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禹寻的厨艺,对施文筝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现在就缺一样东西:“米饭呢?”

    土豆炖鸡的汤拌在米饭里,他能一口气吃三大碗!文质彬彬的施文筝现在胃口大开。

    “米饭?”林禹寻愣了愣:“我没有买米,今天就吃土豆。”

    对施文筝来说,土豆炖鸡是一道菜,其实林禹寻是把它当主食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道做起来方便,味道不错,还把主食和肉放一块儿的食物,跟汉堡没什么区别。

    他端着自己的那盘子土豆炖鸡,就吃起来。

    施文筝:“……”施文筝只能把菜当饭,吃了一顿。

    他更想念米饭了。

    林禹寻吃过饭,就跟施文筝借了书看。

    处在陌生的环境,跟施文筝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相处,他其实有点不习惯,但当他开始看书,他就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筝的借馆借书看,更是高兴。

    可惜的是,图书馆这几天不开门。

    第一天,林禹寻除了适应环境以外,什么都没干,但第二天……林禹寻主动敲响了公寓楼里其他学生的门,做了自我介绍,还表示他以后每天上午都会去超市买东西,他们如果有要带的东西,他可以帮他们带。

    这所学校,是美国的顶尖学校之一,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却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而这栋公寓里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学生。

    虽然现在是放假期间,但留学生们大多不回家,也就在这里住着。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门,听到林禹寻愿意帮他们带东西,不少人都心动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说了几样想让林禹寻帮带的东西。

    林禹寻都记了下来,帮他们带了。

    这件事,他告诉了施文筝。

    “你是想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施文筝道:“其实不用这样。”

    “我是想跟他们搞好关系,兴许还有小费。”林禹寻道。

    程豪说过,在大学里知识很重要,但人脉同样重要。

    他现在不是正式学生,没有人会主动跟他交好,只能自己先出手。

    至于小费……这边的人其实都不缺钱,他们给他买东西的钱多出一些来,他要还人家都是不收的。

    当然,他看重钱,希望能以此获得自己的生活费,但目光也不会只放在这点钱上,相对而言,肯定是人脉更重要。

    同时,真遇上傲慢无理的,他也不会搭理人家。

    程豪说过,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尊严非常重要。

    林禹寻说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筝看着他,突然有点敬佩。

    接下来的日子,林禹寻非常忙。

    他每天会出去两趟购买东西,还要在家里做饭,而其余所有的时间,他都用来看书了。

    他甚至专门拿了一个本子,将书上的一些重点记下来,然后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也会看一看。

    施文筝并不是内向的人,但到了国外,面对一大群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他还是变得不怎么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栋公寓楼里的人,他大多不认识。

    然而,林禹寻过来才没几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绝大多数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跟对方交流过。

    不仅如此,施文筝还发现,这里的人竟然都很喜欢林禹寻,连带着,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现在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筝渐渐的,都不把林禹寻当孩子看了:“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直是程豪在说话,你都没怎么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腼腆的人,没想到你这么活泼。”

    “我一点都不活泼。”林禹寻道,他其实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动跟别人说话,他更喜欢过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筝的公寓里看书。

    但他不能那样做,他需要成长。

    所以,他带着一点功利心,主动接触了这个公寓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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