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宫先生,我是正经人
王桂香气势汹汹,一脚踹开了卧室的门,可卧室里哪还有沈乔的影子?
窗户大开着,冷风嗖嗖的往里灌,她扒着窗棱一看,顿时大呼,“你们都是死人吗?人都快跑了,还不快给我追!”
窗户边有一根粗的排水管直通地面,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上面爬满青苔。而今天又下了雨,脚踩上去都打滑。
沈乔撕了一截被单裹在自己身上,此刻正抱着水管,一点点的往下挪动。
冰冷的雨水砸在身上,不消片刻,她浑身就已经湿透。好在还算顺利,她一点点的挪动,很快就到了二楼位置。
可这个时候,楼上却传来王桂香的骂声。
“该死!”
沈乔抱着水管,回头往下看了一眼,她现在的位置还是挺高的,目测最少还有两米多高。眼看着王桂香带着人从正门追过来,沈乔一咬牙,直接松了水管,跳了下去……
路边,汽车飞驰。
默言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沈乔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会不会出什么事啊先生?”
“……”后座,宫则捧着书,无声翻看。
“我看沈乔的简历上写的地址,是沈氏经贸公司沈如是的家居地址,随便查了一下,您猜怎么着?沈如是继承了沈家父亲的家产,这么多年却都不管沈乔的死活,这姑娘也是倔,从初一开始就自己打工养活自己,再苦再累都没问沈家低过头。说起来,还真的挺叫人佩服的。”
宫则手里的书翻了一页,眉宇间有波光流动。
初一……
她读初一那年,他刚二十岁。
当年他孤身送母亲亡灵来安城安葬,在墓园受到袭击,孤立无援躲进了附近的松树林里。要不是那个穿着黑衣,撑着黑伞在陵园里打扫的小丫头,估计他在那次就死了……
“先生您看……”默言忽然踩了刹车,指着前面惊呼道,“那是不是沈乔?”
知道沈乔家住哪儿,默言故意绕道从这边走,没想到还真碰上了。
只是情况看着不太妙。
雨幕中,沈乔一瘸一拐的跑着,没跑几步就摔了,跟在她身后叫嚷的几个人立刻撵了上去。
“我擦,沈乔被欺负了!”
默言话音刚落,就感觉到背后的椅子猛地震动了一下,宫则沉如铁铸的脸映入眼帘,“还不下去?”
沈乔跑不动了,刚摔倒就被人抓住了。
“走,押回去见夫人。”
那几个人拉着她站起来,还没走两步,就被拦住了去路。
沈乔看见那人,一颗心落了回去,“默管家。”
默言收拾几个佣人,简直小菜一碟。
拉开车门坐上去,现宫则在车里,沈乔低头看了看自己此刻的狼狈,有点无地自容。
男人伸手过来,携着清香的毛巾贴上了她的脸颊,一阵温热感扑面而来。
沈乔有些错愕的抬头,男人眉眼依旧温和,掌间握着干爽的毛巾,细细的将她脸颊和头上的水珠擦干净。动作极其温柔,沈乔没来由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掉了出来。
宫则什么都没问,汽车一路开进了蓝海湾别墅的庭院里。
回到别墅里,沈乔洗了把澡,换了身干爽的衣服,想着还是要去道声谢,便出了门。
客厅里,宫则坐在落地窗前,手里捧着书。
他永远都是那么温文儒雅的样子,温暖起来像是一束光,可以洗去一切污秽,融化所有肮脏。
沈乔走了过去,“先生,今晚谢谢您。”
宫则放下书,视线却落在她的胳膊上,“受伤了。”
沈乔低头看了一眼,那是从窗台上逃走的时候,不小心被刮伤的。她皮肤本就白,一受伤就很明显,很大一块伤口,被蹭破了皮,洗澡的时候都有点疼。不过还好,能忍。
“过来。”宫则将书放在膝盖上,拿过旁边桌上的一个小瓷瓶,拧开了盖。
药酒味儿在空气中散开来,药酒是凉的,宫则的掌心是热的,他一下一下揉着她的伤处,沈乔竟不自觉的红了脸。
有时候她真觉得,她跟宫则太过亲密了。
“宫先生,您给我买的衣服,我还给您吧?”
宫则抬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勾着浅笑,“怎么还?”
“我没钱,不过您可以在我的工资里面扣,每个月扣一些就行。”
宫则收回手去,将药酒盖好,“或许,你能用别的方式还。”
沈乔一愣,“别的方式?”
宫则没说话,只是静默的,用一种沈乔看不懂的深沉眼神,盯着她。
那眼神就像是猎人,盯住了可口的猎物……
沈乔被忽然冒出来的这个念头吓了一大跳,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宫先生,我是正经人。”
宫则低笑,“我也是正经人。”
“……”
*****
从沈家逃出来的时候,沈乔崴了脚,加上被饿了好几顿,到了晚上她就胃疼的厉害。
一开始还能忍,裹着被子强行逼自己入睡,可胃里的绞痛灼烧感却越来越烈。
直到她痛得实在受不了了,才开了灯,捂着肚子去找默言。
可她只知道默言住在这里,却不知道他的卧室究竟是哪一间。
宫则的卧室她倒是认识的。
叩叩——
夜里的敲门声,显得格外清脆响亮。
沈乔敲了几下,都没人来开,想到宫则行动不便,她便咬着牙自己开门。
可是,门却反锁了。
沈乔痛的浑身是汗,实在没力气喊出声,也没力气再下楼去找默言,跌坐在地上,靠在宫则卧室门口浑浑噩噩。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似乎打开了。沈乔感觉有人从里面出来,她想睁开眼看看,却都没有力气。
接着,她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男人身上清冽的冷香扑进她的鼻息,她下意识的往他怀里缩了缩,意识如落水的石头,渐渐沉下去……
沈乔是被渴醒的,喉咙里像是被火烧的一样。
她睁开眼来,看见洁白的天花板,随后,视线落在了一旁。
显然,她进医院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束新鲜的百合花,迎合着温暖的晨光,散着幽幽的花香。
可她的视线,却越过那束百合花,落在了那个轮椅上的男人身上。
他侧对着她,左手里拿着电话,低沉如弦音的声音时不时的传过来,叫人莫名觉得心安。
电话没有通多久,很快被挂断,宫则偏头看过来,“醒了?”
沈乔太虚弱了,点头都觉得费劲,从嗓子眼里干涩的挤出一个字来,“嗯……”
宫则按了下轮椅上的开关,靠近床边,弯腰倒了杯水递给她。
见他这般照顾自己,沈乔怪不好意思的,接过水喝了两口,“默管家呢?”
“去缴费了。”宫则回答了一句,又定定看向她,“想见他?”
“……”
不知道为什么,宫则此刻问出这句话,叫沈乔觉得怪的很。
明明他的语气再平常不过,可她却隐约从中嗅出了一丝丝不悦的味道来。
一定是她身体不好,嗅觉也跟着不好了!
“宫先生,昨晚是您送我过来的么?”沈乔想到昨晚,问道。
“默言送你来的。”宫则平淡的回答道,眼中没有丝毫的波澜,“他说你差点抓坏他的西装。”
沈乔:“……”
尴了个尬的!
她那是疼的!
只是……她还以为是宫则,原来是默言送她来的。
不过想想也是,宫先生行动不便,又怎么可能能抱她送医院呢?
沈乔摇摇头,很快就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宫则只待了一会就离开了,沈乔一个人在医院打完点滴,自己办理了出院手续。
本来就没什么病,外伤敷药就好了,打了点滴胃也不疼了。
去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她还想着如果差钱她能补上,可是没想到,窗口里的护士小姐姐还给她退了四千多。
沈乔拿着那四千多,手心都在烫,看单子上,默言一下给她交了五千块钱!
这是住院,又不是银行存钱!
沈乔被惊着了。
沈乔从自己的钱包里拿了一些钱补上去,凑好五千块整收好,打算回去还给默言。
一转身,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前面的走廊里走过去。
“盛娇娇?”沈乔嘀咕。
盛娇娇心思不正,总是喜欢耍点小手段,她该不会是来跟踪自己的吧?
沈乔不放心,抬脚跟了上去。
盛娇娇低着头往前走,情绪似乎不太好,都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着。
沈乔一路跟着她到了医院后面,现她站在一棵树下,而她的对面也多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挺不错,嘴里叼着烟,看上去吊儿郎当的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此刻,他正站在盛娇娇面前,一脸的不耐烦,“怀了就打掉,你还想生下来不成?”
盛娇娇咬唇,双眼通红,“你当初哄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如果我怀了,你就娶我的……”
叶阑?
叶家那个花花二少爷叶阑?
盛娇娇是什么时候跟他搞到一起去的?难怪上次还上了一辆宾利车……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再说了,我叶阑什么身份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要是承诺有用,我现在早就子孙满堂了。”
盛娇娇咬着唇,眼泪不断的往下掉,哭的梨花带雨。
叶阑蹙眉,从皮夹子里抽出了一沓现金,“拿去打掉,好了好了别哭了,就是个小手术而已,做完了晚上我带你去嗨。”
“叶阑,我不想做,他毕竟是一条生命啊,是我们的骨肉啊,你怎么忍心啊……”
叶阑的脸色垮下来,伸手捏住了盛娇娇的下颌,“娇娇,你要是不听话,信不信我以后都不管你了。嗯?”
然后,他又从皮夹子里抽了一沓现金,“拿着这钱去找医生。”
说完,把钱塞给盛娇娇,就上车离开了。
沈乔没打算管盛娇娇的事情,转身走出了医院。可是她没有注意到,盛娇娇已经现她了。
沈乔!
盛娇娇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因怕不确定,急忙跟了过来。
站在医院门口,盛娇娇看见沈乔上了公车,离开了。她双手紧握,咬紧牙龈,眼里的恨意滔天。
回去之前,沈乔去附近的菜市场溜达了一圈,买了些新鲜的果蔬,带回别墅晚餐。
别墅院子里多了一辆红色的小跑,等沈乔开门进屋,就看见玄关处多了一双女士高跟皮鞋,而客厅里,隐隐约约传来女孩说话的声音。
来客人了?
沈乔换了鞋进屋,抬起的视线一下子跟客厅里坐着的人撞上。
“沈……小姐。”那女孩站起身,落落大方,主动跟她打招呼。
沈乔也认出来了,这就是前两天她跟着宫则去吃饭时,饭桌上认识的翁晓晓。
沈乔礼貌的点了下头,“翁小姐。”
翁晓晓的视线落在她身上,今天的沈乔没有那晚穿的光鲜靓丽,洗得白的牛仔裤和衬衫,一看就是很便宜的货色。而她手里此刻也拎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有芹菜的叶子从袋子里面露出来。
翁晓晓一番打量,心中略有疑惑。
如果真是宫则的女人,怎么会穿成这样?现在她看见的沈乔,简直就像一个女佣!
“我去厨房……”
沈乔的话没说完,默言就走了过来,伸手接过了袋子,“沈小姐辛苦了,今天家里来客人了,厨房交给我了,您去陪翁小姐说说话吧。”
默言说着,冲她挤了挤眼睛,随后便提着蔬菜去厨房了。
翁晓晓微笑,“沈小姐,过来坐。”
沈乔朝宫则看了一眼,见他也正用温润的眸子看着自己,心中大概明白了。
想是上次饭桌上,翁晓晓还没彻底死心,这次又追到别墅来了。默言的意思她明白,是让她继续配合先生演戏。
演戏她在行呀,她可是专门弄这个的。
沈乔走了过去,在宫则身边坐下来,弯起唇角,“早知道翁小姐过来,我就多买些菜了。”
“没关系,我不挑食的,吃的也不多。”翁晓晓笑着说道。
这摆明了是要留下来吃饭,不打算走了?
不等沈乔说话,翁晓晓又道:“沈小姐今天跟那天不太一样,刚刚你进屋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乍一看还以为是别墅里的女佣呢。”
沈乔保持着笑容,淡定的解释,“我平时没事,都会这么穿的,这么穿着自在,去菜市挑菜的时候也不用担心会被弄脏。”
“可是,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这种事情,不应该是家里的女佣来做吗?而且,宫先生怎么舍得让你穿这么廉价的衣服?”
翁晓晓步步紧逼,一寸不让,每一个问题砸过来,都带着探究和试探。沈乔虽然是个小演员,但是却没对付过情敌。
即便是曲靳洲劈腿,她也没去找叶美琪闹过。相反,每次都是他们主动来招惹她,而她也只不过招架两三个回合,然后狼狈离开。
跟人斗心机耍狠,她这幅软肠子还真的做不出来!
沈乔正想着措辞,宫则就已经伸手过来,温热的掌心一下子覆住了她的手背,手指捏着她的手指,擦掉了指尖上的一丝尘土。
“为了照顾我,辛苦你了。”
男人深邃的眉眼里,尽带温柔。
沈乔的心脏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两手相触的地方仿佛有股电流窜过。此刻她看着宫则,心跳如擂鼓。
不过她明白,这只是在做戏!是为了做给翁晓晓看的!
沈乔压下眼睑,努力稳定自己的情绪,声音细细的吐出,“不辛苦。”
沈乔是有些不自在的,可是这一切落在翁晓晓的眼里,却成了娇羞。看见宫则握着沈乔的手,翁晓晓顿时觉得此前的试探都化为泡影。
到了吃饭的时候,默言将一切都料理妥当,沈乔推着宫则过去,翁晓晓也跟了进来。
一张餐桌,三个人。
翁晓晓主动坐到了宫则的左手边,“宫先生,我给您盛碗汤吧?我爸说,饭前喝口汤,最能开脾养胃了,对身体也好”
宫则却握住了沈乔的手,“让乔乔来吧。”
“行。”翁晓晓这么说着,还是亲手盛了一碗汤,放到了宫则面前。
沈乔才来没几天,只知道宫则口味偏清淡,具体他爱吃什么却不知晓,就随手夹了一块鱼肉放进他碗里。见翁晓晓看过来,她连忙眯起眼睛,对着宫则肉麻兮兮的说了一句,“亲爱的,你尝尝这个鱼肉。”
“嗯。”宫则十分配合的执筷,夹起那块鱼肉送进了嘴里。
沈乔满眼期待的看着他,“怎么样?”
宫则嘴角卷起一抹浅笑,“跟乔乔做的自是不能比。”
沈乔面露娇羞,低头吃饭。
翁晓晓捏着筷子,感觉自己在这里就是个多余的。这还不算,她怎么觉得无形中就被塞了一嘴的狗粮呢?
饭后,翁晓晓坐在沙上,还是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
沈乔端着切好的水果走过来,“翁小姐,吃点水果吧。”
“谢谢。”翁晓晓扫了一眼那果盘,并没动,视线重新落回到宫则身上,继续先前的话题,“我父亲说,您是从南城来的。我以前在南城读过两年书,那边的景色真的很不错的。”
沈乔在旁边坐了一会,现翁晓晓不愧是首富翁驰的女儿,话题都找的很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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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大开着,冷风嗖嗖的往里灌,她扒着窗棱一看,顿时大呼,“你们都是死人吗?人都快跑了,还不快给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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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乔撕了一截被单裹在自己身上,此刻正抱着水管,一点点的往下挪动。
冰冷的雨水砸在身上,不消片刻,她浑身就已经湿透。好在还算顺利,她一点点的挪动,很快就到了二楼位置。
可这个时候,楼上却传来王桂香的骂声。
“该死!”
沈乔抱着水管,回头往下看了一眼,她现在的位置还是挺高的,目测最少还有两米多高。眼看着王桂香带着人从正门追过来,沈乔一咬牙,直接松了水管,跳了下去……
路边,汽车飞驰。
默言一边开着车一边说道:“沈乔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会不会出什么事啊先生?”
“……”后座,宫则捧着书,无声翻看。
“我看沈乔的简历上写的地址,是沈氏经贸公司沈如是的家居地址,随便查了一下,您猜怎么着?沈如是继承了沈家父亲的家产,这么多年却都不管沈乔的死活,这姑娘也是倔,从初一开始就自己打工养活自己,再苦再累都没问沈家低过头。说起来,还真的挺叫人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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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
她读初一那年,他刚二十岁。
当年他孤身送母亲亡灵来安城安葬,在墓园受到袭击,孤立无援躲进了附近的松树林里。要不是那个穿着黑衣,撑着黑伞在陵园里打扫的小丫头,估计他在那次就死了……
“先生您看……”默言忽然踩了刹车,指着前面惊呼道,“那是不是沈乔?”
知道沈乔家住哪儿,默言故意绕道从这边走,没想到还真碰上了。
只是情况看着不太妙。
雨幕中,沈乔一瘸一拐的跑着,没跑几步就摔了,跟在她身后叫嚷的几个人立刻撵了上去。
“我擦,沈乔被欺负了!”
默言话音刚落,就感觉到背后的椅子猛地震动了一下,宫则沉如铁铸的脸映入眼帘,“还不下去?”
沈乔跑不动了,刚摔倒就被人抓住了。
“走,押回去见夫人。”
那几个人拉着她站起来,还没走两步,就被拦住了去路。
沈乔看见那人,一颗心落了回去,“默管家。”
默言收拾几个佣人,简直小菜一碟。
拉开车门坐上去,现宫则在车里,沈乔低头看了看自己此刻的狼狈,有点无地自容。
男人伸手过来,携着清香的毛巾贴上了她的脸颊,一阵温热感扑面而来。
沈乔有些错愕的抬头,男人眉眼依旧温和,掌间握着干爽的毛巾,细细的将她脸颊和头上的水珠擦干净。动作极其温柔,沈乔没来由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掉了出来。
宫则什么都没问,汽车一路开进了蓝海湾别墅的庭院里。
回到别墅里,沈乔洗了把澡,换了身干爽的衣服,想着还是要去道声谢,便出了门。
客厅里,宫则坐在落地窗前,手里捧着书。
他永远都是那么温文儒雅的样子,温暖起来像是一束光,可以洗去一切污秽,融化所有肮脏。
沈乔走了过去,“先生,今晚谢谢您。”
宫则放下书,视线却落在她的胳膊上,“受伤了。”
沈乔低头看了一眼,那是从窗台上逃走的时候,不小心被刮伤的。她皮肤本就白,一受伤就很明显,很大一块伤口,被蹭破了皮,洗澡的时候都有点疼。不过还好,能忍。
“过来。”宫则将书放在膝盖上,拿过旁边桌上的一个小瓷瓶,拧开了盖。
药酒味儿在空气中散开来,药酒是凉的,宫则的掌心是热的,他一下一下揉着她的伤处,沈乔竟不自觉的红了脸。
有时候她真觉得,她跟宫则太过亲密了。
“宫先生,您给我买的衣服,我还给您吧?”
宫则抬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勾着浅笑,“怎么还?”
“我没钱,不过您可以在我的工资里面扣,每个月扣一些就行。”
宫则收回手去,将药酒盖好,“或许,你能用别的方式还。”
沈乔一愣,“别的方式?”
宫则没说话,只是静默的,用一种沈乔看不懂的深沉眼神,盯着她。
那眼神就像是猎人,盯住了可口的猎物……
沈乔被忽然冒出来的这个念头吓了一大跳,还没开口脸就先红了,“宫先生,我是正经人。”
宫则低笑,“我也是正经人。”
“……”
*****
从沈家逃出来的时候,沈乔崴了脚,加上被饿了好几顿,到了晚上她就胃疼的厉害。
一开始还能忍,裹着被子强行逼自己入睡,可胃里的绞痛灼烧感却越来越烈。
直到她痛得实在受不了了,才开了灯,捂着肚子去找默言。
可她只知道默言住在这里,却不知道他的卧室究竟是哪一间。
宫则的卧室她倒是认识的。
叩叩——
夜里的敲门声,显得格外清脆响亮。
沈乔敲了几下,都没人来开,想到宫则行动不便,她便咬着牙自己开门。
可是,门却反锁了。
沈乔痛的浑身是汗,实在没力气喊出声,也没力气再下楼去找默言,跌坐在地上,靠在宫则卧室门口浑浑噩噩。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似乎打开了。沈乔感觉有人从里面出来,她想睁开眼看看,却都没有力气。
接着,她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男人身上清冽的冷香扑进她的鼻息,她下意识的往他怀里缩了缩,意识如落水的石头,渐渐沉下去……
沈乔是被渴醒的,喉咙里像是被火烧的一样。
她睁开眼来,看见洁白的天花板,随后,视线落在了一旁。
显然,她进医院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束新鲜的百合花,迎合着温暖的晨光,散着幽幽的花香。
可她的视线,却越过那束百合花,落在了那个轮椅上的男人身上。
他侧对着她,左手里拿着电话,低沉如弦音的声音时不时的传过来,叫人莫名觉得心安。
电话没有通多久,很快被挂断,宫则偏头看过来,“醒了?”
沈乔太虚弱了,点头都觉得费劲,从嗓子眼里干涩的挤出一个字来,“嗯……”
宫则按了下轮椅上的开关,靠近床边,弯腰倒了杯水递给她。
见他这般照顾自己,沈乔怪不好意思的,接过水喝了两口,“默管家呢?”
“去缴费了。”宫则回答了一句,又定定看向她,“想见他?”
“……”
不知道为什么,宫则此刻问出这句话,叫沈乔觉得怪的很。
明明他的语气再平常不过,可她却隐约从中嗅出了一丝丝不悦的味道来。
一定是她身体不好,嗅觉也跟着不好了!
“宫先生,昨晚是您送我过来的么?”沈乔想到昨晚,问道。
“默言送你来的。”宫则平淡的回答道,眼中没有丝毫的波澜,“他说你差点抓坏他的西装。”
沈乔:“……”
尴了个尬的!
她那是疼的!
只是……她还以为是宫则,原来是默言送她来的。
不过想想也是,宫先生行动不便,又怎么可能能抱她送医院呢?
沈乔摇摇头,很快就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了。
宫则只待了一会就离开了,沈乔一个人在医院打完点滴,自己办理了出院手续。
本来就没什么病,外伤敷药就好了,打了点滴胃也不疼了。
去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她还想着如果差钱她能补上,可是没想到,窗口里的护士小姐姐还给她退了四千多。
沈乔拿着那四千多,手心都在烫,看单子上,默言一下给她交了五千块钱!
这是住院,又不是银行存钱!
沈乔被惊着了。
沈乔从自己的钱包里拿了一些钱补上去,凑好五千块整收好,打算回去还给默言。
一转身,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前面的走廊里走过去。
“盛娇娇?”沈乔嘀咕。
盛娇娇心思不正,总是喜欢耍点小手段,她该不会是来跟踪自己的吧?
沈乔不放心,抬脚跟了上去。
盛娇娇低着头往前走,情绪似乎不太好,都没注意到身后有人跟着。
沈乔一路跟着她到了医院后面,现她站在一棵树下,而她的对面也多了一个人。
一个穿着挺不错,嘴里叼着烟,看上去吊儿郎当的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此刻,他正站在盛娇娇面前,一脸的不耐烦,“怀了就打掉,你还想生下来不成?”
盛娇娇咬唇,双眼通红,“你当初哄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如果我怀了,你就娶我的……”
叶阑?
叶家那个花花二少爷叶阑?
盛娇娇是什么时候跟他搞到一起去的?难怪上次还上了一辆宾利车……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再说了,我叶阑什么身份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要是承诺有用,我现在早就子孙满堂了。”
盛娇娇咬着唇,眼泪不断的往下掉,哭的梨花带雨。
叶阑蹙眉,从皮夹子里抽出了一沓现金,“拿去打掉,好了好了别哭了,就是个小手术而已,做完了晚上我带你去嗨。”
“叶阑,我不想做,他毕竟是一条生命啊,是我们的骨肉啊,你怎么忍心啊……”
叶阑的脸色垮下来,伸手捏住了盛娇娇的下颌,“娇娇,你要是不听话,信不信我以后都不管你了。嗯?”
然后,他又从皮夹子里抽了一沓现金,“拿着这钱去找医生。”
说完,把钱塞给盛娇娇,就上车离开了。
沈乔没打算管盛娇娇的事情,转身走出了医院。可是她没有注意到,盛娇娇已经现她了。
沈乔!
盛娇娇脸上闪过一丝慌乱,因怕不确定,急忙跟了过来。
站在医院门口,盛娇娇看见沈乔上了公车,离开了。她双手紧握,咬紧牙龈,眼里的恨意滔天。
回去之前,沈乔去附近的菜市场溜达了一圈,买了些新鲜的果蔬,带回别墅晚餐。
别墅院子里多了一辆红色的小跑,等沈乔开门进屋,就看见玄关处多了一双女士高跟皮鞋,而客厅里,隐隐约约传来女孩说话的声音。
来客人了?
沈乔换了鞋进屋,抬起的视线一下子跟客厅里坐着的人撞上。
“沈……小姐。”那女孩站起身,落落大方,主动跟她打招呼。
沈乔也认出来了,这就是前两天她跟着宫则去吃饭时,饭桌上认识的翁晓晓。
沈乔礼貌的点了下头,“翁小姐。”
翁晓晓的视线落在她身上,今天的沈乔没有那晚穿的光鲜靓丽,洗得白的牛仔裤和衬衫,一看就是很便宜的货色。而她手里此刻也拎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塑料袋,有芹菜的叶子从袋子里面露出来。
翁晓晓一番打量,心中略有疑惑。
如果真是宫则的女人,怎么会穿成这样?现在她看见的沈乔,简直就像一个女佣!
“我去厨房……”
沈乔的话没说完,默言就走了过来,伸手接过了袋子,“沈小姐辛苦了,今天家里来客人了,厨房交给我了,您去陪翁小姐说说话吧。”
默言说着,冲她挤了挤眼睛,随后便提着蔬菜去厨房了。
翁晓晓微笑,“沈小姐,过来坐。”
沈乔朝宫则看了一眼,见他也正用温润的眸子看着自己,心中大概明白了。
想是上次饭桌上,翁晓晓还没彻底死心,这次又追到别墅来了。默言的意思她明白,是让她继续配合先生演戏。
演戏她在行呀,她可是专门弄这个的。
沈乔走了过去,在宫则身边坐下来,弯起唇角,“早知道翁小姐过来,我就多买些菜了。”
“没关系,我不挑食的,吃的也不多。”翁晓晓笑着说道。
这摆明了是要留下来吃饭,不打算走了?
不等沈乔说话,翁晓晓又道:“沈小姐今天跟那天不太一样,刚刚你进屋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乍一看还以为是别墅里的女佣呢。”
沈乔保持着笑容,淡定的解释,“我平时没事,都会这么穿的,这么穿着自在,去菜市挑菜的时候也不用担心会被弄脏。”
“可是,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这种事情,不应该是家里的女佣来做吗?而且,宫先生怎么舍得让你穿这么廉价的衣服?”
翁晓晓步步紧逼,一寸不让,每一个问题砸过来,都带着探究和试探。沈乔虽然是个小演员,但是却没对付过情敌。
即便是曲靳洲劈腿,她也没去找叶美琪闹过。相反,每次都是他们主动来招惹她,而她也只不过招架两三个回合,然后狼狈离开。
跟人斗心机耍狠,她这幅软肠子还真的做不出来!
沈乔正想着措辞,宫则就已经伸手过来,温热的掌心一下子覆住了她的手背,手指捏着她的手指,擦掉了指尖上的一丝尘土。
“为了照顾我,辛苦你了。”
男人深邃的眉眼里,尽带温柔。
沈乔的心脏被什么狠狠的撞了一下,两手相触的地方仿佛有股电流窜过。此刻她看着宫则,心跳如擂鼓。
不过她明白,这只是在做戏!是为了做给翁晓晓看的!
沈乔压下眼睑,努力稳定自己的情绪,声音细细的吐出,“不辛苦。”
沈乔是有些不自在的,可是这一切落在翁晓晓的眼里,却成了娇羞。看见宫则握着沈乔的手,翁晓晓顿时觉得此前的试探都化为泡影。
到了吃饭的时候,默言将一切都料理妥当,沈乔推着宫则过去,翁晓晓也跟了进来。
一张餐桌,三个人。
翁晓晓主动坐到了宫则的左手边,“宫先生,我给您盛碗汤吧?我爸说,饭前喝口汤,最能开脾养胃了,对身体也好”
宫则却握住了沈乔的手,“让乔乔来吧。”
“行。”翁晓晓这么说着,还是亲手盛了一碗汤,放到了宫则面前。
沈乔才来没几天,只知道宫则口味偏清淡,具体他爱吃什么却不知晓,就随手夹了一块鱼肉放进他碗里。见翁晓晓看过来,她连忙眯起眼睛,对着宫则肉麻兮兮的说了一句,“亲爱的,你尝尝这个鱼肉。”
“嗯。”宫则十分配合的执筷,夹起那块鱼肉送进了嘴里。
沈乔满眼期待的看着他,“怎么样?”
宫则嘴角卷起一抹浅笑,“跟乔乔做的自是不能比。”
沈乔面露娇羞,低头吃饭。
翁晓晓捏着筷子,感觉自己在这里就是个多余的。这还不算,她怎么觉得无形中就被塞了一嘴的狗粮呢?
饭后,翁晓晓坐在沙上,还是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
沈乔端着切好的水果走过来,“翁小姐,吃点水果吧。”
“谢谢。”翁晓晓扫了一眼那果盘,并没动,视线重新落回到宫则身上,继续先前的话题,“我父亲说,您是从南城来的。我以前在南城读过两年书,那边的景色真的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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