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八点二十四分。
    他们回到符家,屋里黑漆漆的,原本热热闹闹的一楼诊所和二楼住处,变得很安静,静得听得见滴水声。
    符昀说,梨山的房子盖好了,爸爸妈妈住在那里的时候变多了。
    她还说,梨山的天气偏冷,她每次去住几天就会带着感冒病毒回台北。但是那里的苹果很好吃,那里的空气很新鲜,那里的居民很热情,那里的风景很美丽……那里有千百个优点,唯一的缺点是,那里没有阿扬和阿权。
    一百个优点比上唯一的缺点,比例悬殊,于是孙家扬问她,她想不想搬到梨山跟爸妈住,这种事哪需要考虑,她直接回答,「不会。」
    「为什么不会?」
    「那里离阿扬和光头伯家很远,以后就不能不见不散了。」
    这种事不需要劳烦脑细胞就能回答,因为她的脑细胞数量稀少,物稀为贵有没有听过,这么贵的东西当然不能随便乱用,所以只要和阿扬有关的,她都靠直觉反应。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进屋,孙家扬就问。他口气不好,但符昀能理解。
    她歪歪头,想半天,想不起自己的上一餐是什么时候吃的。「我有吃啦,阿希的蛋、李医师的炸虾都被我嗑掉了。」
    「胃痛还吃炸的,嫌命太长吗?」
    他一面念、一面进厨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连基本的冰开水都没有。
    这家伙到底会不会照顾自己?他很无奈,绕过她,进客厅打电话给小方,要他在半个小时里把食材送过来。
    半个小时是过分了点,不过小方很行,永远有办法满足他所有不合理的要求,因此,他们合作愉快。
    「你要煮饭?好啊、好啊,我快饿死了,现在给我一头牛我都吞得进去。」符昀细心观察他的表情,一边在心底暗自忖度他的态度。
    他二进厨房,又绕过她,孙家扬弯腰淘米煮饭,虽然脸色还是超臭,不过肯煮饭给她吃,是不是代表他们之间已经雨过天青?
    对啦,她是不知道这场雨是怎么来的,又没锋面、又没云,可是雨下都下过了,她向来不是追根究底的麻烦人物,只要他的阴天快点过去,她很乐意让艳阳高高挂起。
    孙家扬抓住勺子搅动锅子里的米粒,胃痛的人不能吃太硬的东西,这是他对胃痛唯一的理解。
    若是阿权就不同了,知道符昀胃痛,他可以变出一百种东西送到她面前,对符昀的用心,他承认,阿权比自己更认真。
    「喂,最近很忙厚,忙到没时间接见老朋友。」她用脚尖踢踢他的小腿肚,企图把气氛弄得轻松些。
    他在忙,不回她的话,对于她的脚尖攻击,只是轻描淡写地向右横跨。
    又不理人,他干么啊?更年期到了哦,脾气爆烂。
    她走到他身边,攀住他的背。「是碰到奥咖导演还是奥制作?要不要我去帮你修理他?」
    他不说话,低头专心搅动锅里的米粒。
    厚,又不是煮给皇帝吃,干么那么认真,她也不计较,反正煮得透不透,她一样吞进肚子里。
    放开手,没趣。
    她的屁股挪到餐桌上,悬空的两条腿很无聊地东撞西撞,撞得桌脚叩叩响。他看都不看她,她索性把两条长腿盘到桌子上,支着下巴,静静观察他。
    欸,光是这样看他宽宽的背影都会引人遐想、叫人脸红心跳,难怪会有那么多的女生迷恋他欵。
    心上人帅就是这点麻烦,你喜欢、别人也喜欢,刚刚好这又是个没什么道德伦理的时代,谦让的德行不流行,人人崇尚想要就抢的偏激做法,她的爱情路怎么能够不比别人辛苦。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很多年后,符昀想起这个下午、想起阿扬背对她的晚上,心还是忍不住会抽痛。从来……从来就没有过,没有阿扬背对着她,两个人靠得那么近,却找不到话说。
    「你知不知道阿权要去美国念书?」他当然知道,符昀只是没话找话说。
    他仍然想着心事。
    「你老是大陆、香港、美国乱飞,阿权也要出国了,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台湾,我一定会觉得很寂寞。」
    她在叹气,那是她不常有的情绪,可最近出现的频率多到让她心慌意乱。
    孙家扬搅动汤勺的手顿了下。
    她接着说:「我觉得你和阿权很像那种奥运的长跑选手,你们有目标、不断往前跑,留下我一个人待在原地,想追都追不上,想跟你们这种人并驾齐驱,一定要很强,对不对?」
    摇头,他苦笑,他一点都不强,他永远也无法和阿权并驾齐驱。
    「你们的世界离我越来越远,慢慢的,我们的想法、立场、观点都会越来越见差别,渐渐地,说不上话了、谈不来心事、朋友关系疏远了……讨厌,长大真的是件大烂特烂的鸟事。」
    她的话没说完,门铃声响起,孙家扬看一眼手表,出厨房、下楼、拿菜、上楼。
    符昀没跟,她静看着热气蒸腾的稀饭,水在米粒上面打滚,小火慢慢熬着、滚着,噗噗噗噗的米下时跳出水面。
    她跳下桌子,拿起一旁的汤勺,木头制的柄上还留着阿扬手心的温度,握了握,甜甜笑开,然后学他的动作,轻轻翻搅那些逐渐胀烂的米。
    她不是没有想过,「关系」和熬过头的粥米一样,时间越久便越失去味儿,慢慢地,水乾了、米烂透了,圆润饱满的米粒爆开、糊在一起,再也寻不出原来的模样。
    他们的情谊是不是也终会让光阴的文火煮坏了最初的纯粹,这个念头在阿扬正式踏入演艺圈的第一天,她就存着、隐隐不安着。
    孙家扬回来,手里拿着一袋食材,他从里面翻出几样菜,拿到水槽里冲冲洗洗、切成小块,逐一放入粥里一起熬。
    符昀搅动汤勺,说:「上次啊,杜爸的公司办跨年晚会,我去当阿权的舞伴,在那里,我看见很多光鲜亮丽的上班族,我听他们谈论着我听不懂的话,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很能干,害我觉得自己超笨,真想挖个洞把自己活埋。
    「阿权跟我说:『你不需要自卑。』我呵呵大笑,拍拍胸口说:『我哪有自卑?将来他们生病,还得靠我帮忙咧。』」
    她不说自卑,却是货真价实地自卑着,孙家扬心底清楚。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啊,我和阿权、阿扬的世界是真的不一样了呢。如果阿扬的戏办庆功宴邀我出席的话,我一定也会格格不入吧?
    「这样天差地别的我们还可以当好朋友吗?我们之间肯定要越来越疏远了吧?可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管阿权、阿扬变成怎么不同的人,我、符昀,在这里发誓,我不会变,我会像小时候、像现在一样,这么喜欢你们。」
    孙家扬抿紧嘴角,把占据胸口的心疼挤压出去。
    他接过她手上的汤勺,关掉火,用隔热手套把小锅子端到餐桌上。
    「去拿碗。」他下令道。
    「遵命。」大姊头归顺山大王,乖乖拿碗筷,然后坐回椅子上,像幼稚园小朋友,幸福地等待老师发点心。
    他舀了两碗粥,坐在符昀对面,在心中酝酿了老半天的句子,缓缓出口。
    「光头伯家的帐我去结了,我已经交代过,以后你想吃什么尽量拿,我会去处理。」
    符昀看他,笑开心。
    阿扬是笨蛋,他不去光头伯家,她哪会去?她又不爱抽奖、不买小玩具,连汽水可乐冰棒都不能多吃了啊,她从来都不爱光头伯,她爱的是他们之间共有的那句「不见不散」。
    何况前阵子,她才弄清楚自己有多讨厌光头伯家前的路灯,那盏灯,会把她照出一道孤零零的黑影。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
    「你打算告诉我了吗?」她放下汤匙,热切的看他,她最爱和阿扬分享心事了。
    「吃饭。」他说。
    「哦。」她挖起一匙稀饭,吹两下、放进嘴巴。
    「你知不知道康以臻?」
    「知道,她红翻了,她演的偶像剧创下很高的收视率,听说最近要开拍一个大卡司的电影,是好莱坞出资……不会吧,你要跟她合作?」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忙成这样了,符昀松口气。对不起,小方,她不应该仇视他,不该主观认定他说谎。
    「对,这部电影将在大陆西藏和南美洲取景。」
    「哇,那你要多久才能回家?」
    「至少要半年。」
    「好吧,要是你真的忙到不能接手机,就收收email,不必写太多,回一句『我很好』就行了。」
    「这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
    「我爱上以臻了,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我决定要用各种方法,务必把她追上手。」
    符昀猛然抬头,他自信的笑脸洋溢,灼灼的眼光闪烁,那是恋爱中男人的表情……汤匙上的红萝卜掉回碗里。
    心被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拿球棒k个正着,痛得她张嘴却喊不出救命,痛啊,痛到她想拿大管针筒刺进别人的屁股里面。
    嘶……真的超痛,被砸的心脏烂成泥巴了,一坨一坨,堵住她的呼吸道,害她喘不过气。
    她没哭,因为泪腺被火烧到,她没尖叫,因为喉头被胃液梗到,她没表情,因为颜面神经被扯成碎片。她要死了,死得支离破碎。
    她心痛,他也没有比她好过一点。但他是个还算成功的演员,这种戏,难不倒他。
    「以臻没有学音乐,也没有一头直溜溜的长发,可是我就是爱上她了,没有道理和原因,她不符合我的择偶条件,可是……我就是爱上她。
    「我吻她的时候,天雷勾动地火,我突然明白,爱情不是架构在条件说上,爱就是爱了,身不由己。」
    说得好好哦,就是「身不由己」啦。
    她也是身不由己才会爱上他啊,所以拚了命想符合他的条件,谁想得到,她努力朝目标跑,他却转过头来说,目标不重要,重点是,他不爱她,就算她紧紧跟在他身旁。
    心越呛越凶,大火从泪腺一路延烧,烧掉她物以稀为贵的脑浆,烧掉她很自豪的强健心脏,还一并烧掉她的自以为是的屌……
    符昀,你会不会写白痴这个词啊,英文拼不出来没关系,至少要会写国字啊……
    胃痛加剧,没痛的肠肝肺都跟着抽起来,一阵一阵,痛得她牙龈紧缩。
    「饭不好吃吗?」孙家扬假意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哦!」她回神,赶紧拉出一脸笑。「好吃啊,阿扬煮的饭最好吃了。」
    她是个烂演员,把痛苦演得那么深刻,连笑容都沾上芥末。
    她低头,顾不得粥还烫着,一口口拨进嘴里,咬两下吞进去,滚烫的粥烫了她的喉舌,也烫了她伤感的食道和哀愁的胃。
    「好吃耶,好好吃哦,来,再多说一点那个康以臻的事来听听。」她语调刻意轻松,心却异常沉重。
    他轻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互看彼此不对眼,我们都觉得对方要大牌,后来一次次对峙、一次次沟通,我才发现她的好。
    「是她先低头跟我说对不起的,厉害吧?以前我交往的那些女明星都说,女人可以做错事,但绝不能跟男人低头。
    「可是,她居然先开口跟我说对不起,粉扑扑的脸庞上带着羞赧,就是那个表情,让我深受吸引。
    「然后,我们开始聊天,聊对方的家庭、对演艺圈的看法、聊未来……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居然可以和一个女生那么有话聊,而不会只想剥光她的衣服。」
    说对不起很了不起吗?她都不知道跟他讲几千遍了,害羞会让他深受吸引吗?她可以装啊,他们也很有得聊啊,他也从来没剥光她的衣服……
    「我们也很有话聊啊!」她塞了满口粥,说话含糊不清。
    「你敢说自己是女生?」他笑睨她一眼。
    符昀乾笑两声,「说的也是,我们是哥儿们嘛。」她硬生生把自己挤到男人那边。
    她一直吃粥,吃完一碗又添一碗,耳朵听着阿扬和康以臻的爱情故事,听他们的天雷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咸咸的泪水不能往外流,全数和着稀饭吞进肚子里,也好啊,他怕她胃痛没放太多盐巴味精,就让咸咸的泪水来帮稀饭增添风味。
    「两边的经纪公司急着封锁消息,我们都是偶像明星,怕这场恋爱会影响我们的演艺生命。可是符昀,你知道吗?爱情是不能被阻止的,你越是不准它发芽,它越是要成荫成林。」
    对啊,她好同意他的话。
    所以她也阻止不了自己爱他,但如果爱情不能被阻止,那可不可以被砍掉?就像他现在,大刀阔斧,把她的爱情藤蔓,一刀一斧除恶务尽,他砍得不手软,却听不见她的心在位血哀号。
    「有机会,我介绍你们认识,我相信你会喜欢她的。」
    「噢。」她不置可否,下意识地添了第三碗粥。
    孙家扬见状想阻止,手却停在半空,阻止她心痛?不可能,她的情绪从来不是可以被影响的那一种。
    那么他能阻止她什么?什么都不行,他们注定要各自往前走,不回头。
    他不好受,至少不比符昀好受,但想清楚了、下了决定的事情,他不会改弦易辙。
    拳头在桌面下握紧了,符昀没抬头,否则她会发现,沉溺在爱情中的男生,不会出现痛苦神色。
    「康以臻知道你和阿权,她很羡慕我有哥哥和妹妹,虽然我们并没有真正的血缘关系,可是我们是最亲的一家人。」
    「噢。」她点点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点头。
    「唉,真不习惯,要是以后你真的嫁给阿权,我很难叫你大嫂,我一直当你是妹妹,不知道到时候会不会角色错乱?」他轻笑两声,嘴里含的全是苦涩。
    她不会嫁给阿权,永远都不会,但这句话……她不说。
    拉扯脸,符昀勉强自己抬眉,「哈哈,到时候,我一定要逼你叫我嫂嫂。」
    接触到她的笑眼,心扯痛,这个不会演戏的笨家伙。
    「那也要你有能耐逼得了我。」孙家扬起身,走出厨房,她没追过去。「我先回去了。」
    她不语、不回应。
    他离开,忙碌的汤匙停了下来,往里头吞的泪水找到藉口往外流,一滴、一颗、一串……她停不下来,静静地,她看着汇聚的泪水在碗里形成小池子,静静地,她被伤心打得无处逃窜。
    「屁啦!康以臻有什么好,还不是没大脑的草包……」她终于发飙。
    可她的大脑也没有比人家好到哪里去啊,要比草包,她也不输人。
    「屁啦,鬼才喜欢她,要装害羞我也很强啊……」手一挥,她把碗挥开,匡啷匡啷,瓷碗滚到地板上,碎成片。
    她压住胸口,啜泣,「明明是碗在滚,又不是我的心在滚,怎样会这么痛啊……好讨厌……」
    阿扬不在了,她放声大哭,抓起才喝两口的宝特瓶,用力一丢,把窗户砸了个大洞。
    「臭阿扬,你是白痴啊,那个康以臻只不过长得比我好看一点点,又没有比我棒,干么去跟她天雷勾动地火啊……要雷要火,我也很多啊,我还有火柴和汽油……」她气得抓起椅上的坐垫,一阵乱七八糟的挥舞,打破了许多瓶瓶罐罐。
    「笨阿扬,知人知面不知心啦,找到一个狐狸精有什么了不起啦……你脑残啦,会不会挑人啊……一百分的在你眼前,你干么去挑三十分……」
    她一面吼一面跳,把屋里的东西打得乱七八糟,突然一阵恶心,她冲进厕所、捧着马桶,把阿扬的稀饭吐光光。
    她一直哭、一直哭,用那种惊天动地的哭法,哭得停在楼梯间的孙家扬心碎。
    他没走,他在楼梯间等她心平气和,听着她的咒骂,听着她的哭闹,他紧握的拳头没松开过。
    终于,哭声低了,符昀委顿地坐在厕所的地板上,把头埋进膝间。
    「笨蛋……很快就不会伤心了,过了今天,你就会幸福无限。」
    轻轻地,他下楼梯,经过以前符叔叔用来当诊所的一楼,走出栽满花草的庭院,以前这里是符妈妈的天地,现在杂草丛生,因为符昀对它们漫不经心。
    又叹气,他开门、走出庭院、关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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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符昀吃饭了,专心工作了,她是打不死的蟑螂,才伤心几天,她又生气勃勃,在医院里面当她了不起的大姊头。
    前天,她陪着受害人开记者会,硬把那个有老婆还搞外遇、院长又处处维护的高徒文可然医师给弄出医院。
    人家受害人还懂得戴帽子、蒙住头脸,保护自己,她偏是什么都不遮掩,大剌剌的坐在记者面前,愤怒指控医德不彰、品格不端的文医师。
    院长当然很不爽,可是她没在怕的,了不起被fire,了不起去梨山种苹果和高丽菜,反正这个都市,很快就没有阿权阿扬,没有她的恋恋不舍。
    昨天,她照例威胁不合作的病人,告诉他们,焚化炉盖得很近,不介意先帮他们登记顺位。
    今天,她对着阿长呛声,说欺负小菜鸟不是一个有道德、有能力的女人该有的作为,她还说了很多类似女人不该为难女人之类的陈腔烂调,也不知道有没有感动阿长。
    但跟着她的小护士们把她当成英雄,那些知道文医师很色的同事们,偷偷在背后对她竖起大拇指,给予支持。
    失恋算什么,失恋在现代人的眼里,不过是喝水噎到、走路摔跤,你会为这种小事去看医生吗?不会嘛!没什么了不起的啦,一个人一辈子不失恋个三千两百次,还会被嘲笑的咧。
    这年代,没人追比失恋更可怜。
    要她哭得死去活来?想都别想,要她黯然离开?下辈子啦!
    她要活得精精彩彩、要活得比那个康以臻更爽快,她要让阿扬知道,她是坚强伟大的新时代女性,不是那种弱鸡女。
    在她对着镜子说完以上那番话之后,双肩垮下,吁……长长叹气,又来了,她总是虚张声势。
    手机响,她接起来。
    「是我。」电话那头冷冷的语调传来,是阿权。
    「我还以为你已经出国了。」
    听见他的声音,她拉开嘴巴,笑了起来,冰冰冷冷的阿权总是把温暖带给她,真好,她喜欢这个哥哥。
    「要我提醒几次你才会记住?我明天六点的飞机。」杜煜权好笑的说。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嘛。」
    「你终于承认自己是猴子了?」
    「我承不承认有差吗?反正你们都指人为猴,我习惯了啦。」
    他轻笑,又问:「今天晚上有没有空?」
    「做什么?」
    「想不想替我送行?」
    「好啊。」
    「我带食物到你家里,好不好?」
    「我没问题,反正家里没大人,我们爱怎么搞就怎么搞。」
    「一言为定,你几点下班。」
    「六点。」
    「要不要我去接你?」
    「厚,我又不是白雪公主,坐几站捷运难不倒我的啦。」
    「小昀。」
    「怎样?」
    「阿扬也会到,明天他要去南美洲拍戏,可能要半年才能回台湾。」
    「噢,习惯了啦,再过不久他就会和女主角传出不实绯闻,然后媒体大作文章,刺激票房,那部片子就会卖到不行,每次都搞这套,电影公司真没创意,他们那些大明星哦……啧啧……」
    她故意把康以臻当做「不实绯闻」,故意把他们的恋爱当成刺激票房的最佳八卦。
    可笑的符昀,该被「啧啧」的人是她。
    「那么了解过程?」
    他想问她,心不会痛了吗?可终究,他没问出口。
    阿扬告诉他,他已经跟符昀说清楚,他没追问他是用什么方法让她弄明白的,但他确定,不管是什么方法,她都不会好受。
    「我是谁啊,从小到大看太多了,那个花心风流鬼会放掉身边任何一个看上眼的女人?只不过这种恋情……算了吧,连观众都知道没意思,纯粹炒作,我还会被骗?」
    她又否认了,否认康以臻不是花心风流鬼的「终点」,她只是「短暂」、「片刻」、「炒作」。
    「好,那晚上见。」
    「晚上见。」符昀结束通话,双脚发软,软得她不得不扶着洗脸盆,支撑重量。
    阿扬要来……耳朵嗡嗡作响,脑袋里一片昏暗,阿扬要来……他又要不断描述他和康以臻那很了不起的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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