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少爷仍像从前一样,懒洋洋的瘫坐在沙发上,手中仍是端着那高级的水晶酒杯,胯间仍是有一个极品的绝美女孩正在埋头上下的耸动着。
    只不过,此刻金少爷的心情,不再像从前那般轻松惬意,反而有股淡淡的愁苦紧锁在眉间。
    这是金少爷吗?是那个没血没肉没有感情不知道忧愁为何物的金少爷吗?
    如果是的话,这个世上有什么事情值得他去动容去忧心呢?
    是因为今天暗金皇朝里发生的内斗吗?按照常理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因为暗金皇朝是他金少爷一手建立起来的,下面斗得翻了天,身为主宰的他不可能有好心情!
    不过这样的内斗从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可是金少爷在发生这种事情的时候,丝毫都没有犹豫过,痛快利落的一挥手,一句话:通通处死!随后一切就结束了!
    金少爷之所以显得心事重重,并不是因为水乐世与黄兴龙,那是因为他的心里真的有事!!
    胯间那个女孩的嘴唇与舌头都很柔软,她的技巧也相当的不错,秀发就别在耳后,能让金少爷清晰的看着她唯美的侧脸,手中的血酒很美味,酒是陈酿,血是新鲜的人血,在喝之前才刚刚调配好的,血酒里甚至还带着人血淡淡的体温。
    从前,金少爷是很享受这一切的,因为血酒可以让他充满力量,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可是现在,这一切对他来说好像再没有了一点意义。
    能让金少爷感觉这么了无生趣的事情,仅仅只有一样,那就是他自己,他的命。
    从这一年开始以来,金少爷已经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
    虽然,外表看起来他依然容光焕发,依然年轻优雅,在床上也依然勇猛无匹,可是他比谁都清楚,他的身体机能在退化,一天一天的退化,不可逆的退化。
    人血,不管来自多强壮多年轻的身体,有多新鲜,仅仅只能稍减他心里的难受,却不能能缓解他的这种症状。
    金少爷知道,如果自己再没有办法找到改变这种衰老的症状,再过不了多久,他就要和这个世界永别了。
    死,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是对金少爷来说,这件事并不可怕,他只是把自己的痛苦划上一个句号而已,因为他活得够久的了!
    到底有多久,八百年?二千年?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了,用一句厌世的话来概括,那就是:他真的活腻了。
    从前,在刚刚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金少爷并不是像现在这样冷血无情的!
    那时候,他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甚至可以说是激情万丈,又很多愁善感的!而且那个时候,他也不是孤身一人的,他有兄弟,有妻子,还有朋友,幸福满满的围绕着他的。
    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些变故,除了他的兄弟,妻子和朋友们都走了,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甚至一点音信都没有。
    在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和兄弟都没有放弃自己,勇敢的融入了陌生的环境,学会了陌生的语言,学会了生存的技能。
    那个时候,金少爷对生活还是有期盼的,那就是妻子和朋友都能回来,然后和他们一起高高兴兴的回家去。
    家?金少爷想到这个遥远又陌生的字眼,脸上不禁现出了苦笑,家太远了,他恐怕永远也回不去了。
    在后来的日子里,他遇到了一个善良美丽又温柔闲惠的女孩,这个女孩被金少爷的阳光与帅气所吸引,奋不顾身的爱上了他。
    金少爷始终想念着自己的妻子,自然不敢接受女孩的情意,然而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这话是不假的,在女孩火热柔情的攻势下,金少爷的心理防线,一点一滴的被瓦解了。
    最后,他和这个女孩相爱了。
    爱情,那是温馨甜密又让人陶醉的,既然妻子已经不会再回来了,家也回不去了,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和一个温柔甜美的女孩共渡余一生,那未偿不是个美好的选择。
    于是乎,金少爷和这个女孩开始了男耕女织的生活,小日子过得坚苦却也很幸福。
    二十年,在金少爷的人生中,很短暂的一个瞬间,“哗啦”一声就过去了,他发现了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女孩变成了中年妇人,脸上有了很多皱纹,双胸也已经下垂变瘪,甚至下身也变得干燥不再紧凑。
    女孩变老了,而他仍是那么的年轻,睡在同一张床上,就像是儿子与母亲。
    二十年对金少爷现在的漫长人生来说,只是弹指瞬间,但对当时的他来说,却留下了那么多不能磨灭的记忆,他爱这个女孩,尽管她已经老了,可是他们的感情是那么的真实。
    然而,不管他对人多么的真诚,他的爱有多么的坚决,他们的感情有多么的珍贵,女人最终老得鹤发鸡皮老死在他的怀中,而他自己,却还是和从前一个模样,一点变化都没有。
    一次,两次,三次......n次,他眼睁睁的看着与自己同床共枕的女人老去,死去。
    这种刻骨铭心的痛苦是多少的另类,另类到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体会。
    他绝望了,再也没有勇气去偿试了,爱人们都死了,他却要痛苦的活在这个世上,他恨啊,恨自己为什么会长生不老青春永驻。
    最后,他不得不放弃了做一个正常人的想法,也放弃了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因为他不正常啊。
    他找到了自己的兄弟,那个做过和尚,做过道士,做过山贼,做过土匪,甚至还做过官的兄弟!
    兄弟已经什么也不做了,笼络了一班人,靠着深熟的历史与过往在谋取暴利,金少爷加入了,与兄弟创立了一个组织,那就是最初的暗金皇朝。
    那个时候,金少爷是不会想像得到暗金皇朝会发展的如此壮大的,当然,那个时候他也不会想到,自己也会有即将老死的一天。
    现在,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他又不想死了,因为他已经拥有了无数的财富,无数的美女,还有大到可以颠覆别人命运操控别人生死的权利!
    花花如界如此美好,灯红酒绿如此的吸引人,他怎么舍得死呢!
    他想活,尽管活着很寂寞,但他还是想永远的活下去,永远的享受这一切。
    可是现在,新鲜的人血都不能挽留住他的青春了,他就知道,他的大限到了!
    想到死这个字眼,他没来由的一阵恐惧从心里发出来,随后身下一紧,他胯下那个女孩的嘴里喷薄而出了。
    女孩来了热毛巾,替他温柔的擦试干净,然后整理好一切,悄然的退了下去。
    女孩如此的年轻,漂亮,乖巧,像这样的女孩,金少爷只要随手一挥就能召来一片,让他快活到舍生忘死。
    一切都还那么的美好,他怎么能舍得离开这个人世呢?
    如果一定要离开的话,他的暗金皇朝要交给谁呢?
    交给他的兄弟吗?想到这个兄弟,他脸上再次现出苦笑。
    兄弟已经离开近一年了,没有任何的音信,难道他已经知道,大限已经来了?一切要结束了?既然兄弟不能继承这一切,难道把暗金皇朝交给一些凡人?
    三省六部里九个位高权重的臣子,又有哪一个能值得托付呢?
    门下省的老盂不错,从年轻的时候就一直跟随着自己,几十年来给自己做牛做马任劳任怨,忠诚那是没得说的,可老盂今年已经六十了,年纪老迈的他担不了多少重任,只能像一条老狗似的跟随在自己左右,打点一些繁琐的事物。
    中书省的水乐世,这个人也算是不错,可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很多事情一旦冲动起来就欠缺考虑,看重的永远都只是眼前,想不到以后会怎样,坐在这么高位置上的臣子,金少爷真的不想用鼠目寸光来形容他,然而可惜的是,水乐世就是那样一个人。
    想来想去,只尚书省的罗琳好,她虽然是一介女流,可是在谈生意,做交易的时候,从来都不逊色于男人,相反的,很多男人干不来的事情,她都出人意料的完成了,暗金皇朝里几乎大半的生意,都是在她的操持下有条不紊的在正行。
    她雷厉风行刚正不阿的行事作风,深得朝中上下的爱戴与崇拜。
    如果说,暗金皇朝还有一个人值得他把这一切托付,那仅仅只有罗琳了!
    正在思想间,耳边传来了老盂低缓的声音:“主上,黄侍郎在外已经等候一个多小时了。”
    金少爷皱起了眉头,沉吟了一会儿才道:“宣他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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