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橙子雨(13)
十年前的小暗恋/糖分 作者:橙子雨
还撸得那么自然、那么顺手!
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赵清嶺送给他的几只日本产签字笔特别好用,他用了整整两年,用它们写完了高考试卷。
赵清嶺给他从英国带回来的衬衫、外套、裤子,他每天都穿。整整两年,几乎没有自己再花钱买过别的衣服。
经常,赵清嶺还会拿超市的限时礼品券给他,求他在过期之前务必帮他用掉别浪费。
程彻最后拿着那些礼品券,买了一直想买的锅碗瓢盆拖把酱料,又买了好多生活用品。
连着给弟弟做了好几天的红烧肉,还破天荒给小家伙买了小生日蛋糕,至今都记得那孩子兴奋无比的笑脸。
那两年间,程彻始终算不上赵清嶺核心朋友圈的一员。
赵清嶺的核心哥们,永远还是那些和他从小认识、差不多家境,能够一起讨论些程彻根本听不懂的东西哈哈大笑,一起去海岛度假、毕业一起出国的男生。
但他两年间,程彻从赵清嶺那里收到的帮助、救赎和温暖回忆,真的自以为比任何人都多。
或许对赵清嶺来说,那些不过只是随手给出的关照或施舍。
送的时候没放在心上,送完更是转头就忘。
可程彻不会忘,一点一滴都清楚记得。
后来,毕业,分开了。
程彻靠奖学金和打工读完了大学,顺利上了班。
日复一日。某天,不期然的,却在网上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晚霞的图片。
火红,璀璨。
跟那天夕阳西下,他在学校看台架上看到的景致,一模一样。
后来,他就拿它做了微信头像。
那是他的人生中有过最绚烂的美好。短暂,但足够光彩夺目。
虽然后来被赵清嶺大笑说是最美不过夕阳红。
但至少对他自己而言,每一次看到那片晚霞,都能满心暖意,很快振作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你橙橙昨天结局都写好了(虽然中间没写完),一、点、都、不、方(_)!
(哈哈哈这篇bt bt的,应该有点小众,但好喜欢这篇(˙▽˙))
还有,真不是我书名想改来改去,是不准欺负。现在这个很勉强,说不定以后还得被迫再改哈哈哈。
第18章
旅程的飞行时间很长。
程彻梦做到一半,稍稍醒了一次。身边赵清嶺倒是还睡得很沉,也还紧紧抓着他的爪爪。
空姐过来小小声问:先生,喝什么吗?
程彻:水。
他喝了水,缓解了一下喉咙的干渴,偷偷变了一下牵手的姿势。
胳膊真的已经不是酸,而是麻到快没知觉了。
这样等下飞机,怕不是要废?
可就算这样,也还是舍不得放手。
程彻是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这么不舒服的状况下又沉沉睡着的。
梦境里,回忆继续。
时隔十年重逢,男神送程彻回家后,居然主动加了他的微信。
那晚程彻进门后,便一头栽进了床上,迫不及待认认真真翻过了一遍赵清嶺的朋友圈。
仔细看他发过的每一张照片,每一个动态,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
赵清嶺的朋友圈,大概是从五年前开始发的。
算起来,那应该是他在美国的最后一年。
那一年的时光,他的人生有纽约的霓虹街景,有东海岸的大海和美食,各种各样的road trip和表情夸张的外国友人,人生潇洒肆意。
继而,他回国了。
回国后多数时间也都在帝都魔都等大城市东奔西走、参加宴会的精彩人生。
程彻很清楚,很多时候曾经的熟人就算加上了微信,结果也只是在彼此的朋友圈里躺尸而已,不会再有什么必然的交流。
但至少,他以后起码可以过上窥屏的生活了!
可以多少知道一些有关他的生活,哪怕只有一点点。
看屏幕看得久了,眼睛有些痛。
程彻依依不舍从朋友圈退出来,却赫然发现一个新的、红色的信息提示1。
来自清嶺。
清嶺,是程彻私信偷偷给赵清嶺做的备注。
没有加姓只写了名,装作他们很亲密的样子。
他想反正就算他这么写,清嶺也永远也不会知道,万万没想到,那个清嶺竟然!
竟然给他发信息了?
清嶺:咦?你朋友圈里怎么一条状态都没有?
程彻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揉了好几下眼睛,继而又对着屏幕上那张笑容灿烂的头像自顾自发了好一会儿呆。
他确实朋友圈一条状态都没有。
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几个朋友,人生又无趣,哪有什么可发的状态,又要发给谁看?
还没想好要怎么回,就又收到两条清嶺的信息。
喂~你该不是屏蔽我了吧?
乖,给我打开。
程彻:
他没有!他才没有屏蔽他!
他怎么会屏蔽他?刚急着要解释,又收到一条表情包。
来自清嶺,一只贱贱的、很可爱的大灰狼正在搔首弄姿:小兔子乖乖,快把门开开~
瞬间险些心肌梗死。
明知道,对方应该根本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毕竟这只是个表情包而已。
但问题就是,那个表情里的大灰狼太可爱了,穿着夏威夷草裙,脸上两坨莫名的红晕。那神情分明不是要吃那只小兔子,而是在调戏那只小兔子。
想多了。
程彻觉得自己真心没救。
就,别胡思乱想啊!
为什么明知道多半是空欢喜,却还是心跳过速?
他简直厌弃自己,只能把滚烫的脸深深埋进了枕头里。
那一晚,清嶺同学应该是很闲。
全程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发信息,竟一直发到大半夜。
还管他:冻疮药记得上了吗?
程彻还真忘了。
赶紧去抹了一遍。
那冻疮膏的质地很奇怪。油腻腻的,抹上去有点火辣辣热却又凉丝丝的熨帖,冰火两重天。
清嶺:真的乖乖的上了?我不信,拍张照片看看。
程彻:
他乖乖地拍,然而修长的手指被一层油膏包裹,莫名怎么拍怎么丑。
最后挑了一张不算惨不忍睹的,发过去。
清嶺:你看你,果然是才抹上,没有我的督促不行啊!这个要一天三次才见效的,明天我定时来提醒你好了。
程彻默默觉得,这一整天,从重逢到中医院,从小公园到给他发信息。
心脏负荷度太高了,他的身体快要受不了了。
他还说明天再来提醒他。
所以明天,还有机会再收到他的信息,是吗?
如果这是梦,拜托就让他不要再醒来了。
程彻的生活,之前一向十分规律。
十一点之前睡,六点多起床。
结果和赵清嶺重逢那晚,道过晚安后,他理所当然地抱着手机失眠了。
一直胡思乱想,都快天亮了才勉强睡着。
直接导致早上快九点才醒,头脑还很昏沉,顺手拿起手机。
整个人瞬间清醒。
一条来自清嶺的未读信息,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前发的了。
起床了吗?
程彻都不知道是该惊喜,还是该懊恼要搁平时,搁别的随便哪一天,他都肯定已经起了。
为什么偏偏这天睡过头?
男神的信息,他整整一个小时没回,瞬间压力山大。
清嶺:嘿嘿,你终于起床了啊?
没事,我刚才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哪儿的早餐好吃呀?
程彻还真知道。
毕竟当了那么些年的苦逼IT男,每天上班都要顺路买早点,多少是有点经验。
他赶紧坐起来,开始认真罗列所有他知道的好吃的早餐铺,包括不少档次不高感觉配不上赵清嶺,但真心好吃的路边摊。
一个短信编啊编,超级长,编了大半天。
对面,赵清嶺估计看到他那漫长的正在输入中了,等不及,直接一个音频电话打过来。
早~音频那边,赵清嶺的声音居然还有点懒懒的。
声音经过手机扬声器的扭曲,竟然比真实面对面还要磁性好几倍。
程彻耳朵酥麻,一瞬间说不出话来。
程彻你才刚起是吗,吃早饭了吗?
程彻愣了愣,连忙摇头。傻逼兮兮地自顾自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摇个毛线,人家看得到吗?!
没,还没有。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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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长的指尖一下又一下蹭着他的发尾,仿佛他真的是他家的小黑猫一样!
你家住哪啊?赵清嶺一边撸,一边问他,这样,明天早上我去找你一起上学吧?
你放心,你跟我一块上学,以后绝对再也不会有人再敢动你了,不信我们试一次?
声音很温柔,也足够真诚。
程彻虽然依旧防备着。
恍惚中也多少能意识到,这个人应该没有什么恶意。
可是,可是,就算没有恶意,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温暖、没有希望、更没有转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可怜,更不喜欢被任何人碰触。
明明是这么想的
可是为什么,掌心的温度贴着后颈,一下一下,直直流淌到了心底。
他以前,从来没有被谁这样抚摸过。
因而从来不知道,周身皮肤多年来一直渴望被碰触、被安抚,已经饥渴到了如此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最后,程彻想要抵抗,却最终没撑住。
自暴自弃一般,深深把头埋进了双膝里。偷偷放松了整个身体,任由赵清嶺随便把他当小猫撸了一遍又一遍。
那是他升入高中后,破天荒第一次卸下了冷硬的防备。
不仅和班上最受欢迎的男生说了话。
最后,还喝光了赵清嶺拿给他的水。
夕阳西下时,赵清嶺牵着他的手,把他从看台架上拽下去。
操场的看台架,那时候正好对着西方。
程彻恍恍惚惚,记得在酸痛的眼前,看到的就是一片美丽的、火烧般的红霞。
程彻高中时候的家,也同样坐落在老城区。
最贫民区的贫民区,一个破平房。
巧的是,那片贫民区不远处,也同样有一座小小的小公园。
第二天早上,赵清嶺按照约定在公园门口等程彻一起上学。
深秋的风景,银杏树下,少年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大衣,围着黄色格子围巾,笑容灿烂。
看到程彻,第一句先问他:你吃早饭了吗?
说罢变戏法一样,就从口袋里掏出个热腾腾的饭团。
程彻以前听同学八卦过的,赵清嶺那个大衣,一件要好几千块。这么贵的衣服,口袋里居然被他大咧咧揣着个油乎乎的饭团?!
可赵清嶺却似乎满不在乎,笑容超级开朗:哎,你家这附近我还是第一次来,没想到美食超多啊。我刚才随便在早餐推车买了个紫米饭团,结果特别好吃,就给你带了一个。
加了蛋和肠,真的特别好吃,赶紧的趁热!
盛情难却。
程彻咬了一小口,果然特别好吃。
当然好吃了,毕竟加了那么多料对他来说已经可以说是超级豪华。反正换成他自己的话,肯定是无论如何也舍不得买来吃的。
小公园的另一头,停了赵清嶺的自行车。
无级变速,在那个年代超级帅气,赵清嶺说:上来。
程彻就人生中第一次,坐在了别人的自行车上。
秋风飒飒。
他抱着赵清嶺的腰,不明白。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男生?为了他不被欺负,特意绕路来接他上学,还买早餐给他。
该不会是在耍他吧?
先对他好,然后再和那些混混头子一起嘲笑他的天真什么的?
可是,赵清嶺却从来没有耍过他。
从那天以后,混混头子刘宇再在学校里看见程彻就扭头只当没看到,再也没敢堵过他、动过他。
而从那天后,赵清嶺带哥们儿打球、出去玩、各种聚餐的场合,也都会捎带着喊程彻一声。
赵清嶺高中时,零花钱巨多,多到没有限制。
因而每次呼朋唤友出去吃饭,十之八九都是他请。
除此之外,还特别喜欢随手送朋友东西。
据说是因为太多人给他家送各种礼物,但送礼之前都不先问问,导致同款太多,放着也是浪费。
在那个好多人都不富裕的年代,各种限量版的球衣、球鞋,赵清嶺随手就送哥们儿。
高二的冬天,程彻也收到了一双赵清嶺送他的球鞋。
他其实真的、真的亟需这样一双鞋子。
旧鞋子里面已经早就全破了,新的又根本买不起,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有了这双新鞋,他即将面对的所有尴尬难堪,瞬间一笔勾销。
可是,真的穿上之后,又一直非常不安。
毕竟,这双鞋的价格实在太贵了。
名牌限量版,很酷炫,穿出去好多男生都会羡慕偷看,像他这样的穷人又怎么有脸收别人那么好的东西?
哎呀,行啦~~~咱们大家谁没收过嶺哥的东西啊!你就别多想了,你不要他堆在家里也是落灰嘛!
赵清嶺身边别的哥们儿,一个个冒出来洗脑他,表示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以至于程彻渐渐地,也学会了昧着良心、压抑住心虚,偷偷享受赵清嶺对他的各种好。
赵清嶺送给他的几只日本产签字笔特别好用,他用了整整两年,用它们写完了高考试卷。
赵清嶺给他从英国带回来的衬衫、外套、裤子,他每天都穿。整整两年,几乎没有自己再花钱买过别的衣服。
经常,赵清嶺还会拿超市的限时礼品券给他,求他在过期之前务必帮他用掉别浪费。
程彻最后拿着那些礼品券,买了一直想买的锅碗瓢盆拖把酱料,又买了好多生活用品。
连着给弟弟做了好几天的红烧肉,还破天荒给小家伙买了小生日蛋糕,至今都记得那孩子兴奋无比的笑脸。
那两年间,程彻始终算不上赵清嶺核心朋友圈的一员。
赵清嶺的核心哥们,永远还是那些和他从小认识、差不多家境,能够一起讨论些程彻根本听不懂的东西哈哈大笑,一起去海岛度假、毕业一起出国的男生。
但他两年间,程彻从赵清嶺那里收到的帮助、救赎和温暖回忆,真的自以为比任何人都多。
或许对赵清嶺来说,那些不过只是随手给出的关照或施舍。
送的时候没放在心上,送完更是转头就忘。
可程彻不会忘,一点一滴都清楚记得。
后来,毕业,分开了。
程彻靠奖学金和打工读完了大学,顺利上了班。
日复一日。某天,不期然的,却在网上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晚霞的图片。
火红,璀璨。
跟那天夕阳西下,他在学校看台架上看到的景致,一模一样。
后来,他就拿它做了微信头像。
那是他的人生中有过最绚烂的美好。短暂,但足够光彩夺目。
虽然后来被赵清嶺大笑说是最美不过夕阳红。
但至少对他自己而言,每一次看到那片晚霞,都能满心暖意,很快振作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你橙橙昨天结局都写好了(虽然中间没写完),一、点、都、不、方(_)!
(哈哈哈这篇bt bt的,应该有点小众,但好喜欢这篇(˙▽˙))
还有,真不是我书名想改来改去,是不准欺负。现在这个很勉强,说不定以后还得被迫再改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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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的飞行时间很长。
程彻梦做到一半,稍稍醒了一次。身边赵清嶺倒是还睡得很沉,也还紧紧抓着他的爪爪。
空姐过来小小声问:先生,喝什么吗?
程彻:水。
他喝了水,缓解了一下喉咙的干渴,偷偷变了一下牵手的姿势。
胳膊真的已经不是酸,而是麻到快没知觉了。
这样等下飞机,怕不是要废?
可就算这样,也还是舍不得放手。
程彻是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这么不舒服的状况下又沉沉睡着的。
梦境里,回忆继续。
时隔十年重逢,男神送程彻回家后,居然主动加了他的微信。
那晚程彻进门后,便一头栽进了床上,迫不及待认认真真翻过了一遍赵清嶺的朋友圈。
仔细看他发过的每一张照片,每一个动态,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
赵清嶺的朋友圈,大概是从五年前开始发的。
算起来,那应该是他在美国的最后一年。
那一年的时光,他的人生有纽约的霓虹街景,有东海岸的大海和美食,各种各样的road trip和表情夸张的外国友人,人生潇洒肆意。
继而,他回国了。
回国后多数时间也都在帝都魔都等大城市东奔西走、参加宴会的精彩人生。
程彻很清楚,很多时候曾经的熟人就算加上了微信,结果也只是在彼此的朋友圈里躺尸而已,不会再有什么必然的交流。
但至少,他以后起码可以过上窥屏的生活了!
可以多少知道一些有关他的生活,哪怕只有一点点。
看屏幕看得久了,眼睛有些痛。
程彻依依不舍从朋友圈退出来,却赫然发现一个新的、红色的信息提示1。
来自清嶺。
清嶺,是程彻私信偷偷给赵清嶺做的备注。
没有加姓只写了名,装作他们很亲密的样子。
他想反正就算他这么写,清嶺也永远也不会知道,万万没想到,那个清嶺竟然!
竟然给他发信息了?
清嶺:咦?你朋友圈里怎么一条状态都没有?
程彻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揉了好几下眼睛,继而又对着屏幕上那张笑容灿烂的头像自顾自发了好一会儿呆。
他确实朋友圈一条状态都没有。
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几个朋友,人生又无趣,哪有什么可发的状态,又要发给谁看?
还没想好要怎么回,就又收到两条清嶺的信息。
喂~你该不是屏蔽我了吧?
乖,给我打开。
程彻:
他没有!他才没有屏蔽他!
他怎么会屏蔽他?刚急着要解释,又收到一条表情包。
来自清嶺,一只贱贱的、很可爱的大灰狼正在搔首弄姿:小兔子乖乖,快把门开开~
瞬间险些心肌梗死。
明知道,对方应该根本没有什么别的意思。
毕竟这只是个表情包而已。
但问题就是,那个表情里的大灰狼太可爱了,穿着夏威夷草裙,脸上两坨莫名的红晕。那神情分明不是要吃那只小兔子,而是在调戏那只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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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彻觉得自己真心没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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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明知道多半是空欢喜,却还是心跳过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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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清嶺同学应该是很闲。
全程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发信息,竟一直发到大半夜。
还管他:冻疮药记得上了吗?
程彻还真忘了。
赶紧去抹了一遍。
那冻疮膏的质地很奇怪。油腻腻的,抹上去有点火辣辣热却又凉丝丝的熨帖,冰火两重天。
清嶺:真的乖乖的上了?我不信,拍张照片看看。
程彻:
他乖乖地拍,然而修长的手指被一层油膏包裹,莫名怎么拍怎么丑。
最后挑了一张不算惨不忍睹的,发过去。
清嶺:你看你,果然是才抹上,没有我的督促不行啊!这个要一天三次才见效的,明天我定时来提醒你好了。
程彻默默觉得,这一整天,从重逢到中医院,从小公园到给他发信息。
心脏负荷度太高了,他的身体快要受不了了。
他还说明天再来提醒他。
所以明天,还有机会再收到他的信息,是吗?
如果这是梦,拜托就让他不要再醒来了。
程彻的生活,之前一向十分规律。
十一点之前睡,六点多起床。
结果和赵清嶺重逢那晚,道过晚安后,他理所当然地抱着手机失眠了。
一直胡思乱想,都快天亮了才勉强睡着。
直接导致早上快九点才醒,头脑还很昏沉,顺手拿起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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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来自清嶺的未读信息,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前发的了。
起床了吗?
程彻都不知道是该惊喜,还是该懊恼要搁平时,搁别的随便哪一天,他都肯定已经起了。
为什么偏偏这天睡过头?
男神的信息,他整整一个小时没回,瞬间压力山大。
清嶺:嘿嘿,你终于起床了啊?
没事,我刚才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哪儿的早餐好吃呀?
程彻还真知道。
毕竟当了那么些年的苦逼IT男,每天上班都要顺路买早点,多少是有点经验。
他赶紧坐起来,开始认真罗列所有他知道的好吃的早餐铺,包括不少档次不高感觉配不上赵清嶺,但真心好吃的路边摊。
一个短信编啊编,超级长,编了大半天。
对面,赵清嶺估计看到他那漫长的正在输入中了,等不及,直接一个音频电话打过来。
早~音频那边,赵清嶺的声音居然还有点懒懒的。
声音经过手机扬声器的扭曲,竟然比真实面对面还要磁性好几倍。
程彻耳朵酥麻,一瞬间说不出话来。
程彻你才刚起是吗,吃早饭了吗?
程彻愣了愣,连忙摇头。傻逼兮兮地自顾自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摇个毛线,人家看得到吗?!
没,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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