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橙子雨(34)
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 作者:橙子雨
果断跟许博碰了个杯, 程彻在赵清嶺的死亡凝视中, 目光沉沉,咬牙闷完了小半杯苦涩的波本。
许博:程总,去哪呀?
程彻:去点首歌。
许博一秒兴奋:哇点歌吗,等等我,我也要跟你一块去!
酒吧里有小乐队和驻唱歌手,许博以为程彻说的点歌,是花点钱让歌手唱他想听的歌。
然而不是。
程总问旁边的经理:我能上台吗?
经理饶有兴趣:哦?
许博:咦咦咦?咦咦咦!
请麻烦乐队,弹Maroon5《Sugar》。
Really?听见他要这首歌,经理一脸的极其意外,重新审视了一番眼前的亚洲男子。
瘦削、高挑、气质内敛,打扮普普通通,并没有艺术家或者职业歌手的感觉。
《Sugar》可是一首非常非常难唱的歌。
尤其是现场版本,不知道多少职业歌手在这首歌上翻过车。就算在他们酒吧驻唱的专业歌手,被要求唱Maroon5的歌时,也总是会选慢歌演唱。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
说不定,做得到的。
这么想着,已经回到了酒店。洗澡的时候,程彻窝在浴缸里却又偷偷反省,自己这种存心欺诈的行为,是不是太自私?
本来,赵清嶺明明有那么多好书可以选。
结果却被他给骗了
吱呀一声门响,程彻一回头,赵清嶺进来了。
又这么光明正大地走进浴室里来偷看洗澡!
程彻在浴缸蜷缩起了身子,瞪他。
赵清嶺这人吧,天生360无死角。
无论累或者不累、疲倦或者不疲倦、睡着还是醒着。他好像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帅、都美得闪闪发光。
这件事其实程彻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了。
一直觉得很无解就连做坏事的时候,他都能一直亮晶晶的。比如此刻,在在浴室的灯光下,头发有点凌乱但依旧耀眼,眼神尤其清纯无害。
他就那样在浴缸旁边蹲下来,狭长的眼睛一动不动瞅着他,神色很温柔。
温柔归温柔,不还是在干着色狼的行径?
程彻把浴巾扯进浴缸遮住身子,继续瞪。
赵清嶺忽然伸出手:过来,抱抱。
也就是自打在一起之后,程彻才发现了他男神原来是个撒娇怪。天天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要抱抱。
不抱。
他翻白眼。心想你一身整洁的白衬衫,我这一身湿漉漉,怎么抱啊?
不行,要抱的。他男神说。
因为彻彻,你这一路回来的眼神,都是想要求抱抱的眼神呀。
程彻:
心里像是有什么坚硬的东西,化开了一样。
他感觉脑壳生疼,偏过头:我才没。
别嘴硬,你傻乎乎,骗不了我。
赵清嶺说着,不顾白衬衫弄湿,强硬地把他给抱了过来。
那个拥抱很结实。
很温暖。
可惜某些人不懂见好就收。
居然随即就很无脑地,直接把他整个人从浴缸里抱了出来!
?!?!程彻慌了,伸手想去拿浴巾却拿不到,试问一个赤身LUO体的大男人被人突然从浴缸抱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湿润的身体,紧贴着赵清嶺的衣服。那种肌肤与衣料细微的摩擦怪极了。
喂!放开我,他小声,踢他,你发什么疯?
赵清嶺笑而不语,只抱着他,轻飘飘转了个圈圈。
程彻:?!?!
程彻:你别别别!浴室那么滑,摔倒了怎么办?
不会的,我平衡能力超好,一个圈圈转完,赵清嶺问他:要不要再转一圈?
不要。
可赵清嶺就像是没听见,又转了一个圈圈。
要不要再来一圈?
不要,呜!你停停停!
要不要再来一个?
几圈转下来,程彻大概是彻底转晕了。
也认命了,脸颊微红,点点头。
可他等着继续转圈圈,坏孩子问完之后却不转了。
只用一对琥珀色的眼睛笑眯眯看着他:再转,可就要收钱了。
这样吧~回国以后,咱们去KTV。你给我唱个专场,就当是付今天的钱了怎么样?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不好!
我说好就是好。
赵清嶺不由分说,又抱着他转了几个圈圈。
脑袋后面照例用小皮筋随便揪了个茶色的小尾巴,转圈圈的时候蹭到程彻的脸上,痒痒的。
其实,只要能确保不滑倒,谁又不喜欢被举高高转圈圈?
他虽然二十**了,以前也从来没被人这样宠过呀。
喜欢。
他抱着他的肩膀,不说话,耳根微微红。
是男神,又对他那么好。
还特别细心,经常一点点小小的情绪波动都能照顾到。
呜,真的好喜欢他呀。
第43章
接下来的几天旅程, 路线沿着波罗的海一路向上。
经过了拉脱维亚的首都里加, 终于到达了行程的终点站波罗的海旁爱沙尼亚的首都塔林。
作为欧洲的十字路口, 爱沙尼亚至今保留着童话般中世纪的建筑风格。又因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作为沙皇俄国的附庸国而存在,因此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有文化底蕴,都透露出强烈的类圣彼得堡风格。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站在海边吹风时,程彻说。
二战背景,主角和他的爱人在战火里分开,后来又在这座城市重逢。
在这里?这么浪漫吗!赵清嶺望着眼前雾色腾涌的波罗的海,眼睛闪亮亮, 书在哪,下次给我看!
程彻笑笑。
赵清嶺特别爱看书。家里明明已经有一整墙的书,但他总是不满足。
一听说有趣的新书,还是会眼睛闪亮亮的。
除了书, 这人还特别爱看电影。
明明外形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下班后喜欢出去夜店浪的类型,其实不然。
赵清嶺不仅完全不浪,本性还异常的宅。
恋耽美
果断跟许博碰了个杯, 程彻在赵清嶺的死亡凝视中, 目光沉沉,咬牙闷完了小半杯苦涩的波本。
许博:程总,去哪呀?
程彻:去点首歌。
许博一秒兴奋:哇点歌吗,等等我,我也要跟你一块去!
酒吧里有小乐队和驻唱歌手,许博以为程彻说的点歌,是花点钱让歌手唱他想听的歌。
然而不是。
程总问旁边的经理:我能上台吗?
经理饶有兴趣:哦?
许博:咦咦咦?咦咦咦!
请麻烦乐队,弹Maroon5《Sugar》。
Really?听见他要这首歌,经理一脸的极其意外,重新审视了一番眼前的亚洲男子。
瘦削、高挑、气质内敛,打扮普普通通,并没有艺术家或者职业歌手的感觉。
《Sugar》可是一首非常非常难唱的歌。
尤其是现场版本,不知道多少职业歌手在这首歌上翻过车。就算在他们酒吧驻唱的专业歌手,被要求唱Maroon5的歌时,也总是会选慢歌演唱。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more,one mo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
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养的书。
却努力地想要蒙混过关,装成一本有意思、有内涵的书,故意骗他,骗他说还有很多精彩的后续。
像这样一本假书,就算再怎么能装,总有一天要被发现、被看穿、被厌弃。
程彻以前一直这么觉得,直到此刻。
突然觉得,也未必真的那么悲观。
真的未必。
会不会被看穿,那要看赵清嶺看书的速度和他成长的速度,哪个更快。
程彻想着。
垂眸,浅笑,目光深深。
也许他多努努力,赵清嶺一边看,他一边偷偷地写。只要能快点把那些空白的页面写得足够精彩,他这本破书,也能骗得赵清嶺傻兮兮看上一辈子。
说不定,做得到的。
这么想着,已经回到了酒店。洗澡的时候,程彻窝在浴缸里却又偷偷反省,自己这种存心欺诈的行为,是不是太自私?
本来,赵清嶺明明有那么多好书可以选。
结果却被他给骗了
吱呀一声门响,程彻一回头,赵清嶺进来了。
又这么光明正大地走进浴室里来偷看洗澡!
程彻在浴缸蜷缩起了身子,瞪他。
赵清嶺这人吧,天生360无死角。
无论累或者不累、疲倦或者不疲倦、睡着还是醒着。他好像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帅、都美得闪闪发光。
这件事其实程彻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发现了。
一直觉得很无解就连做坏事的时候,他都能一直亮晶晶的。比如此刻,在在浴室的灯光下,头发有点凌乱但依旧耀眼,眼神尤其清纯无害。
他就那样在浴缸旁边蹲下来,狭长的眼睛一动不动瞅着他,神色很温柔。
温柔归温柔,不还是在干着色狼的行径?
程彻把浴巾扯进浴缸遮住身子,继续瞪。
赵清嶺忽然伸出手:过来,抱抱。
也就是自打在一起之后,程彻才发现了他男神原来是个撒娇怪。天天不分场合、不分地点、不分时间地要抱抱。
不抱。
他翻白眼。心想你一身整洁的白衬衫,我这一身湿漉漉,怎么抱啊?
不行,要抱的。他男神说。
因为彻彻,你这一路回来的眼神,都是想要求抱抱的眼神呀。
程彻:
心里像是有什么坚硬的东西,化开了一样。
他感觉脑壳生疼,偏过头:我才没。
别嘴硬,你傻乎乎,骗不了我。
赵清嶺说着,不顾白衬衫弄湿,强硬地把他给抱了过来。
那个拥抱很结实。
很温暖。
可惜某些人不懂见好就收。
居然随即就很无脑地,直接把他整个人从浴缸里抱了出来!
?!?!程彻慌了,伸手想去拿浴巾却拿不到,试问一个赤身LUO体的大男人被人突然从浴缸抱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湿润的身体,紧贴着赵清嶺的衣服。那种肌肤与衣料细微的摩擦怪极了。
喂!放开我,他小声,踢他,你发什么疯?
赵清嶺笑而不语,只抱着他,轻飘飘转了个圈圈。
程彻:?!?!
程彻:你别别别!浴室那么滑,摔倒了怎么办?
不会的,我平衡能力超好,一个圈圈转完,赵清嶺问他:要不要再转一圈?
不要。
可赵清嶺就像是没听见,又转了一个圈圈。
要不要再来一圈?
不要,呜!你停停停!
要不要再来一个?
几圈转下来,程彻大概是彻底转晕了。
也认命了,脸颊微红,点点头。
可他等着继续转圈圈,坏孩子问完之后却不转了。
只用一对琥珀色的眼睛笑眯眯看着他:再转,可就要收钱了。
这样吧~回国以后,咱们去KTV。你给我唱个专场,就当是付今天的钱了怎么样?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不好!
我说好就是好。
赵清嶺不由分说,又抱着他转了几个圈圈。
脑袋后面照例用小皮筋随便揪了个茶色的小尾巴,转圈圈的时候蹭到程彻的脸上,痒痒的。
其实,只要能确保不滑倒,谁又不喜欢被举高高转圈圈?
他虽然二十**了,以前也从来没被人这样宠过呀。
喜欢。
他抱着他的肩膀,不说话,耳根微微红。
是男神,又对他那么好。
还特别细心,经常一点点小小的情绪波动都能照顾到。
呜,真的好喜欢他呀。
第43章
接下来的几天旅程, 路线沿着波罗的海一路向上。
经过了拉脱维亚的首都里加, 终于到达了行程的终点站波罗的海旁爱沙尼亚的首都塔林。
作为欧洲的十字路口, 爱沙尼亚至今保留着童话般中世纪的建筑风格。又因为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作为沙皇俄国的附庸国而存在,因此无论是建筑风格还有文化底蕴,都透露出强烈的类圣彼得堡风格。
我以前,看过一本书。站在海边吹风时,程彻说。
二战背景,主角和他的爱人在战火里分开,后来又在这座城市重逢。
在这里?这么浪漫吗!赵清嶺望着眼前雾色腾涌的波罗的海,眼睛闪亮亮, 书在哪,下次给我看!
程彻笑笑。
赵清嶺特别爱看书。家里明明已经有一整墙的书,但他总是不满足。
一听说有趣的新书,还是会眼睛闪亮亮的。
除了书, 这人还特别爱看电影。
明明外形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下班后喜欢出去夜店浪的类型,其实不然。
赵清嶺不仅完全不浪,本性还异常的宅。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