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段子离府上,林绯叶突然有些茫然,一句奔波而来,本想在这里得到的帮助却落了空,一想到这一世又将要重蹈覆辙,她心里便是一阵钝痛,这也就更坚定了她要救出家人的决心。
走出王府不过两三百米的距离,突然几个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都是明晃晃的兵器,杀气汹涌,显而易见的来者不善。
林绯叶向后退了几步,手里开始准备用毒,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故意大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谁让你们过来的?”
那几个黑衣人目标明确,没有多说一句话,便提了刀砍杀过来,并且每一刀都向着要害的地方砍过去,一看便是冲着她的命来的。
林绯叶来不及考虑什么,几个闪身便一一躲过,躲了几个回合便有些累了,急忙屏住呼吸,将手中的迷魂散往那群人身上撒过去,转身便向着街道上跑过去。
黑衣人见状,连忙追上去想抓住她,可是刚走出两步便觉得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再看其他几个同伴,竟也是一个症状,便知道是中了她的暗算。
她身上带毒本来就不多,这一下又用在这么多人的身上,所以药效很快就过去了,黑衣人都从地上爬起来,抓起刀就追了上去。
林绯叶毕竟是个女子,跑了两步便累得不行,再看身后,那些人的脚步声都清晰可闻,追上来只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继续这么跑下去,定然会被他们抓了去!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她眼睛咕噜噜的转,忽地瞧见街边有十好几个乞讨的乞丐,灵光一闪,计上心来。
随意的在身上拿出一块人皮面具,动作迅速的贴上,蹲在地上用手抓一些尘土往脸上抹,最后干脆整个人都在地上滚了几圈,本来就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这会儿更是连颜色都看不出了。
林绯叶对自己的乔装打扮很是满意,确定那群人认不出自己之后,黑衣人也就快追上来了,林绯叶在怀里摸出一把碎银子,往空中一甩,大喊一声:“有大爷赏银子了!”
乞丐们自然是一拥而上,争着抢着去捡那些碎银子,她也就趁着乱混进了其中。
她前脚刚刚迈进去,黑衣人便从一个拐角追了过来,本想着她一个没有什么内力又不会轻功的女子跑不了多远,不想一路追过来,竟是连她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一个。
似乎是为首的黑衣人举起了手,剩下的几个便依次停下来,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那几个黑衣人四下看了,这是一个十分通达的街道,便猜测林绯叶多半是不知道从那个街道逃跑了,正是小声的议论的时候,一个乞丐使劲的掰着其中一个黑衣人的脚,被黑衣人眼神嫌恶的踢开了,可是那乞丐又爬过来,从黑衣人的脚下捡起银子,满足的笑笑。
认定了林绯叶自己跑了出去,几个人也就不在这里逗留,分成几个方向分别追了出去。过了好一会儿,确定安全了的林绯叶从乞丐堆里爬出来,表情有些感伤。
不消说,这些人必定是段子离派过来的,她在京城的仇家也就那么几个,她一回到京城便去找了他,除了他,还是谁知道自己的行踪呢?
只是段子离和自己经历相仿,也是多年的盟友,怎么会在这种时候倒戈,甚至想要要了自己的性命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是显而易见的,能够亲近段子离,又恨自己入骨的,不是段潋月还能有谁呢。
既然段子离背叛了自己,那么现在一切都得要自己来做了,林绯叶叹了一口气,从乞丐堆里面走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灰尘扬起来呛得她直咳嗽,也让她终于想起自己好像应该换一下衣服了。
事不宜迟,林绯叶找了个水池把脸洗干净之后,随后便上了街。
京城的街上格外热闹繁华,有的人叫卖,有的人卖艺,街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好不热闹。
但林绯叶没有心情欣赏这份热闹,她在街上随意找了个成衣店,迈腿想要进去,却被拿着量尺的小伙计拦在外面,小伙计笑眯眯的,告诉她这里不能乞讨,又递给林绯叶几个铜板,让她去对面包子店买包子吃,不要在这儿耽误他们做生意。
林绯叶心中厌烦,伸手从怀里摸出定银子丢在小伙计的怀里,道一句:“够了么?”随后不等他回答,便走进了店子。
小伙计拿着银子细细瞧着,趁着林绯叶转身还用牙咬了咬,硬得几乎快要崩坏他的牙,他便知道这次是来个有钱人,连忙把银子揣进兜里,道:“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里边儿请慢慢挑,咱家的布料是全京城最好的!”
林家的事迫在眉睫,林绯叶也不愿在这里闲情逸致的挑选衣服,便随意拿了两件颜色素淡的,一件换上,一件让小伙计包起来,身上穿的,便让小伙计随意找了个地方处理掉了。
从成衣店走出来,林绯叶便觉得舒服了许多,径直去了京城中最大的一间客栈。
客栈里很是热闹,或许是因为那身儿衣服的功劳,林绯叶这一次再没有被拦住,反而是一踏进门便有跑堂的上来迎着,热情又谄媚的问她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林绯叶四处看了看,这地方大,人流往来也多,正是适合她这样随时随就需要逃命的人住,便拿了一块金子,在指间翻动着,玩味的说道:“拿这个的话,可以开什么样的房间?”
跑堂的眼睛落在金子上就挪不开了,冲楼上的伙计吆喝道:“来!替这位客官准备天字一号房!”
林绯叶很满意,一笑,随手将包袱和金子都丢给了跑堂的,道一声:“东西给我拿上来,再给我准备热水和饭菜。”便施施然的上了楼去。
跑堂的手忙脚乱的接过金子和包袱,满脸带笑的应一句:“好嘞!”
赶路接近一个月,林绯叶没能好好的吃饭洗澡,如今刨了澡,吃了饭,整个人都舒服了许多,现在唯一能做的,便是度日如年的监控他的日子。
走出王府不过两三百米的距离,突然几个黑衣人从天而降,手里都是明晃晃的兵器,杀气汹涌,显而易见的来者不善。
林绯叶向后退了几步,手里开始准备用毒,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故意大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谁让你们过来的?”
那几个黑衣人目标明确,没有多说一句话,便提了刀砍杀过来,并且每一刀都向着要害的地方砍过去,一看便是冲着她的命来的。
林绯叶来不及考虑什么,几个闪身便一一躲过,躲了几个回合便有些累了,急忙屏住呼吸,将手中的迷魂散往那群人身上撒过去,转身便向着街道上跑过去。
黑衣人见状,连忙追上去想抓住她,可是刚走出两步便觉得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再看其他几个同伴,竟也是一个症状,便知道是中了她的暗算。
她身上带毒本来就不多,这一下又用在这么多人的身上,所以药效很快就过去了,黑衣人都从地上爬起来,抓起刀就追了上去。
林绯叶毕竟是个女子,跑了两步便累得不行,再看身后,那些人的脚步声都清晰可闻,追上来只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继续这么跑下去,定然会被他们抓了去!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她眼睛咕噜噜的转,忽地瞧见街边有十好几个乞讨的乞丐,灵光一闪,计上心来。
随意的在身上拿出一块人皮面具,动作迅速的贴上,蹲在地上用手抓一些尘土往脸上抹,最后干脆整个人都在地上滚了几圈,本来就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这会儿更是连颜色都看不出了。
林绯叶对自己的乔装打扮很是满意,确定那群人认不出自己之后,黑衣人也就快追上来了,林绯叶在怀里摸出一把碎银子,往空中一甩,大喊一声:“有大爷赏银子了!”
乞丐们自然是一拥而上,争着抢着去捡那些碎银子,她也就趁着乱混进了其中。
她前脚刚刚迈进去,黑衣人便从一个拐角追了过来,本想着她一个没有什么内力又不会轻功的女子跑不了多远,不想一路追过来,竟是连她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一个。
似乎是为首的黑衣人举起了手,剩下的几个便依次停下来,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那几个黑衣人四下看了,这是一个十分通达的街道,便猜测林绯叶多半是不知道从那个街道逃跑了,正是小声的议论的时候,一个乞丐使劲的掰着其中一个黑衣人的脚,被黑衣人眼神嫌恶的踢开了,可是那乞丐又爬过来,从黑衣人的脚下捡起银子,满足的笑笑。
认定了林绯叶自己跑了出去,几个人也就不在这里逗留,分成几个方向分别追了出去。过了好一会儿,确定安全了的林绯叶从乞丐堆里爬出来,表情有些感伤。
不消说,这些人必定是段子离派过来的,她在京城的仇家也就那么几个,她一回到京城便去找了他,除了他,还是谁知道自己的行踪呢?
只是段子离和自己经历相仿,也是多年的盟友,怎么会在这种时候倒戈,甚至想要要了自己的性命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几乎是显而易见的,能够亲近段子离,又恨自己入骨的,不是段潋月还能有谁呢。
既然段子离背叛了自己,那么现在一切都得要自己来做了,林绯叶叹了一口气,从乞丐堆里面走了出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灰尘扬起来呛得她直咳嗽,也让她终于想起自己好像应该换一下衣服了。
事不宜迟,林绯叶找了个水池把脸洗干净之后,随后便上了街。
京城的街上格外热闹繁华,有的人叫卖,有的人卖艺,街上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好不热闹。
但林绯叶没有心情欣赏这份热闹,她在街上随意找了个成衣店,迈腿想要进去,却被拿着量尺的小伙计拦在外面,小伙计笑眯眯的,告诉她这里不能乞讨,又递给林绯叶几个铜板,让她去对面包子店买包子吃,不要在这儿耽误他们做生意。
林绯叶心中厌烦,伸手从怀里摸出定银子丢在小伙计的怀里,道一句:“够了么?”随后不等他回答,便走进了店子。
小伙计拿着银子细细瞧着,趁着林绯叶转身还用牙咬了咬,硬得几乎快要崩坏他的牙,他便知道这次是来个有钱人,连忙把银子揣进兜里,道:“小的有眼不识泰山,您里边儿请慢慢挑,咱家的布料是全京城最好的!”
林家的事迫在眉睫,林绯叶也不愿在这里闲情逸致的挑选衣服,便随意拿了两件颜色素淡的,一件换上,一件让小伙计包起来,身上穿的,便让小伙计随意找了个地方处理掉了。
从成衣店走出来,林绯叶便觉得舒服了许多,径直去了京城中最大的一间客栈。
客栈里很是热闹,或许是因为那身儿衣服的功劳,林绯叶这一次再没有被拦住,反而是一踏进门便有跑堂的上来迎着,热情又谄媚的问她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林绯叶四处看了看,这地方大,人流往来也多,正是适合她这样随时随就需要逃命的人住,便拿了一块金子,在指间翻动着,玩味的说道:“拿这个的话,可以开什么样的房间?”
跑堂的眼睛落在金子上就挪不开了,冲楼上的伙计吆喝道:“来!替这位客官准备天字一号房!”
林绯叶很满意,一笑,随手将包袱和金子都丢给了跑堂的,道一声:“东西给我拿上来,再给我准备热水和饭菜。”便施施然的上了楼去。
跑堂的手忙脚乱的接过金子和包袱,满脸带笑的应一句:“好嘞!”
赶路接近一个月,林绯叶没能好好的吃饭洗澡,如今刨了澡,吃了饭,整个人都舒服了许多,现在唯一能做的,便是度日如年的监控他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