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兵在林谷,待敌兵过半,才奔袭而出,轻轻松松获得敌方辎重,己方甚至没有一员伤亡。
朝廷的押粮士兵遭遇突袭,惊慌下大败涂地,只得缴械就俘。
武昕森骑着高头骏马,行至运粮车前,他用长柄漆枪刺破运粮车上的麻袋,黍米哗哗如水滑落。
他翻身下马,蹲下身用双手接住米粮,黍米颗粒饱满,纯粹。
许多百姓,而今连米糠都快吃不上,粮全都运往前线打仗。
武昕森起身,策马前驱,下令士兵将辎重和俘虏押往军营,车轮骨碌转动,队伍回营,一名小兵匆匆拿来条绳索去扎破损的麻袋,黍米洒落在他身上,他用膝裙去接,他仰起的黝黑脸庞稍显稚气,眉开眼笑。
他是新征的兵,在披上甲胄打仗前,他应该是个田夫。
种田的人未必能吃上粮食,横征暴敛之下,哪怕一颗米在老百姓看来都弥足珍贵。
武昕森带着胜利的队伍返回军营,军营高大的辕门旗帜招展,随从的士兵兴高采烈,武昕森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他手下的骑兵,都误以为他性情凶恶,对他十分畏惧,但如果顾澹见到他这幅模样,会知道他这是漫不经心,只是长得凶而已。
身为一员大将,武昕森厌战,军中的一切事物他都熟悉,他从小便是在军旅中长大,但现如今军中的一切,都提不起他的兴致。
而今进行的是场毫无意义的战争,人们已经不知为何打仗,只是战争成为了生活日常,死亡相随左右,早已麻木不仁。
武昕森让随军的文吏登记缴获的辎重和俘虏的敌兵,他独自进大帐草草跟杨潜覆命,很快就从里边出来,随后,他往陡峭的山岗走去,那儿能一览营地的全貌,还能眺望到远方宛若一条银带的合水。
武忠镇的兵与朝廷的兵对峙多日,打过几场小规模的仗,各有胜负,不过根据情报,朝廷仍在增兵,在兵力上碾压武忠军,几场小胜仗并不能决定战局。
杨潜搬空家底,从百姓手中搜刮尽资源,而他的敌手,显然家中还有兵有粮。
穷兵黩武者,必然走向失败。
武昕森摘下兜鍪,搁在一条大腿上,他将头扬起,稍显凌乱的发丝,在寒风中被吹动,他听到身后有人爬坡气喘吁吁的声音,回头一瞥,又默然收回视线。
“武将军劫得敌方辎重回营,不去领赏,却在这儿。”
魏道长的道袍有点脏,手中木杖是新斫的藤木,他从牢里被放出来不久,还面黄肌瘦的,在牢中没少吃苦头。
武昕森手搭在膝上,漫不经心道:“我还以为天师已经离开营地,返回老家。”
魏道长捶了捶老腰,“唉”地一声,他放下木杖,缓缓坐下,慢悠悠说:“小使君不听忠言,一意孤行,但老使君毕竟对我有恩。”
就才能和谋略上,杨潜确实不如他父亲,而且还刚愎自用。
武昕森没说什么,这是魏道长自己的选择,他听魏道长喃喃道:“眼下朝廷已经增兵至十万,运粮草的人马连绵数十里,势要从使君手中夺回泰阳郡。前头有朝廷来征讨,腹部又有卢东军在敲打,形势危急啊。早先使君不愿退兵合城,就该跟朝廷速战,而今大势已去矣。”
魏道长这是在武昕森跟前偷偷说,要是被杨潜听到,恐怕要以妖言惑众的罪名,脑袋搬家。
武昕森站起身,用草蹭去靴底的泥,他对战局的判断和魏道长类似,当然这也是明眼人能看明白的事。这一战,还没真正开打,杨潜就处于劣势。
不只是出击得不果断,丧失时机,更因为在杨潜的治理下,百姓怨声载道,可没有百姓会自愿跟着他打持久战。
“胜败兵家常事,多少将卒昨夜还在饮酒作乐,明儿就成他人悬挂在马上的人头。”武昕森话语淡漠,他戴上兜鍪,站在高岗凌风中,泰然处之。
魏道长在军中见过不少狠人,但像武昕森这么毫无胜负心,生死看淡的着实不多,不,与其说他是毫不在乎,不如说他早有意料。
武昕森在杨潜军中既不出谋划策,也不积极争功,杨潜看得出来他敷衍了事,对战事全然不上心。
大战当日,杨潜调遣军队,果断地将武昕森的骑兵队派做先遣部队,袭击比自身兵力多数倍的敌军。
杨潜期待有奇迹发生,即便没有奇迹,也能拖延下敌军进攻的速度,反正先遣部队就是去送死的。
战鼓震耳,武昕森所率领的骑兵队冲乱敌兵的阵列,武昕森一马当前,英勇冠绝,部下大受鼓舞,一路前进。
杨潜在后方的高地观战,至此时,他才再次见到武昕森往昔骁勇的身影,他惊喜不已,下令鼓手大力擂鼓,步兵紧随推进。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杨潜清楚武昕森其实有更好的用法,让他率领陌刀队,在自己的身边环卫,但一则陌刀造价太过昂贵,就是而今朝廷的实力,也再组建不了陌刀营;二则杨潜有自知之明,他知道武昕森不会保卫他。
武昕森曾誓死保卫过一个人,他跟随齐王与叛军进行艰苦卓绝的战斗,经历一次次的战斗,留下满身创伤,那时他心中有家国的信念,有一份九死不悔的同袍情意。
武昕森手中的铁枪一连挑落敌方的三名骑兵,他一路冲锋,所向披靡。
在战场上想活命,必须不惧死亡,不具情感,脑中只剩杀戮意。
恋耽美
朝廷的押粮士兵遭遇突袭,惊慌下大败涂地,只得缴械就俘。
武昕森骑着高头骏马,行至运粮车前,他用长柄漆枪刺破运粮车上的麻袋,黍米哗哗如水滑落。
他翻身下马,蹲下身用双手接住米粮,黍米颗粒饱满,纯粹。
许多百姓,而今连米糠都快吃不上,粮全都运往前线打仗。
武昕森起身,策马前驱,下令士兵将辎重和俘虏押往军营,车轮骨碌转动,队伍回营,一名小兵匆匆拿来条绳索去扎破损的麻袋,黍米洒落在他身上,他用膝裙去接,他仰起的黝黑脸庞稍显稚气,眉开眼笑。
他是新征的兵,在披上甲胄打仗前,他应该是个田夫。
种田的人未必能吃上粮食,横征暴敛之下,哪怕一颗米在老百姓看来都弥足珍贵。
武昕森带着胜利的队伍返回军营,军营高大的辕门旗帜招展,随从的士兵兴高采烈,武昕森的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他手下的骑兵,都误以为他性情凶恶,对他十分畏惧,但如果顾澹见到他这幅模样,会知道他这是漫不经心,只是长得凶而已。
身为一员大将,武昕森厌战,军中的一切事物他都熟悉,他从小便是在军旅中长大,但现如今军中的一切,都提不起他的兴致。
而今进行的是场毫无意义的战争,人们已经不知为何打仗,只是战争成为了生活日常,死亡相随左右,早已麻木不仁。
武昕森让随军的文吏登记缴获的辎重和俘虏的敌兵,他独自进大帐草草跟杨潜覆命,很快就从里边出来,随后,他往陡峭的山岗走去,那儿能一览营地的全貌,还能眺望到远方宛若一条银带的合水。
武忠镇的兵与朝廷的兵对峙多日,打过几场小规模的仗,各有胜负,不过根据情报,朝廷仍在增兵,在兵力上碾压武忠军,几场小胜仗并不能决定战局。
杨潜搬空家底,从百姓手中搜刮尽资源,而他的敌手,显然家中还有兵有粮。
穷兵黩武者,必然走向失败。
武昕森摘下兜鍪,搁在一条大腿上,他将头扬起,稍显凌乱的发丝,在寒风中被吹动,他听到身后有人爬坡气喘吁吁的声音,回头一瞥,又默然收回视线。
“武将军劫得敌方辎重回营,不去领赏,却在这儿。”
魏道长的道袍有点脏,手中木杖是新斫的藤木,他从牢里被放出来不久,还面黄肌瘦的,在牢中没少吃苦头。
武昕森手搭在膝上,漫不经心道:“我还以为天师已经离开营地,返回老家。”
魏道长捶了捶老腰,“唉”地一声,他放下木杖,缓缓坐下,慢悠悠说:“小使君不听忠言,一意孤行,但老使君毕竟对我有恩。”
就才能和谋略上,杨潜确实不如他父亲,而且还刚愎自用。
武昕森没说什么,这是魏道长自己的选择,他听魏道长喃喃道:“眼下朝廷已经增兵至十万,运粮草的人马连绵数十里,势要从使君手中夺回泰阳郡。前头有朝廷来征讨,腹部又有卢东军在敲打,形势危急啊。早先使君不愿退兵合城,就该跟朝廷速战,而今大势已去矣。”
魏道长这是在武昕森跟前偷偷说,要是被杨潜听到,恐怕要以妖言惑众的罪名,脑袋搬家。
武昕森站起身,用草蹭去靴底的泥,他对战局的判断和魏道长类似,当然这也是明眼人能看明白的事。这一战,还没真正开打,杨潜就处于劣势。
不只是出击得不果断,丧失时机,更因为在杨潜的治理下,百姓怨声载道,可没有百姓会自愿跟着他打持久战。
“胜败兵家常事,多少将卒昨夜还在饮酒作乐,明儿就成他人悬挂在马上的人头。”武昕森话语淡漠,他戴上兜鍪,站在高岗凌风中,泰然处之。
魏道长在军中见过不少狠人,但像武昕森这么毫无胜负心,生死看淡的着实不多,不,与其说他是毫不在乎,不如说他早有意料。
武昕森在杨潜军中既不出谋划策,也不积极争功,杨潜看得出来他敷衍了事,对战事全然不上心。
大战当日,杨潜调遣军队,果断地将武昕森的骑兵队派做先遣部队,袭击比自身兵力多数倍的敌军。
杨潜期待有奇迹发生,即便没有奇迹,也能拖延下敌军进攻的速度,反正先遣部队就是去送死的。
战鼓震耳,武昕森所率领的骑兵队冲乱敌兵的阵列,武昕森一马当前,英勇冠绝,部下大受鼓舞,一路前进。
杨潜在后方的高地观战,至此时,他才再次见到武昕森往昔骁勇的身影,他惊喜不已,下令鼓手大力擂鼓,步兵紧随推进。
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杨潜清楚武昕森其实有更好的用法,让他率领陌刀队,在自己的身边环卫,但一则陌刀造价太过昂贵,就是而今朝廷的实力,也再组建不了陌刀营;二则杨潜有自知之明,他知道武昕森不会保卫他。
武昕森曾誓死保卫过一个人,他跟随齐王与叛军进行艰苦卓绝的战斗,经历一次次的战斗,留下满身创伤,那时他心中有家国的信念,有一份九死不悔的同袍情意。
武昕森手中的铁枪一连挑落敌方的三名骑兵,他一路冲锋,所向披靡。
在战场上想活命,必须不惧死亡,不具情感,脑中只剩杀戮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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