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吴学民要摆架子,所以本来十分钟的路程,慢悠悠的过去,成功拖了半个小时,吴学民带着刘笔和吴霜到的时候,其他人都到好一会了,就剩下吴学民一个了。当吴学民到的时候,会场掀起了一个热潮,吴学民亲自来参加穆春城的七十大寿宴,这是穆春城的面子大。
    只是在场的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吴霜,就更别谈刘笔了,于是,他们开始猜测吴霜和刘笔的身份,吴霜不常陪着父亲出来参加这种宴会,但还是有关系比较近的人知道她是谁,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吴霜的身份就都知道了,吴学民的独生千金,绝对的掌上明珠,可是她身边的,那个一脸挫相的男人是谁,长得丑的人,没资格出来好不好,一个秃头谢顶,大腹便便的人想。
    很快,大家的焦点从吴霜是谁转变到了刘笔是谁,别说,还真没人认识,刘笔在阳光市的名气很大,但在金陵市,就一点都不显眼了,能来参加这次聚会的,非富即贵,富指的是身价在亿元上下的,贵,最低的身份也是一个副局长,至于那些科长什么的,都没资格来。
    刘笔跟在吴学民身后左右看看,吴学民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其他人自然要好奇一下刘笔的身份,关系远的不好意思问,有些关系近的就直接开口问了,吴学民笑而不答,搞得大家心里都跟猫抓痒似的,很难受,好容易,终于有个知道的了,平时大家都不注意的农业局熊局长,农业局在金陵市压根就不受重视,十分偏远的一个部门,本来熊局长是不想来的,只是穆白兰最近和他们农业局搞了一次合作,所以才邀请他过来的,熊局长万万没想到,自己认识一个人,会短暂的成为焦点。
    话丛熊局长在这里传出去,刘笔是吴霜的男朋友,吴学民的准女婿,哦,大家这才明白,我去,吴学民以前从来不带着他自己女儿出来的,这次闷不吭声的带出来,连男朋友都有了,这让其他的青年才俊怎么想?是不是跳的太快了,连给我们追求一次的机会都不给。
    啥时间,刘笔感觉在自己身上好像被人用眼神传出了很多孔,吓人的很,满含杀气的眼神都是从那些青年才俊哪里发射出来的。
    好怕怕,刘笔有点心虚,端着一个酒杯,一步一随的跟在吴霜身后,说:“这些人,我怎么感觉他们想吃了我?”
    “这证明你的感觉没有错。”
    “哈?”
    无双骄傲的说:“我作为本市最大的千金公主,第一次在这种场合露面,他们当然想千方百计的追求我了,结果突然多了你这个男朋友,彻底断绝了他们的希望,他们没直接冲上来就算有修养了,你还想怎么样?他们现在只是用眼神等你,你就知足吧,保不齐,哪天有个我的丧心病狂的追求者,直接派人宰了你,也不是没可能的。”
    刘笔有点怕怕:“要不要再这么凶残,我还是离你远一点比较好,你们这些有钱有权的人太可怕了。”刘笔说话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身价,以他现在的财产,即便补考穆春城的关系,也一样有资格进入这场宴会,完全是千万富翁的级别。
    吴霜端着杯子走了,这样的场合是交际交流的最佳场合,当然,这种交流是带有多重意思的,因为这主办方为了活跃气氛,都会找一些明星过来助兴,这一场,刘笔看了看,看到了好几张熟脸,但就是叫不上名字,貌似看过她们的电视剧。
    吴霜在找人单纯的交流去了,刘笔拿着酒杯,有点傻傻的站在角落,心说我来的时候还没吃饭呢,现在去那边,能不能先吃个饱啊,好饿了。刘笔不是要面子的人,放下,拿了一个盘子,踱过去,长长的自助餐桌上只有一只烤鸡,还是完整的,其他的菜品也都怎么动,貌似没人注意这里的美食。
    尽管刘笔是第二次参加这样的宴会,但他对于这里的规矩还是一点都不懂,这里的自助餐都是形式,共给那些肚子饿的人稍微颠一颠,根本不会有人抱着吃饱的心思过来吃的,刘笔,就是那个另类。他拿着餐盘,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自助餐桌旁,拿了整整一盘子的才,端到角落,大快朵颐,他真的饿了。
    一些盯住刘笔的青年才俊看到刘笔的做派,都是大跌眼镜,心说吴学民的女儿怎么着了这个土包子?是不是乡下来的?没见过市面吧,这里的饭菜,你在真当是吃的?饿了想吃东西,外面兰州拉面,十块钱管饱啊,这里不是吃饭的地方啊。
    刘笔只注意到那些人的目光,才不去管,他饿得很。先垫饱肚子再说,刘笔的行为不仅被那些想追求吴霜的青年才俊看在眼里,也被围在吴学民周围,和吴学民谈话的人看在眼里,他们的评价出奇的一只,这个小伙子,上辈子一定是饿死鬼投胎,而且饿死的时候,顺便拯救了银河系,不然这么没品的男人,为什么会收到吴学民女儿的青睐啊,这是犯规的。
    众人都在为吴霜眼瞎而暗暗痛心的时候,寿宴的主办方,老寿星的女儿,穆白兰,也端着盘子出现了,上面也是堆满了食物,然后,坐在了刘笔旁边,狡黠笑着问他:“味道怎么样?”
    刘笔又吃了一口说:“味道有些熟悉,不是做法,是菜本身的味道,这些,不会是用那个浇灌出来的?”
    “恭喜你,猜对了,我还告诉你,那边桌子上的那只烤鸡,是最后一只用灵泉喂养出来的,如果你真的断绝了那个想法,那就是最后一只了,当然,我知道你不在乎,所以,你想不想去尝一尝?”
    这是什么语句的使用方法?反问?肯定?还是祈使句?穆白兰说话越来越难听懂了,刘笔一心想着穆白兰的话,却完全没注意到,这周围人的目光,和嘴巴,都长得大大了,夭寿了,为什么穆白兰穆总也这样吃,难道这是现在的流行吗?我是不是落伍了?这里的饭菜真的那么好吃吗?
    刘笔吃完了一盘子,看看餐桌上的烤鸡,心说以后再也不用了,吃,没问题吧。刘笔拿着空盘子,站起来,然后转身,很严肃的问穆白兰:“你想吃鸡腿还是鸡翅?我帮你带。”
    “鸡腿。”
    “好的,一人一只。”
    是我反应太慢,还是在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堂堂春兰集团上失董事长,竟然和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贫穷小子,一起蹲在角落,啃鸡腿,拿手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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