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庄奕的手。
“所以大家一直在寻找修复这些电线的方法。”寻聿明抬起头,看着他说:“我尝试的办法是让烧坏的电线再生,然后重新接上,这就是神经细胞的再生与移植。”
庄奕点点头,皱眉问:“可神经细胞能再生吗?”
烧毁的电线都无法挽回,坏死的神经岂能再生?那简直是奇迹。庄奕这么多年与自己的手做斗争,他也尝试过无数种治疗方法,最后都收效甚微。
寻聿明深吸一口气,用手腕推推眼镜,道:“这个的确一直有争议,很多权威杂志也持否定态度。成人的神经元无法再生,几乎是共识了。”
“那你怎么……”庄奕不解地看着他,既然知道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个课题,他大可以研究其他更有前途的项目。
“我不认为这条路走不通。”寻聿明的神色无比坚定,眉宇之间露出些许倔强,“你知道神外的手术里,有一项是大脑半球切除术吗?”
似乎听说过,庄奕颔首道:“有印象。”
寻聿明给他科普:“这项手术都是应用在小孩儿身上,用于治疗癫痫。曾经有婴儿切除了半个大脑,结果慢慢又长出来了。这就证明婴幼儿的脑神经细胞是可以再生的!”
他说到此处,语气不由得激动:“所以仅仅因为成人神经元不能再生,就否定这个课题,是不对的。”
“你说得对。”庄奕看着他的模样,好像虚空中有个对手正和他据理力争一般,不由得好笑。“那你的设想呢?”
“我现在就是用婴幼儿的脑细胞来做研究,通过人工模拟培育的方式造出神经,然后再移植到活体中。”寻聿明道,“既然先天的不能再生,那培养后天的神经来移植,总是可行的。”
他说来说去,就是无论如何都要做成这件事,如此执着,却不知为什么。
庄奕又问:“那你论文里说的’放电‘又是什么?”他之前问过这个问题,还没顾得上讨论。
寻聿明看看显微镜,放下手术刀,转身面对着他说:“你抬头看这些灯。”
庄奕依言抬起头,天花板上挂着一溜灯光板,四周还有灯条,这所实验室是医院特地为他拨款建造,可见当时确实很用心,装修和设备都是一流,环境也安静远离人群。
“只这一间屋,就这么多灯。”寻聿明伸长脖子,与他一起仰着头,“装修之前都得请电工先走线,因为稍微安错一点,连上电,乱七八糟的线一缠很容易短路。”
庄奕仰得脖子酸,揉揉肩颈,见他摇摇晃晃眼看要跌倒,忙一把扶住他,“看着点,别摔了。”
“头……晕、晕了。”寻聿明只顾着看天花板,血液逆流头昏目眩,揉着太阳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个……神经细胞也是这样呀。你想,要是你都二三十了,那些细胞还在不停地生长,到处放电,不就乱套了吗?”
“所以,就像电工会把电线用锡纸包起来隔开一样,大脑也会把神经元包起来,这层类似锡纸的东西就是’少突胶质细胞‘,也是它抑制了成年人的神经元,从而无法再生了。”
“假如我培养出了神经,移植到人的大脑里,外面却没有这层锡纸,它就会到处放电,人也就会随之癫痫了。现在的问题就是两个,一是培养出神经细胞来,二是让它不要乱放电。”
就像你,不要总是对我乱放电。他腹诽。
“你有解决方案了吗?”庄奕知道他先前卡住了。
“已经有想法了。”想法解释起来太困难,寻聿明暂时不打算和他细说,“我会做到的。”
他一定会,一定要。
按最坏的情况设想,假如他在三十岁发病,通过药物还能控制几年,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需要治好庄奕的手,还需要证明自己,再次回到菲尔德的奖台,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他寻聿明不是个只靠顺位拿奖的幸运儿,他有足够的才华摆脱运气。
“明明,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庄奕又惊又喜,听完寻聿明的讲解,两只眼睛都被他点亮了,“假如你的研究真成功了,一定会引起行业地震!它能用来治疗太多太多病症了,精神分裂、阿尔茨海默、帕金森……甚至是外公的亨廷顿舞蹈症。我知道,我知道它肯定不会一下治好,但有了这项技术做基础,这些疑难杂症的研究都能产生质的突破!小耳朵你——”
无数种可能在脑海中纷纷闪过,他几乎能看见不远的将来,寻聿明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医学进步与变革。一旦这项技术研究成功,势必会推动人类文明的车轮向前迈进一大步。
颤抖的双手捧起他的脸,庄奕低头在他额上一吻:“你终将载入史册。”
他还是那个天才少年,无论生活给他多少阴霾,他永远不会放弃,永远走在行业的最尖端,灵魂无时无刻不在最黑暗的角落里努力发光。
寻聿明有些难为情地蹭蹭脸颊,板起面孔虚张声势:“不许再动手动脚,否则我生气了。”
“我喜欢你对我生气。”庄奕望着他的眼睛,里面星辉闪烁一如往常,却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让人心动。
庄奕像个瘾君子般迷恋着他,不只是他高傲美丽的外表,也不只是他深邃超前的思想,而是二者杂糅在一起,催生出的独一无二的魅力。
他爱着这个人,就像万物敬爱阳光,因他而得以生长。
“你知道吗小耳朵?”庄奕试图将这份听起来很荒谬的感受传递给他,“你让我生长,你让我的灵魂生长。”
有些人使你的灵魂萎缩,有些人使你的灵魂生长。
寻聿明就是有这样的能量。
“你真不害臊。”寻聿明被他夸得手足无措,红着脸站起身,道:“我……去病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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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一直在寻找修复这些电线的方法。”寻聿明抬起头,看着他说:“我尝试的办法是让烧坏的电线再生,然后重新接上,这就是神经细胞的再生与移植。”
庄奕点点头,皱眉问:“可神经细胞能再生吗?”
烧毁的电线都无法挽回,坏死的神经岂能再生?那简直是奇迹。庄奕这么多年与自己的手做斗争,他也尝试过无数种治疗方法,最后都收效甚微。
寻聿明深吸一口气,用手腕推推眼镜,道:“这个的确一直有争议,很多权威杂志也持否定态度。成人的神经元无法再生,几乎是共识了。”
“那你怎么……”庄奕不解地看着他,既然知道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还要选择这个课题,他大可以研究其他更有前途的项目。
“我不认为这条路走不通。”寻聿明的神色无比坚定,眉宇之间露出些许倔强,“你知道神外的手术里,有一项是大脑半球切除术吗?”
似乎听说过,庄奕颔首道:“有印象。”
寻聿明给他科普:“这项手术都是应用在小孩儿身上,用于治疗癫痫。曾经有婴儿切除了半个大脑,结果慢慢又长出来了。这就证明婴幼儿的脑神经细胞是可以再生的!”
他说到此处,语气不由得激动:“所以仅仅因为成人神经元不能再生,就否定这个课题,是不对的。”
“你说得对。”庄奕看着他的模样,好像虚空中有个对手正和他据理力争一般,不由得好笑。“那你的设想呢?”
“我现在就是用婴幼儿的脑细胞来做研究,通过人工模拟培育的方式造出神经,然后再移植到活体中。”寻聿明道,“既然先天的不能再生,那培养后天的神经来移植,总是可行的。”
他说来说去,就是无论如何都要做成这件事,如此执着,却不知为什么。
庄奕又问:“那你论文里说的’放电‘又是什么?”他之前问过这个问题,还没顾得上讨论。
寻聿明看看显微镜,放下手术刀,转身面对着他说:“你抬头看这些灯。”
庄奕依言抬起头,天花板上挂着一溜灯光板,四周还有灯条,这所实验室是医院特地为他拨款建造,可见当时确实很用心,装修和设备都是一流,环境也安静远离人群。
“只这一间屋,就这么多灯。”寻聿明伸长脖子,与他一起仰着头,“装修之前都得请电工先走线,因为稍微安错一点,连上电,乱七八糟的线一缠很容易短路。”
庄奕仰得脖子酸,揉揉肩颈,见他摇摇晃晃眼看要跌倒,忙一把扶住他,“看着点,别摔了。”
“头……晕、晕了。”寻聿明只顾着看天花板,血液逆流头昏目眩,揉着太阳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个……神经细胞也是这样呀。你想,要是你都二三十了,那些细胞还在不停地生长,到处放电,不就乱套了吗?”
“所以,就像电工会把电线用锡纸包起来隔开一样,大脑也会把神经元包起来,这层类似锡纸的东西就是’少突胶质细胞‘,也是它抑制了成年人的神经元,从而无法再生了。”
“假如我培养出了神经,移植到人的大脑里,外面却没有这层锡纸,它就会到处放电,人也就会随之癫痫了。现在的问题就是两个,一是培养出神经细胞来,二是让它不要乱放电。”
就像你,不要总是对我乱放电。他腹诽。
“你有解决方案了吗?”庄奕知道他先前卡住了。
“已经有想法了。”想法解释起来太困难,寻聿明暂时不打算和他细说,“我会做到的。”
他一定会,一定要。
按最坏的情况设想,假如他在三十岁发病,通过药物还能控制几年,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需要治好庄奕的手,还需要证明自己,再次回到菲尔德的奖台,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他寻聿明不是个只靠顺位拿奖的幸运儿,他有足够的才华摆脱运气。
“明明,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庄奕又惊又喜,听完寻聿明的讲解,两只眼睛都被他点亮了,“假如你的研究真成功了,一定会引起行业地震!它能用来治疗太多太多病症了,精神分裂、阿尔茨海默、帕金森……甚至是外公的亨廷顿舞蹈症。我知道,我知道它肯定不会一下治好,但有了这项技术做基础,这些疑难杂症的研究都能产生质的突破!小耳朵你——”
无数种可能在脑海中纷纷闪过,他几乎能看见不远的将来,寻聿明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医学进步与变革。一旦这项技术研究成功,势必会推动人类文明的车轮向前迈进一大步。
颤抖的双手捧起他的脸,庄奕低头在他额上一吻:“你终将载入史册。”
他还是那个天才少年,无论生活给他多少阴霾,他永远不会放弃,永远走在行业的最尖端,灵魂无时无刻不在最黑暗的角落里努力发光。
寻聿明有些难为情地蹭蹭脸颊,板起面孔虚张声势:“不许再动手动脚,否则我生气了。”
“我喜欢你对我生气。”庄奕望着他的眼睛,里面星辉闪烁一如往常,却没有任何一刻比现在更让人心动。
庄奕像个瘾君子般迷恋着他,不只是他高傲美丽的外表,也不只是他深邃超前的思想,而是二者杂糅在一起,催生出的独一无二的魅力。
他爱着这个人,就像万物敬爱阳光,因他而得以生长。
“你知道吗小耳朵?”庄奕试图将这份听起来很荒谬的感受传递给他,“你让我生长,你让我的灵魂生长。”
有些人使你的灵魂萎缩,有些人使你的灵魂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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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不害臊。”寻聿明被他夸得手足无措,红着脸站起身,道:“我……去病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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