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肉不欢无爱不欢》 作者:橘花散里

    真正的和田白玉价值连城,不是普通乡下孩子见得到的东西,但便宜的水白玉却不少,是穷人家少妇才带的玩意。石头平时连女人都不太留意,更别提留意女人身上的饰物的质地区别,只觉得金首饰才是值钱的硬道理,根本看不上玉石玩意。

    我想明白这点后,觉得这孩子老实得太可爱了,便笑着附和:“你说得对,是少主太小气了,他还赏了根簪子,居然是瓷的,我都不敢带出去。”

    “不耐摔的玩意,”石头同情地安慰我,“别郁闷,等过两个月,我存够月钱,给你买对金耳环和金花,保管带出去人人羡慕!”

    “嗯……嗯……”我笑趴在桌子上了。

    “我去练武场找教头。”石头见我情绪好转,准备离开。

    “等等!”我冲出院门,把他拉回来:“急什么?我还有东西要给你。”

    我将手中一直攥着的红布包打开,里面是条闪闪发亮的银项链,上面挂着颗银色星星,是我最近托小王管事帮忙去镇上金铺找人打的,还刻了铁头大叔的名字在上面。

    石头愣愣地看了半天链子,又看了半天我,满脸困惑。

    我将链子递到他手上,不好意思地硬邦邦说:“这玩意给你,夜里想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睡觉的时候也挂着,说不准就能梦到铁头大叔了。反正……我以前就这样干过,效果挺好的。”

    石头咧咧嘴,好像怕我反悔似的,匆忙接过项链,打开挂钩就往脖子上套。可惜没带惯首饰,手指对这些小玩意不太敏感,挂了半天没挂上去,便弯腰道:“你帮我。”

    “再弯低点。”这孩子最近像竹笋似的,个子长得真快,我拿过项链,轻掂脚尖,才看仔细位置,勉强套了上去。

    他的头发又细又软,给太阳晒得微微泛黄,摸起来手感很好,像猫毛。我坏心肠地摸了半天,才将碎发弄开,轻轻挂上银钩,然后重新将他自己乱梳的头发绑成一个低低的马尾,两侧挑几缕长长的刘海。

    环臂绕颈时,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腕,指尖轻轻拂过掌心,停留片刻,然后略略抬头,飞快地斜斜窥了我几眼,瞬间又放开了手。

    外头有几个小男孩探头探脑地看这边。

    他不高兴地对我说:“不要在大庭广众下拉拉扯扯。”

    我赶紧松手,不拉扯了。

    他貌似更不高兴了……

    接下来的日子,石头忙得像个陀螺,除了天天跟吴秀才看一个时辰书,其他时间都泡在练武场上,经常累得走路都打颤,偶尔来我这里打个转,也是吃块糕点就走,说句话都没时间,有次还吃着吃着就直接睡着了……

    我觉得他太拼命,劝了好几次。

    石头口头上答应得蛮好,回去态度照旧,我很郁闷,只好做义工,帮他把那堆脏衣服都洗了。

    又过了没几日,他悄悄地找到我说:“丑丫头,我申请加入南宫家的黑卫了。”

    我目瞪口呆半响。

    他口气很轻松,以为我不知道黑卫是干什么的,可是我知道!那个部门只收无父无母的孤儿,精心栽培成死士。专门为南宫世家做一些暗地里杀人放火绑架灭门等危险事,死伤率度极高。

    我几乎是拍着桌子教训:“这种只收孤儿的组织,摆明就是让你们去拼命不负责的!将来十个里面有七个能活着出来就不错了,你究竟是用什么猪脑子才想到去申请加入的?”

    “只有加入黑卫,才能学到南宫世家一些不外传的武功。”石头无所谓地抱臂站在树下,悠闲看着空中飞鸟。

    “想学武功有什么难的?将来弄个秘籍……算了,不提这个,你快快从黑卫退出来!”眼看辛苦种的白菜就要给猪拱了,我气得差点飙泪。

    石头缓缓低头,仗着身高优势,哄小孩似地摸摸我脑袋,安慰道:“别担心,就算九死一生,我也是活着出来的那一个。”

    我不信,好话歹话说了一箩筐。

    他只是笑,眼里却是极度的桀骜不驯,就如换了羽的雏鹰,展开稚嫩的翅膀,准备冲上九霄。

    可是,我呢?

    作者有话要说:橘子现在没存稿,码字又慢。童年篇即将结束,需要重新整理一下后面的剧情和思路,顺便抽时间填了飞坦那个坑的番外,免得被怨念……

    所以,质量第一,明天停更。

    想催稿的继续去看橘子的专栏的图标噢……

    或者没看过《喵喵喵》的,可以去看看杀时间。

    第一次相遇

    其实有些东西不是不懂,而是不敢去想,怕想了会更难过。

    石头和他父亲很像,是个实诚的男人,在一起种田过日子是很好的,这辈子虽不至于混得风生水起,却也不会受什么煎熬。

    现在,我将他当未来夫婿候选培养的心愿,彻底死了。

    黑卫那份会造成妻子守寡的高风险工作,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小禽兽已经注意上我,还展现出十二分兴趣,他手上捏着我的卖身契,拥有生杀大权,如果他不准我脱籍嫁人,就算我胆大包天,主动和石头两情相悦,互许终生,也一样逃不出他的五指山。他甚至还可以将石头派去做最危险的工作,轻轻松松要他的命。

    石头不是猫,小命只有一条,我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危去冒险,却不能故意害他。

    别无选择,只剩逃亡一条路。

    为了进藏书阁工作,我思前想后,最终咬着牙,忍辱负重主动去向小禽兽示好,没陪几次笑脸,冬天就到了。天下起雪来,又轻又软,白茫茫的一片,装裹整个山峰,屋檐下到处都是像利剑似的冰条,时不时要派人将它敲下来。

    对工作的人来说,这不是美景,是煎熬。

    泡在冰水里洗碗洗菜,我本来就比别人娇嫩的手脚,很快长出红色的冻疮,又痒又痛,肿得像十根胡萝卜,拎出去可以喂兔子。可是该干的活还必须继续,作为新人,还要承担老资格的大丫头和婆子们的一部分活计。

    石头把我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说什么,只是第二天给我送来了一双厚厚的棉鞋,逼着立刻换上。还拿来两小瓶烈酒,嘱咐我在每天睡前暖暖地喝一小杯下去,另一瓶用生姜泡三天,每天擦两次手脚,再涂上猪油消肿。过了两天又送来几十斤炭和一个小手炉,骂道:“别总是小里小气的算计过日子,怕冷就在屋子里多烧一个火盆,没钱不会问我开口要吗?咱们一个村子出来,还会亏待你吗?真是蠢货!”

    这孩子总算成熟了,会照顾人了。我穿着暖和的棉鞋,看着他急急忙忙赶去习武场的背影,心里也很暖和。

    趁着冻疮严重,我找了个机会,去见南宫冥。

    南宫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头发束起,勒着同色抹额,两侧各留下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坠着金色琉璃珠,腰佩宝剑,袖怀玉笛,脚下踏着云纹雪靴,立于积雪红梅下,神情却是不快乐的。

    我踮着脚尖靠近,还没走几步,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忽然展开眉头,顽皮地抽出玉笛,放唇边轻轻吹起首欢快曲子,带着几分调戏捉弄的味道,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

    我装作要嗅红梅,矫揉造作地拉低枝头,故意露出那双冻疮累累的手。

    欢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发出刺耳的怪音。

    南宫冥停下动作,盯着我的手,焦急地问:“洛儿,你怎么被火烧伤了?”

    没见过冻疮的大少爷啊……

    我满额黑线,少不得解释一二。

    南宫冥很尴尬:“这个,我也在书上见过的。呆会我让人去厨房吩咐王大娘别让你碰水,库房里似乎还有进贡的绵羊油,也给你送来,这样应该会好吧?”

    果然是大少爷的做派啊……

    我拼命摇头:“洗碗洗菜是在厨房工作的本分,生冻疮的也不止我一个,怎么可以因为少主照顾我,就不守规矩偷懒呢?这是我厨房应作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能给大家添麻烦。反正冬天过去就好了,痛几天而已,不算什么大事。”

    我特意将厨房的工作几个字重音重复了两次,希望大少爷能听明白弦外之意。

    幸好南宫冥虽缺乏生活常识,脑子却很聪明,转了一下后再次提出:“让王总管调你去我房里侍候吧,那里暖和。”

    “不!”我拒绝得飞快,然后调出早想好的理由,“我才进南宫世家不久,一下子调去那么好的职位,恐怕会被大家说闲话。”

    南宫冥皱眉:“谁敢?”

    我继续拒绝:“虽然想侍候少主,但我年纪太小了,不合规矩,不如先去其他地方磨炼几年,等十四岁后再调职也不迟。”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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