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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谁都没期望过要与彼此一生守候,二十岁之后所有的恋爱,我都只当作欢场一笑。看似了无牵挂,其实是不敢抱有太高的奢望。
我和王二生来平稳,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最惨痛的遭遇不过是失恋,可我们都喜欢装出历经沧海桑田的样子。比如我,说话习惯以“作为过来人”这样的句子开头,再以“见惯了大风大浪”作句终。
不仅如此,我俩还爱攀比,比谁的手段高,比谁在爱情中更胸有城府、居心叵测,就连倒霉事儿都要一决胜负。
记得第一次与王二秉烛谈心,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彼时,距离他失恋已经一年之久,经过漫长的空窗期,我俩凭借一个你情我愿的眼神瞬间交上了火。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家。王二一边吐烟圈儿一边问我:“你知道失恋是什么滋味么?”
我说:“废话,当然知道了!人家也是旧伤累累的人!”
他轻笑一下:“我以为你这种脸大胸小的人只知道吃饱了不饿着。”
“老娘还没开始发育就已经学会拉帮结派勾搭男人了,对我们物理老师的暗恋史长达六年之久,风里来浪里去的,你这是看不起人么?”
“那你有过分手之后孤立无援的体验么?”
“有啊!张三,那个让我一夜之间过上三八妇女节的混蛋。你呢,有吗?”
王二没直接回答,重重叹了一口气,样子特别痛心疾首:“她若是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记忆深处该有多好?可她偏偏要做我身上的一处痤疮,偶尔隐痛偶尔爆破,动情一抠,埋下种子,来年继续隐痛、爆破。”
后来,我俩各自握着只高脚杯玩儿来玩儿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
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
我俩都是激情派。好的时候,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你亲我一下,我舔你一口,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将我俩的名字编到歌词中。不好的时候很恐怖,吵架、摔碗砸锅,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他负责将我拖回来,一把摔到床垫上。然后换他摔门而去,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冷战。
王二从来都不打我,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哭。我哭,一定不是因为委屈伤心,只是以此发泄未燃尽的怒火罢了。
有天闲来无事,我俩钻在被子里听相声。我突然按下了暂停键,问王二最喜欢哪首歌。王二想都没想,说《最炫民族风》。
我以为他开玩笑,接着调侃道:“《最炫民族风》?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审美竟然如此重俗!”
他皱了皱眉:“你懂个屁!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王二从前爱过一个女孩儿,是能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很爱很爱的那种。这事儿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聊起来的。也是通过这事儿,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终选择。因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拥有一个人,你是不会毫无掩饰地将那些情深不寿的过往告诉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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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王二生来平稳,都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最惨痛的遭遇不过是失恋,可我们都喜欢装出历经沧海桑田的样子。比如我,说话习惯以“作为过来人”这样的句子开头,再以“见惯了大风大浪”作句终。
不仅如此,我俩还爱攀比,比谁的手段高,比谁在爱情中更胸有城府、居心叵测,就连倒霉事儿都要一决胜负。
记得第一次与王二秉烛谈心,是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彼时,距离他失恋已经一年之久,经过漫长的空窗期,我俩凭借一个你情我愿的眼神瞬间交上了火。
那天晚上,我跟他回家。王二一边吐烟圈儿一边问我:“你知道失恋是什么滋味么?”
我说:“废话,当然知道了!人家也是旧伤累累的人!”
他轻笑一下:“我以为你这种脸大胸小的人只知道吃饱了不饿着。”
“老娘还没开始发育就已经学会拉帮结派勾搭男人了,对我们物理老师的暗恋史长达六年之久,风里来浪里去的,你这是看不起人么?”
“那你有过分手之后孤立无援的体验么?”
“有啊!张三,那个让我一夜之间过上三八妇女节的混蛋。你呢,有吗?”
王二没直接回答,重重叹了一口气,样子特别痛心疾首:“她若是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我记忆深处该有多好?可她偏偏要做我身上的一处痤疮,偶尔隐痛偶尔爆破,动情一抠,埋下种子,来年继续隐痛、爆破。”
后来,我俩各自握着只高脚杯玩儿来玩儿去,谁都没有继续说话。然而此场旧情对决,我显然是甘拜下风。
王二身边围绕着一群与他风格一致的狐朋狗友,一个个儿人模人样,凑近了闻,满股子纨绔子弟的恶臭。他们不但纨绔还特别能作,出去旅行盖着破毛毯睡夜车,开着几辆宝马X6,凑在路边一面摆摊儿一面撸串儿,说是为了体验生活。
大节小假派对不断,最初几次我还打扮得隆重端庄,以国母特有的姿势挽住王二的手臂与他一同赴宴,后来我就不去了。因为我发现那帮混蛋最大的乐趣竟然是调侃我。
他们笑我长得像张饼不说,还说我的红唇涂得像猴子屁股。更有甚者说,我这种脸型的人,发起怒来都没什么架势可言的!忍了一会儿,我真的怒了,端起一盘羊腰子盖到了笑得最凶的哥们儿的脑袋上,一瞬间,油花飞溅,好生欢乐。
那次事故之后,我再没在聚会场合出现过。当然,也再没有人敢邀请我。
宋美龄说她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在整个南京种满了梧桐树。我说我喜欢海,王二就给我一直浪,一直浪……好在我心飞翔,好像也没那么在乎。
刚认识那会儿,我也了解过王二的过往。他家是搞消防的,我稍许打听稍许琢磨,估计是捯饬灭火器。至于他有几套房,我没问过;家底儿到底多厚、综合实力多强,我根本不关心。那些对我而言根本就不重要,我又不是要和他地老天荒永结同心!
被张三背叛后,我就再也不相信“有情人地久天长”这句话了,王二要是能毫无怨言地养上我一阵子,我也就知足了!要说结婚,那就是一辈子形影不离的厮混!我又怎么可能和他这种狐朋狗友满天飞的人厮混在一起?
在我的感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
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主旨。
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统统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想必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
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
我俩都是激情派。好的时候,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你亲我一下,我舔你一口,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将我俩的名字编到歌词中。不好的时候很恐怖,吵架、摔碗砸锅,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他负责将我拖回来,一把摔到床垫上。然后换他摔门而去,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冷战。
王二从来都不打我,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哭。我哭,一定不是因为委屈伤心,只是以此发泄未燃尽的怒火罢了。
有天闲来无事,我俩钻在被子里听相声。我突然按下了暂停键,问王二最喜欢哪首歌。王二想都没想,说《最炫民族风》。
我以为他开玩笑,接着调侃道:“《最炫民族风》?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审美竟然如此重俗!”
他皱了皱眉:“你懂个屁!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
王二从前爱过一个女孩儿,是能为之抛头颅洒热血、很爱很爱的那种。这事儿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聊起来的。也是通过这事儿,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终选择。因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拥有一个人,你是不会毫无掩饰地将那些情深不寿的过往告诉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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