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天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154
威尼斯人倒没有绍吴想象中那么奢华,二楼的穹顶仿制成蓝天白云的样子,可惜那蓝色暗沉沉的,像是时间久了,积起一层灰。而那条很出名的室内人工运河就更是假得无趣,很窄很浅,简直有几分滑稽。
唐蘅说:“对面的银河比这儿豪华点,你要去看吗?”紧接着加一句,“不过就是商场罢了。”
绍吴摇头:“不用了,我自己也不买什么。”
买完女同事指定的香水和面霜,绍吴便和唐蘅寻了一处座椅坐下。来往的游客非常多,大都是三五结伴的,很多都讲东北话。绍吴听他们边走边议论,这儿也没比内地便宜多少呀,哎哟那餐厅真贵,贵还不好吃……也有许多年轻的男孩女孩,唐蘅说,威尼斯人离澳大和澳科大都挺近,所以学生很多。
他说完,沉默了几分钟,轻声问绍吴:“你还好吗?”
绍吴说:“我挺好的。”
顿了顿,补充道:“真的,我……我早就知道他要结婚,早晚的事。而且也是我叫他结婚时通知我的。”
“真的不去?”
“不了吧,”绍吴垂眼,看着自己手里的纸质包装袋,“估计他看见我也不痛快。”
唐蘅没接话。
又有两个系着GUCCI围巾的阿姨从他们面前走过,是最常见的游客装扮:脚踩运动鞋,手里攥着手机,肩上一只小巧的双肩包。脚下的地面光洁而平整,灯光非常明亮,绍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在这里,就算外面天黑了,游客们也一定感觉不到。
这一瞬间他好像有点理解唐蘅了,澳门这地方繁荣到令他有种恍惚的感觉,在这里看不见衣衫褴褛的人,看不见天是怎样慢慢黑下去。而他竟然会在这里,接到杨书逸的电话?
“唐蘅,”绍吴问,“你会一直留在澳门吗?”
唐蘅扭脸看了看他,然后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
“刚来这儿的时候,我觉得我早晚会走,”唐蘅缓声说,“但后来我又觉得,到哪不是一样的?无非是新的城市,新的人,和澳门并没有本质不同。”
“总有个相对熟悉的地方吧,比如你家乡?”
“我没有家乡,”唐蘅笑道,“从小就跟着大人到处走,哪都待过。”
“……”
“其实,武汉应该算一个。我在那儿上大学,四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天天骂武汉,‘全国最大县城’,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种说法。”
绍吴正想问他那你想回武汉吗,便听他斩钉截铁道:
“但我不会回去了。”
又去一家茶餐厅吃了晚餐,唐蘅送绍吴到拱北口岸。晚上七点过,天已经黑了,风也凉下来。绍吴将要走进入境大厅,唐蘅说:“有空再来玩。”
绍吴冲他笑笑:“没问题。”
反正珠海和澳门离得这么近,分别在即,绍吴并不觉得伤感或是不舍。他向前走,唐蘅就留在原地,走了几步,他却又忍不住扭头看。他看见唐蘅挺拔地站在那里,身后是连绵的商铺和灯光,以及往来行人,络绎不绝。可能是唐蘅个子高的缘故,在晚风中,他的身影竟显得有几分萧索。绍吴有种错觉,仿佛澳门是个沦陷的孤岛,他即将登船上岸,而唐蘅被留在岛上,回不去。
绍吴用力向唐蘅挥了挥手,唐蘅冲他点头。绍吴看不清他的表情。
翌日,绍吴在那张彩色的玫瑰堂明信片上,一笔一划地写下:
祝:
新婚快乐,幸福美满。
然后虚张声势一般,落款“绍吴”。他想他确实不敢去参加杨书逸的婚礼,虽然那个画面他已经幻想过许多次——身穿白色婚纱的女孩儿,温柔地挽住杨书逸的手,花团锦簇,海誓山盟。这个画面他想一想就够了,他不敢去。
但是,但是他也不想让自己太狼狈,如避蛇蝎地躲避杨书逸的婚礼?不至于。所以贺卡和红包还是要送到,和珑珑说好了,贺卡由她代为转交,红包也是。电话里,珑珑好奇地问了一句,你怎么不直接给我哥啊?他叹口气回答,我不是怕你哥不要么,你哥啊真是的,跟我还客气什么?
2015年的最后一天,打点好这一切,绍吴躺在床上,很安静地抽了一整包烟。到后来他已经满嘴苦涩,觉得身体像一只气球,被那些灰蓝的烟雾撑起来,脏器和血肉都被掏空了。而这副由烟雾撑起的皮囊,无痛无痒,只是一张泯然众人的脸,上面写着两个字:体面。
年少时光竟然就这样倏忽而过,杨书逸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以后还将是别人的父亲。而他最后能献上的,也是属于成年人的,强撑的体面。
至于以后呢?以后就这样吧,杨书逸在成都,他在珠海,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无所谓。总之他们各过各的人生,各有各的生老病死,最后最后的联系,大概就像现在这样了——微博、朋友圈、大众点评。这天晚上绍吴梦见了杨书逸,其实他经常梦见他,梦见他接受了他的表白,梦见他说和女朋友分手了,梦见他拥抱他。但这一次,绍吴梦见的只是他们的高中时代,下了晚自习,他们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一人买一碗凉糕,捧在手里边走边吃。高中时的杨书逸有些单薄,是冬天,他穿着那件拉链松垮的黑色羽绒服,绍吴清楚记得那件羽绒服是他爸单位发的,穿在他身上就显得肥大。他们沿着河边慢慢走,也不说话,待凉糕吃完了,杨书逸才看他一眼,目光有些戏谑,问他:“好学生也去网吧啊?”
来不及回答,眼前一晃,梦醒了。绍吴在黑暗中睁大双眼,几秒后他摸出手机,摁亮屏幕。
屏幕上显示2016年1月1日,2016年,还是如约而至了。
绍吴被白光刺得眯起眼,本想扣下手机继续睡,瞥到左上角有微信消息,犹豫了一秒,还是把微信点开。
是昨晚九点来钟,朱菁菁发的消息:
恋耽美
唐蘅说:“对面的银河比这儿豪华点,你要去看吗?”紧接着加一句,“不过就是商场罢了。”
绍吴摇头:“不用了,我自己也不买什么。”
买完女同事指定的香水和面霜,绍吴便和唐蘅寻了一处座椅坐下。来往的游客非常多,大都是三五结伴的,很多都讲东北话。绍吴听他们边走边议论,这儿也没比内地便宜多少呀,哎哟那餐厅真贵,贵还不好吃……也有许多年轻的男孩女孩,唐蘅说,威尼斯人离澳大和澳科大都挺近,所以学生很多。
他说完,沉默了几分钟,轻声问绍吴:“你还好吗?”
绍吴说:“我挺好的。”
顿了顿,补充道:“真的,我……我早就知道他要结婚,早晚的事。而且也是我叫他结婚时通知我的。”
“真的不去?”
“不了吧,”绍吴垂眼,看着自己手里的纸质包装袋,“估计他看见我也不痛快。”
唐蘅没接话。
又有两个系着GUCCI围巾的阿姨从他们面前走过,是最常见的游客装扮:脚踩运动鞋,手里攥着手机,肩上一只小巧的双肩包。脚下的地面光洁而平整,灯光非常明亮,绍吴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在这里,就算外面天黑了,游客们也一定感觉不到。
这一瞬间他好像有点理解唐蘅了,澳门这地方繁荣到令他有种恍惚的感觉,在这里看不见衣衫褴褛的人,看不见天是怎样慢慢黑下去。而他竟然会在这里,接到杨书逸的电话?
“唐蘅,”绍吴问,“你会一直留在澳门吗?”
唐蘅扭脸看了看他,然后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
“刚来这儿的时候,我觉得我早晚会走,”唐蘅缓声说,“但后来我又觉得,到哪不是一样的?无非是新的城市,新的人,和澳门并没有本质不同。”
“总有个相对熟悉的地方吧,比如你家乡?”
“我没有家乡,”唐蘅笑道,“从小就跟着大人到处走,哪都待过。”
“……”
“其实,武汉应该算一个。我在那儿上大学,四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天天骂武汉,‘全国最大县城’,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种说法。”
绍吴正想问他那你想回武汉吗,便听他斩钉截铁道:
“但我不会回去了。”
又去一家茶餐厅吃了晚餐,唐蘅送绍吴到拱北口岸。晚上七点过,天已经黑了,风也凉下来。绍吴将要走进入境大厅,唐蘅说:“有空再来玩。”
绍吴冲他笑笑:“没问题。”
反正珠海和澳门离得这么近,分别在即,绍吴并不觉得伤感或是不舍。他向前走,唐蘅就留在原地,走了几步,他却又忍不住扭头看。他看见唐蘅挺拔地站在那里,身后是连绵的商铺和灯光,以及往来行人,络绎不绝。可能是唐蘅个子高的缘故,在晚风中,他的身影竟显得有几分萧索。绍吴有种错觉,仿佛澳门是个沦陷的孤岛,他即将登船上岸,而唐蘅被留在岛上,回不去。
绍吴用力向唐蘅挥了挥手,唐蘅冲他点头。绍吴看不清他的表情。
翌日,绍吴在那张彩色的玫瑰堂明信片上,一笔一划地写下:
祝:
新婚快乐,幸福美满。
然后虚张声势一般,落款“绍吴”。他想他确实不敢去参加杨书逸的婚礼,虽然那个画面他已经幻想过许多次——身穿白色婚纱的女孩儿,温柔地挽住杨书逸的手,花团锦簇,海誓山盟。这个画面他想一想就够了,他不敢去。
但是,但是他也不想让自己太狼狈,如避蛇蝎地躲避杨书逸的婚礼?不至于。所以贺卡和红包还是要送到,和珑珑说好了,贺卡由她代为转交,红包也是。电话里,珑珑好奇地问了一句,你怎么不直接给我哥啊?他叹口气回答,我不是怕你哥不要么,你哥啊真是的,跟我还客气什么?
2015年的最后一天,打点好这一切,绍吴躺在床上,很安静地抽了一整包烟。到后来他已经满嘴苦涩,觉得身体像一只气球,被那些灰蓝的烟雾撑起来,脏器和血肉都被掏空了。而这副由烟雾撑起的皮囊,无痛无痒,只是一张泯然众人的脸,上面写着两个字:体面。
年少时光竟然就这样倏忽而过,杨书逸即将成为别人的丈夫,以后还将是别人的父亲。而他最后能献上的,也是属于成年人的,强撑的体面。
至于以后呢?以后就这样吧,杨书逸在成都,他在珠海,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无所谓。总之他们各过各的人生,各有各的生老病死,最后最后的联系,大概就像现在这样了——微博、朋友圈、大众点评。这天晚上绍吴梦见了杨书逸,其实他经常梦见他,梦见他接受了他的表白,梦见他说和女朋友分手了,梦见他拥抱他。但这一次,绍吴梦见的只是他们的高中时代,下了晚自习,他们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一人买一碗凉糕,捧在手里边走边吃。高中时的杨书逸有些单薄,是冬天,他穿着那件拉链松垮的黑色羽绒服,绍吴清楚记得那件羽绒服是他爸单位发的,穿在他身上就显得肥大。他们沿着河边慢慢走,也不说话,待凉糕吃完了,杨书逸才看他一眼,目光有些戏谑,问他:“好学生也去网吧啊?”
来不及回答,眼前一晃,梦醒了。绍吴在黑暗中睁大双眼,几秒后他摸出手机,摁亮屏幕。
屏幕上显示2016年1月1日,2016年,还是如约而至了。
绍吴被白光刺得眯起眼,本想扣下手机继续睡,瞥到左上角有微信消息,犹豫了一秒,还是把微信点开。
是昨晚九点来钟,朱菁菁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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