遇到大猩猩我们杰克绕开它们走,但要是它对我们发起攻击的话,我们就直接给它们玩狠辣的,将辣椒粉装进枪里,直接打进大猩猩的嘴巴里,或眼睛里去,辣死它!!”
自从用辣椒粉搞定了霸王龙之后,刘氓就已经把这玩意当成护身宝贝了,昨晚上这货直接用身上为数不多的调味料,用强抢强买的手段,从野人部落里要来了一公斤的辣椒粉。
而且为了方便携带,刘氓还将它们用小竹筒,就拇指大小的竹筒分开来装,装了满满的一大袋子,外加为了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方便发射出去,刘氓还亲自做了六七把竹子做的弹射枪。
听到刘氓的话,约翰等人纷纷凑上前来,一脸笑嘻嘻的道;“刘氓这个怎么用啊,给我们也用一把呗,我们防身用,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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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个勇士,你还有枪,你留在我们部落吧,我们这里有最美的美女,最烈的美酒,最好吃的恐龙肉,只要你留下来,让你当酋长也可以。”【想要留下的安德烈的豹纹野人】
“不了,美女我以前拥有过很多,但是有趣的灵魂却只有一个,虽然她是野人,但是我很爱她,很喜欢她的单纯和坦率,外加我们还有了可爱的女儿了,我要去找她们。”【虽然部落里的美女还不错,但是安德烈还是更喜欢,自己的野人女友多一些。】
或许是太久没说外面的语言了吧,当时的豹纹野人将安德烈拉到部落做客了三天,随后跟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并和他一起合力杀了豹纹野人人生中的第一头霸王龙。
越相处就越是喜欢安德烈这个朋友,不过让豹纹野人十分惋惜的是,即便他告诉了安德烈那个地方去了就出不来了,甚至还可能会死在那里,但是安德烈最终还是去了,而且还是一去不回头的去了。
带着深深的回忆,豹纹野人仰头看天,小声的嘀咕道;“安德烈,你个大傻子,你还活着吗?你找到老婆孩子了吗?你有想起我这个远方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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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香蕉林里面的,大猩猩
因为要离开了,所以刘氓和杰克等人当天晚上,再次被迫接受了特殊的招待。
第二天早上,刘氓背着行李抱着小丫头,一边转身带着杰克他们离开野人部落,一边头也不回的喊道;“再见了,我的朋友们,愿余生大家都好好的!!”
“再见了我的朋友,再见了曾经跟我一起屠龙的兄弟,余生愿我们各自安好,也祝福你们早日回到你们的世界去,再见~~!!”面对刘氓等人的离开,豹纹野人格外的不舍,不断的含着泪,挥着手对刘氓喊道。
没有回头,没有停留,刘氓一边继续往前走,一边再次头也不回的喊道;“别送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们终要离别,就此别过,记住好好的活着,像勇士一样永远的活着...。”
说完之后,刘氓也不再去管豹纹野人他们是否还在喊话了,直接带着杰克他们背着行李,拿着砍刀加快脚步离开野人部落的所在地,按照豹纹野人给的路线,一路往南而去。
赶路的时候大家都很安静,一路上除了不断有被惊动的鸟叫声和一些小恐龙的叫声外,就没有其它的什么声音了,当然了,离开野人部落,刘氓等人并没有多少不舍,甚至巴不得早点离开。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距离离开野人部落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了,刘氓的体力还可以继续走,但是约翰他们就显得有点吃不消了。
刘氓不是自私的人,见约翰等人已经累得不行了,便一边带头在一颗大树底下停下来休息,一边看着累得气喘吁吁的众人笑道;“我们走了差不多有三十公里了,那就停下来休息一下,顺便把午餐也吃了吧。”
“不止了,我觉得我们走了应该有四十公里了,这段路比较好走,而且下坡路我们走得快,没什么耽搁....。”听到刘氓的话,杰克一边跟着坐在大树根上拿食物出来吃,一边笑着道。
“四十公里啊,那我们距离下一个目标不就是还有五十公里了,看来我们下午得努力一点了,不然我们估计就得在树林里过夜了。”
回了杰克几句之后吗,刘氓一边打开自己的包袱递给小丫头一些肉干和水果后,一边看着约翰等人打趣的笑道;“约翰,兰迪,安德伟,昨晚上吃得消不,现在老腰还能用吧,哈哈哈...。”
“玛德,下次我们要是再遇到野人部落的话,一定要绕开他们行走,你娘的太恐怖了,给我安排了两个,差点给我榨干了都.......。”想起昨晚的事情,安德伟和约翰立马摇了摇头,一脸后怕的道。
听到约翰和安德伟的话,纳尼和安德里.娜娜立马嘟着嘴巴,一脸不满的道;“要不是野人部落的规矩就这样的话,就你们这两天晚上做的事情,我们绝对给你剪了,哼!!”
“额,这个我们其实也不想啊,但是人家规矩在那,我们这不是没办法嘛。”
哭丧着脸解释了几句之后,约翰连忙转身换话题,对刘氓问道;“刘氓,我们下一站是香蕉林,据说那里有很多大猩猩,对付大猩猩除了蛮力以外,你还有什么其他好办法吗??”
“呢,昨晚上跟那些野人要来的辣椒粉,这个玩意别说大猩猩了,就连霸王龙都害怕,到时候遇到大猩猩我们杰克绕开它们走,但要是它对我们发起攻击的话,我们就直接给它们玩狠辣的,将辣椒粉装进枪里,直接打进大猩猩的嘴巴里,或眼睛里去,辣死它!!”
自从用辣椒粉搞定了霸王龙之后,刘氓就已经把这玩意当成护身宝贝了,昨晚上这货直接用身上为数不多的调味料,用强抢强买的手段,从野人部落里要来了一公斤的辣椒粉。
而且为了方便携带,刘氓还将它们用小竹筒,就拇指大小的竹筒分开来装,装了满满的一大袋子,外加为了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方便发射出去,刘氓还亲自做了六七把竹子做的弹射枪。
听到刘氓的话,约翰等人纷纷凑上前来,一脸笑嘻嘻的道;“刘氓这个怎么用啊,给我们也用一把呗,我们防身用,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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