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欢喜人生 作者:雪凤凰
第 181 章
倒是奚万里若有所思,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最近他的身手好像好了起来,一些年少时能做到的极限动作,后来因为战场上受的暗伤而无法做到,这会却是又轻易能够做到的了。
甚至,更加轻而易举。
他的目光落到欢喜身上,直觉告诉他,这事和她脱不了关系,不过奚万里对亲友向来宽容,更别说欢喜这样的特殊存在了,他并不打算探根究底。
如果欢喜愿意,早晚会告诉他的。
自打宋卫国回来,别人倒好,冯淑华却是一下子受到村里妇女的欢迎起来,话里话外无不是在打探宋卫国的亲事。
对此,冯淑华从一开始的无所适从,到后来的从善如流。
这一天,倒是有些意外。
“今天居然有人跟我打探欢喜的婚事。”到了家,冯淑华颇为惊讶地对着丈夫道。
宋三柱一愣,“欢喜?她才多大?”至于媳妇娘家大嫂,那就是个混人,不能以常理看待的。
“欢喜也十六了,虽说结婚还早,但可以定亲啊,村里的妇女平时也没少打听,只是……”冯淑华小声道:“这次打探的却是郑荣先他媳妇玉广萍。”
“她?”宋三柱闻言也愣了,“怎么会是她?咱欢喜这样的,他们家看得上?”
倒不是觉得自家侄女高攀不上人家,而是……郑荣先这人,别看是大队书记,看着和气没架子,但有点交情的人都知道他这人其实并不好相与。
当然,要说他是恶人也不至于。
就是……说起来可能很难让人相信,但郑荣先却确实是一个极为小气吝啬之人。明明家里的条件非常好,过日子却比谁家都节省。就说前几年,生姜突然涨价,原来只要一两毛钱一斤,那年却涨到了八毛。虽然如此,但因着生姜这东西用的不多却也不可少,尤其吃鱼的时候,没了这个不成。便是它再涨价,也不见谁家不吃生姜了。
除了……郑荣先家,为了省钱,整整大半年,他们都是用料酒代替生姜的。
也是因着这事,周围人才发现了这一家子隐藏的属性。
后来他们家大儿媳妇生孩子,玉广萍到处问人家要多余的孩子的旧衣服,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单这样,这一家子对儿媳妇的要求可不是一般的高,他们那个大儿媳妇可是县城的人——当然,人家能乐意嫁过来,也是因为他们家大儿子有出息,已经在城里站稳了脚跟,还分配到了房子的关系。
至于他们小儿子,那也差不到哪儿去,同样有一份县城的工作,分配到房子也是早晚的事儿。
大家私下讨论,估计他们家的小儿媳妇也会从县城找,哪知道这一家子居然看上了欢喜。
“这事要不要跟二伯说一下?”冯淑华犹豫道。
宋三柱想了想道:“我明天去说一声吧。”郑荣先家的条件真心不差,他家儿子也出息,关键这一家子虽然过日子有些过度节俭,但也没见他们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再有他们家有一个好处,玉广萍曾经说过,以后两个儿子去城里,他们并不会跟着去,而是打算住在乡下,种点菜养点鸡,也能给两个儿子送去一些。
冯淑华闻言并不意外,她也觉得这个亲事靠谱。郑荣先的两个儿子,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不说,而且都会来事,为人性格也不差。而且……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儿女亲事的看法和丈夫有些不同。至少她觉得,一个好婆婆有时候比一个好丈夫还要重要。
而整个宋家庄,别看玉广萍算不上是个好脾气,但她无疑是个好婆婆,平日里和旁人家争吵是一回事,却是从来没跟儿媳妇有过争吵。反倒一些对外性子好的婆婆,对着儿媳妇却是恶声恶气的。
而玉广萍,对外像一只老虎,对着家里人却是好极了,从来不为难儿媳妇。
便是为着这个,她也觉得可以考虑一下。
更何况,欢喜嫁给其他县城的人可能还要被看不起,觉得她高攀,但郑荣先家不同,大家都是一样的出身,谁也别看不起谁。
果然,第二天,宋三柱就赶去跟宋二柱说了这事。
宋二柱惊讶之余却是有些为难,郑荣先家的条件方方面面都好,就有一点,离宋家庄太近了。他本心里是希望欢喜能嫁远一点的,倒不是他舍得闺女,而是……有那么一对亲生父母,要是离得近了,那欢喜铁定这辈子都躲不开那两人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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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挑明
欢喜从市场出来的时候,心情好极了,她今天运气不错,居然买到了一整只个头不小的狗肉。
要知道狗肉这东西,吃伤是非常有用的,再用上她的金手指,那效果就更好了。
正骑上自行车要回去,后面突然有人喊她,她回头一看,“小刚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郑荣先的小儿子郑小刚。她和对方虽然不算关系亲近,但也算熟识,以往去大队办公室遇到过不止一次。
郑小刚的容貌极为不错,以欢喜的眼光,哪怕是放到后世,进入娱乐圈也是大有可为的。尤其他因为家族遗传的关系皮肤特别白,唇红齿白,明明是个乡下青年,却是天然有着几分矜贵气质,偏偏却是暖男的性格。
比起上辈子看过的那些小鲜肉,都是不差什么的。欢喜见过的人里面,大概也只有奚万里能够胜过他了。
“果然是你。”郑小刚一笑,左脸的酒窝就露了初来,看着极为可亲,他的目光落到她手里那只杀好的狗上,顿时惊讶又羡慕地道:“你居然买到了狗肉?运气真好!”
说起这个,欢喜也极为得意,“也是我动作快,再晚上一分钟就要被旁人抢去了。”
“狗肉味道可不差。”一边说着,郑小刚跨到自行车上道:“咱顺路一起走吧,也能说说话。”
欢喜闻言并没有拒绝,这种事在乡下并不少见,乡里乡亲的,路上碰到同行是常事。
既然说了路上聊天,那他们自然不可避免便说起了对方的事。
“小刚哥你现在是在县城哪里工作?”欢喜好奇道。
闻言,郑小刚有些腼腆又有些得意道:“我在县城电台工作,如今还只是个小职工。”
电台?!
欢喜闻言却是惊讶了下,要知道,这会大家普遍意识里的好工作也不过是纺织厂、钢厂、日化这类国营企业的工人。至于电台这种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却不是寻常人能干的。
这般说也是因为这会的社会环境,知识分子都遭了秧,但偏偏像电台这般的工作单位,对学历的要求高,欢喜也是真没想到,郑小刚居然有这样的能耐。
她倒是知道他是大专生,不过能进去电台,没人在后面运作也是不成的,这人除了郑荣先,也没有别人了。
“那你也非常了不起了。”欢喜真心夸赞道。
郑小刚顿时便有些不好意思,本来爹爹让他从乡下找对象,他是不太乐意的,但一说到是欢喜,他就不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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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1 章
倒是奚万里若有所思,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最近他的身手好像好了起来,一些年少时能做到的极限动作,后来因为战场上受的暗伤而无法做到,这会却是又轻易能够做到的了。
甚至,更加轻而易举。
他的目光落到欢喜身上,直觉告诉他,这事和她脱不了关系,不过奚万里对亲友向来宽容,更别说欢喜这样的特殊存在了,他并不打算探根究底。
如果欢喜愿意,早晚会告诉他的。
自打宋卫国回来,别人倒好,冯淑华却是一下子受到村里妇女的欢迎起来,话里话外无不是在打探宋卫国的亲事。
对此,冯淑华从一开始的无所适从,到后来的从善如流。
这一天,倒是有些意外。
“今天居然有人跟我打探欢喜的婚事。”到了家,冯淑华颇为惊讶地对着丈夫道。
宋三柱一愣,“欢喜?她才多大?”至于媳妇娘家大嫂,那就是个混人,不能以常理看待的。
“欢喜也十六了,虽说结婚还早,但可以定亲啊,村里的妇女平时也没少打听,只是……”冯淑华小声道:“这次打探的却是郑荣先他媳妇玉广萍。”
“她?”宋三柱闻言也愣了,“怎么会是她?咱欢喜这样的,他们家看得上?”
倒不是觉得自家侄女高攀不上人家,而是……郑荣先这人,别看是大队书记,看着和气没架子,但有点交情的人都知道他这人其实并不好相与。
当然,要说他是恶人也不至于。
就是……说起来可能很难让人相信,但郑荣先却确实是一个极为小气吝啬之人。明明家里的条件非常好,过日子却比谁家都节省。就说前几年,生姜突然涨价,原来只要一两毛钱一斤,那年却涨到了八毛。虽然如此,但因着生姜这东西用的不多却也不可少,尤其吃鱼的时候,没了这个不成。便是它再涨价,也不见谁家不吃生姜了。
除了……郑荣先家,为了省钱,整整大半年,他们都是用料酒代替生姜的。
也是因着这事,周围人才发现了这一家子隐藏的属性。
后来他们家大儿媳妇生孩子,玉广萍到处问人家要多余的孩子的旧衣服,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单这样,这一家子对儿媳妇的要求可不是一般的高,他们那个大儿媳妇可是县城的人——当然,人家能乐意嫁过来,也是因为他们家大儿子有出息,已经在城里站稳了脚跟,还分配到了房子的关系。
至于他们小儿子,那也差不到哪儿去,同样有一份县城的工作,分配到房子也是早晚的事儿。
大家私下讨论,估计他们家的小儿媳妇也会从县城找,哪知道这一家子居然看上了欢喜。
“这事要不要跟二伯说一下?”冯淑华犹豫道。
宋三柱想了想道:“我明天去说一声吧。”郑荣先家的条件真心不差,他家儿子也出息,关键这一家子虽然过日子有些过度节俭,但也没见他们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再有他们家有一个好处,玉广萍曾经说过,以后两个儿子去城里,他们并不会跟着去,而是打算住在乡下,种点菜养点鸡,也能给两个儿子送去一些。
冯淑华闻言并不意外,她也觉得这个亲事靠谱。郑荣先的两个儿子,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不说,而且都会来事,为人性格也不差。而且……作为一个女人,她对儿女亲事的看法和丈夫有些不同。至少她觉得,一个好婆婆有时候比一个好丈夫还要重要。
而整个宋家庄,别看玉广萍算不上是个好脾气,但她无疑是个好婆婆,平日里和旁人家争吵是一回事,却是从来没跟儿媳妇有过争吵。反倒一些对外性子好的婆婆,对着儿媳妇却是恶声恶气的。
而玉广萍,对外像一只老虎,对着家里人却是好极了,从来不为难儿媳妇。
便是为着这个,她也觉得可以考虑一下。
更何况,欢喜嫁给其他县城的人可能还要被看不起,觉得她高攀,但郑荣先家不同,大家都是一样的出身,谁也别看不起谁。
果然,第二天,宋三柱就赶去跟宋二柱说了这事。
宋二柱惊讶之余却是有些为难,郑荣先家的条件方方面面都好,就有一点,离宋家庄太近了。他本心里是希望欢喜能嫁远一点的,倒不是他舍得闺女,而是……有那么一对亲生父母,要是离得近了,那欢喜铁定这辈子都躲不开那两人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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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章 挑明
欢喜从市场出来的时候,心情好极了,她今天运气不错,居然买到了一整只个头不小的狗肉。
要知道狗肉这东西,吃伤是非常有用的,再用上她的金手指,那效果就更好了。
正骑上自行车要回去,后面突然有人喊她,她回头一看,“小刚哥?”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郑荣先的小儿子郑小刚。她和对方虽然不算关系亲近,但也算熟识,以往去大队办公室遇到过不止一次。
郑小刚的容貌极为不错,以欢喜的眼光,哪怕是放到后世,进入娱乐圈也是大有可为的。尤其他因为家族遗传的关系皮肤特别白,唇红齿白,明明是个乡下青年,却是天然有着几分矜贵气质,偏偏却是暖男的性格。
比起上辈子看过的那些小鲜肉,都是不差什么的。欢喜见过的人里面,大概也只有奚万里能够胜过他了。
“果然是你。”郑小刚一笑,左脸的酒窝就露了初来,看着极为可亲,他的目光落到她手里那只杀好的狗上,顿时惊讶又羡慕地道:“你居然买到了狗肉?运气真好!”
说起这个,欢喜也极为得意,“也是我动作快,再晚上一分钟就要被旁人抢去了。”
“狗肉味道可不差。”一边说着,郑小刚跨到自行车上道:“咱顺路一起走吧,也能说说话。”
欢喜闻言并没有拒绝,这种事在乡下并不少见,乡里乡亲的,路上碰到同行是常事。
既然说了路上聊天,那他们自然不可避免便说起了对方的事。
“小刚哥你现在是在县城哪里工作?”欢喜好奇道。
闻言,郑小刚有些腼腆又有些得意道:“我在县城电台工作,如今还只是个小职工。”
电台?!
欢喜闻言却是惊讶了下,要知道,这会大家普遍意识里的好工作也不过是纺织厂、钢厂、日化这类国营企业的工人。至于电台这种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却不是寻常人能干的。
这般说也是因为这会的社会环境,知识分子都遭了秧,但偏偏像电台这般的工作单位,对学历的要求高,欢喜也是真没想到,郑小刚居然有这样的能耐。
她倒是知道他是大专生,不过能进去电台,没人在后面运作也是不成的,这人除了郑荣先,也没有别人了。
“那你也非常了不起了。”欢喜真心夸赞道。
郑小刚顿时便有些不好意思,本来爹爹让他从乡下找对象,他是不太乐意的,但一说到是欢喜,他就不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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