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农家乐[古穿今]——清尊(10)
修仙农家乐[古穿今] 作者:清尊
OK!我洗耳恭听。
巩坤捏着手机,眼神倏地冰冷,沉声道:大少爷被殷家送到青岙山休养了。
鸭子走完,道路又通畅了,巩坤重新挂档,一边开车一边道:我听孟和说,昨天殷哲那小子带保镖来这里耍威风,你的广告公司和我的酒吧都差点被抢走了!
好,我知道了。杨姐声音冰冷,下一秒,响起了挂断电话的嘟嘟声。
巩坤关掉蓝牙电话,嘴角微微上扬,专注开车。
早晨总是过得特别快,太阳不知不觉移到头顶,中午了。
除了游泳池和墙壁上的爬山虎还没清理,院子里的草地和树木都已经修剪完毕。割下的杂草和剪下的树叶绑成几大捆,被天机搬出院子,堆到了别墅后面的山脚下,如果有村民经过,会顺手拿回去晒干了当柴火。
孟和望着眼前那修整得像公园绿化带一样整齐的庭院,惊讶不已。
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天先生竟把荒废十年的院子修整得如此完美,简直是鬼斧神工!
中午了,该做午饭了。天机身上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丝毫不像干了几个小时活的工人。
孟和一愣,点头说:对对,午饭,我去做饭
我来吧。天机越过孟和,率先往别墅里走去。
孟和忙跟上去:这不好吧,应该由我来做饭。
天先生忙了一个早上,应该很累了,他身为主人,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
伊宸景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看那两人争先恐后地走进厨房,他来到沙发边上,坐在殷深翊的对面。
早上小睡一觉的殷深翊精神不错,手里拿着一本书阅读,发觉有人坐在对面,他放下书本。
会不会觉得无聊?他温和地问。这里没有开通有线,墙上的电视就是个摆设。
不会。伊宸景坐的是一张单人沙发,摸了摸扶手,他问,我听巩先生说,别墅里的家具要扔了换新的,沙发也不要了吗?
殷深翊合上书,放一旁,微笑道:孟和觉得沙发旧了。
伊宸景郑重其事地问:那可以当二手货转卖给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伊宸景:再穷,也不能把天机卖了~
巩坤:我出一个亿。
伊宸景:卖了。
天机:= =+++
伊宸景:天机你先放下弯刀,不要激动,等我买到足够多的月晶石,恢复修为,一定接你回来~
天机:
第13章 打横抱了起来
客厅里一片静寂。
伊宸景见殷深翊沉默不语,以为对方不愿意。不同意也没关系,我随便问问。
少年秀气的眉头拢在一起,流露出惋惜的神色,殷深翊不禁道:这套沙发放了十几年,表皮都发黄了,摆在客厅里不好看。如果你想要沙发我让孟和买一套新的送你。
伊宸景摇头。新的太贵了,我不能要。
他在淘宝上查过,像这样的欧式真皮沙发,贵的二十几万元以上,便宜的也要四五万,还不能保证是不是真皮。当然,他可以买布艺沙发,几千块就能打发,但既然眼前有现成的,并且是别人准备要扔的,不如以二手货的低价买下来,搬到山上先用着。
殷深翊见少年拒绝得斩钉截铁,倒没有勉强。那我让孟和给你出个最低价?
伊宸景眉头舒展,认真地道:出价不要太低,以你现在的状况,要省点花钱。
好。殷深翊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虽然离开了殷家,落泊地住在山区的旧别墅里,但还不至于穷困潦倒,银行帐户里几千万还是有的,毕竟曾经管理十个产业,每年有不少分红,花钱速度赶不上挣钱速度,几年下来,越存越多了。
省钱不能省吃,你要多吃。伊宸景仔细地打量他的脸色,发现与昨天相比,红润了一些,眼睛也有神采了。他长得一点都不丑,反而相当好看,五官深邃,轮廓清晰,要是再增点肉,就更俊美了。
伊宸景在东太凌界看惯了俊男美女,眼光很高,能让他觉得现在的殷深翊长得不错,说明他本身拥有绝佳的资本,否则一个瘦得皮包骨的人,能好看到哪里去?
被少年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瞧,殷深翊情不自禁地两耳发烫,他重新拿起书,低头翻阅,及肩的发丝顺柔地往前滑,覆住了他发红的耳朵。
我暂时只能吃笨鸡蛋。他轻柔地说。
一会尝尝天机做的菜。伊宸景拿出手机,身体放松地靠着沙发。大日山庄建在青岙山的灵穴口,凡在山庄里或山庄附近的动植物,时间久了,都会积赞一丝灵气,人吃了不但能滋养经脉,还能强身健体。
殷深翊抬头扫了眼厨房方向,隐约听到抽烟机的声音。刚才孟和追着天先生进了厨房,就没有出来了,看样子两人打算一起准备午饭。
好,我期待一下。
之后,两人没再交谈,殷深翊看书,伊宸景看手机,直到孟和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出来。
少爷,伊先生,开饭了。
嗯。伊宸景收起手机从沙发上起来,见殷深翊准备掀开身上的毛毯,犹豫了下,上前一步,弯腰伸手,轻松地把他连人带毯打横抱了起来。
殷深翊:???
孟和:!!!
伊宸景忽略他们震惊的表情,稳稳当当地抱着没几两肉的殷深翊,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再自然而然地坐到一旁。
殷深翊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轻颤,手指揪着覆在腿上的毛毯,缓慢地说:下次让孟和来
孟和是他的贴身管家,从小照顾到大,早已习惯了与他肢体接触,伊宸景却不一样,他们才第二次见面,彼此之间还算陌生人,这样的拥抱,太亲密了。
最重要的是,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少年抱着,殷深翊心里臊得慌,男性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伊宸景不是木头人,清晰地感受到殷深翊的害臊,他乖巧地端坐着,低声道歉:唐突了。
没关系。殷深翊垂眼,掩饰心里的慌乱。少年像一片落叶,毫无预兆地飘落在他平静的心湖,泛起了层层涟漪,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孟和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刚才看到大少爷被伊先生抱了起来,他差点就风中凌乱了。
大少爷虽然因厌食症而过于削瘦,但他个子不矮,骨架也不小,站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公分,如果恢复健康,再锻炼一下肌肉,那就是标准的衣架子身材了。
由于体力不足,大少爷自己走路容易摔倒,怕他受伤,孟和便经常抱着他走。可是今天,大少爷被比自己小了七八岁的少年拥抱了,没有大发雷霆,简直不可思议。
别看大少爷平时一副无精打采的虚弱模样,他要是真生气了,怒火不容小觑。
餐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天机端着菜出来,见他们三人默不作声,不禁道:孟和,你的汤还在火上炖着。
两人在厨房里呆了一个多小时,讨论做菜心得,不知不觉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互相称呼姓名了。
孟和蓦地回神。啊!糟了!
营养汤不能炖太久,否则微量元素会流失。他匆忙地进厨房关火,等他把营养汤端出来时,桌上已经摆满菜了。
他和天机争着进厨房,客套来客套去,互不相让,最后各退一步,一起做午饭。不过,两人使用的食材各不相同,天机用从大日山庄带的食材炒了竹笋香菇、西红柿炒蛋以及红烧野猪肉,他用从村民那里买来的蔬菜,做了青瓜炒木耳、油闷茄子和白菜汤。
六个菜往桌上一摆,色味俱全,香气四溢,令人精神一振,忍不住想吃了。
先前的尴尬,在美食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殷深翊从孟和手里接过湿巾,仔仔细细地擦拭手指,眼睛在六盘菜上移动,当看到那盘份量十足的红烧野猪肉时,竟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香,实在是太香了。
比笨鸡蛋不知香了多少倍。
这股香味,不是食物本身的香味,而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给他一种无比亲近的感觉,迫不及待地要品尝,慢慢享受。
伊宸景一眼就看出哪几盘菜是天机做的,哪几盘菜是孟和做的。大日山庄带来的食材,烹饪之后,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只有对灵气敏感的人才能嗅得出来,而桌上的六盘菜中,红烧野猪肉的香味最浓,灵气最盛。
青岙山上的野猪非常聪明,哪有好吃的往哪里钻,大日山庄的篱笆墙挡不住它们,隔三岔五地来偷吃菜园子的蔬菜,后来被他逮着宰了几头,它们学狡猾了,把窝挪到西山北山去,三更半夜偷偷到山庄附近打转,啃些杂草或野果也是好的。
长时间吃下去,野猪体内的灵气越赞越多,生下的猪仔也带了灵气。所以这条乳猪腿炒的红烧野猪肉,灵气浓郁,香气袭人。
开吃吧!孟和兴致勃勃,极力向殷深翊推荐自己炒的菜,今天食材不多,除了野猪肉都是素菜,明天我到镇上的市场买些鱼虾海参之类的,给少爷多补补身体。
殷深翊看了几眼他炒的菜,筷子却伸向了红烧野猪肉。
孟和惊讶:少爷
你也吃。殷深翊把炖得糯糯的野猪肉放在小碟子里,舔了下唇。
孟和急忙道:少爷你肠胃弱,第一口吃得太油腻,对身体不好,先喝几口汤吧!
殷深翊犹豫了下,慢慢地放下筷子,在营养汤和白菜汤两者之间徘徊了下,最后选择了营养汤。营养汤至少能入口,白菜汤完全兴趣缺缺。
孟和松了口气。
喝完汤,殷深翊夹起野猪肉,毫不犹豫地吃进嘴里,才咀嚼了两下,他微微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情。
孟和担忧。大少爷这表情,难道是厌食症又犯了吗?
味道怎么样?伊宸景侧首,盯着他问。
殷深翊颤了颤长长的睫毛,眼里浮出一层水光,咽下野猪肉,意犹未尽。
很好吃。
肉质软糯,甜而不腻,没有野味特有的腥骚,反而多了一种诱人的香味,令他回味无穷。
真的?孟和不敢置信。大少爷的厌食症没有犯?
殷深翊点点头,对他道:你也吃。
孟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慢慢地咬了一口,味蕾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他迅速地把整块肉吃进了嘴巴里。
唔~太好吃了!
这是什么神仙味道?比他吃过的任何一种肉都好吃!好吃得他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忍不住又夹了一块,往嘴里塞去。
天机见状,笑道:慢慢吃,不要急,锅里还有一半。
孟和脸红了下,放下筷子。少爷也尝尝我做的菜吧?
殷深翊嗯了一声,夹了片木耳,放到嘴边,顿了顿,又狐疑地拿开。
怎么?孟和不解。是他做的菜不香吗?为什么大少爷不吃?
伊宸景忽然伸筷,夹起木耳,放入口中,咀嚼咽下后,他道:味道很不错。
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灵气。
殷深翊闻言,皱着眉头吃木耳,然而还没咬下,一股强烈的呕吐感从胃里冲了出来,伊宸景见状,迅速地夹了块野猪肉放在他的小碟子里,他不暇思索地夹起猪肉塞进口里,呕吐感瞬间消失。
孟和一脸不解。这是为什么?他做的菜就这样难吃吗?
殷深翊歉意地对孟和说:对不起
孟和失落地笑笑。没事,是我厨艺不精。
与厨艺无关。天机道,和食材有关。
食材?孟和惊讶。
作者有话要说: 殷深翊://///
伊宸景:你脸红了。
孟和:大少爷很纯情滴!
伊宸景:哦。我也是。
天机:噗~~
第14章 天机是个大忽悠
对,食材。
天机端起玻璃水杯,小小地呡了一口。
孟和盯着他的动作,突然发现他面前没有饭碗和筷子,不由疑惑地问:天先生不吃饭吗?
天机还没回答,伊宸景代他说道:天机好养生,只吃早晚两顿饭。
傀儡不需要进食,只需要灵气。可惜现在灵气不足,天机体内的那块核心灵石只够他进行正常的活动,如果想出大招,比如飞天遁地什么的,需要消耗大量的灵气,同时会减短使用寿命。
目前天机还能活动十年,十年之内伊宸景必须突破修为,拿出储物戒里的灵石为他替换核心,否则他将耗尽灵气而停机了。
天机微笑地对孟和说:我们练武的人,对吃的要求很高,在于精不在于多。
呃,原来如此。他果然来自武术世家!孟和态度谦逊地问,你刚才说与食材有关,是因为我买的菜在冰箱里放了两三天,不够新鲜,口感变差了吗?
和新鲜度也没关系。天机摇头。
那究竟是什么呢?孟和越发好奇地问。如果能弄清楚问题,也许大少爷再也不用为厌食症烦恼了。
山上的土壤、气候、湿度、温度等与山下不一样,种出来的蔬菜当然也有差异。比如人参,喜欢阴暗的环境,越是深山老林越有利于它的生长。而野生人参所需要的生长条件更加苛刻,营养价值却远远高于人工种植的人参。天机侃侃而谈,声音低沉充满磁性,令人不由自主地信服,我在山上种植蔬菜时,会根据各种蔬菜对生长环境的不同要求进行极为严格的把控,经过一年半载的试验,我发现这样种植出来的蔬菜比在山下种的更胜一筹,甚至还有一股神奇的香味,只有嗅觉特殊的人才闻得出来。
孟和似懂非懂,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是这样吗?神奇的香味,为什么我嗅不出来?
殷深翊深深地吸了口气,眼睛半眯,神情陶醉。有,很香,很好闻。
天机看着殷深翊赞道:看来殷先生就是嗅觉特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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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洗耳恭听。
巩坤捏着手机,眼神倏地冰冷,沉声道:大少爷被殷家送到青岙山休养了。
鸭子走完,道路又通畅了,巩坤重新挂档,一边开车一边道:我听孟和说,昨天殷哲那小子带保镖来这里耍威风,你的广告公司和我的酒吧都差点被抢走了!
好,我知道了。杨姐声音冰冷,下一秒,响起了挂断电话的嘟嘟声。
巩坤关掉蓝牙电话,嘴角微微上扬,专注开车。
早晨总是过得特别快,太阳不知不觉移到头顶,中午了。
除了游泳池和墙壁上的爬山虎还没清理,院子里的草地和树木都已经修剪完毕。割下的杂草和剪下的树叶绑成几大捆,被天机搬出院子,堆到了别墅后面的山脚下,如果有村民经过,会顺手拿回去晒干了当柴火。
孟和望着眼前那修整得像公园绿化带一样整齐的庭院,惊讶不已。
短短的半天时间里,天先生竟把荒废十年的院子修整得如此完美,简直是鬼斧神工!
中午了,该做午饭了。天机身上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丝毫不像干了几个小时活的工人。
孟和一愣,点头说:对对,午饭,我去做饭
我来吧。天机越过孟和,率先往别墅里走去。
孟和忙跟上去:这不好吧,应该由我来做饭。
天先生忙了一个早上,应该很累了,他身为主人,哪有让客人做饭的道理?
伊宸景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看那两人争先恐后地走进厨房,他来到沙发边上,坐在殷深翊的对面。
早上小睡一觉的殷深翊精神不错,手里拿着一本书阅读,发觉有人坐在对面,他放下书本。
会不会觉得无聊?他温和地问。这里没有开通有线,墙上的电视就是个摆设。
不会。伊宸景坐的是一张单人沙发,摸了摸扶手,他问,我听巩先生说,别墅里的家具要扔了换新的,沙发也不要了吗?
殷深翊合上书,放一旁,微笑道:孟和觉得沙发旧了。
伊宸景郑重其事地问:那可以当二手货转卖给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伊宸景:再穷,也不能把天机卖了~
巩坤:我出一个亿。
伊宸景:卖了。
天机:= =+++
伊宸景:天机你先放下弯刀,不要激动,等我买到足够多的月晶石,恢复修为,一定接你回来~
天机:
第13章 打横抱了起来
客厅里一片静寂。
伊宸景见殷深翊沉默不语,以为对方不愿意。不同意也没关系,我随便问问。
少年秀气的眉头拢在一起,流露出惋惜的神色,殷深翊不禁道:这套沙发放了十几年,表皮都发黄了,摆在客厅里不好看。如果你想要沙发我让孟和买一套新的送你。
伊宸景摇头。新的太贵了,我不能要。
他在淘宝上查过,像这样的欧式真皮沙发,贵的二十几万元以上,便宜的也要四五万,还不能保证是不是真皮。当然,他可以买布艺沙发,几千块就能打发,但既然眼前有现成的,并且是别人准备要扔的,不如以二手货的低价买下来,搬到山上先用着。
殷深翊见少年拒绝得斩钉截铁,倒没有勉强。那我让孟和给你出个最低价?
伊宸景眉头舒展,认真地道:出价不要太低,以你现在的状况,要省点花钱。
好。殷深翊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他虽然离开了殷家,落泊地住在山区的旧别墅里,但还不至于穷困潦倒,银行帐户里几千万还是有的,毕竟曾经管理十个产业,每年有不少分红,花钱速度赶不上挣钱速度,几年下来,越存越多了。
省钱不能省吃,你要多吃。伊宸景仔细地打量他的脸色,发现与昨天相比,红润了一些,眼睛也有神采了。他长得一点都不丑,反而相当好看,五官深邃,轮廓清晰,要是再增点肉,就更俊美了。
伊宸景在东太凌界看惯了俊男美女,眼光很高,能让他觉得现在的殷深翊长得不错,说明他本身拥有绝佳的资本,否则一个瘦得皮包骨的人,能好看到哪里去?
被少年这样目不转睛地盯着瞧,殷深翊情不自禁地两耳发烫,他重新拿起书,低头翻阅,及肩的发丝顺柔地往前滑,覆住了他发红的耳朵。
我暂时只能吃笨鸡蛋。他轻柔地说。
一会尝尝天机做的菜。伊宸景拿出手机,身体放松地靠着沙发。大日山庄建在青岙山的灵穴口,凡在山庄里或山庄附近的动植物,时间久了,都会积赞一丝灵气,人吃了不但能滋养经脉,还能强身健体。
殷深翊抬头扫了眼厨房方向,隐约听到抽烟机的声音。刚才孟和追着天先生进了厨房,就没有出来了,看样子两人打算一起准备午饭。
好,我期待一下。
之后,两人没再交谈,殷深翊看书,伊宸景看手机,直到孟和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出来。
少爷,伊先生,开饭了。
嗯。伊宸景收起手机从沙发上起来,见殷深翊准备掀开身上的毛毯,犹豫了下,上前一步,弯腰伸手,轻松地把他连人带毯打横抱了起来。
殷深翊:???
孟和:!!!
伊宸景忽略他们震惊的表情,稳稳当当地抱着没几两肉的殷深翊,放到餐桌前的椅子上,再自然而然地坐到一旁。
殷深翊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轻颤,手指揪着覆在腿上的毛毯,缓慢地说:下次让孟和来
孟和是他的贴身管家,从小照顾到大,早已习惯了与他肢体接触,伊宸景却不一样,他们才第二次见面,彼此之间还算陌生人,这样的拥抱,太亲密了。
最重要的是,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少年抱着,殷深翊心里臊得慌,男性自尊心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伊宸景不是木头人,清晰地感受到殷深翊的害臊,他乖巧地端坐着,低声道歉:唐突了。
没关系。殷深翊垂眼,掩饰心里的慌乱。少年像一片落叶,毫无预兆地飘落在他平静的心湖,泛起了层层涟漪,令他有些不知所措。
孟和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刚才看到大少爷被伊先生抱了起来,他差点就风中凌乱了。
大少爷虽然因厌食症而过于削瘦,但他个子不矮,骨架也不小,站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八十公分,如果恢复健康,再锻炼一下肌肉,那就是标准的衣架子身材了。
由于体力不足,大少爷自己走路容易摔倒,怕他受伤,孟和便经常抱着他走。可是今天,大少爷被比自己小了七八岁的少年拥抱了,没有大发雷霆,简直不可思议。
别看大少爷平时一副无精打采的虚弱模样,他要是真生气了,怒火不容小觑。
餐厅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天机端着菜出来,见他们三人默不作声,不禁道:孟和,你的汤还在火上炖着。
两人在厨房里呆了一个多小时,讨论做菜心得,不知不觉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互相称呼姓名了。
孟和蓦地回神。啊!糟了!
营养汤不能炖太久,否则微量元素会流失。他匆忙地进厨房关火,等他把营养汤端出来时,桌上已经摆满菜了。
他和天机争着进厨房,客套来客套去,互不相让,最后各退一步,一起做午饭。不过,两人使用的食材各不相同,天机用从大日山庄带的食材炒了竹笋香菇、西红柿炒蛋以及红烧野猪肉,他用从村民那里买来的蔬菜,做了青瓜炒木耳、油闷茄子和白菜汤。
六个菜往桌上一摆,色味俱全,香气四溢,令人精神一振,忍不住想吃了。
先前的尴尬,在美食面前变得微不足道,殷深翊从孟和手里接过湿巾,仔仔细细地擦拭手指,眼睛在六盘菜上移动,当看到那盘份量十足的红烧野猪肉时,竟是情不自禁地咽了咽口水。
香,实在是太香了。
比笨鸡蛋不知香了多少倍。
这股香味,不是食物本身的香味,而是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香,给他一种无比亲近的感觉,迫不及待地要品尝,慢慢享受。
伊宸景一眼就看出哪几盘菜是天机做的,哪几盘菜是孟和做的。大日山庄带来的食材,烹饪之后,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只有对灵气敏感的人才能嗅得出来,而桌上的六盘菜中,红烧野猪肉的香味最浓,灵气最盛。
青岙山上的野猪非常聪明,哪有好吃的往哪里钻,大日山庄的篱笆墙挡不住它们,隔三岔五地来偷吃菜园子的蔬菜,后来被他逮着宰了几头,它们学狡猾了,把窝挪到西山北山去,三更半夜偷偷到山庄附近打转,啃些杂草或野果也是好的。
长时间吃下去,野猪体内的灵气越赞越多,生下的猪仔也带了灵气。所以这条乳猪腿炒的红烧野猪肉,灵气浓郁,香气袭人。
开吃吧!孟和兴致勃勃,极力向殷深翊推荐自己炒的菜,今天食材不多,除了野猪肉都是素菜,明天我到镇上的市场买些鱼虾海参之类的,给少爷多补补身体。
殷深翊看了几眼他炒的菜,筷子却伸向了红烧野猪肉。
孟和惊讶:少爷
你也吃。殷深翊把炖得糯糯的野猪肉放在小碟子里,舔了下唇。
孟和急忙道:少爷你肠胃弱,第一口吃得太油腻,对身体不好,先喝几口汤吧!
殷深翊犹豫了下,慢慢地放下筷子,在营养汤和白菜汤两者之间徘徊了下,最后选择了营养汤。营养汤至少能入口,白菜汤完全兴趣缺缺。
孟和松了口气。
喝完汤,殷深翊夹起野猪肉,毫不犹豫地吃进嘴里,才咀嚼了两下,他微微睁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情。
孟和担忧。大少爷这表情,难道是厌食症又犯了吗?
味道怎么样?伊宸景侧首,盯着他问。
殷深翊颤了颤长长的睫毛,眼里浮出一层水光,咽下野猪肉,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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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质软糯,甜而不腻,没有野味特有的腥骚,反而多了一种诱人的香味,令他回味无穷。
真的?孟和不敢置信。大少爷的厌食症没有犯?
殷深翊点点头,对他道:你也吃。
孟和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慢慢地咬了一口,味蕾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他迅速地把整块肉吃进了嘴巴里。
唔~太好吃了!
这是什么神仙味道?比他吃过的任何一种肉都好吃!好吃得他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他忍不住又夹了一块,往嘴里塞去。
天机见状,笑道:慢慢吃,不要急,锅里还有一半。
孟和脸红了下,放下筷子。少爷也尝尝我做的菜吧?
殷深翊嗯了一声,夹了片木耳,放到嘴边,顿了顿,又狐疑地拿开。
怎么?孟和不解。是他做的菜不香吗?为什么大少爷不吃?
伊宸景忽然伸筷,夹起木耳,放入口中,咀嚼咽下后,他道:味道很不错。
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灵气。
殷深翊闻言,皱着眉头吃木耳,然而还没咬下,一股强烈的呕吐感从胃里冲了出来,伊宸景见状,迅速地夹了块野猪肉放在他的小碟子里,他不暇思索地夹起猪肉塞进口里,呕吐感瞬间消失。
孟和一脸不解。这是为什么?他做的菜就这样难吃吗?
殷深翊歉意地对孟和说:对不起
孟和失落地笑笑。没事,是我厨艺不精。
与厨艺无关。天机道,和食材有关。
食材?孟和惊讶。
作者有话要说: 殷深翊://///
伊宸景:你脸红了。
孟和:大少爷很纯情滴!
伊宸景:哦。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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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天机是个大忽悠
对,食材。
天机端起玻璃水杯,小小地呡了一口。
孟和盯着他的动作,突然发现他面前没有饭碗和筷子,不由疑惑地问:天先生不吃饭吗?
天机还没回答,伊宸景代他说道:天机好养生,只吃早晚两顿饭。
傀儡不需要进食,只需要灵气。可惜现在灵气不足,天机体内的那块核心灵石只够他进行正常的活动,如果想出大招,比如飞天遁地什么的,需要消耗大量的灵气,同时会减短使用寿命。
目前天机还能活动十年,十年之内伊宸景必须突破修为,拿出储物戒里的灵石为他替换核心,否则他将耗尽灵气而停机了。
天机微笑地对孟和说:我们练武的人,对吃的要求很高,在于精不在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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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究竟是什么呢?孟和越发好奇地问。如果能弄清楚问题,也许大少爷再也不用为厌食症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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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和似懂非懂,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是这样吗?神奇的香味,为什么我嗅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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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看着殷深翊赞道:看来殷先生就是嗅觉特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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