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出师 作者:鳖壳鱼梓酱
丢弃短刀,疲倦地向后一仰,合上眼睛。
天太冷,血腥气因而变淡,然而不管它有多淡,总是真正存在。叶鸯原想不管不顾地睡去,把烂摊子留给方璋来收拾,眼前却不停晃动着幻影,直令他的视野蒙上浓重的红。他不是很喜欢红。他喜爱的红仅限于红烛光红盖头红罗帐,除却新娘出嫁,新郎官娶亲,再没一种情况能让他对铺天盖地的红产生些许好感。
额头渗出冷汗,叶鸯蓦地睁眼,拔刀割裂帷帐。吸饱鲜血的布料沉沉坠下去,将地面上那具尸体掩去一半。叶鸯起身,把另外半幅帷帐也割断,盖住那死不瞑目的无名来客,血腥气遭到阻碍,再次变淡。
它又淡了,可它还在。
叶鸯不想下床,不愿掌灯,他没兴趣观察满地鲜血,更没兴趣做什么清理。他放下兵器,无言枯坐,眼前的画面倒在无限延伸。从房间里倒伏的这一人身上,他竟瞥见了无名山中树林之间的那场厮杀,那是他平生最痛快的一次,亦使得他不敢回想。
耳聪目明,乃是常人所具备的特征。但凡无病无灾,哪个人不是听得见、看得清?但很残酷的是,真正的耳聪目明,竟又是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世间太多人站在它的门槛前,穷尽一生也不能跨越。
心智受到蛊惑与蒙蔽,人就会一败涂地。江州是这样,还有其他人也是这样。心无旁骛四个字,写起来容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上加难,哪怕是叶景川,都不得其门而入。
叶景川为何失手,中了无名鼠辈的算计?
那自是因为他心有隐忧。
他一颗心牵在了徒弟身上,便算不得心无旁骛。他犹豫,因而失误。
不过,一心一意去做某件事,为了单一的目标不停奔走,是否也会陷入困境?
世上道路千千万万条,每条道上千千万万人。
有人东奔西走,浅尝辄止,从不深入探寻。
有人一条路走到黑,撞墙碰壁亦不回首。
成败并无定数,执着并不可耻。
然执念太重,易生心魔。
造过一次杀孽,是否还有第二次?
无名山上的树林,算不算一场迷障?无名山,算不算是他的心魔?
叶鸯没有再往下想。他已摸到了答案的边角,却不想在此刻将其从淤泥中捞出。
为了快活一些,他开始想叶景川。
而叶景川显然令他快活得过了头。他探手下去,发现某个地方又顺应了本能,正高高昂首,洇湿一块布料。
师父可真有意思,明明不在这里,竟也能……
叶鸯开始后悔方才割断了床帐。
他费力地掀开被子,露出双腿,往床内退缩。古怪的感觉爬在他腿间,某处有些空虚,某处有些鼓胀,而不论空虚或鼓胀,显然都让他不舒服。
这事做过几次,竟还没能习惯,也没能掌控要领,看来他需要学的,还有很多。
只是叶景川不太可能来教他这些。
叶鸯藏在棉被筑造的城墙之后,努力自我疏通,但终究少了点儿什么。恨恨地磨着牙,他翻过身,自暴自弃一般,舔舐自己修长的手指。他庆幸他那一双手生得好看,又好看又中用,才是它存在的价值。
终于,空虚吸收了饱胀,饱胀替代了空虚。然后它们再次交替,反复交替。叶鸯咬住被角,小猫似的叫唤,双腿像被人折断过,使不上半分力气。
伏在枕间歇息半晌,嫌弃地扯落身上衣衫,摸黑下床,将那把沾了粘稠液体的短刀丢进水盆。但听得哗啦一声响,水花高高溅起,叶鸯点亮灯盏,双目横扫,看见盆中浮上一层薄薄的红,其间兴许夹杂了白色,抑或是人眼瞧不出的已融进清水里的肮脏东西。
“……”
叶鸯的坏脾气突然爬上来,他捞起短刀,步出屋门,寻到个僻静去处,将其抛下山峰。
但愿不会有谁捡到它……永远也不要有人捡到。
回到屋内,借着昏暗的火光将床铺清理干净,叶鸯跨过那具死尸,重又爬上他的床。窗户打开了那么久,血液早已凝结,室内一片清爽,再没闻见别的气味。
他不想把尸体挪出房间——或者应该这样说:他如今没有多余的力气把尸体挪出房间。爱别人是很费力的事情,爱自己同样费劲。
叶鸯懒了倦了困了乏了,翻过身躲进棉被里,不再管地上那家伙。它横竖都冻成了冰块,纵然化身邪祟,也无法行动自如。等它真发生了奇怪的改变,再拧掉它的头亦不迟。
“呸。”叶鸯把脸捂进被子里,小声骂道。
他正自我唾弃。
该是多不要脸,才会在一具尸体旁边做出那样的坏事?
下手时未尝留情,干渴时丧失理智,他已和疯子相去不远,唯一的区别大约在于他还知道自己的名姓,理智回笼之后还能感受到羞耻。
心不善,行不端,叶景川该为有他这种徒弟而感到羞耻,虽然他们师徒两人都好不到哪里去。
地上的尸体,叶鸯不管收拾,自有旁人替他收拾。方璋起了个大早,悄悄摸进他房间里,拖走了地上的死尸抛入深谷,又绕回去处理满地血迹。被浸透的帷帐是不能要了,叶鸯把它们割断,倒给方璋省了力,但床单被褥上的血,怎么说也得洗一洗。
“起来起来。”方璋伸手拍打叶鸯的脸颊,“给你换床被子。”
“不换!”叶鸯人不清醒,脾气却很大,非但不给方璋面子,反而给了他一记绝命踢。方璋“嗷”地嚎了一嗓子,用力一扯,把整条被子撤走,叶鸯
恋耽美
丢弃短刀,疲倦地向后一仰,合上眼睛。
天太冷,血腥气因而变淡,然而不管它有多淡,总是真正存在。叶鸯原想不管不顾地睡去,把烂摊子留给方璋来收拾,眼前却不停晃动着幻影,直令他的视野蒙上浓重的红。他不是很喜欢红。他喜爱的红仅限于红烛光红盖头红罗帐,除却新娘出嫁,新郎官娶亲,再没一种情况能让他对铺天盖地的红产生些许好感。
额头渗出冷汗,叶鸯蓦地睁眼,拔刀割裂帷帐。吸饱鲜血的布料沉沉坠下去,将地面上那具尸体掩去一半。叶鸯起身,把另外半幅帷帐也割断,盖住那死不瞑目的无名来客,血腥气遭到阻碍,再次变淡。
它又淡了,可它还在。
叶鸯不想下床,不愿掌灯,他没兴趣观察满地鲜血,更没兴趣做什么清理。他放下兵器,无言枯坐,眼前的画面倒在无限延伸。从房间里倒伏的这一人身上,他竟瞥见了无名山中树林之间的那场厮杀,那是他平生最痛快的一次,亦使得他不敢回想。
耳聪目明,乃是常人所具备的特征。但凡无病无灾,哪个人不是听得见、看得清?但很残酷的是,真正的耳聪目明,竟又是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世间太多人站在它的门槛前,穷尽一生也不能跨越。
心智受到蛊惑与蒙蔽,人就会一败涂地。江州是这样,还有其他人也是这样。心无旁骛四个字,写起来容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上加难,哪怕是叶景川,都不得其门而入。
叶景川为何失手,中了无名鼠辈的算计?
那自是因为他心有隐忧。
他一颗心牵在了徒弟身上,便算不得心无旁骛。他犹豫,因而失误。
不过,一心一意去做某件事,为了单一的目标不停奔走,是否也会陷入困境?
世上道路千千万万条,每条道上千千万万人。
有人东奔西走,浅尝辄止,从不深入探寻。
有人一条路走到黑,撞墙碰壁亦不回首。
成败并无定数,执着并不可耻。
然执念太重,易生心魔。
造过一次杀孽,是否还有第二次?
无名山上的树林,算不算一场迷障?无名山,算不算是他的心魔?
叶鸯没有再往下想。他已摸到了答案的边角,却不想在此刻将其从淤泥中捞出。
为了快活一些,他开始想叶景川。
而叶景川显然令他快活得过了头。他探手下去,发现某个地方又顺应了本能,正高高昂首,洇湿一块布料。
师父可真有意思,明明不在这里,竟也能……
叶鸯开始后悔方才割断了床帐。
他费力地掀开被子,露出双腿,往床内退缩。古怪的感觉爬在他腿间,某处有些空虚,某处有些鼓胀,而不论空虚或鼓胀,显然都让他不舒服。
这事做过几次,竟还没能习惯,也没能掌控要领,看来他需要学的,还有很多。
只是叶景川不太可能来教他这些。
叶鸯藏在棉被筑造的城墙之后,努力自我疏通,但终究少了点儿什么。恨恨地磨着牙,他翻过身,自暴自弃一般,舔舐自己修长的手指。他庆幸他那一双手生得好看,又好看又中用,才是它存在的价值。
终于,空虚吸收了饱胀,饱胀替代了空虚。然后它们再次交替,反复交替。叶鸯咬住被角,小猫似的叫唤,双腿像被人折断过,使不上半分力气。
伏在枕间歇息半晌,嫌弃地扯落身上衣衫,摸黑下床,将那把沾了粘稠液体的短刀丢进水盆。但听得哗啦一声响,水花高高溅起,叶鸯点亮灯盏,双目横扫,看见盆中浮上一层薄薄的红,其间兴许夹杂了白色,抑或是人眼瞧不出的已融进清水里的肮脏东西。
“……”
叶鸯的坏脾气突然爬上来,他捞起短刀,步出屋门,寻到个僻静去处,将其抛下山峰。
但愿不会有谁捡到它……永远也不要有人捡到。
回到屋内,借着昏暗的火光将床铺清理干净,叶鸯跨过那具死尸,重又爬上他的床。窗户打开了那么久,血液早已凝结,室内一片清爽,再没闻见别的气味。
他不想把尸体挪出房间——或者应该这样说:他如今没有多余的力气把尸体挪出房间。爱别人是很费力的事情,爱自己同样费劲。
叶鸯懒了倦了困了乏了,翻过身躲进棉被里,不再管地上那家伙。它横竖都冻成了冰块,纵然化身邪祟,也无法行动自如。等它真发生了奇怪的改变,再拧掉它的头亦不迟。
“呸。”叶鸯把脸捂进被子里,小声骂道。
他正自我唾弃。
该是多不要脸,才会在一具尸体旁边做出那样的坏事?
下手时未尝留情,干渴时丧失理智,他已和疯子相去不远,唯一的区别大约在于他还知道自己的名姓,理智回笼之后还能感受到羞耻。
心不善,行不端,叶景川该为有他这种徒弟而感到羞耻,虽然他们师徒两人都好不到哪里去。
地上的尸体,叶鸯不管收拾,自有旁人替他收拾。方璋起了个大早,悄悄摸进他房间里,拖走了地上的死尸抛入深谷,又绕回去处理满地血迹。被浸透的帷帐是不能要了,叶鸯把它们割断,倒给方璋省了力,但床单被褥上的血,怎么说也得洗一洗。
“起来起来。”方璋伸手拍打叶鸯的脸颊,“给你换床被子。”
“不换!”叶鸯人不清醒,脾气却很大,非但不给方璋面子,反而给了他一记绝命踢。方璋“嗷”地嚎了一嗓子,用力一扯,把整条被子撤走,叶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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