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义买枪,为的就是帮乐毅和吴涛扫除危险的威胁,而现在最大的威胁便是柳家之人。
黑布包着枪,吴忠义还取了一些杂物,一起搬到了他们家的那辆老爷车上,接着吴忠义开着车子就出去了,向西郊荒野那边开了去。
蜜诱内衣店外面大街对面坐在车里头一直在暗中监视着吴家的柳长闵忽然看到吴忠义开着车子出去了,而且是向西郊荒野那边方向而去,他顿时就感到奇怪了起来。
去西郊荒野干什么?
那边可是古墓挖掘的地方,吴忠义这个时候去西郊古墓那边方向,难道是想见他的幕后主使人?
柳长闵顿时就打电话给他哥哥柳长允,柳长闵跟柳长青不同,柳长青的亲哥哥柳长南虽然也来了冷江市,但是柳长青对他亲哥哥却没有几分感情,办事的时候也是比较喜欢专权独断,不会中途打电话给柳长南,向他请示。可柳长闵不同,他跟他亲哥哥柳长允的感情还是可以的,而且柳长青对柳长南骨子里有一种不服气,因为自小,柳长南被称为是天才,而他则是庸才,所以他很不服气,在他自己看来柳长南比自己也强不到哪里去。
可柳长闵却很佩服他亲哥哥柳长允,既佩服他的天资,也佩服他的心智。
这次来监视吴家,也是柳长允叫他来的,甚至摄像头监控装置也是柳长允装的。更甚至,怀疑吴家有问题,也是柳长允发现的。
电话打过去,很快就接通了。
“长闵,什么事?”冷江市一中的塔楼之上,柳长允和柳长南仍旧在监视着某一间考场的方向。
“长允哥,我依你的话来监视吴家,现在看到那个吴忠义已经向西郊荒野方向去了,那边也正是古墓群的方向。你说,我是趁机去他家搜索一些关键东西,还是跟上他,去古墓方向看看?”柳长闵问道。
如果这个时候他去吴家,那家里可是空无一人的,他可以全面搜索一遍,或许还能查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他也可以追踪吴忠义,看看他到底是去西郊干什么。
两者难以取舍,他干脆就询问柳长允。
柳长允想了一下,说道:“去他家搜索已经没有意义了,他们一家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小人物而已,就算去他家搜索也搜不到什么东西,与其如此,倒不如跟着他,看看他到底是去会什么人,按我的猜测,极有可能他是去见他们的幕后主使,你赶紧跟去,务必要小心。”
柳长闵一笑,说道:“长允哥,我虽然重伤未好,但现在的状态,就算是再厉害的普通人也不是我的对手啊,你放心吧。”
柳长允说道:“还是小心一点为好,那吴忠义虽然是个普通人,但是他这次要见的人,可能不是普通人,小心驶得万年船。”
“好,明白了!”
挂掉电话,柳长闵再无犹豫,开着车子,不急不缓地跟踪在吴家的老爷车后面。
而从他后面的视角看去,吴忠义似乎什么都没觉察到,开得很慢。
柳长闵也就不骄不躁地跟在后面,当离开了西城区,进入郊外的时候,吴忠义忽然像是发现了什么,速度突然加快了。
“发现我了?不应该,我开得很慢了,距离也有这么远,不应该是发现了我,应该是他急着要去见什么人。我得跟上去。”柳长闵也加快了速度。
最开始,吴忠义是顺着公路跑的,但跑着跑着,他的老爷车忽然开进了丛林当中,顺着一条偏僻的山路驶了进去。
柳长闵自然是紧追不舍,吴忠义忽然往山林里跑,这愈发证明了吴忠义身上嫌疑很大。
开了一阵,柳长闵为了不让吴忠义发现,将车开进了一个茅草堆当中,暂时隐藏了起来,然后他自己轻手轻脚地紧随而上。
这树林当中的山路,并不好走,他知道吴忠义就是开车,也开不了多远。
当他追去一千五百米左右的时候,果然发现前面没路了,而吴忠义的老爷车也停在一个草坪之上,车子熄火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柳长闵小心翼翼地观察了起来,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望远镜来,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偷偷地用望远镜向前瞄去,透过车窗玻璃,他发现车里居然早就没有吴忠义其人了。
“咦?人哪里去了?”
柳长闵疾疾地将望远镜转向其他地方,搜索了一阵,终于看到一个背影消失在东北角方向。他立刻跟踪了上去。
可是当他追过去四五百米的时候,那背影忽然又不见了。
“吴忠义这狗东西跑得还挺快,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竟连他半点踪影也没看到。”柳长闵怎么寻也寻不到,索性就收起了望远镜,凭直觉向前蹑手蹑脚地前进着。
而就在距离他两百米之外的一个土坑当中,一个身上已经换了一套迷彩服的吴忠义躲藏在草丛当中,手里端着M99狙击枪的枪托,眼睛通过瞄准镜已经瞄准了柳长闵身上的死穴了。
吴忠义不愧是以前从特种大队出来的,一进入丛林,他就是王者,在丛林穿梭的速度,少有人能跟得上他。
而且他还自备了迷彩服,在丛林当中作战,切忌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一旦有人穿了色彩鲜艳的衣服,譬如白色、红色等等,那等于就成了一个活靶子,会被躲在暗中的人,轻易射杀。
而如果换了迷彩服,那就等于跟森林融为了一体,敌人就没那么容易可以发现他。
正如眼下,那柳长闵就如瞎子一样,完全忽视了吴忠义的存在。
而吴忠义如天空中飞行的鹰隼一样,犀利的眸子早就盯准了地上活蹦乱跳的野兔,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就是必杀之式。
狙击枪的威力,穿透力极强,射中人体,就算不是要害部位,也会让人去掉大半条命。
“好久没有体验丛林狙杀的感觉了,当年杀的是边境入侵者,而今却是杀华夏过庞然大物柳家之人。若非你们柳家人要对我外甥和我儿子动手,我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杀了你们,要怪就怪你们自己。”
吴忠义判断温湿度、风速,远程射击,风速是最需要注意的,因为子弹一旦射出,那便是偏之毫厘,差之千里。
“砰!”
扳机忽然一扣,即便有着消音器,枪声还是不小,在这安静地丛林当中显得很清晰。
柳长闵正在往前走着,左脚刚刚抬起准备前跨,突然他额头上一缕鲜血飙射而出,有一颗子弹从他后脑射来,从前额射穿,子弹带着鲜血和脑浆喷射而出,只这刹那间,他的身体就控制不住平衡,倒在了地上。
黑布包着枪,吴忠义还取了一些杂物,一起搬到了他们家的那辆老爷车上,接着吴忠义开着车子就出去了,向西郊荒野那边开了去。
蜜诱内衣店外面大街对面坐在车里头一直在暗中监视着吴家的柳长闵忽然看到吴忠义开着车子出去了,而且是向西郊荒野那边方向而去,他顿时就感到奇怪了起来。
去西郊荒野干什么?
那边可是古墓挖掘的地方,吴忠义这个时候去西郊古墓那边方向,难道是想见他的幕后主使人?
柳长闵顿时就打电话给他哥哥柳长允,柳长闵跟柳长青不同,柳长青的亲哥哥柳长南虽然也来了冷江市,但是柳长青对他亲哥哥却没有几分感情,办事的时候也是比较喜欢专权独断,不会中途打电话给柳长南,向他请示。可柳长闵不同,他跟他亲哥哥柳长允的感情还是可以的,而且柳长青对柳长南骨子里有一种不服气,因为自小,柳长南被称为是天才,而他则是庸才,所以他很不服气,在他自己看来柳长南比自己也强不到哪里去。
可柳长闵却很佩服他亲哥哥柳长允,既佩服他的天资,也佩服他的心智。
这次来监视吴家,也是柳长允叫他来的,甚至摄像头监控装置也是柳长允装的。更甚至,怀疑吴家有问题,也是柳长允发现的。
电话打过去,很快就接通了。
“长闵,什么事?”冷江市一中的塔楼之上,柳长允和柳长南仍旧在监视着某一间考场的方向。
“长允哥,我依你的话来监视吴家,现在看到那个吴忠义已经向西郊荒野方向去了,那边也正是古墓群的方向。你说,我是趁机去他家搜索一些关键东西,还是跟上他,去古墓方向看看?”柳长闵问道。
如果这个时候他去吴家,那家里可是空无一人的,他可以全面搜索一遍,或许还能查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他也可以追踪吴忠义,看看他到底是去西郊干什么。
两者难以取舍,他干脆就询问柳长允。
柳长允想了一下,说道:“去他家搜索已经没有意义了,他们一家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小人物而已,就算去他家搜索也搜不到什么东西,与其如此,倒不如跟着他,看看他到底是去会什么人,按我的猜测,极有可能他是去见他们的幕后主使,你赶紧跟去,务必要小心。”
柳长闵一笑,说道:“长允哥,我虽然重伤未好,但现在的状态,就算是再厉害的普通人也不是我的对手啊,你放心吧。”
柳长允说道:“还是小心一点为好,那吴忠义虽然是个普通人,但是他这次要见的人,可能不是普通人,小心驶得万年船。”
“好,明白了!”
挂掉电话,柳长闵再无犹豫,开着车子,不急不缓地跟踪在吴家的老爷车后面。
而从他后面的视角看去,吴忠义似乎什么都没觉察到,开得很慢。
柳长闵也就不骄不躁地跟在后面,当离开了西城区,进入郊外的时候,吴忠义忽然像是发现了什么,速度突然加快了。
“发现我了?不应该,我开得很慢了,距离也有这么远,不应该是发现了我,应该是他急着要去见什么人。我得跟上去。”柳长闵也加快了速度。
最开始,吴忠义是顺着公路跑的,但跑着跑着,他的老爷车忽然开进了丛林当中,顺着一条偏僻的山路驶了进去。
柳长闵自然是紧追不舍,吴忠义忽然往山林里跑,这愈发证明了吴忠义身上嫌疑很大。
开了一阵,柳长闵为了不让吴忠义发现,将车开进了一个茅草堆当中,暂时隐藏了起来,然后他自己轻手轻脚地紧随而上。
这树林当中的山路,并不好走,他知道吴忠义就是开车,也开不了多远。
当他追去一千五百米左右的时候,果然发现前面没路了,而吴忠义的老爷车也停在一个草坪之上,车子熄火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柳长闵小心翼翼地观察了起来,从怀里拿出了一个望远镜来,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偷偷地用望远镜向前瞄去,透过车窗玻璃,他发现车里居然早就没有吴忠义其人了。
“咦?人哪里去了?”
柳长闵疾疾地将望远镜转向其他地方,搜索了一阵,终于看到一个背影消失在东北角方向。他立刻跟踪了上去。
可是当他追过去四五百米的时候,那背影忽然又不见了。
“吴忠义这狗东西跑得还挺快,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竟连他半点踪影也没看到。”柳长闵怎么寻也寻不到,索性就收起了望远镜,凭直觉向前蹑手蹑脚地前进着。
而就在距离他两百米之外的一个土坑当中,一个身上已经换了一套迷彩服的吴忠义躲藏在草丛当中,手里端着M99狙击枪的枪托,眼睛通过瞄准镜已经瞄准了柳长闵身上的死穴了。
吴忠义不愧是以前从特种大队出来的,一进入丛林,他就是王者,在丛林穿梭的速度,少有人能跟得上他。
而且他还自备了迷彩服,在丛林当中作战,切忌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一旦有人穿了色彩鲜艳的衣服,譬如白色、红色等等,那等于就成了一个活靶子,会被躲在暗中的人,轻易射杀。
而如果换了迷彩服,那就等于跟森林融为了一体,敌人就没那么容易可以发现他。
正如眼下,那柳长闵就如瞎子一样,完全忽视了吴忠义的存在。
而吴忠义如天空中飞行的鹰隼一样,犀利的眸子早就盯准了地上活蹦乱跳的野兔,他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就是必杀之式。
狙击枪的威力,穿透力极强,射中人体,就算不是要害部位,也会让人去掉大半条命。
“好久没有体验丛林狙杀的感觉了,当年杀的是边境入侵者,而今却是杀华夏过庞然大物柳家之人。若非你们柳家人要对我外甥和我儿子动手,我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杀了你们,要怪就怪你们自己。”
吴忠义判断温湿度、风速,远程射击,风速是最需要注意的,因为子弹一旦射出,那便是偏之毫厘,差之千里。
“砰!”
扳机忽然一扣,即便有着消音器,枪声还是不小,在这安静地丛林当中显得很清晰。
柳长闵正在往前走着,左脚刚刚抬起准备前跨,突然他额头上一缕鲜血飙射而出,有一颗子弹从他后脑射来,从前额射穿,子弹带着鲜血和脑浆喷射而出,只这刹那间,他的身体就控制不住平衡,倒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