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这是你师弟啊!(穿越)——竹浅(23
小姐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小,所以很多事情说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小小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小小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小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说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小小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小小姐说她最喜欢家里的小花园,但是这小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小小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一定是你!你这个带来霉运的妖怪!就是因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会弃我而去!我当时怎么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咆哮,看着她发疯,看着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后也是看着她纵身跳进火里。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来不过是让她所有的怨气得以发泄,然后纵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颗真心被捅得鲜血淋漓。
其实也不过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里,刀片在头上轻轻刮着,细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还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然后发狠似的用刀片刮向头皮,细小的血珠凝结成缕,顺着头皮滑下来。
哎!谁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别过脑袋,刀片毫无回手之力地被夺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光光的脑袋,手暖极了。
他依旧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师父?子车痕诧异地看向洛书,洛书的琴音幻境不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觉得这琴声听了让人莫名轻松,却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么。
洛书想起刚刚渊临看到的画面,轻轻地抚过琴弦。
其实也没有什么,渊临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画面。以一个完全的旁观者的角度。
我将他们的过往里,渊临的存在剔除了。
还有比让一个占有欲强到病态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与别人亲亲热热,而他却无法触碰,更让人发疯的吗?
你以为你会和李麟一起死吗?不会的。
他不但不会死,没了你的阻碍,他还会和他爱的人,过得好好的。
别说是彻底占有,占有物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书刚说完,就突然感觉肩膀一沉,子车痕从他背后以一个有点别扭的姿势,将脑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书愣了一下,然后心脏就像是被猫儿的肉垫轻轻地拍了一下,痒痒的。
子车痕与百骨知不一样。
他们对他同样亲近,但是相比起抓紧一切机会往他身上贴的二哈百骨知,子车痕更像一只猫。猫儿若即若离,哪怕会叼着小鱼放到床头上,在清醒的时候也不会轻易地近身。这种突然的亲近,就像是猫主子突然在铲屎官面前露出了软软的肚子,让洛书的心软地一塌糊涂。
师父
子车痕轻轻地蹭了蹭师父软软的脸颊,滑嫩嫩的小脸肉嘟嘟的,还带着奶膘,子车痕就像闻见了猫薄荷的大猫,抱住洛书好像要把这些年错过的撒娇全都撒个够。
他知道洛书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费精神气儿,若不是为了他,洛书是不会轻易动手的。而事实也是这样,洛书若是单纯想送李默一场好梦,或是让渊临生死不能,有更轻松的方法,他这次用出琴音,确实是为了子车痕。
单纯的肉体折磨,怎么能抵得过小五长达半年的自闭,怎么能抵得过小五的夜夜惊醒,怎么抵得过困扰小五这么多年的梦魇。
洛书转过身来,子车痕蹭不到师父的小肉脸,不开心地看了洛书一眼,被洛书整个按到了怀里,一遍一遍得给难得撒一次娇的大猫顺毛。
子车痕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师父护短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颠肺流离的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民居,里面的主人热情地引他进屋避雨,还端上了热腾腾姜汤。
方尚清看看抱着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经疯了一半的渊临,再看看师徒情深的洛书和师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师兄,要稳重,稳重,稳重
稳重个鬼啊!
我也想蹭师父软乎乎的小肉脸啊!我也想被师父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师父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一个徒弟啊!
师父!你看看我啊!
今天的大师兄脑袋上依旧插满了蜡烛呢【点蜡】。
第35章
方尚清觉得这样不行!
凭什么他和师父相处的时候,师父是让人感觉一碰就碎的老爷爷,而他师弟和师父相处的时候,师傅就是可以蹭蹭蹭的软乎乎!
他也喜欢小孩子啊!
母胎单身的大龄老处男身上散发着父爱的光辉。
师
小清清。
方尚清下定决心刚开口,却和师父的声音重合在了一起。
洛书从怀里掏出一份地图递给方尚清,道:你带着龙宇到这个房间里,里面有接应的人。顿了顿,洛书又忍着笑道,别翻墙了。
方尚清:!!
龙宇的事情他给师父说了,但是师父是怎么知道他是翻墙进来的!
洛书看着僵硬的大徒弟默默转过脸,他有系统他会说?还是给大徒弟留点面子吧。
方尚清看着地图,步履沉重。而身后又传来了师父安慰师弟的声音。
乖啊小痕,等出去师父带你去吃好吃的。
去药店?那里有什么好药材,你要什么师父这里都有。
好好好,去药店,把药店买到破产也没事。
方尚清脚步一顿,坚强地继续向前走。
大师兄心里苦,但是大师兄不说。
他、他一点都不羡慕qwq
小清清,过来过来。
方尚清坚强地回头,看见自己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渣师父,欢脱地冲着他挥着肉呼呼的小爪子。
师父?
方尚清走上前,微微蹲下身让视线与洛书平行,刚刚站稳了姿势,被梳理的一丝不苟的脑袋就被洛书一把抱进了怀里,梳理的符合武林盟主稳重端庄形象的发型在洛书的魔爪下,仅仅存活了一眨眼的时间。
洛书看起来人小,但是内力一转可以干翻一队老黄牛,可怜的盟主把脑袋像拔萝卜似的从师父怀里拔出来的时候,头发已经可以和丐帮的兄弟们媲美,完全可以为鸟类的后代带来家一般的温暖。
洛书笑嘻嘻地拍了拍自家大徒弟的脑袋,这样看起来不是顺眼多了嘛。
方尚清按着脑门儿直跳的青筋看向洛书,就见洛书也仰头看他,两条小短腿挨不着地,自在地晃来晃去,好像永远都是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在这一刹那,那个在崖底抢他吃的、早上赖床不肯早起、随手掰树枝让他看做剑的无耻老头,和面前这个甜得让人心头发软的小家伙,彻底地重合起来。
恋耽美
看起来怪可怜的,去买两个包子来吧。
他抬起头,隔着一层粗布隐约看得见一个人的轮廓,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清香,似是个女子。
她的嗓音很温柔,像春日里的暖风,夹杂着花朵的香气。
他的五官清俊,哪怕还是个孩子,哪怕被遮住了眼睛,也能看出他日后将会是一个多么俊美的少年。长得好看的人,总会更轻易地博得旁人的好感。
一来二去,他和这个让他吃上一顿饱饭的姑娘莫名熟悉了起来。
大概是看他还小,所以很多事情说出口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比如他知道了这姑娘是王府的小小姐。
比如爹爹的新学生虽然是个寒门弟子,但是谈吐颇为不凡。
比如她对这个不凡的弟子动了心。
他由衷地为这个好心的姑娘有一段好姻缘而高兴着。
后来小小姐与那书生订了亲,便要开始为自己做嫁衣了。
他在闲暇时便会想,小小姐现在在干什么呢?她过得一定很幸福吧。
一想到她会像一个小姑娘一样,一辈子都会被人保护得好好的,哪怕她嫁为人妇之后出门就更少了,他还是高兴得不行。
只是这世间万般,多总是不如人意。
在小小姐大喜的前一天,王员外进了大狱。
贪污、冤案、还有最要命的沟通外敌,足以让王员外死上一遍又一遍。
而亲手将证据呈上去的,就是小小姐那定亲的丈夫。
王府一夜之间就垮了。
哪怕他只是个小乞丐,也从那些路人茶前饭后的闲谈里听得出来,那王府之前是有多繁华,现在又是有多破败。
他还听说那王府的小小姐被退了亲,好好的一个姑娘,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绽放就枯萎了。
他头一次这么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夜里他翻过王府的墙头,往日里戒备森严的王府,现在连他都能进出自如。在这栋大宅子里,只剩下了等待最终审判的小小姐,和她五岁的妹妹。
他还记得小小姐说她最喜欢家里的小花园,但是这小花园里,现如今却尽是杂草,不过书几天时间,王府便没了一点人气。
他一间一间地找着空空的屋子,突然闻到了烟味,然后他抬头,就看见了满眼的火光。
小小姐!
他穿过坍塌的房梁和炽热的火焰,皮肤上泛着不正常的红,一身狼藉。
但是到底是将她救出来了。
她睁开眼睛,就看见了一双清亮的蓝眸,就像她和书生第一次相见时的天空。
满园的桃花开了,她独自去赏花,忽见在重重掩映中有个人影,她好奇望去,那书生若有所感,亦是将将回过头来,愣了一愣,在漫空的花瓣中冲她笑了。
她一阵恍惚,忽觉鬓角微微一沉,便见那书生微红了面颊,笑着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她想去拥抱她的夫君,却抱了一手冰凉的夜气。
小小姐?
他试探着叫她,却见她直直看着他,眼神从茫然到惊疑,最后变成了浸了毒似的怨恨。
他的心咯噔一下。
他的头巾与遮眼的布条早就在火场中掉了,他雪似的长发泄了一地,就像拢了一束月华。
是你、是你是你!小小姐突然挣扎着从他怀里出来,声音如同穿过缝隙的风,尖锐地像一把扎向他耳朵的尖刀。她咆哮着抓向了他。他一时怔愣躲避不迭,那沾染着黑灰与泥土的指甲就深深抓进了肉里。
一定是你!你这个带来霉运的妖怪!就是因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会弃我而去!我当时怎么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咆哮,看着她发疯,看着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后也是看着她纵身跳进火里。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来不过是让她所有的怨气得以发泄,然后纵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颗真心被捅得鲜血淋漓。
其实也不过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里,刀片在头上轻轻刮着,细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还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然后发狠似的用刀片刮向头皮,细小的血珠凝结成缕,顺着头皮滑下来。
哎!谁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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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不走,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光光的脑袋,手暖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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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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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后来有一天,村民没有看见两个相互依偎的身影,就去他们家里探看,发现两个人早已失去了呼吸,具是眉眼含笑,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再后来,村里人将他们葬在一起,石碑上的两个名字紧紧地挨在一起,纵使风霜雨雪,再不分离。
洛书停手,琴声散去。他不再去看已经失去体温的李默,想故事里的就是结局。
李麟闭上眼睛,时隔十八年,终是又流下了一滴泪。
混账!不是真的!我呢?都去死哈哈哈哈!
渊临近乎疯狂的咆哮与尖叫撕裂了寂静的空气,洛书看着他,嘴角勾起了一个欢愉的笑。
师父?子车痕诧异地看向洛书,洛书的琴音幻境不是针对所有人,所以他只是觉得这琴声听了让人莫名轻松,却不知道陷入幻境的人究竟看到了什么。
洛书想起刚刚渊临看到的画面,轻轻地抚过琴弦。
其实也没有什么,渊临看到的就是李默看到的画面。以一个完全的旁观者的角度。
我将他们的过往里,渊临的存在剔除了。
还有比让一个占有欲强到病态的人,能看到他的占有物与别人亲亲热热,而他却无法触碰,更让人发疯的吗?
你以为你会和李麟一起死吗?不会的。
他不但不会死,没了你的阻碍,他还会和他爱的人,过得好好的。
别说是彻底占有,占有物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
洛书刚说完,就突然感觉肩膀一沉,子车痕从他背后以一个有点别扭的姿势,将脑袋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洛书愣了一下,然后心脏就像是被猫儿的肉垫轻轻地拍了一下,痒痒的。
子车痕与百骨知不一样。
他们对他同样亲近,但是相比起抓紧一切机会往他身上贴的二哈百骨知,子车痕更像一只猫。猫儿若即若离,哪怕会叼着小鱼放到床头上,在清醒的时候也不会轻易地近身。这种突然的亲近,就像是猫主子突然在铲屎官面前露出了软软的肚子,让洛书的心软地一塌糊涂。
师父
子车痕轻轻地蹭了蹭师父软软的脸颊,滑嫩嫩的小脸肉嘟嘟的,还带着奶膘,子车痕就像闻见了猫薄荷的大猫,抱住洛书好像要把这些年错过的撒娇全都撒个够。
他知道洛书的琴音幻境十分耗费精神气儿,若不是为了他,洛书是不会轻易动手的。而事实也是这样,洛书若是单纯想送李默一场好梦,或是让渊临生死不能,有更轻松的方法,他这次用出琴音,确实是为了子车痕。
单纯的肉体折磨,怎么能抵得过小五长达半年的自闭,怎么能抵得过小五的夜夜惊醒,怎么抵得过困扰小五这么多年的梦魇。
洛书转过身来,子车痕蹭不到师父的小肉脸,不开心地看了洛书一眼,被洛书整个按到了怀里,一遍一遍得给难得撒一次娇的大猫顺毛。
子车痕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师父护短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颠肺流离的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座民居,里面的主人热情地引他进屋避雨,还端上了热腾腾姜汤。
方尚清看看抱着李默的李麟,又看看已经疯了一半的渊临,再看看师徒情深的洛书和师弟,在心底默默微笑。
我是大师兄,要稳重,稳重,稳重
稳重个鬼啊!
我也想蹭师父软乎乎的小肉脸啊!我也想被师父亲亲抱抱举高高啊!师父你是不是忘了你还有一个徒弟啊!
师父!你看看我啊!
今天的大师兄脑袋上依旧插满了蜡烛呢【点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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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尚清觉得这样不行!
凭什么他和师父相处的时候,师父是让人感觉一碰就碎的老爷爷,而他师弟和师父相处的时候,师傅就是可以蹭蹭蹭的软乎乎!
他也喜欢小孩子啊!
母胎单身的大龄老处男身上散发着父爱的光辉。
师
小清清。
方尚清下定决心刚开口,却和师父的声音重合在了一起。
洛书从怀里掏出一份地图递给方尚清,道:你带着龙宇到这个房间里,里面有接应的人。顿了顿,洛书又忍着笑道,别翻墙了。
方尚清:!!
龙宇的事情他给师父说了,但是师父是怎么知道他是翻墙进来的!
洛书看着僵硬的大徒弟默默转过脸,他有系统他会说?还是给大徒弟留点面子吧。
方尚清看着地图,步履沉重。而身后又传来了师父安慰师弟的声音。
乖啊小痕,等出去师父带你去吃好吃的。
去药店?那里有什么好药材,你要什么师父这里都有。
好好好,去药店,把药店买到破产也没事。
方尚清脚步一顿,坚强地继续向前走。
大师兄心里苦,但是大师兄不说。
他、他一点都不羡慕qwq
小清清,过来过来。
方尚清坚强地回头,看见自己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渣师父,欢脱地冲着他挥着肉呼呼的小爪子。
师父?
方尚清走上前,微微蹲下身让视线与洛书平行,刚刚站稳了姿势,被梳理的一丝不苟的脑袋就被洛书一把抱进了怀里,梳理的符合武林盟主稳重端庄形象的发型在洛书的魔爪下,仅仅存活了一眨眼的时间。
洛书看起来人小,但是内力一转可以干翻一队老黄牛,可怜的盟主把脑袋像拔萝卜似的从师父怀里拔出来的时候,头发已经可以和丐帮的兄弟们媲美,完全可以为鸟类的后代带来家一般的温暖。
洛书笑嘻嘻地拍了拍自家大徒弟的脑袋,这样看起来不是顺眼多了嘛。
方尚清按着脑门儿直跳的青筋看向洛书,就见洛书也仰头看他,两条小短腿挨不着地,自在地晃来晃去,好像永远都是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在这一刹那,那个在崖底抢他吃的、早上赖床不肯早起、随手掰树枝让他看做剑的无耻老头,和面前这个甜得让人心头发软的小家伙,彻底地重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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