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闷棍般的敲打声。
一只只无法飞出围栏的家鸡,全都被方义乱斧锤死,尸体七零八落的倒了一片。
搞定家鸡,方义走进起居室内。
很快就看到了倒在血魄中的林健刚弟弟,林健柔。
身上足足有着十几道的砍伤痕迹。
致命伤应该头部的三斧头。
直接砍中了脑门,鲜血直往外冒,现在都已经将地面染红了一大片。
弱鸡少年,那也只是同龄人的戏谑凌辱般的称呼。
实际上,基本的力气还是有的。
对付一个醉酒后几乎陷入了昏睡的成年人,乱斧砍死,还是没什么难度的。
方义冷静地上前,判断了一下鼻息。
很快就确定,这人已经死透了。
林健刚夫妇留下的房屋位置,在望塘村,属于稍显偏僻的区域。
根据得到的角色记忆,原本林健刚夫妇的房屋,是距离村长家非常近的距离,代表着在村中具备着极高的地位。
可随着林夜的出生,以及同龄人的欺凌,林健刚夫妇才卖掉了村长家附近的房子,在这个地方另外建了一栋木屋,作为日常生活起居。
也因为这个,导致耕耘的田地位置,与家里的距离,有着相当一段路程。
林健刚夫妇属于憨厚的老实人,自然不在乎多点路程。
可林健刚的弟弟,则属于好吃懒做的类型。
在继承遗产后悔,就再没管过那亩田地,已经荒废有点时间了。
基本是拿着遗产,花天酒地,贪图享受而已。
再加上村里人对林健刚弟弟的感官也不好,人缘的话,除了村中几个地痞流氓外,也没什么朋友。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应付每天傍晚都会过来混吃混喝的几个混混,林健刚弟弟死亡的事情,就能顺利瞒过去了。
摸索了下尸体,方义很快搜出了一把小钥匙。
来到林健刚弟弟的先前居住的房间,用钥匙将柜子打开。
大量零散的碎银,十几块完整的银锭,以及一张地契,展现在方义的面前。
当中最值钱的,就要数这张地契了。
在武林门派掌控全局的时代里,地契是认契不认人。
谁持有地契,谁就能在打官司中,得到官方的认可。
所以地契的价值,远远比十几块银锭要高得多。
将柜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
方义重新来到尸体面前。
看了眼天色。
日渐黄昏。
不出意外,再过一会,地痞流氓们,就要来找林健刚弟弟蹭吃蹭喝,把酒言欢了。
把窗户全部紧闭遮盖。
将尸体身上的衣服换成一套日常起居服,戴上帽子,犹豫了下,又把帽子去掉,擦拭掉血迹,缠上毛巾。
从远处看,赫然是一副农民下地干活的装扮,就差多点黄土了。
前提是不看僵尸般的正脸的话。
将尸体摆放在正厅的椅子上,背对大门,再把那把染血的劈柴斧,放在椅子旁边。
然后将大门虚掩,留下一条缝隙。
再是把死掉的公鸡母鸡全部拎起来,剁了个尸首分离,扔到尸体的旁边。
鲜血点缀下,倒是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
考虑了下,方义给自己手背来一刀显眼的伤口,再用染血的白布包裹厚厚一圈。
最后一步,就将家里的酒水拿出来,在门口,到处挥散,冲淡血腥味,加重酒气。
一切准备就绪后,昏黄的光泽,刚好洒落下来。
三名赤着胳膊,痞里痞气的村中流氓,嬉笑着朝方义家中走来。
还未到家门口,三个流氓,就闻到了浓郁的酒气。
“啧啧啧,林哥居然不等我们就开喝了,不够义气啊!”
“这酒香,光是闻着就流了一地哈瘤子。”
“走走走,讨酒去,今天和林哥不醉不归。”
三人谈的起兴,可等他们走到方义家门口时,却齐齐愣住。
只见院子里,一片狼藉。
所有的家鸡,不翼而飞,只有满地鸡毛和凌乱的血迹。
而在家门口,却有一个少年靠着墙角,抹着眼泪,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
“这不是林弱鸡吗?他怎么在门口?”
“问问不就知道了。”
三人虽然心中有点打鼓,但看林弱鸡都没跑路,也没死掉,估摸没出什么大事。
上前一步,为首的那人问道:“林弱鸡,家里遭贼了?林哥在哪?他没事吧?”
方义顿时抬头怒瞪,眼神凶悍的很:“我叔能有什么事!这还不全是他弄出来了!”
三人对视一眼,心有好奇。
“怎么回事?”
“除了发酒疯,还能是什么?莫名其妙就把家里的鸡全杀了!那可是父母母亲留下的鸡,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我去拦着,结果反而被他拿斧头砍伤,简直六亲不认,谁靠近就砍谁!”
说着,方义将受伤染血的白布褪下,给那三人看。
话可以作假,但伤却做不了假。
看到这伤势,他们三人心里信了七八分。
毕竟……总不能这十几岁的少年突然玩自残吧。
“林哥?林哥?”
犹豫了下,三人在门口喊了几句,见没有效果,其中一人就说道。
“要不,我们改天再来?林哥估计是醉了,已经睡了。”
“这……”
另外两人还有些犹豫。
发酒疯这种事,林哥以前不是没做过。
只是最多也就打打拳,像砍人这种事,还从没遇到过。
偷偷顺着虚掩的门缝,往里看去。
三人顿时瞳孔收缩。
亲娘嘞,吓人啊!
血淋淋的斧头。
满地的鸡头鸡身。
以及那古怪的农民造型。
这说是变态杀人狂的作案现场,那都不为过啊。
若不是闻到浓郁的酒气,和林哥那熟悉的背影,恐怕他们都要以为是有外人入室抢劫了呢。
“看,看来林哥今天真的喝多了。我们兄弟三人,改日再来。”
说着他们三人逃似离开了方义的家。
地痞流氓,那是处于恶霸食物链底端的存在。
最多也就是干些小偷小摸的仗势,白吃白喝,收点保护啥的。
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跟着林哥混,也只是看人好骗,混吃混喝而已。
要是知道林哥发酒疯会做出你这么恐怖的事情,他们说什么也不敢再和林哥拼酒了啊。
(未完待续)
一只只无法飞出围栏的家鸡,全都被方义乱斧锤死,尸体七零八落的倒了一片。
搞定家鸡,方义走进起居室内。
很快就看到了倒在血魄中的林健刚弟弟,林健柔。
身上足足有着十几道的砍伤痕迹。
致命伤应该头部的三斧头。
直接砍中了脑门,鲜血直往外冒,现在都已经将地面染红了一大片。
弱鸡少年,那也只是同龄人的戏谑凌辱般的称呼。
实际上,基本的力气还是有的。
对付一个醉酒后几乎陷入了昏睡的成年人,乱斧砍死,还是没什么难度的。
方义冷静地上前,判断了一下鼻息。
很快就确定,这人已经死透了。
林健刚夫妇留下的房屋位置,在望塘村,属于稍显偏僻的区域。
根据得到的角色记忆,原本林健刚夫妇的房屋,是距离村长家非常近的距离,代表着在村中具备着极高的地位。
可随着林夜的出生,以及同龄人的欺凌,林健刚夫妇才卖掉了村长家附近的房子,在这个地方另外建了一栋木屋,作为日常生活起居。
也因为这个,导致耕耘的田地位置,与家里的距离,有着相当一段路程。
林健刚夫妇属于憨厚的老实人,自然不在乎多点路程。
可林健刚的弟弟,则属于好吃懒做的类型。
在继承遗产后悔,就再没管过那亩田地,已经荒废有点时间了。
基本是拿着遗产,花天酒地,贪图享受而已。
再加上村里人对林健刚弟弟的感官也不好,人缘的话,除了村中几个地痞流氓外,也没什么朋友。
因此一般情况下,只要应付每天傍晚都会过来混吃混喝的几个混混,林健刚弟弟死亡的事情,就能顺利瞒过去了。
摸索了下尸体,方义很快搜出了一把小钥匙。
来到林健刚弟弟的先前居住的房间,用钥匙将柜子打开。
大量零散的碎银,十几块完整的银锭,以及一张地契,展现在方义的面前。
当中最值钱的,就要数这张地契了。
在武林门派掌控全局的时代里,地契是认契不认人。
谁持有地契,谁就能在打官司中,得到官方的认可。
所以地契的价值,远远比十几块银锭要高得多。
将柜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入囊中。
方义重新来到尸体面前。
看了眼天色。
日渐黄昏。
不出意外,再过一会,地痞流氓们,就要来找林健刚弟弟蹭吃蹭喝,把酒言欢了。
把窗户全部紧闭遮盖。
将尸体身上的衣服换成一套日常起居服,戴上帽子,犹豫了下,又把帽子去掉,擦拭掉血迹,缠上毛巾。
从远处看,赫然是一副农民下地干活的装扮,就差多点黄土了。
前提是不看僵尸般的正脸的话。
将尸体摆放在正厅的椅子上,背对大门,再把那把染血的劈柴斧,放在椅子旁边。
然后将大门虚掩,留下一条缝隙。
再是把死掉的公鸡母鸡全部拎起来,剁了个尸首分离,扔到尸体的旁边。
鲜血点缀下,倒是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
考虑了下,方义给自己手背来一刀显眼的伤口,再用染血的白布包裹厚厚一圈。
最后一步,就将家里的酒水拿出来,在门口,到处挥散,冲淡血腥味,加重酒气。
一切准备就绪后,昏黄的光泽,刚好洒落下来。
三名赤着胳膊,痞里痞气的村中流氓,嬉笑着朝方义家中走来。
还未到家门口,三个流氓,就闻到了浓郁的酒气。
“啧啧啧,林哥居然不等我们就开喝了,不够义气啊!”
“这酒香,光是闻着就流了一地哈瘤子。”
“走走走,讨酒去,今天和林哥不醉不归。”
三人谈的起兴,可等他们走到方义家门口时,却齐齐愣住。
只见院子里,一片狼藉。
所有的家鸡,不翼而飞,只有满地鸡毛和凌乱的血迹。
而在家门口,却有一个少年靠着墙角,抹着眼泪,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
“这不是林弱鸡吗?他怎么在门口?”
“问问不就知道了。”
三人虽然心中有点打鼓,但看林弱鸡都没跑路,也没死掉,估摸没出什么大事。
上前一步,为首的那人问道:“林弱鸡,家里遭贼了?林哥在哪?他没事吧?”
方义顿时抬头怒瞪,眼神凶悍的很:“我叔能有什么事!这还不全是他弄出来了!”
三人对视一眼,心有好奇。
“怎么回事?”
“除了发酒疯,还能是什么?莫名其妙就把家里的鸡全杀了!那可是父母母亲留下的鸡,他有什么权利这么做!我去拦着,结果反而被他拿斧头砍伤,简直六亲不认,谁靠近就砍谁!”
说着,方义将受伤染血的白布褪下,给那三人看。
话可以作假,但伤却做不了假。
看到这伤势,他们三人心里信了七八分。
毕竟……总不能这十几岁的少年突然玩自残吧。
“林哥?林哥?”
犹豫了下,三人在门口喊了几句,见没有效果,其中一人就说道。
“要不,我们改天再来?林哥估计是醉了,已经睡了。”
“这……”
另外两人还有些犹豫。
发酒疯这种事,林哥以前不是没做过。
只是最多也就打打拳,像砍人这种事,还从没遇到过。
偷偷顺着虚掩的门缝,往里看去。
三人顿时瞳孔收缩。
亲娘嘞,吓人啊!
血淋淋的斧头。
满地的鸡头鸡身。
以及那古怪的农民造型。
这说是变态杀人狂的作案现场,那都不为过啊。
若不是闻到浓郁的酒气,和林哥那熟悉的背影,恐怕他们都要以为是有外人入室抢劫了呢。
“看,看来林哥今天真的喝多了。我们兄弟三人,改日再来。”
说着他们三人逃似离开了方义的家。
地痞流氓,那是处于恶霸食物链底端的存在。
最多也就是干些小偷小摸的仗势,白吃白喝,收点保护啥的。
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跟着林哥混,也只是看人好骗,混吃混喝而已。
要是知道林哥发酒疯会做出你这么恐怖的事情,他们说什么也不敢再和林哥拼酒了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