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的爱 作者:zer==o
第 1 章
PART ZERO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
介绍一下,这本书应该是我青春时期想法的浓缩,这本书会分为四个故事,感情,名字和蓝色有关,所以她就叫‘蓝色的爱’。有骄傲的梦,自卑的现实,书里各种各样属于青春时期稀奇古怪的想法或者习以为常的情感。
在现实中,常常的,我们会因为和朋友很好,很亲密,弄模糊了自己的性向,我记得,有短片说过,女孩天生就是LES,我对这句话,有些认同,女孩太好,我们之间,总会有太多太多的关怀和温柔。彼此倾诉心事,彼此为对方付出很多很多,久而久之,就认为,我们谁也离不开谁,长大了,和着随波逐流的情感改变了自己的初衷,原本的少女情怀会因为各种各样社会舆论或者别人的看法而消失得无影无踪。很多很多年,蓦然回首,那个心里藏着的那个她或他那么珍贵,因为这个人,对你付出过。狠狠付出过。然而摇摇头,继续过自己每天和柴米油盐做伴的生活。
这四个故事,两个是属于女生的故事,两个是属于男生的故事。
莫小蔚,或许是活在我梦中的人,蓝思月,便是我的朋友,那个我们之间亲密得让我误以为我性向和其他人不同的朋友。在书里那么美好的形象在我看来却是真实的,她在我心中的的确确是那样的一个人。那么完美,又那么难以触及,直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还是没有对她说出我心里的想法,所以只能说这第一个故事“曾经便是过去”一部关于梦的演绎的书。就像是曹雪芹的‘红楼梦’,那些关于心里的希望和感想都变成了一种渴切的希望一样。不敢面对自己情感的人,也可以选择做做梦,然后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心里,让自己做一个轰轰烈烈的梦。
梦醒,又是新的一切,我们心里面认为说永远不会忘记的爱情或者感情经过年月的洗刷之后,或许会变渐渐忘怀,不用太过执意去感受此刻的悲伤,烦恼此刻的烦恼,时间这个一直规则运动的物体不会会我们某一刻的情感而停留,然而我们某一刻的情感却会因为时间的规则运动而逐渐变冲刷干净。
有些人,选择面对,例如我的很多朋友,喜欢上了同性,她们坦然面对,不可避免,会遭到许多阻挠,我却不认为,她们哪里不快乐,或许是偶尔的自卑,可是这原本就是人生来就拥有的本能,既然找不到两片的相同的树叶,这种不同也是难免的吧,这样的不同才说明这个世界正常不是吗?我支持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情感,并且我认为,不同的爱都有属于它们本身不一样的美和价值。
女女之爱,惺惺相惜。
男男之爱,互相勉励。
男女之爱,互补关怀。
老少之爱,感动彼此。
所以,何必在意那些不一样之间的区别,无论自己有什么样的情感,便享受那一刻的情感。或许,坦然接受,打个电话给对方,表个白。结局可能被拒绝,可能被接受,可能继续做朋友,可能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在记忆中却始终停留这段情感,就像是青春岁月中,一段即使被时间洪流不断冲刷会变模糊可不会变干净的记忆。或许,只是做个梦,用一本书或几篇日记,写下来,然后轰轰烈烈做个梦,醒来,梦醒,还是朋友,然后找个异性谈场恋爱,从那种情感中渐渐走出来。
人生总有两种选择,怎么走也不必走上绝路,莫小蔚的死是预示一场梦的终结。却不是一个生命的结束。有些悲伤流连的书,带着些悲伤流连的情感,总是假惺惺地炫耀自己有多骄傲,其实,这种感情或许在我们的青春中是必不可少的情感,要不,就像是空缺了那么一块什么一样。
还有,注意看标题哦,标题总写出关于这一章节故事的总结。
第二个,故事,不规则。
梦和现实相互冲击的故事。在第二个故事中终结的时候,我会详细介绍其中的情感和故事。大家,请多多支持。
第三和第四个。可以猜,可以揣测,不过现在,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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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ZERO
第二个关于蓝色的篇章在此刻正式开始。
一个关于音乐的故事。
乐队的主人公在自己的小宇宙中盘旋出各种各样的形状。
开始的青春,仿若就是友谊的赞歌,随着自己踏在社会或者学校的脚印轮廓越来越清晰,我们便都知道,其实友谊有一天也会变得没有当初那么纯净,尽管仍然珍贵,尽管是自己曾用生命保护过的曾经。
这个故事,叫不规则。
蓝色的含义,是忧伤。
第二个关于不同女生的故事。像是一幅让人赏心悦目的画卷,只是仔细看,便会发觉,其实那画卷,隐藏了许多许多的情感。就像我们的生命轨迹一样,谁都是个一眼就看得见的个体,有不同的长相,不同的衣着。可是在心里总是隐藏着一种又一种不一样的情感。喧嚣伴随鸣笛,花香伴随鸟语,就是这个地方,在一特殊的情况中,书写说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
读这个故事的某一个人向回忆或如今看看,或许能找个书中的某一个人的故事和你的故事很相似,那么请轻扬嘴角,为自己的青春感到骄傲。因为有一些珍贵的情感的人是最幸福的。
就像,我们无论如何,无论未来过得怎么样。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有这个动人又珍贵的回忆可供翻阅。
曾经的他或她,扬起嘴角那刻,年轻的我们怦然心动。
曾经在操场上,和自己的挚友嬉笑打闹出一波又一波未能停息的快乐和大笑。
曾经的我们,研究了很久,写了下一封自己认为惊世骇俗的情书,而在思索了很久之后,仍旧决定,把它塞在一个自己几个月后连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
或许,在那一天,和好友豁出去一样吵了一架,一段时间过后,还是认为自己有过错而不是那么情愿地握手言和,然而,发现,原来,经历吵闹之后的友谊那么深刻。
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在一些自己长大了之后才发现曾经经历过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事,而这些很小很小的事确是生命中最纯净的记忆。知道吗?
我们每个都是最珍贵的个体,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阳光之下,演绎出一种倾城绝色的华丽。
我们每个人都有资格拥有不平凡的所有。
即便叱咤风云只能在脑中中演绎。
可是,不可否认的,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
自述
“人生就恰似一场假面舞会,每个人初入舞会,或昂首,或低头,或桀骜,或自卑,然而,无论是谁,总是需要在人群中欢笑,渐渐地,尝到酒的酸甜苦辣,渐渐知道身边人虚伪自私的想法,然而一步一步学会生存技能,恍然大悟知道谁是真心对你的时候,那些朋友早已远去,剩下的只是些被社会磨砺出来的圆滑的混蛋,然而自己不得已也保留了心眼,变成一个圆滑的混蛋。”
这些,就是沈天在社会上摸滚了十八年而总结出的经历,她,是一个家庭贫困的高中生,从小脸蛋平凡,身材较胖,是家里亲戚嫌弃,妈妈打骂的对象,不料随着时间的逐步推移,长大了的她变瘦了,脸蛋没啥特别的变化,只是皮肤变好,却成了班里男生推崇喜爱的对象,加上自己逼迫自己用功念书,成绩总在学校有惊人的可观性。这就是故事女主角之一,常称自己是在凡尘中堕落的白痴,也称自己是个只懂得付出的笨蛋。的确,她聪明,可是总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只为了在生活中不遇到那么多麻烦。
我,是她的死党,从小学就和她同一间学校,见证了这个小丫头的成长,那种蜕变在我看来是可观的,然而我和她认识十年,似乎也是逐渐跟她这样蜕变起来,然而我蜕变的只是思想,我长相依旧是那么平凡。我的成绩比沈天还好,因为我读起书来是不要命,忘记休息的,尽管我天生愚笨,那又怎么样呢?我总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变成一个像沈天那么漂亮的一个人。然而这个朋友,是我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因为她,太过善良,太过美好。
盛雪鸣,或许像是沈天说的,一种社会中的混蛋,拥有一张天使一样的脸孔,从小的眼神就有勾魂夺魄的杀伤力,无论哪个男的或女的只要跟她对看个一分钟,就会深深地沉迷下去,我和沈天,跟这个小妖精相处了十年之后,似乎对她的眼神还没有多大的免疫力,所以我们俩,总让她欺负,不过这个人,真好,至少她对朋友总是真心全意,那些社会中的混蛋是六亲不认的,是不顾朋友之情的,这个叫盛雪鸣的混蛋,只利用不是朋友的人。沈天喜欢和她混在一起,或许也让她身上那种特殊的情感深深吸引。
蓝萱,温柔体贴就像冬日的温泉,她是我们四个之中言语最少的,有时候就像一种空气,只是少了她,就会像是少了呼吸的氧气一样,少了一种提醒,一种体贴,一种关切。认识了她,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生下来就是一个女人,这种女人,温柔体贴,声线撩人。不像盛雪鸣那种妖精一样的勾魂夺魄,不像沈天那种贵族公主气质,但我担保,她一定会是那些乖乖仔,成功男士争相追求的老婆。
我们,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个学校。从初中到高中,都是在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因为我们是一支乐队,我是吉他手,蓝萱是键盘手,盛月鸣是贝司手,沈天,是鼓手。
我们热爱音乐,一有时间,便在音乐室里孜孜不倦地排练,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的故事,抽象点来说,就像是青春的一段弹奏得断续的乐谱。那种琴弦在指尖跳动的感受就像是人生,一点点沙哑,一点点痛楚,我们每个人都很特别,每个人都喜欢一种特殊的颜色,我喜欢黑白,于是我的吉他是黑白色的,盛雪鸣喜欢红色,于是她的贝司是鲜艳的红色,蓝萱喜欢白色,所以每次演出,键盘的左边总是插上一枝白色的玫瑰,我们都觉得青春就是一种不规则的曲调,所以我们的乐队名称叫不规则。还有沈天,这个我最喜欢的女孩,她喜欢蓝色,所以她的鼓,是蓝色。
别人说,十八岁是花季,我却认为,十八岁之前才是花季,因为十八岁之前的世界,单纯美好,至少朋友之间是最真切的,没有任何其他的杂质,十八岁以后的世界,是浅尝艰辛,明白险恶的过程,首先,是埋首书海,在高中这个很多大人都认为是代表纯净美好的学府里在书堆中艰辛地前进,然而,是被爱情的颜色浑浊自己的眼睛,最后,知道除却那些曾经的友谊和亲人的关切,再没有什么是值得珍贵和怀念。我庆幸的是,我始终拥有她们,这样的一群挚友,陪伴我走过十个春秋。
第 1 章
恋耽美
第 1 章
PART ZERO
这是我写的第一本书。
介绍一下,这本书应该是我青春时期想法的浓缩,这本书会分为四个故事,感情,名字和蓝色有关,所以她就叫‘蓝色的爱’。有骄傲的梦,自卑的现实,书里各种各样属于青春时期稀奇古怪的想法或者习以为常的情感。
在现实中,常常的,我们会因为和朋友很好,很亲密,弄模糊了自己的性向,我记得,有短片说过,女孩天生就是LES,我对这句话,有些认同,女孩太好,我们之间,总会有太多太多的关怀和温柔。彼此倾诉心事,彼此为对方付出很多很多,久而久之,就认为,我们谁也离不开谁,长大了,和着随波逐流的情感改变了自己的初衷,原本的少女情怀会因为各种各样社会舆论或者别人的看法而消失得无影无踪。很多很多年,蓦然回首,那个心里藏着的那个她或他那么珍贵,因为这个人,对你付出过。狠狠付出过。然而摇摇头,继续过自己每天和柴米油盐做伴的生活。
这四个故事,两个是属于女生的故事,两个是属于男生的故事。
莫小蔚,或许是活在我梦中的人,蓝思月,便是我的朋友,那个我们之间亲密得让我误以为我性向和其他人不同的朋友。在书里那么美好的形象在我看来却是真实的,她在我心中的的确确是那样的一个人。那么完美,又那么难以触及,直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还是没有对她说出我心里的想法,所以只能说这第一个故事“曾经便是过去”一部关于梦的演绎的书。就像是曹雪芹的‘红楼梦’,那些关于心里的希望和感想都变成了一种渴切的希望一样。不敢面对自己情感的人,也可以选择做做梦,然后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心里,让自己做一个轰轰烈烈的梦。
梦醒,又是新的一切,我们心里面认为说永远不会忘记的爱情或者感情经过年月的洗刷之后,或许会变渐渐忘怀,不用太过执意去感受此刻的悲伤,烦恼此刻的烦恼,时间这个一直规则运动的物体不会会我们某一刻的情感而停留,然而我们某一刻的情感却会因为时间的规则运动而逐渐变冲刷干净。
有些人,选择面对,例如我的很多朋友,喜欢上了同性,她们坦然面对,不可避免,会遭到许多阻挠,我却不认为,她们哪里不快乐,或许是偶尔的自卑,可是这原本就是人生来就拥有的本能,既然找不到两片的相同的树叶,这种不同也是难免的吧,这样的不同才说明这个世界正常不是吗?我支持不同的人拥有不同的情感,并且我认为,不同的爱都有属于它们本身不一样的美和价值。
女女之爱,惺惺相惜。
男男之爱,互相勉励。
男女之爱,互补关怀。
老少之爱,感动彼此。
所以,何必在意那些不一样之间的区别,无论自己有什么样的情感,便享受那一刻的情感。或许,坦然接受,打个电话给对方,表个白。结局可能被拒绝,可能被接受,可能继续做朋友,可能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在记忆中却始终停留这段情感,就像是青春岁月中,一段即使被时间洪流不断冲刷会变模糊可不会变干净的记忆。或许,只是做个梦,用一本书或几篇日记,写下来,然后轰轰烈烈做个梦,醒来,梦醒,还是朋友,然后找个异性谈场恋爱,从那种情感中渐渐走出来。
人生总有两种选择,怎么走也不必走上绝路,莫小蔚的死是预示一场梦的终结。却不是一个生命的结束。有些悲伤流连的书,带着些悲伤流连的情感,总是假惺惺地炫耀自己有多骄傲,其实,这种感情或许在我们的青春中是必不可少的情感,要不,就像是空缺了那么一块什么一样。
还有,注意看标题哦,标题总写出关于这一章节故事的总结。
第二个,故事,不规则。
梦和现实相互冲击的故事。在第二个故事中终结的时候,我会详细介绍其中的情感和故事。大家,请多多支持。
第三和第四个。可以猜,可以揣测,不过现在,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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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ZERO
第二个关于蓝色的篇章在此刻正式开始。
一个关于音乐的故事。
乐队的主人公在自己的小宇宙中盘旋出各种各样的形状。
开始的青春,仿若就是友谊的赞歌,随着自己踏在社会或者学校的脚印轮廓越来越清晰,我们便都知道,其实友谊有一天也会变得没有当初那么纯净,尽管仍然珍贵,尽管是自己曾用生命保护过的曾经。
这个故事,叫不规则。
蓝色的含义,是忧伤。
第二个关于不同女生的故事。像是一幅让人赏心悦目的画卷,只是仔细看,便会发觉,其实那画卷,隐藏了许多许多的情感。就像我们的生命轨迹一样,谁都是个一眼就看得见的个体,有不同的长相,不同的衣着。可是在心里总是隐藏着一种又一种不一样的情感。喧嚣伴随鸣笛,花香伴随鸟语,就是这个地方,在一特殊的情况中,书写说一个关于青春的故事。
读这个故事的某一个人向回忆或如今看看,或许能找个书中的某一个人的故事和你的故事很相似,那么请轻扬嘴角,为自己的青春感到骄傲。因为有一些珍贵的情感的人是最幸福的。
就像,我们无论如何,无论未来过得怎么样。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有这个动人又珍贵的回忆可供翻阅。
曾经的他或她,扬起嘴角那刻,年轻的我们怦然心动。
曾经在操场上,和自己的挚友嬉笑打闹出一波又一波未能停息的快乐和大笑。
曾经的我们,研究了很久,写了下一封自己认为惊世骇俗的情书,而在思索了很久之后,仍旧决定,把它塞在一个自己几个月后连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
或许,在那一天,和好友豁出去一样吵了一架,一段时间过后,还是认为自己有过错而不是那么情愿地握手言和,然而,发现,原来,经历吵闹之后的友谊那么深刻。
这就是我们的青春,在一些自己长大了之后才发现曾经经历过的只是很小很小的事,而这些很小很小的事确是生命中最纯净的记忆。知道吗?
我们每个都是最珍贵的个体,在不同的时间,在不同的阳光之下,演绎出一种倾城绝色的华丽。
我们每个人都有资格拥有不平凡的所有。
即便叱咤风云只能在脑中中演绎。
可是,不可否认的,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
自述
“人生就恰似一场假面舞会,每个人初入舞会,或昂首,或低头,或桀骜,或自卑,然而,无论是谁,总是需要在人群中欢笑,渐渐地,尝到酒的酸甜苦辣,渐渐知道身边人虚伪自私的想法,然而一步一步学会生存技能,恍然大悟知道谁是真心对你的时候,那些朋友早已远去,剩下的只是些被社会磨砺出来的圆滑的混蛋,然而自己不得已也保留了心眼,变成一个圆滑的混蛋。”
这些,就是沈天在社会上摸滚了十八年而总结出的经历,她,是一个家庭贫困的高中生,从小脸蛋平凡,身材较胖,是家里亲戚嫌弃,妈妈打骂的对象,不料随着时间的逐步推移,长大了的她变瘦了,脸蛋没啥特别的变化,只是皮肤变好,却成了班里男生推崇喜爱的对象,加上自己逼迫自己用功念书,成绩总在学校有惊人的可观性。这就是故事女主角之一,常称自己是在凡尘中堕落的白痴,也称自己是个只懂得付出的笨蛋。的确,她聪明,可是总假装自己什么都不懂。只为了在生活中不遇到那么多麻烦。
我,是她的死党,从小学就和她同一间学校,见证了这个小丫头的成长,那种蜕变在我看来是可观的,然而我和她认识十年,似乎也是逐渐跟她这样蜕变起来,然而我蜕变的只是思想,我长相依旧是那么平凡。我的成绩比沈天还好,因为我读起书来是不要命,忘记休息的,尽管我天生愚笨,那又怎么样呢?我总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变成一个像沈天那么漂亮的一个人。然而这个朋友,是我愿意用生命去保护的,因为她,太过善良,太过美好。
盛雪鸣,或许像是沈天说的,一种社会中的混蛋,拥有一张天使一样的脸孔,从小的眼神就有勾魂夺魄的杀伤力,无论哪个男的或女的只要跟她对看个一分钟,就会深深地沉迷下去,我和沈天,跟这个小妖精相处了十年之后,似乎对她的眼神还没有多大的免疫力,所以我们俩,总让她欺负,不过这个人,真好,至少她对朋友总是真心全意,那些社会中的混蛋是六亲不认的,是不顾朋友之情的,这个叫盛雪鸣的混蛋,只利用不是朋友的人。沈天喜欢和她混在一起,或许也让她身上那种特殊的情感深深吸引。
蓝萱,温柔体贴就像冬日的温泉,她是我们四个之中言语最少的,有时候就像一种空气,只是少了她,就会像是少了呼吸的氧气一样,少了一种提醒,一种体贴,一种关切。认识了她,我才知道什么叫做,生下来就是一个女人,这种女人,温柔体贴,声线撩人。不像盛雪鸣那种妖精一样的勾魂夺魄,不像沈天那种贵族公主气质,但我担保,她一定会是那些乖乖仔,成功男士争相追求的老婆。
我们,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个学校。从初中到高中,都是在学校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因为我们是一支乐队,我是吉他手,蓝萱是键盘手,盛月鸣是贝司手,沈天,是鼓手。
我们热爱音乐,一有时间,便在音乐室里孜孜不倦地排练,我们之间,有太多太多的故事,抽象点来说,就像是青春的一段弹奏得断续的乐谱。那种琴弦在指尖跳动的感受就像是人生,一点点沙哑,一点点痛楚,我们每个人都很特别,每个人都喜欢一种特殊的颜色,我喜欢黑白,于是我的吉他是黑白色的,盛雪鸣喜欢红色,于是她的贝司是鲜艳的红色,蓝萱喜欢白色,所以每次演出,键盘的左边总是插上一枝白色的玫瑰,我们都觉得青春就是一种不规则的曲调,所以我们的乐队名称叫不规则。还有沈天,这个我最喜欢的女孩,她喜欢蓝色,所以她的鼓,是蓝色。
别人说,十八岁是花季,我却认为,十八岁之前才是花季,因为十八岁之前的世界,单纯美好,至少朋友之间是最真切的,没有任何其他的杂质,十八岁以后的世界,是浅尝艰辛,明白险恶的过程,首先,是埋首书海,在高中这个很多大人都认为是代表纯净美好的学府里在书堆中艰辛地前进,然而,是被爱情的颜色浑浊自己的眼睛,最后,知道除却那些曾经的友谊和亲人的关切,再没有什么是值得珍贵和怀念。我庆幸的是,我始终拥有她们,这样的一群挚友,陪伴我走过十个春秋。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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