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整个寨子的历史,尽管出过许多天资纵横、实力俾睨众生的蛊师,却无人能够达到似陆维这样的制蛊速度。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Jessica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3章
不过陆维自己也知道, 他这种误打误撞的制蛊法,是占了强大精神力的便宜,剑走偏锋,大约不能被普及。
蛊既然已经制成, 陆维就将它放到一边, 拿出抽屉深处锁着的厚厚一叠,记录了立色奶奶毕生的制蛊经验, 由立色奶奶口述、原身笔录的《蛊谱》。
把那叠字纸拿在手中翻阅, 只见上面一字一句写的非常认真, 但笔触幼稚,还时不时夹杂着汉语拼音。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没能赶上义务教育, 是识不得几个字的。原身九岁那年,刚上小学四年级, 立色奶奶已经八十九岁,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所以就让原身把这些记录下来, 就算哪一天她有了意外,也不至于断了传承。
原身九岁的时候,非常单纯软萌,还没有后来那么多想法, 奶奶说什么就是什么,每天放学回来就认认真真的记录,倒是把这件冗繁的事情完成得不错。
当然,小孩子忘性大, 完成了这件事之后,这叠《蛊谱》也就被锁在抽屉里不见天日,到现在原身早就已经不记得上面写了什么。
精神力强大所形成的一个重要能力,就是过目不忘,能够记住一切自己想要记住的文字图形。这个能力因为没有超出普通人类的极限,所以在任何世界都是生效的。
伴随着窗外深沉的夜色,陆维在明亮的灯光下,一页一页的仔细翻阅。等到他翻完最后一页纸,《蛊谱》就完完全全印在他的脑海中。
不过就算是完全记住,距离真正理解它、将它融会贯通实际应用到制蛊控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然后,陆维就把那叠纸拿到厨房去烧掉了。
虽然有点对不起立色奶奶,但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消灭巫蛊之术,遇见了像这样的东西,当然是能毁则毁。
接下来陆维又去洗了个澡,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晚上11:00,于是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6:00,陆维被这个身体的生物钟叫醒,于是像往常一样起床做早饭,和立色奶奶一起吃过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立色奶奶一天忙到晚,中饭和晚饭都是陆维给她端过去,也只有早饭这个点儿她不是很忙,能坐在一起吃顿饭、说两句话。
这还是她没有闭关炼蛊的时候,她若是闭关,房门一锁,陆维能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她。而她在闭关期间不饮不食,想必是靠着什么蛊,维持生命和活动能力。
陆维把铁盒拿在手里,精神力投放进去,发现盒子里的白虫已经结成了一个厚茧。而这个厚茧正在轻微的颤动着,里面蛊虫已成,就差破茧而出。
点燃引诱蛊虫尽快破茧的香,打开铁盒盖,没过多久,就看见从里面爬出来一只直径约为0.5cm,色泽为浅豆绿的虫子。
这虫子跟常见的疾驰蛊结构上差不多,但体形更小,颜色也并非通常的白色。
炼蛊的过程中,确实有极小的蛊虫变异机率。至于变得更强还是更弱,甚至衍生出新的品种来,全看运气。
蛊虫分五等,白、绿、蓝、紫、金。
五等之中,按照从弱到强排列,白色蛊最弱最普遍,金色蛊最强最稀有。
在这五等之上,还有二色、三色、四色,乃至传说中的五色蛊。
如果按颜色来判断的话,这只蛊虫应该是变得更强?
最普通基础的蛊虫变异,而且是这样浅的豆绿色,想必强的程度也有限。
陆维没有怎么在意。
根据原身的记忆,他知道蛊之一道有多么艰难凶险,也完全没有作过第一次炼蛊,就能炼出什么强大蛊虫的指望。
像现在这样,已经属于意外的惊喜。
见蛊虫爬出,陆维举起手臂,他的左腕上戴着一个厚实的银镯,银镯制作十分精美,遍布优美的凹凸纹路,上面有三十个大小不等,可以旋开、用来放置蛊虫的孔洞。
陆维旋开其中一个闲置的孔洞,引导这只疾驰蛊爬进去,然后再旋上盖子。
这只镯子原身从小就戴着,哪怕是闭上眼睛,只凭镯子上的纹路手感,也知道哪一只蛊虫对应在哪个孔洞里面,根本无需思考就能快速的取出。
像这种东西寨子里人手一件甚至几件,按照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一定都是做成镯子的形态,有做成项圈的、有做发簪的,还有做成戒指的。
它们对于弄蛊的人来说,就是第二生命。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它熟悉到不能再熟悉,能够做到顷刻间辨认取蛊,就连原身这样的半吊子也不例外。
经过昨夜的成功制蛊,陆维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继续炼制别的蛊虫,于是找出一只竹做的蛊罐,揣进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就出了门。
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仍然是白等蛊虫,名为二牛蛊,顾名思义,把此蛊种进身体之后,人就会生出相当于两头牛的蛮力来。
这种蛊在人体内能存活半年左右的时间,几十年前周边的寨子,每到干农活的季节都会来找白彝求这种蛊,比买牛划算的多。
当然,现在这种蛊因为很多运动员肯出高价求,价格水涨船高,周边的寨子是用不起了。
炼制这种蛊,需要在水边以竹罐引虫,所以陆维就朝附近的一条小溪方向而去。
刚到溪边,却看见寨里的一群十几岁半大小子,正围着口铁锅说说笑笑,锅里炸着什么东西。
远远望见陆维过来,有人朝他挥手招呼:陆哥,炸蜈蚣,上好的猴儿酒,过来一起吃呀!
陆维眼见这样,就走了过去。
适才跟陆维打招呼的人瘦瘦小小,容貌清秀,正蹲在那里往炸好的蜈蚣刷调料,手脚非常利落,问旁边的人:要不要辣一点?
江元亮的这一世,倒是比他原世界的本来面目要好看许多。
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江元亮也非常好认,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
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蘸以酱料送入嘴里,酥脆包裹着鲜甜,美味至极。
再配上一点猴儿酒,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
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很难入口,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却是无上美味。
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不耽误日常三顿饭。
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江元亮却凑过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陆哥,你觉醒了啊?
是啊。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怎么看出来的?
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江元亮拍马屁道,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气质独特的大佬,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
陆维不由失笑。
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引起旁人注意。
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大家还没过瘾,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
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而公鸡的尸体内外,都爬满了蜈蚣。
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着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不宕 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4章
陆维垂眼望向那具尸体, 开口道:怪可怜的,把他埋了吧。
语气淡淡,如同躺在脚边的是一条死去的小猫小狗。
这个悲剧,由王正平这个始作俑者一手酿成, 而苗寨其余人的不作为, 也都是帮凶。
但陆维初来乍到,没有显赫的身份, 更没有绝对的力量, 无法挑战撼动苗寨自古以来, 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相反,他要得到周边人的认同、彼此保持良好的关系, 就必须遵循这里的处事规则。
如同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他在没有得到绝对的权力之前, 也必须执臣子礼,向刘琥弯下他的膝盖。
更何况人死都死了,陆维就算想要救助, 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陆维的这一提议,立即得到了苗寨小子们的响应。
当然,所谓的埋也不过是在附近找块儿干燥些的地方,挖个坑把尸体丢下去, 再填上土,摆上两块溪边的鹅卵石,形成一个简陋的坟包。
此后,小子们心里带着做了好人好事的雀跃感, 一起把剩下的炸蜈蚣吃尽,这才三三两两的散去。
说起来,苗寨的近两代人为了识字、更好和日新月异的外界沟通交流,基本上都受过义务教育,有人甚至上过大学,虽然没有把人人平等当回事儿,却还是有许多外界观念不动声色的渗入融合进来。
就如同看起来古朴原始的苗寨,实际上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器,用上了方便的洗浴卫生设施,新旧两代人、新旧两代的观念都在不断磨合碰撞。
尽管苗寨从传统观念上认为,黑彝白彝之外尽皆为奴隶贱民,但实际上寨子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像王正平那样私养外来人为奴隶,大家虽然心里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与外来人基本上是合作的关系。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人到寨中求蛊,他们不能拥有现在这么方便优渥的生活。而外面制造的很多电子设备,以及各类创意产品,也是相当有趣。
陆维留在溪边引虫,引虫的过程比较无聊。
就是把竹制的蛊罐旋开,往里面丢入引虫香,然后等上两三个小时,期间还得忍受各种虫子的嗡嗡声和爬行声。
陆维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的开阔地,十几里之内有没有人过来都尽收眼底,也不怕有人拿了他的蛊罐,于是就离得远了些,避开虫子们行经的范畴,打算估摸着时间到了再过去。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半大的黄狗跑过来,被两只大狗在后面追。
陆维知道这条黄狗,是从外寨流浪过来的,因为长得有几分憨态可爱,大家看见了时不时会投喂它点东西吃,它见这里伙食不错,于是就留下不走了。
原身动过收养它的念头,但立色奶奶快一百岁的年龄,每天还要忙着炼蛊,自己都靠原身照顾生活琐事,肯定不能照顾狗。
原身又是打算一年后就要离开苗寨去外面城市看看,听说城里不许随便养狗,有办狗证、打疫苗等等一系列麻烦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只黄狗因为是外来的,又没有完全长成,虽然是条公狗,却还是经常被寨子里的几条大狗欺负,动不动就两条前腿趴在它身上耸动,模仿交欢。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公狗们要是到了发情期,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甚至会抱着主人的腿耸来动去。
黄狗对此当然是不情愿的,每天夹着尾巴,看见那几条大狗就躲;想要离开寨子吧,却又舍不得这里的好伙食。
恋耽美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Jessica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3章
不过陆维自己也知道, 他这种误打误撞的制蛊法,是占了强大精神力的便宜,剑走偏锋,大约不能被普及。
蛊既然已经制成, 陆维就将它放到一边, 拿出抽屉深处锁着的厚厚一叠,记录了立色奶奶毕生的制蛊经验, 由立色奶奶口述、原身笔录的《蛊谱》。
把那叠字纸拿在手中翻阅, 只见上面一字一句写的非常认真, 但笔触幼稚,还时不时夹杂着汉语拼音。
立色奶奶年轻的时候没能赶上义务教育, 是识不得几个字的。原身九岁那年,刚上小学四年级, 立色奶奶已经八十九岁,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所以就让原身把这些记录下来, 就算哪一天她有了意外,也不至于断了传承。
原身九岁的时候,非常单纯软萌,还没有后来那么多想法, 奶奶说什么就是什么,每天放学回来就认认真真的记录,倒是把这件冗繁的事情完成得不错。
当然,小孩子忘性大, 完成了这件事之后,这叠《蛊谱》也就被锁在抽屉里不见天日,到现在原身早就已经不记得上面写了什么。
精神力强大所形成的一个重要能力,就是过目不忘,能够记住一切自己想要记住的文字图形。这个能力因为没有超出普通人类的极限,所以在任何世界都是生效的。
伴随着窗外深沉的夜色,陆维在明亮的灯光下,一页一页的仔细翻阅。等到他翻完最后一页纸,《蛊谱》就完完全全印在他的脑海中。
不过就算是完全记住,距离真正理解它、将它融会贯通实际应用到制蛊控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然后,陆维就把那叠纸拿到厨房去烧掉了。
虽然有点对不起立色奶奶,但他来这个世界是为了消灭巫蛊之术,遇见了像这样的东西,当然是能毁则毁。
接下来陆维又去洗了个澡,这个时候已经过了晚上11:00,于是上床睡觉。
第二天早晨6:00,陆维被这个身体的生物钟叫醒,于是像往常一样起床做早饭,和立色奶奶一起吃过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房间。
立色奶奶一天忙到晚,中饭和晚饭都是陆维给她端过去,也只有早饭这个点儿她不是很忙,能坐在一起吃顿饭、说两句话。
这还是她没有闭关炼蛊的时候,她若是闭关,房门一锁,陆维能连着好几个月见不到她。而她在闭关期间不饮不食,想必是靠着什么蛊,维持生命和活动能力。
陆维把铁盒拿在手里,精神力投放进去,发现盒子里的白虫已经结成了一个厚茧。而这个厚茧正在轻微的颤动着,里面蛊虫已成,就差破茧而出。
点燃引诱蛊虫尽快破茧的香,打开铁盒盖,没过多久,就看见从里面爬出来一只直径约为0.5cm,色泽为浅豆绿的虫子。
这虫子跟常见的疾驰蛊结构上差不多,但体形更小,颜色也并非通常的白色。
炼蛊的过程中,确实有极小的蛊虫变异机率。至于变得更强还是更弱,甚至衍生出新的品种来,全看运气。
蛊虫分五等,白、绿、蓝、紫、金。
五等之中,按照从弱到强排列,白色蛊最弱最普遍,金色蛊最强最稀有。
在这五等之上,还有二色、三色、四色,乃至传说中的五色蛊。
如果按颜色来判断的话,这只蛊虫应该是变得更强?
最普通基础的蛊虫变异,而且是这样浅的豆绿色,想必强的程度也有限。
陆维没有怎么在意。
根据原身的记忆,他知道蛊之一道有多么艰难凶险,也完全没有作过第一次炼蛊,就能炼出什么强大蛊虫的指望。
像现在这样,已经属于意外的惊喜。
见蛊虫爬出,陆维举起手臂,他的左腕上戴着一个厚实的银镯,银镯制作十分精美,遍布优美的凹凸纹路,上面有三十个大小不等,可以旋开、用来放置蛊虫的孔洞。
陆维旋开其中一个闲置的孔洞,引导这只疾驰蛊爬进去,然后再旋上盖子。
这只镯子原身从小就戴着,哪怕是闭上眼睛,只凭镯子上的纹路手感,也知道哪一只蛊虫对应在哪个孔洞里面,根本无需思考就能快速的取出。
像这种东西寨子里人手一件甚至几件,按照每个人的使用习惯,不一定都是做成镯子的形态,有做成项圈的、有做发簪的,还有做成戒指的。
它们对于弄蛊的人来说,就是第二生命。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它熟悉到不能再熟悉,能够做到顷刻间辨认取蛊,就连原身这样的半吊子也不例外。
经过昨夜的成功制蛊,陆维觉得自己可以尝试继续炼制别的蛊虫,于是找出一只竹做的蛊罐,揣进腰间专门放蛊罐的兜里,就出了门。
这一次他想要炼制的,仍然是白等蛊虫,名为二牛蛊,顾名思义,把此蛊种进身体之后,人就会生出相当于两头牛的蛮力来。
这种蛊在人体内能存活半年左右的时间,几十年前周边的寨子,每到干农活的季节都会来找白彝求这种蛊,比买牛划算的多。
当然,现在这种蛊因为很多运动员肯出高价求,价格水涨船高,周边的寨子是用不起了。
炼制这种蛊,需要在水边以竹罐引虫,所以陆维就朝附近的一条小溪方向而去。
刚到溪边,却看见寨里的一群十几岁半大小子,正围着口铁锅说说笑笑,锅里炸着什么东西。
远远望见陆维过来,有人朝他挥手招呼:陆哥,炸蜈蚣,上好的猴儿酒,过来一起吃呀!
陆维眼见这样,就走了过去。
适才跟陆维打招呼的人瘦瘦小小,容貌清秀,正蹲在那里往炸好的蜈蚣刷调料,手脚非常利落,问旁边的人:要不要辣一点?
江元亮的这一世,倒是比他原世界的本来面目要好看许多。
原身本就和江元亮熟识,江元亮也非常好认,他的名字完全没有改,而且狗腿巴结的神态跟从前一模一样。
陆维入乡随俗的跟这群半大小子们围坐在一起,用筷子挟起条炸到金黄的肥大蜈蚣,蘸以酱料送入嘴里,酥脆包裹着鲜甜,美味至极。
再配上一点猴儿酒,霎时全身三万八千个毛孔,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舒爽。
蜈蚣这东西形貌狰狞,普通人见了往往头皮发麻、很难入口,但对苗寨里的人来说,却是无上美味。
半大小子们正是能吃的时候,这些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零嘴儿,不耽误日常三顿饭。
大家的任务并不冲突,陆维本没有打算和江元亮相认,江元亮却凑过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陆哥,你觉醒了啊?
是啊。既然江元亮主动凑过来,陆维也就大方的承认,怎么看出来的?
上一个世界我也有关注陆哥,不过陆哥一两年就完成任务离开,没来得及跟陆哥有什么交集。江元亮拍马屁道,像陆哥这样英明神武、气质独特的大佬,小江我当然是一眼就能认出。
陆维不由失笑。
江元亮这人也知道分寸,确认过陆维觉醒之后,就没有继续再缠着陆维多说、引起旁人注意。
一百多条蜈蚣很快就在说笑声中,被五六名半大小子分食殆尽,大家还没过瘾,于是挖开不远处做了标记的泥土。
泥土里面埋着一只死去半月的大公鸡,而公鸡的尸体内外,都爬满了蜈蚣。
鸡和蜈蚣就是这样的天敌,又相生相克。蜈蚣是最怕鸡的,鸡看见蜈蚣必啄而吞食,但鸡死后埋在土里,又是养殖蜈蚣最好的载体。
又从公鸡身上取出百来条肥大蜈蚣,在溪水里淘洗干净,丢进锅里油炸。
蜈蚣是有毒的,但它有毒的蛋白质会在高温下变化,转为无毒。而且蜈蚣毒是进入血液,才能起到对人体最大的破坏作用,通过肠胃吸收的话,其毒性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当然,保险起见还是要将它炸透,才可以放心食用。
蜈蚣炸到一半,却看见远处来了个中年男人,揪着名瘦到皮包骨的青年,把青年拖在溪边丢下,嘴里骂着晦气,吐了口唾沫,就离开了。
那青年看上去只得二十岁左右,凌乱的长发遮挡住了上半边脸,只能看见毫无血色的双唇微微翕张,线条单薄优美的下巴,以及秀挺的鼻尖。
青年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挣扎,身子直挺挺地躺在溪边上,露出来的手脚和颈项青紫淤伤交叠。
半大小子们见中年男人走了,连东西都顾不得吃,乌泱泱围了过去看躺在溪边的青年。
唉呀,死了吗?有人问。
苗寨的小子们胆儿肥,马上有人过去探了探青年的脖颈动脉,翻开青年的眼皮,遗憾道:死啦。
哎,说起这个外来的奴隶有够倒霉,在林子里迷了路,结果被王正平给捡走。有貌似知道内情的感叹,王正平是个变态的,专门捡外来人试蛊折磨,听说在他家地下室前后已经整死了四、五个人。整死了还不管埋,就往山林溪边一丢,等着野兽拖走。
因为这个奴隶长得特别好看,所以王正平天天换着花样折磨他,这才不到两年就死了。
咦,为什么长得好看,就要折磨他呀?有人不解。
我也不知道。讲话的小子显然也是道听途说,搔了搔短发,大概大概就是因为王正平长得难看,羡慕嫉妒恨这样吧。
苗寨里的传统观念,黑彝为贵族,白彝为平民,黑彝和白彝之外,尽皆为贱民奴隶,其价值性命相当于牲畜牛马之流。
然而,就算对家畜猫狗,人相处久了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对待同类,尽管划分了等阶,正常人怎么都会有一些爱护和同理心。
这就相当于,在你身边有个变态专门抓流浪的猫狗进行虐待,尽管从道德层面对这变态非常反感,不愿意和他成为朋友来往,但也就仅此而已。
小子们谈论的时候,都带着惋惜的语气,也都对王正平表示了厌恶之情,却并没有把这当成什么大事。
就像是陆维所在的原世界,路边轧死条流浪猫狗,人们围过去看看、讨论一番这种程度。
江元亮在一旁咽了口口水,偷眼看了看陆维的侧脸,觉得既然人已经死了,事情无可挽回,还是不要告诉陆维了。
他们这些人,每个都有自己的任务,虽然存在于同一个世界,却往往不能互相干涉。
这两年的时间里,作为曾经的同伴,江元亮也无数次犹豫过,要不要出手相救?但一方面他没有这个实力,另一方面如果他干涉了,导致镇玄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反而是害了镇玄。
镇玄这样,也算是完成了这个世界的任务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不宕 2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4章
陆维垂眼望向那具尸体, 开口道:怪可怜的,把他埋了吧。
语气淡淡,如同躺在脚边的是一条死去的小猫小狗。
这个悲剧,由王正平这个始作俑者一手酿成, 而苗寨其余人的不作为, 也都是帮凶。
但陆维初来乍到,没有显赫的身份, 更没有绝对的力量, 无法挑战撼动苗寨自古以来, 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相反,他要得到周边人的认同、彼此保持良好的关系, 就必须遵循这里的处事规则。
如同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他在没有得到绝对的权力之前, 也必须执臣子礼,向刘琥弯下他的膝盖。
更何况人死都死了,陆维就算想要救助, 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陆维的这一提议,立即得到了苗寨小子们的响应。
当然,所谓的埋也不过是在附近找块儿干燥些的地方,挖个坑把尸体丢下去, 再填上土,摆上两块溪边的鹅卵石,形成一个简陋的坟包。
此后,小子们心里带着做了好人好事的雀跃感, 一起把剩下的炸蜈蚣吃尽,这才三三两两的散去。
说起来,苗寨的近两代人为了识字、更好和日新月异的外界沟通交流,基本上都受过义务教育,有人甚至上过大学,虽然没有把人人平等当回事儿,却还是有许多外界观念不动声色的渗入融合进来。
就如同看起来古朴原始的苗寨,实际上家家户户都安装了现代化的电器,用上了方便的洗浴卫生设施,新旧两代人、新旧两代的观念都在不断磨合碰撞。
尽管苗寨从传统观念上认为,黑彝白彝之外尽皆为奴隶贱民,但实际上寨子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会像王正平那样私养外来人为奴隶,大家虽然心里带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但与外来人基本上是合作的关系。
毕竟,如果没有外来人到寨中求蛊,他们不能拥有现在这么方便优渥的生活。而外面制造的很多电子设备,以及各类创意产品,也是相当有趣。
陆维留在溪边引虫,引虫的过程比较无聊。
就是把竹制的蛊罐旋开,往里面丢入引虫香,然后等上两三个小时,期间还得忍受各种虫子的嗡嗡声和爬行声。
陆维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的开阔地,十几里之内有没有人过来都尽收眼底,也不怕有人拿了他的蛊罐,于是就离得远了些,避开虫子们行经的范畴,打算估摸着时间到了再过去。
这个时候,只见一只半大的黄狗跑过来,被两只大狗在后面追。
陆维知道这条黄狗,是从外寨流浪过来的,因为长得有几分憨态可爱,大家看见了时不时会投喂它点东西吃,它见这里伙食不错,于是就留下不走了。
原身动过收养它的念头,但立色奶奶快一百岁的年龄,每天还要忙着炼蛊,自己都靠原身照顾生活琐事,肯定不能照顾狗。
原身又是打算一年后就要离开苗寨去外面城市看看,听说城里不许随便养狗,有办狗证、打疫苗等等一系列麻烦事,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只黄狗因为是外来的,又没有完全长成,虽然是条公狗,却还是经常被寨子里的几条大狗欺负,动不动就两条前腿趴在它身上耸动,模仿交欢。
养过狗的人都知道,公狗们要是到了发情期,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甚至会抱着主人的腿耸来动去。
黄狗对此当然是不情愿的,每天夹着尾巴,看见那几条大狗就躲;想要离开寨子吧,却又舍不得这里的好伙食。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