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极巅 作者:红颜梦
第 6 章
把手向下一压,膝盖用力一顶,琵琶一声,那把泛着寒光的刀就被掉到了地上,这些完全是凌云下意识里动作虽然没有搞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出于什么状况。
同时,左手化作拳头,狠狠地击打在大汉的关节之处,只听到,咯吱,一声骨头的脆响,恶汉的胳膊就这样被凌云生生地给掰断了。
大汉发出了一声惨叫,脸上豆大的汗珠不断滴落,用另一只手握着那断了的手臂,不断地嚎叫了起来,那声音简直就跟杀猪的似的。
凌云从地上捡起了那把刀,向抢劫者逼近,那大汉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文弱无力的小子,竟然这样凶狠他那种技巧的把握绝对不是打一两次架就可以练出来的,正常情况下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更何况现在手臂又断了。
恶汉虽然手臂断了可是现在脑子很清楚,看到那原本属于自己的泛着寒光的刀,心里就不断地祈祷了起来,就这样手臂似乎也不像原来那样疼了。
赶紧抛去了原本,狠辣的脸色,一脸可怜的样子,蹲坐在地上瑟瑟发抖,准备出口求饶。
凌云把刀架了过去,同时狠狠地一拳挥了过去,“砰”。
大汉的嘴角流出了血水,半边脸立刻肿了起来。
“**的接着叫啊!抢劫就不说了,还要砍我,现在知道下场了吧!”
凌云抖着他的衣领,叫嚣着。
恶汉,脸立刻哭丧了起来,“我以后再也不打劫了,你就大人有大量绕我这一次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凌云看着眼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大汉,突然想起了什么,“想要打劫我,那我就让你尝尝被打劫的滋味。”
“小子,最近大爷我也有点囊中羞涩你是不是……”
恶汉随即明白了,赶紧用另一只还可以用的手在自己的身上乱摸了起来,然后把钱包地道了凌云的面前。
“这是我的全部,积蓄了!”那一脸渴望的模样,似乎是期待着凌云再给他留下两张。
凌云看到那期待的眼神突然恶寒了一阵,打开钱包,瞄了一下,回家的路费应该够,“今天我心情好就饶你一次,报警也就不用了,下次在干着一行被我逮到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挥了挥手,向着胡同外走去。
虽然想好好惩治他们一番,但是凌云也是知道这样呆在小胡同里抢劫的也多半是一些真的没有钱的家伙,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没有人愿意走这一步,更何况如果把这件事情真的闹到了公安局,对他也没有好处。
☆、正文 第七章 【年少情怀尽是诗】
不断摇晃着大巴终于在将近一天的航程之后抵达了洛阳,望着这个无比熟悉的城市凌云几乎要泪流满面,没有经历过死亡那一刻,就不会知道生命的可贵,当那腥冷的海水不断灌进肺里的那瞬间,所有的事情都仿佛在他的眼前重新发生一样。
原本以为那已经被忘记的场景,竟然是深深地埋藏在了心底,那一刻他唯一的感觉就是眷恋,对这个城市还有这个城市的人的眷恋。
在这一路上,从极南的南海到,到这个地处中国中部的古城,颠簸流离,风土人情凌云都没有心思去观察。
将近一天的时间给了他大脑一个思考的空间,经历了这件奇怪的事情,凌云终于明白什么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什么叫光怪陆离,那些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医学知识,还有在大海里昏迷前的芸芸淙淙似乎让他看出来了一个苗头,那些精英的记忆,或者说是知识很大一部分都被突然灌输到了他的脑海里。
只不过也许是缺乏刺激的缘故,那些儿记忆并没有被发掘出来,就如同那鬼魅的医术一样,也就是说这个医术原本是属于油轮上一个精通中医的家伙,而那场恰逢其时的心脏病就是一个引子,引出了那深深印在脑海里的医学知识,至于为什么突然跑到了自己的脑子里,凌云无言以对最后只有把它归结到了大自然的神秘,还有人脑的发杂,也许就是这些很多东西的综合作用最终才造成这种结果。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个实验,不过谁会有这样的能力还有魄力去做这样一个实验,凌云不敢向这方面去想,更确切的来说他也不相信。
坐在座位上愣愣的发呆,知道售票员的催促,凌云才从这些繁琐,纠结的东西中清醒过来,走下了车。
四处望了望,洛阳依然是这么美,这个城市,上了两年学,这片熟悉的城市里有着欢乐也有忧伤,那些快乐的记忆就如同针扎在他的心上一样,让他不想再去回忆,可是却又不得不去回忆,因为那些无比快乐的记忆都跟她有关,一个让凌云永远难忘的女孩,林琪。
他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我愿意为你许下一个华丽的未来,不过愿望终究只是愿望,看不得摸不着的东西,很多人更看重的是实际的东西,而不是那一纸空谈。
前面的豪华大巴,应该是刚刚从家乡驶来的列车,凌云曾经不止一次的跟她一起来到车站,抬起头似乎是要缅怀什么。
不过突然之间,那原本有些忧伤的双眸骤然紧缩,循着他的目光只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轻轻地从车上蹦了下来,她还有一幅修长窕窈的好身材,雪藕般的柔软玉臂,优美浑圆的修长**,细削光滑的小腿,配上细腻柔滑、娇嫩玉润的冰肌玉骨,无不体现了她的魅力。
她的前面是一个高个的男生,阳光般的笑容让凌云有些自惭形愧,狠狠地低下了头,死死的咬住嘴唇因为用的力太大的缘故,嘴唇上映出了丝丝血迹,不过他却仿佛一点都没有察觉。
此时的凌云心里却又无比平静,经历过死亡,还有什么事情会比那更可怕,不过片刻之后他的脸上挂上了微笑,不过却是自嘲的微笑。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巧,刚刚才想起她,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依然如同自己心底的那副模样,一双漆黑清澈的大眼睛,柔软饱满的红唇,娇俏玲珑的小瑶鼻秀秀气气地生在她那美丽清纯、文静典雅的绝色娇靥上,再加上她那线条优美细滑的香腮,吹弹得破的粉脸,活脱脱一个国色天香的绝代美人,只不过站在她跟前的已经不是那个仍然显得有些青涩的青年,曾经天真的以为那清浅的笑容只会在自己跟前绽放。
双十年华,多么美丽的年龄,凌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生命力最为灿烂的一年里,他会经历这么多的事情还有波折。
这个如诗般的女孩,那些往事又开始一遍遍的回放了起来。
高中的时候自己并没有把心思用在学习上,经常跟一些狐朋狗友一起厮混,不过踢足球,还有看小说是他当时最大的爱好,在那个时候林琪无疑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天使般的脸庞,时而温婉、时而个性,更重要的是她那学校优生栏里永远排在第一位。
那时的凌云跟林琪就像是两条平行线,看似没有一个交点,不过一场足球赛让他们开始有了交集相识相知,那时候她跟他谈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未来,描绘着那完全不同于高中的炫彩多姿的大学生活。
那时的凌云并没有跟很多癞蛤蟆一样,痴心妄想,他几乎认为过了高中两个人就再没有交集,他只有把她珍藏在心底,去倾听着她的诉说。
就如同凌云想象的一样,那年的高考是一个分水岭,林琪的成绩足以进入那拥有着天才摇篮之称的理工大学,而对他来说大学就想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就在那年夏天,无尽的沉沦的时刻,凌云甚至准备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林琪却给他一个打开了一扇窗户。
“凌云,复读吧!只要你明年能够考到理工大学来,我就做你的女朋友。”那一刻凌云傻眼了,不是说他对这个天使般的少女没有妄想,而是从来没敢想过。
就是因为这句话,凌云选择了复读,那年他摒弃了自己无比喜爱的足球,开始拾掇起失落的学业,最终奇迹般的考上了理工大学。一年之中从一个差生到一个优等生,凌云创造了那个小学校的历史,在别人看来他以前只是没有把心用在学习上,但是那一年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多少汗水,只有凌云自己知道。
来到理工大,林琪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成了他的女朋友。
大学的这段日子,凌云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生活在幸福的笼罩中,自己这样一个极其普通的人竟然可以有一个林琪这样才貌兼备的女孩,那时他甚至认为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
眼看自己已经来到了大三,林琪也快到了毕业的一年,但他拥有的整个世界却开始有了改变。
凌云心里并不会有太多的怪罪,这个世界充满了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生活选择的权利。
如果细算起来,他似乎也应该感谢她,不是吗?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此刻的凌云心里如同根跟木刺狠狠地扎在里面,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心里突然出现了这个念头。
现在的凌云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从死亡边缘徘徊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重生了,人终究会发生改变,而打击是最好的转向盘。
现在的凌云拥有着,无数精英的知识和技能,他已经有能力改变原来的自己,梦想已经开始了,许下的那个华丽的未来终究是要实践,即使她已经离开了。
会有一天,她会后悔的。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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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向下一压,膝盖用力一顶,琵琶一声,那把泛着寒光的刀就被掉到了地上,这些完全是凌云下意识里动作虽然没有搞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出于什么状况。
同时,左手化作拳头,狠狠地击打在大汉的关节之处,只听到,咯吱,一声骨头的脆响,恶汉的胳膊就这样被凌云生生地给掰断了。
大汉发出了一声惨叫,脸上豆大的汗珠不断滴落,用另一只手握着那断了的手臂,不断地嚎叫了起来,那声音简直就跟杀猪的似的。
凌云从地上捡起了那把刀,向抢劫者逼近,那大汉显然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文弱无力的小子,竟然这样凶狠他那种技巧的把握绝对不是打一两次架就可以练出来的,正常情况下已经不是他的对手了,更何况现在手臂又断了。
恶汉虽然手臂断了可是现在脑子很清楚,看到那原本属于自己的泛着寒光的刀,心里就不断地祈祷了起来,就这样手臂似乎也不像原来那样疼了。
赶紧抛去了原本,狠辣的脸色,一脸可怜的样子,蹲坐在地上瑟瑟发抖,准备出口求饶。
凌云把刀架了过去,同时狠狠地一拳挥了过去,“砰”。
大汉的嘴角流出了血水,半边脸立刻肿了起来。
“**的接着叫啊!抢劫就不说了,还要砍我,现在知道下场了吧!”
凌云抖着他的衣领,叫嚣着。
恶汉,脸立刻哭丧了起来,“我以后再也不打劫了,你就大人有大量绕我这一次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凌云看着眼前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大汉,突然想起了什么,“想要打劫我,那我就让你尝尝被打劫的滋味。”
“小子,最近大爷我也有点囊中羞涩你是不是……”
恶汉随即明白了,赶紧用另一只还可以用的手在自己的身上乱摸了起来,然后把钱包地道了凌云的面前。
“这是我的全部,积蓄了!”那一脸渴望的模样,似乎是期待着凌云再给他留下两张。
凌云看到那期待的眼神突然恶寒了一阵,打开钱包,瞄了一下,回家的路费应该够,“今天我心情好就饶你一次,报警也就不用了,下次在干着一行被我逮到就不是这么简单了。”挥了挥手,向着胡同外走去。
虽然想好好惩治他们一番,但是凌云也是知道这样呆在小胡同里抢劫的也多半是一些真的没有钱的家伙,如果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没有人愿意走这一步,更何况如果把这件事情真的闹到了公安局,对他也没有好处。
☆、正文 第七章 【年少情怀尽是诗】
不断摇晃着大巴终于在将近一天的航程之后抵达了洛阳,望着这个无比熟悉的城市凌云几乎要泪流满面,没有经历过死亡那一刻,就不会知道生命的可贵,当那腥冷的海水不断灌进肺里的那瞬间,所有的事情都仿佛在他的眼前重新发生一样。
原本以为那已经被忘记的场景,竟然是深深地埋藏在了心底,那一刻他唯一的感觉就是眷恋,对这个城市还有这个城市的人的眷恋。
在这一路上,从极南的南海到,到这个地处中国中部的古城,颠簸流离,风土人情凌云都没有心思去观察。
将近一天的时间给了他大脑一个思考的空间,经历了这件奇怪的事情,凌云终于明白什么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什么叫光怪陆离,那些突然出现在脑海里的医学知识,还有在大海里昏迷前的芸芸淙淙似乎让他看出来了一个苗头,那些精英的记忆,或者说是知识很大一部分都被突然灌输到了他的脑海里。
只不过也许是缺乏刺激的缘故,那些儿记忆并没有被发掘出来,就如同那鬼魅的医术一样,也就是说这个医术原本是属于油轮上一个精通中医的家伙,而那场恰逢其时的心脏病就是一个引子,引出了那深深印在脑海里的医学知识,至于为什么突然跑到了自己的脑子里,凌云无言以对最后只有把它归结到了大自然的神秘,还有人脑的发杂,也许就是这些很多东西的综合作用最终才造成这种结果。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个实验,不过谁会有这样的能力还有魄力去做这样一个实验,凌云不敢向这方面去想,更确切的来说他也不相信。
坐在座位上愣愣的发呆,知道售票员的催促,凌云才从这些繁琐,纠结的东西中清醒过来,走下了车。
四处望了望,洛阳依然是这么美,这个城市,上了两年学,这片熟悉的城市里有着欢乐也有忧伤,那些快乐的记忆就如同针扎在他的心上一样,让他不想再去回忆,可是却又不得不去回忆,因为那些无比快乐的记忆都跟她有关,一个让凌云永远难忘的女孩,林琪。
他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我愿意为你许下一个华丽的未来,不过愿望终究只是愿望,看不得摸不着的东西,很多人更看重的是实际的东西,而不是那一纸空谈。
前面的豪华大巴,应该是刚刚从家乡驶来的列车,凌云曾经不止一次的跟她一起来到车站,抬起头似乎是要缅怀什么。
不过突然之间,那原本有些忧伤的双眸骤然紧缩,循着他的目光只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轻轻地从车上蹦了下来,她还有一幅修长窕窈的好身材,雪藕般的柔软玉臂,优美浑圆的修长**,细削光滑的小腿,配上细腻柔滑、娇嫩玉润的冰肌玉骨,无不体现了她的魅力。
她的前面是一个高个的男生,阳光般的笑容让凌云有些自惭形愧,狠狠地低下了头,死死的咬住嘴唇因为用的力太大的缘故,嘴唇上映出了丝丝血迹,不过他却仿佛一点都没有察觉。
此时的凌云心里却又无比平静,经历过死亡,还有什么事情会比那更可怕,不过片刻之后他的脸上挂上了微笑,不过却是自嘲的微笑。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巧,刚刚才想起她,现在就站在你的面前,依然如同自己心底的那副模样,一双漆黑清澈的大眼睛,柔软饱满的红唇,娇俏玲珑的小瑶鼻秀秀气气地生在她那美丽清纯、文静典雅的绝色娇靥上,再加上她那线条优美细滑的香腮,吹弹得破的粉脸,活脱脱一个国色天香的绝代美人,只不过站在她跟前的已经不是那个仍然显得有些青涩的青年,曾经天真的以为那清浅的笑容只会在自己跟前绽放。
双十年华,多么美丽的年龄,凌云从来没有想过在这个生命力最为灿烂的一年里,他会经历这么多的事情还有波折。
这个如诗般的女孩,那些往事又开始一遍遍的回放了起来。
高中的时候自己并没有把心思用在学习上,经常跟一些狐朋狗友一起厮混,不过踢足球,还有看小说是他当时最大的爱好,在那个时候林琪无疑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女孩,天使般的脸庞,时而温婉、时而个性,更重要的是她那学校优生栏里永远排在第一位。
那时的凌云跟林琪就像是两条平行线,看似没有一个交点,不过一场足球赛让他们开始有了交集相识相知,那时候她跟他谈自己的理想自己的未来,描绘着那完全不同于高中的炫彩多姿的大学生活。
那时的凌云并没有跟很多癞蛤蟆一样,痴心妄想,他几乎认为过了高中两个人就再没有交集,他只有把她珍藏在心底,去倾听着她的诉说。
就如同凌云想象的一样,那年的高考是一个分水岭,林琪的成绩足以进入那拥有着天才摇篮之称的理工大学,而对他来说大学就想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就在那年夏天,无尽的沉沦的时刻,凌云甚至准备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林琪却给他一个打开了一扇窗户。
“凌云,复读吧!只要你明年能够考到理工大学来,我就做你的女朋友。”那一刻凌云傻眼了,不是说他对这个天使般的少女没有妄想,而是从来没敢想过。
就是因为这句话,凌云选择了复读,那年他摒弃了自己无比喜爱的足球,开始拾掇起失落的学业,最终奇迹般的考上了理工大学。一年之中从一个差生到一个优等生,凌云创造了那个小学校的历史,在别人看来他以前只是没有把心用在学习上,但是那一年到底付出了多少努力多少汗水,只有凌云自己知道。
来到理工大,林琪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成了他的女朋友。
大学的这段日子,凌云一直以来都觉得自己生活在幸福的笼罩中,自己这样一个极其普通的人竟然可以有一个林琪这样才貌兼备的女孩,那时他甚至认为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
眼看自己已经来到了大三,林琪也快到了毕业的一年,但他拥有的整个世界却开始有了改变。
凌云心里并不会有太多的怪罪,这个世界充满了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生活选择的权利。
如果细算起来,他似乎也应该感谢她,不是吗?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此刻的凌云心里如同根跟木刺狠狠地扎在里面,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心里突然出现了这个念头。
现在的凌云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从死亡边缘徘徊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重生了,人终究会发生改变,而打击是最好的转向盘。
现在的凌云拥有着,无数精英的知识和技能,他已经有能力改变原来的自己,梦想已经开始了,许下的那个华丽的未来终究是要实践,即使她已经离开了。
会有一天,她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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