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借银
要说没有受影响的就只有村里人了,自产自销但也过的安稳。
程家村,程老三终于回来了,程信之夫妇就别提多高兴了,终于可以分家了。
程老三回来给老程头守了一晚孝,第二天就被程信之拉过来决定分家的事。
“娘到底跟谁,我没有意见,只要娘同意就行。”程老三孤身一人,根本就不在意,娘跟他他就养,娘不跟他也落个清净。
“三弟,你不知道,娘之前济众堂的大夫,诊断出来娘有罕见的病症,所以根本不能自己判断,现在大哥没有意见,你也没有吗?”程信之说道。
程忠之看了看程义之,大哥居然没有意见,在他的心里一直认为大哥会选择照顾娘的。
“娘得了什么病?”程忠之问。
程义之将那天齐老说的话又说了一遍给程忠之听,程忠之叹气,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病,可是也并不影响娘自己做选择呀!
“还是让娘来选吧。”程忠之确定的说。
程信之见程忠之都这样说了,也就没有再劝,而是直接问程刘氏:“娘来选要跟谁吧,我们都没有意见。”
程刘氏见全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可是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过的比现在好。
她将目光转向了程忠之,她想程忠之经常在外务工,等她给程忠之娶个媳妇儿,家里还不是任由她拿捏。
“我想跟老三。”程刘氏最终决定了,她想再试一次。
“娘你可想好了,老三没媳妇儿,经常不在家可照顾不了你。”程信之还想劝一下程刘氏,那么多的银子给了老三,他心疼啊。
“想好了,就跟老三。”程刘氏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跟程信之,只是在程义之和程忠之之间做选择。
分家很快,程义之拿着属于他们的东西,直接去了屠府,这是程艺晴和屠福的意思,在一起生活能更照顾一些,更何况现在艺远也在,也不用来回地跑了。
现在程家就只剩下了二房三房,他们目前都没有实力建新房,虽然分了家,还是要在一起住。
程刘氏还是住在主屋,因为房子现在也属于程忠之了,程信之住着有一点不方便了起来。
一大早的,程刘氏就开始不停的给程李氏吊脸,气的程李氏给程信之发脾气。
可是程信之也没有办法啊,他们现在就相当于寄人篱下了,只有住的屋子是他们的,其他的可都是程忠之的,整天和程刘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当然会有些气受。
也没过几天,程信之就忍不住了,偷偷拿了十两银子,去了外面鬼混,气的程李氏带着程艺琛回了娘家。
程刘氏就琢磨着,找个媒婆给程忠之娶个媳妇儿,至于结婚之后程忠之是不是去外出务工都不重要了,只要她有人伺候就行。
程义之夫妇到了屠府就和回自己家一样,在这里笑的次数都明显的多了起来。
住了几天,程义之夫妇就有些闲不住,找着程艺晴讨个活计,程艺晴也不想爹娘太累,于是就在老家味道找了个轻松的差事让爹娘去做,也不至于在家里憋闷。
“少爷少奶奶,今天有人来这里买小土豆。”程艺晴和屠福刚到老家味道,就有一个小厮上前说道。
“哦?”程艺晴有点意外,小土豆的生意成了她的回忆,这个生意虽然还在做,但是已经成为了吃火锅的配菜,没有人会过来单独的点。
“看那位公子应该是外地来的,说是回家之后一直想念这个味道,所以才找到这里的。”小厮又说,“那位公子还在,就在包厢,说是如果少爷少奶奶今天回来,想见上一面。”
“那位公子有说姓名吗?”屠福问道。
“说是清致。”
这下程艺晴和屠福都了解了,这位可是第一位光顾他们小土豆生意的人,屠福和他的小厮打得那一场,到现在都还被人谈到。
程艺晴和屠福当然是要见上一面的,清致公子与他们也算是有缘,走的时候还互送过礼物。
“清致公子。”程艺晴和屠福对清致行了一个平礼。
“哈哈,真是好久不见,两位似乎更有精神了。”清致公子见到了两人,一改以往的气质,变的更加的高贵,不由的心中赞叹。
“生意越来越好,当然人也更精神了。”程艺晴笑着说道。
清致哈哈一笑,这位小娘子还是这么的有趣,不像他的王妃总是呆板的对着她,没有一丝逾越,但也没有一丝人情味。
“公子这次是路过的吗?”屠福问道。
“是也不是,我在临县住了一段时间,实在是想念小土豆的味道,所以就过来了,没有想到两位短短的时间内,生意已经做的如此之大,真是佩服。”清致这些日子被赈灾的事情已经弄的精疲力竭,但看看程艺晴和屠福又是羡慕的紧。
“哈哈,这小土豆一直都有,只是不单卖了,想吃的话直接到屠府,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屠福笑着说。
“那下次一定得去府中拜访,不过这次我又找到了好味道,这个火锅也是对我胃口。”清致也笑着说。
“公子也来的是时候,这要是以前,这个点还需要排队呢。”程艺晴说。
“哦?看来我真是好运气,现在的生意不好了吗?味道真的是挺不错。”清致有些好奇的问道,他觉得这样的味道应该不会有人不喜欢。
“我们生意已经算是不错了,别的酒楼可能都已经要做不下去了。”程艺晴添了一块木柴接着说:“前一段时间,青川县闹灾荒,我们这里捐了两次银两,几乎已经将普通人家的家底掏光了,生意自然也就没有以前好了。”
程艺晴的解释让清致皱眉,他没有想到向百姓借银会带来这样的结果,可是他也没法补救,国库空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慢慢的恢复了,不过可以向皇兄提出,免些赋税。
要说没有受影响的就只有村里人了,自产自销但也过的安稳。
程家村,程老三终于回来了,程信之夫妇就别提多高兴了,终于可以分家了。
程老三回来给老程头守了一晚孝,第二天就被程信之拉过来决定分家的事。
“娘到底跟谁,我没有意见,只要娘同意就行。”程老三孤身一人,根本就不在意,娘跟他他就养,娘不跟他也落个清净。
“三弟,你不知道,娘之前济众堂的大夫,诊断出来娘有罕见的病症,所以根本不能自己判断,现在大哥没有意见,你也没有吗?”程信之说道。
程忠之看了看程义之,大哥居然没有意见,在他的心里一直认为大哥会选择照顾娘的。
“娘得了什么病?”程忠之问。
程义之将那天齐老说的话又说了一遍给程忠之听,程忠之叹气,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病,可是也并不影响娘自己做选择呀!
“还是让娘来选吧。”程忠之确定的说。
程信之见程忠之都这样说了,也就没有再劝,而是直接问程刘氏:“娘来选要跟谁吧,我们都没有意见。”
程刘氏见全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的身上,可是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不管怎么样她都不会过的比现在好。
她将目光转向了程忠之,她想程忠之经常在外务工,等她给程忠之娶个媳妇儿,家里还不是任由她拿捏。
“我想跟老三。”程刘氏最终决定了,她想再试一次。
“娘你可想好了,老三没媳妇儿,经常不在家可照顾不了你。”程信之还想劝一下程刘氏,那么多的银子给了老三,他心疼啊。
“想好了,就跟老三。”程刘氏从一开始就没想着要跟程信之,只是在程义之和程忠之之间做选择。
分家很快,程义之拿着属于他们的东西,直接去了屠府,这是程艺晴和屠福的意思,在一起生活能更照顾一些,更何况现在艺远也在,也不用来回地跑了。
现在程家就只剩下了二房三房,他们目前都没有实力建新房,虽然分了家,还是要在一起住。
程刘氏还是住在主屋,因为房子现在也属于程忠之了,程信之住着有一点不方便了起来。
一大早的,程刘氏就开始不停的给程李氏吊脸,气的程李氏给程信之发脾气。
可是程信之也没有办法啊,他们现在就相当于寄人篱下了,只有住的屋子是他们的,其他的可都是程忠之的,整天和程刘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当然会有些气受。
也没过几天,程信之就忍不住了,偷偷拿了十两银子,去了外面鬼混,气的程李氏带着程艺琛回了娘家。
程刘氏就琢磨着,找个媒婆给程忠之娶个媳妇儿,至于结婚之后程忠之是不是去外出务工都不重要了,只要她有人伺候就行。
程义之夫妇到了屠府就和回自己家一样,在这里笑的次数都明显的多了起来。
住了几天,程义之夫妇就有些闲不住,找着程艺晴讨个活计,程艺晴也不想爹娘太累,于是就在老家味道找了个轻松的差事让爹娘去做,也不至于在家里憋闷。
“少爷少奶奶,今天有人来这里买小土豆。”程艺晴和屠福刚到老家味道,就有一个小厮上前说道。
“哦?”程艺晴有点意外,小土豆的生意成了她的回忆,这个生意虽然还在做,但是已经成为了吃火锅的配菜,没有人会过来单独的点。
“看那位公子应该是外地来的,说是回家之后一直想念这个味道,所以才找到这里的。”小厮又说,“那位公子还在,就在包厢,说是如果少爷少奶奶今天回来,想见上一面。”
“那位公子有说姓名吗?”屠福问道。
“说是清致。”
这下程艺晴和屠福都了解了,这位可是第一位光顾他们小土豆生意的人,屠福和他的小厮打得那一场,到现在都还被人谈到。
程艺晴和屠福当然是要见上一面的,清致公子与他们也算是有缘,走的时候还互送过礼物。
“清致公子。”程艺晴和屠福对清致行了一个平礼。
“哈哈,真是好久不见,两位似乎更有精神了。”清致公子见到了两人,一改以往的气质,变的更加的高贵,不由的心中赞叹。
“生意越来越好,当然人也更精神了。”程艺晴笑着说道。
清致哈哈一笑,这位小娘子还是这么的有趣,不像他的王妃总是呆板的对着她,没有一丝逾越,但也没有一丝人情味。
“公子这次是路过的吗?”屠福问道。
“是也不是,我在临县住了一段时间,实在是想念小土豆的味道,所以就过来了,没有想到两位短短的时间内,生意已经做的如此之大,真是佩服。”清致这些日子被赈灾的事情已经弄的精疲力竭,但看看程艺晴和屠福又是羡慕的紧。
“哈哈,这小土豆一直都有,只是不单卖了,想吃的话直接到屠府,想吃多少就有多少。”屠福笑着说。
“那下次一定得去府中拜访,不过这次我又找到了好味道,这个火锅也是对我胃口。”清致也笑着说。
“公子也来的是时候,这要是以前,这个点还需要排队呢。”程艺晴说。
“哦?看来我真是好运气,现在的生意不好了吗?味道真的是挺不错。”清致有些好奇的问道,他觉得这样的味道应该不会有人不喜欢。
“我们生意已经算是不错了,别的酒楼可能都已经要做不下去了。”程艺晴添了一块木柴接着说:“前一段时间,青川县闹灾荒,我们这里捐了两次银两,几乎已经将普通人家的家底掏光了,生意自然也就没有以前好了。”
程艺晴的解释让清致皱眉,他没有想到向百姓借银会带来这样的结果,可是他也没法补救,国库空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慢慢的恢复了,不过可以向皇兄提出,免些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