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胤看着他一去不回的背影,又转头看那天墉城一片废墟。

    天意?这便是天意?

    千年后。

    道观还在深山,远离凡尘俗世。

    高大的梧桐树撒下一片绿荫。

    老人坐在蒲团上,睁开了眼睛,他扬起了脸,看着透过树隙间的几缕残阳。

    爷爷,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一个青衣小童拿着一本破旧的书籍跑过来,稚气的童声如此问他。

    年老的道长睁着混浊的眼睛费力的看了一会,苍老的声音一字一顿念道,神隐

    他的目光沉重了些,叹道,那,是很古老的故事了。

    爷爷爷爷,讲给我听听嘛~他扯着老人的袖子撒娇。

    慈祥的老人哎了一声,目光变得悠远,仿佛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他顿了一会,讲道,很久很久以前,天上长着一棵神树。那是天地灵气的命脉。所有神仙都住在它的周围。在这些神仙之中,天帝伏羲,最为尊贵。他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杀大权。

    后来,有个弹琴的仙人,他犯了错。天帝非常生气,把那仙人贬下凡尘。那仙人被人陷害,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叫做少恭,一个叫做屠苏。少恭是仙人的记忆,屠苏是仙人的性命之本。拥有记忆的少恭千方百计的变回完整的自己,为此害死了很多人。而屠苏是为了阻止他来的,他们飞沙走石的战斗了许多时日

    小童听了半天,疑惑道,这与神隐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少恭死而复生,打断了天界的神树。致使六界灵气枯竭,五行灵珠碎裂。从此,修道之事渐渐成为传说。

    啊?可山下的村长爷爷也说,我们家的道法是用来哄人的。

    老人抚了抚孩子的头发,目光里流露出几分痛苦,他指尖不自觉又掐起了当初千百次练习的熟悉万分的剑诀,桌上的剑动了动,又铿一声无力的落在桌上。

    灵气枯竭,所有修灵之仙都渐渐消亡。神灵的时代消失,称为神隐。

    那,那个少恭和屠苏怎么样了?

    他们也是神,当然,也死去。

    神原来也会死吗?

    神只是长生,而并非不死。

    他带着小童路过祠堂安置着的一对赤红色的短剑,目光悲痛,小童也有些不安,爷爷,红玉又在说话了吗?

    老人只是摇了摇头。

    门外有人满不在乎的喊,紫胤老道长,你要的菜到了。

    紫胤开门走了出去,外面站着个挑菜的年轻人,他的目光有些害怕,又有些厌恶。

    紫胤只是沉默着接过了他的菜担子。

    转身走回道观。

    又千年了。

    他每每一段百年,就要改头换面换一个地方居住。

    在这样修仙一道衰落的时代,活得太过长久,由他人眼中,已变成怪物一般的存在。

    异类,其实并不受人欢迎。

    这千年间,紫胤至少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剑仙。他历经人情冷暖,如今,却只能留在这深山道观,孤寂地度过漫漫长生。

    紫胤也曾清修百年,千年,他都没有觉得这般孤独过。因为那时候,他的心里,有剑,并且为他的剑意而执着追求。但如今,所有的一切,都已失落在时光的长河中,再也不复当初。

    他的法力已散去七七八八,却还能不死

    那是因为魂魄被拘束在这具身体里,无法超脱。或者说即使这具身体死亡,他的意识也能清醒的来支配他的行为

    较真而言,他其实已死过一次了。

    那时候蓬莱沉入海底之时,他被海边的渔民拉了起来。据说捞起他时他已没有呼吸,但不久之后又活了过来

    又在路上,捡到了红玉。可惜她已成为两把剑,再也不能脱离剑身,成就人形。

    在神隐之后,他竟还能一直活到了如今这个年代。

    这是馈赠,还是惩罚?

    有时候,紫胤也会想起那些古老的记忆。

    他也会想起玄霄师叔,也会想起欧阳少恭。

    这明明是两个不同的人,可是偏偏出现了同样的魂魄。

    在蓬莱时,太子长琴说,那人去上天复仇。

    在他走后月余,天降流火,焚毁了当时各大修仙门派所有的灵气。紫胤醒过来后,万般不信,曾去亲自查看,那些仙门焚烧之景,不亚于当初琼华掉落的惨状。

    因灵气枯竭,仙道已无处可求。原本的道家弟子,不少如肇其一般,纷纷下山,离开了师门。

    时过一二百年,四处的仙门就已彻底失去了踪迹。

    直到如今,人们对于仙道存不存在都抱着一种质疑的态度。

    若是当初,紫胤还能与这些人认真辩论剑意真意,修仙之意。

    可如今,即使他说出来,又有谁人会信呢?

    让不信的人信任,是件何等困难之事。

    紫胤是清楚的。因为他经历过。他非常清楚相信那种类似天方夜谭之话所需要的魄力。

    到如今,他才真正理解到姜晨的有苦难言。

    那时候,太子长琴转达姜晨的话,慕容紫英,你不是忧心逆天,总是天道忠实的守卫者?这一次你就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何为真正的逆天!

    当日情景依然历历在目。

    紫胤望着那虚幻的高高在上的苍穹,目光迷离了些。

    那九天之上,已没有当初仙人踪迹。

    改换天道?

    人定胜天?

    这就是他想让他看的?

    纵然他法力高强,妙法连连,又善利用外物,可欧阳少恭之体,毕竟还未真正超脱凡道。以凡体与神相斗,如此强行借用超出能力的外力,难道不会消亡吗?

    为何,他就非要将一切都做到这种两败俱伤的地步?

    为何,不能各退一步,海阔天空?

    彭城。

    路边站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人。那头发杂乱的半遮住脸,看不清原本模样。

    来往路人不由自主就绕开了他。

    一个白衣青年悠悠地走过去。

    那乞丐一般的人眼神一亮,仿佛终于等到了救星一般,大喊道,飞蓬,飞蓬,快,速速带朕杀回天界。诛灭那肆无忌惮的怨鬼!你是天界第一神将!他眼睛一转,跑到墙角拿起一根树枝,给!飞蓬大将军,这是你的镇妖宝剑!拿着!你是南天门的守卫者!你要肩负起你的责任!快快把那孽障打出天界!

    他竟敢毁掉你的战袍!

    那清俊的年轻人雪白的丝质长衫被他抓了两道黑印子,偏生一时挣脱不开,无奈道,老伯可是也认错人了?您看好了,我叫古月歌,可不是什么飞蓬,飘絮之类!

    那脏兮兮的人激动道,你就是飞蓬!朕不会认错!你就是飞蓬!

    年轻人无语了,老伯,能不能现实一些?你莫是不茶馆神话听太多了?

    放肆!

    你敢对朕无礼!

    朕?

    神界大将军?

    南天门?

    当真不是拿他开玩笑的吗?

    事实上,这也不是他第一次碰到这种莫名其妙的老头子。

    上一次去柳城,那城守也是如此古怪,拉着自己喊飞蓬还说什么他要是不救他,伏羲就又要消散一些了

    至于上上一次

    说多了,都是泪。

    青年暗自纳闷,莫非他最近运气不好?还是说生意上的仇家想要以这种方式扰乱他的心态?

    他终于拂开了拉着他衣袖的手,身边侍从便挡住了这疯疯癫癫的人。

    看他走远,那穿的破破烂烂,在众人眼中疯疯癫癫,自称天帝的人,眼神黯淡下来,咚倒在地上,滚了两滚,狼狈不堪。

    众行人路过之时,不由会停脚对他指指点点一会。

    狗蛋,你可给娘好好读书啊!你看,你再惹祸啊,以后就跟那个人一样!没出息!

    娘,他好可怜啊

    什么可怜!

    唉都是命呐

    第105章 剑网三王遗风(一)

    王遗风, 鲁地王氏世家之子。自幼聪慧过人, 洞察世事, 为红尘派严纶道人看重, 收为徒弟。如此天才, 惜其为人,不敏不端, 堕入邪道。

    八月十五,逢人生知己文小月惨死,翌日, 屠城数万余人,致使自贡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堪为人间地狱。其行惨绝人寰, 其人罪不可赦。

    自此, 无论江湖抑或朝堂,都将此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恨不得除之后快。然其武艺过人, 机警慧敏,神策于恶人谷外围埋伏, 终不能挡。归宿,恶人谷。

    开元十九年腊月, 隐元会, 记。

    江湖上近来有两个人, 名声大噪。只不过两人的名声, 显然是往两个极端发展而去。

    一个叫王遗风,另一个,叫夏子谦。

    八月之时,自贡惨案,至今未果。

    王遗风骂名昭著,其人行踪诡秘,无人能解。

    庙堂传来消息,天子震怒,严令捉拿王遗风归案。想想也是,自贡城数万余人,竟都成为一个武林中人失智之下的陪葬品。子民被如此屠杀,当今天子又是个勤政爱民的,怎会轻易放过?

    至于夏子谦,文弱书生,谦谦君子,能诗善画,甚得天子欢心。

    当今天子,李氏隆基。

    这是成都前往昆仑的必经之路。

    此处已接近昆仑,天气渐冷,处处是荒芜人迹的冻土。

    一个破旧的客栈坐落于此。

    这是附近数十里唯一的客栈。因此纵然破旧,人们也不得不歇脚于此。

    客栈外一阵匆匆快马之声。

    伴随着几声马的嘶鸣,停歇下来。

    天子客房内正躺着一个面色苍白的人。他看起来约有三十余岁,神色憔悴,即使睡着也显然不是安宁。

    姜晨意识清醒了些,眼皮动了动,依稀听到楼下小二欢喜之声,哟,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呐?

    这欢喜,显然是强加的欢喜。

    客栈最不想遇到的两类,一为江湖武林,二为官府贵胄。

    荣县县丞刘林从那黑马上下来时,面色都有些灰白,他扶着旁边栓马的枯树,胃里的酸水止不住的往外冒,干呕良久,听得身边武夫颇为不耐道,刘县丞,你如此羸弱,我等要何时能追到王遗风那杀人魔头?

    刘林抬袖擦了擦嘴,缓了一缓,抬头望着面前这不算整洁的客栈,上面写着悦来客栈。

    他道,你以为刘某人不想捉拿于他?他的声音放低了些,这三月以来,江湖上名门正道皆数追杀于他,当日王魔头凶性大发,被巴蜀唐门之人发现,阻止其人为恶的弟子全军覆没。你我奉命而来,却也须得见机行事,莫要冲动大意

    他说着,眼珠一转,四下扫了一圈,总觉得周围之人都在打量他,只好住了嘴,将之后的打算咽到了肚子里。

    那武人皱着粗眉,也不说话了。

    楼下响起来几声脚步,板凳咯吱响了几声。

    姜晨躺在床上,缓缓睁开了眼睛。

    王遗风?

    当真是个熟悉的名字。

    姜晨,他曾经,也是称王遗风,为谷主的人。那时候,他也曾心向于这样爱恨情仇鲜明的江湖,快马加鞭,江湖意气,当真是让人心向往之。也许每个男儿心底,都会有这样一个江湖梦想。

    可他亲身再经历了是是非非如此之多,他也不再觉得,这样腥风血雨的江湖,对如今的他还有什么吸引力。

    他目光冷寂,透着一种沉沉的疲惫,实在称不上什么活着的生机模样。

    明明他已报了仇,已让他们付出了代价,却依旧感受不到轻松?

    是因为即便他报了仇,也依旧要困在这无尽的轮回里,无法脱身?

    所谓的天意总叫他不得善终,也不知信奉天命的慕容紫英,在伏羲倒台,无法修炼剑道之后,又能得几分善终?

    姜晨难道会为他们怜悯几分吗?

    难道他们又会怜悯姜晨吗?

    谁也不会为谁怜悯,谁都会认为谁罪有应得活该去死。

    这种冷血是如此的正常。人在世事磋磨中,总会让满腔热血都不断变冷。

    姜晨漠然地思考这个问题,继而给自己一个答案。

    立场不同。

    既然,世人都以为他罪不容诛,他再不介意将让此名符其实。

    对于伏羲,灵魂被分为不完整的碎片,他唯一活下去的选择,便是渡魂

    渡魂

    呵,重组灵魂,再分离,再重组,如此反复,不知高高在上的天地之主能坚持几次?

    姜晨毫不怀疑伏羲也会向长琴那般,选择渡魂。

    蝼蚁尚且偷生。这个道理,掌控着他人生死多年的伏羲,又岂会不明白?更何况,在伏羲眼里,凡人性命如草芥。死一两个让天帝生存伏羲绝不会心软。

    商羊曾言,神若有情,天下大乱。

    既怕神仙有情,又何必要仙?

    如此神隐之时,岂非比之神界更好

    凡人之命,为何却要他人支配。

    唯一原因,便是因为太弱,只能被所谓神而碾压

    圣人常言,生又何欢,死又何惧?

    可凡为世上有灵之物,又淡淡然岂能看惯生死?

    姜晨眼前闪过之前自贡城尸横遍野的模样

    有人手执长剑,每挥动一下,都是一片血色

    那个人便是他

    这具身体的主人,王遗风。

    姜晨下意识抬手遮了遮眼睛,但却无法挡住那鲜红血色。

    那种疯狂的情绪蔓延开来,如此强烈

    如此真实

    姜晨微微闭眼,将那种沸腾翻滚的情绪压了下来,心中喃喃念出一个名字。

    萧沙

    伴随这个名字而来,是心头压制不住的杀意。

    房间里尚有一些还未散尽的血腥之气。

    他微微转头,看到了身边一把长剑,毫无特色,也不知是从那个死在他,或者说,王遗风手里的倒霉鬼身上拿下来的。

    其上,依旧有着一种淡淡的血气。

    也许他人不能再闻到,但是姜晨一向对鲜血非常敏感。

    他将手覆上额角,习惯性的忍下了脑海的昏沉之感,好似如此,便能不让那些记忆如洪流一般滚滚侵入脑海。

    他的原本的那些记忆

    即便他不愿意承认,似乎也都在不断在这些新的记忆中,变成小小的一块,不断地被侵占原本的空间记忆越多,原本的记忆就好像变得越薄弱

    即便在他的不断怀念中,依然清晰如故。可是,越清晰,却越让人觉得心寒那就像是镜花水月一般,令人心向往之,却只是虚幻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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