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若寺内。
宁采臣生好了火之后,便在火堆旁,用门板等杂物,铺好了一个简陋的床铺。
叶太打扫完佛像之后,感觉再无什么晦涩的神念传来,便以仙元震落身上的灰尘,走了过来。
他这乍一释放雄厚仙元的动作,宁采臣是没注意到,不过却让燕赤霞更加笃定了,这是一个修为比自己还要深厚的佛修。
叶太坐了过来,发现宁采臣竟也帮自己,捯饬好了一处简陋床铺,微笑点头,算是道谢。
三人烤着火,本应很暖和,宁采臣请始终觉得,这兰若寺周围,寒风阵阵似的,止不住抱着膀子搓了搓,道:
“李公子,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比郭北县其他地方,要寒冷几分呀。”
燕赤霞失笑道:“你一个弱书生,进了狼窝,当然会觉得冷了。”
“狼窝?”
宁采臣先是一愣,而后回忆起来,自己和也太来的时候,天色渐晚,倒是隐约听到了几声狼嚎。
不过这天气冷,跟狼窝有什么关系呀。
宁采臣瘪瘪嘴,看向燕赤霞道:“怪人,咱们有火堆,还三五成群,群狼也不敢闯进寺内作妖的,对了怪人大侠,你叫什么名字啊?为什么大半夜的,选择在这里留宿,武功这么高强的,难不成也跟我和李公子一样,是囊中羞涩?”
燕赤霞并不避讳道:“某家燕赤霞,住到这兰若寺,已经半月有余了,不过倒不是囊中羞涩,而是为了救人。”
“救人?”
宁采臣不明所以,天真的问道:“救谁啊?”
“你啊傻蛋!”
燕赤霞没好气道:“真是胆子大,区区一弱书生,竟敢晚上跑来兰若寺留宿。”
宁采臣愈发觉得这人秉性古怪了,你以为我想大半夜跑来这荒郊野岭啊,不都告诉你了,是囊中羞涩了嘛。
遂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而是看向叶太道:“李公子,真没看出来,你还是一个敬佛礼佛之人。”
叶太烤着火,浅浅笑道:“我以前是灵隐寺的俗家弟子,遇佛就拜,已成习惯。”
“灵隐寺……难怪了。”
燕赤霞嘟囔一声,想起了前段时间,那树妖打脸灵隐寺的行为。
也就了然了叶太的根脚,前来此方地界的目的,还有如此礼敬佛相的缘由了。
宁采臣却也点点头,恍然大悟道:“原来李公子还有这层身份啊,这下让小生更心安了,本人乃大宋童生,国气加身,再有李公子和这位怪人大侠在,即便真有什么妖魔鬼怪,想来也不敢来找咱们的。”
这话纯属是恭维,因为宁采臣到现在,实则也不相信有什么妖魔存在的。
真要有的话,燕赤霞这么大一个活人,即便他武功貌似还算高强,可是遇上了说书先生口里,神通广大的妖魔,在这住了大半个月了,怎么会一点事儿也没有啊。
燕赤霞冲他翻了一个白眼,道:“第一,某家叫燕赤霞,不叫什么怪人啊龟孙儿。第二,某家跟这位李公子,自然不怕什么妖魔鬼怪,可你嘛,要是举人文位还好说,区区一童生,死了都没人埋啊!”
宁采臣悠哉悠哉,仿佛已经习惯了这个怪人的说话方式,向叶太说道:“李公子,既然大家同为天涯沦落人,不知你明日有何打算啊?今日你于小生,有一饭之恩,不若明日和小生同回寒舍,也好报答一番你,不过家中贫寒,只有些粗茶淡饭,还望不要嫌弃了。”
宁采臣虽然看起来呆愣呆愣的,可实则也不傻。
这李公子昔年乃是灵隐寺的俗家弟子,又常年行走在外,却过得比谁都要潇洒。
肯定是有武力在身的,或许还颇为不俗!
而且作为一个随性游侠的他,刚好盘缠用尽,自己一个弱书生,在边境独身行动,确实又有些不大安全。
上一个懂些粗浅拳脚功夫的集宝斋伙计,不都在半路上被人砍死了吗。
自己借由报答之名,刚好也能和他一路,人身安全也能有所保障嘛。
叶太虽然肯定不会和宁采臣同行的,但是却仿若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
“同行的事情再说,只是看宁兄乃腹有诗书的读书人,却不惜半工半读的前来这边境乱地收债,是否家中有什么难处?”
宁采臣不好意思的一笑,道:“实不相瞒,在下半工半读,也乃是不得已为之,宁某家有良田三两亩,可家妻却有重疾在床,上还有五旬老母,在下迫不得已也要出门工读,不然……唉,不然连家妻的药汤费和学堂的求学费,也交之不上。”
啧啧。
燕赤霞瞄了宁采臣一样,愈发觉得这小子还算顺眼了,不抛弃糟糠之妻,要养家,要求学,要出门工读,还算是个有担当的读书人。
叶太也淡淡的点点头,却没有再多言了。
宁采臣有家室,这是蒲松龄原著里的真实情节。
实际上很多影视剧里,只是拍出了他和女鬼聂小倩,那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原著中的宁采臣,却是在自己家妻病重之际,和聂小倩展开孽缘,最后将聂小倩带回家,见婆婆的时候,他那卧病在床的娇妻,还在隔屋痛苦咳嗽。
宁采臣就在这种情况下,续弦聂小倩为妻,在老年的时候,还纳了几房妾。
可谓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以现代的眼光看,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但是嘛,在古代看来,宁采臣已经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三好青年了。
在古代纳妾本就没什么,从他家妻身染重病,他却冒着风雨也要出门,为妻子挣药汤费,不忍糟糠之妻,就如此逝去,和聂小倩相爱之后,也瞒着家妻,不愿她在病中,知道这个事实。
毕竟他要不是一个骨子里善良的人,燕赤霞和聂小倩,也不会如此看好他,帮助他。
只是在叶太看来,他为人最大的诟病,也就是那句“平生不二色”了吧。
你说你纳妾就纳妾,续弦就续弦吧,却总喜欢标榜自己,说这一辈子,再不爱上其他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应许是文人病发作,是发自内心的。
但是标榜了自己之后,在妻子年老色衰,夫妻热恋期度过之后,却又开始纳妾。
这就有点那啥了。
不过这也可能是古代文人的通病吧,毕竟就连史册流芳的唐宋八大家之一,苏东坡,不也有将自己有孕在身的小妾,送给好友亵玩的黑历史吗。
叶太问这话纯属好奇,并不是想要贬低谁,知道答案后,心中也没什么膈应。
不妨碍他在宁采臣遇害的时候,随手救他一命。
宁采臣生好了火之后,便在火堆旁,用门板等杂物,铺好了一个简陋的床铺。
叶太打扫完佛像之后,感觉再无什么晦涩的神念传来,便以仙元震落身上的灰尘,走了过来。
他这乍一释放雄厚仙元的动作,宁采臣是没注意到,不过却让燕赤霞更加笃定了,这是一个修为比自己还要深厚的佛修。
叶太坐了过来,发现宁采臣竟也帮自己,捯饬好了一处简陋床铺,微笑点头,算是道谢。
三人烤着火,本应很暖和,宁采臣请始终觉得,这兰若寺周围,寒风阵阵似的,止不住抱着膀子搓了搓,道:
“李公子,你有没有觉得,这里比郭北县其他地方,要寒冷几分呀。”
燕赤霞失笑道:“你一个弱书生,进了狼窝,当然会觉得冷了。”
“狼窝?”
宁采臣先是一愣,而后回忆起来,自己和也太来的时候,天色渐晚,倒是隐约听到了几声狼嚎。
不过这天气冷,跟狼窝有什么关系呀。
宁采臣瘪瘪嘴,看向燕赤霞道:“怪人,咱们有火堆,还三五成群,群狼也不敢闯进寺内作妖的,对了怪人大侠,你叫什么名字啊?为什么大半夜的,选择在这里留宿,武功这么高强的,难不成也跟我和李公子一样,是囊中羞涩?”
燕赤霞并不避讳道:“某家燕赤霞,住到这兰若寺,已经半月有余了,不过倒不是囊中羞涩,而是为了救人。”
“救人?”
宁采臣不明所以,天真的问道:“救谁啊?”
“你啊傻蛋!”
燕赤霞没好气道:“真是胆子大,区区一弱书生,竟敢晚上跑来兰若寺留宿。”
宁采臣愈发觉得这人秉性古怪了,你以为我想大半夜跑来这荒郊野岭啊,不都告诉你了,是囊中羞涩了嘛。
遂翻了个白眼,不再理他,而是看向叶太道:“李公子,真没看出来,你还是一个敬佛礼佛之人。”
叶太烤着火,浅浅笑道:“我以前是灵隐寺的俗家弟子,遇佛就拜,已成习惯。”
“灵隐寺……难怪了。”
燕赤霞嘟囔一声,想起了前段时间,那树妖打脸灵隐寺的行为。
也就了然了叶太的根脚,前来此方地界的目的,还有如此礼敬佛相的缘由了。
宁采臣却也点点头,恍然大悟道:“原来李公子还有这层身份啊,这下让小生更心安了,本人乃大宋童生,国气加身,再有李公子和这位怪人大侠在,即便真有什么妖魔鬼怪,想来也不敢来找咱们的。”
这话纯属是恭维,因为宁采臣到现在,实则也不相信有什么妖魔存在的。
真要有的话,燕赤霞这么大一个活人,即便他武功貌似还算高强,可是遇上了说书先生口里,神通广大的妖魔,在这住了大半个月了,怎么会一点事儿也没有啊。
燕赤霞冲他翻了一个白眼,道:“第一,某家叫燕赤霞,不叫什么怪人啊龟孙儿。第二,某家跟这位李公子,自然不怕什么妖魔鬼怪,可你嘛,要是举人文位还好说,区区一童生,死了都没人埋啊!”
宁采臣悠哉悠哉,仿佛已经习惯了这个怪人的说话方式,向叶太说道:“李公子,既然大家同为天涯沦落人,不知你明日有何打算啊?今日你于小生,有一饭之恩,不若明日和小生同回寒舍,也好报答一番你,不过家中贫寒,只有些粗茶淡饭,还望不要嫌弃了。”
宁采臣虽然看起来呆愣呆愣的,可实则也不傻。
这李公子昔年乃是灵隐寺的俗家弟子,又常年行走在外,却过得比谁都要潇洒。
肯定是有武力在身的,或许还颇为不俗!
而且作为一个随性游侠的他,刚好盘缠用尽,自己一个弱书生,在边境独身行动,确实又有些不大安全。
上一个懂些粗浅拳脚功夫的集宝斋伙计,不都在半路上被人砍死了吗。
自己借由报答之名,刚好也能和他一路,人身安全也能有所保障嘛。
叶太虽然肯定不会和宁采臣同行的,但是却仿若想起了什么,突然问道:
“同行的事情再说,只是看宁兄乃腹有诗书的读书人,却不惜半工半读的前来这边境乱地收债,是否家中有什么难处?”
宁采臣不好意思的一笑,道:“实不相瞒,在下半工半读,也乃是不得已为之,宁某家有良田三两亩,可家妻却有重疾在床,上还有五旬老母,在下迫不得已也要出门工读,不然……唉,不然连家妻的药汤费和学堂的求学费,也交之不上。”
啧啧。
燕赤霞瞄了宁采臣一样,愈发觉得这小子还算顺眼了,不抛弃糟糠之妻,要养家,要求学,要出门工读,还算是个有担当的读书人。
叶太也淡淡的点点头,却没有再多言了。
宁采臣有家室,这是蒲松龄原著里的真实情节。
实际上很多影视剧里,只是拍出了他和女鬼聂小倩,那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原著中的宁采臣,却是在自己家妻病重之际,和聂小倩展开孽缘,最后将聂小倩带回家,见婆婆的时候,他那卧病在床的娇妻,还在隔屋痛苦咳嗽。
宁采臣就在这种情况下,续弦聂小倩为妻,在老年的时候,还纳了几房妾。
可谓是走上了人生巅峰。
以现代的眼光看,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
但是嘛,在古代看来,宁采臣已经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三好青年了。
在古代纳妾本就没什么,从他家妻身染重病,他却冒着风雨也要出门,为妻子挣药汤费,不忍糟糠之妻,就如此逝去,和聂小倩相爱之后,也瞒着家妻,不愿她在病中,知道这个事实。
毕竟他要不是一个骨子里善良的人,燕赤霞和聂小倩,也不会如此看好他,帮助他。
只是在叶太看来,他为人最大的诟病,也就是那句“平生不二色”了吧。
你说你纳妾就纳妾,续弦就续弦吧,却总喜欢标榜自己,说这一辈子,再不爱上其他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应许是文人病发作,是发自内心的。
但是标榜了自己之后,在妻子年老色衰,夫妻热恋期度过之后,却又开始纳妾。
这就有点那啥了。
不过这也可能是古代文人的通病吧,毕竟就连史册流芳的唐宋八大家之一,苏东坡,不也有将自己有孕在身的小妾,送给好友亵玩的黑历史吗。
叶太问这话纯属好奇,并不是想要贬低谁,知道答案后,心中也没什么膈应。
不妨碍他在宁采臣遇害的时候,随手救他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