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作者:叶染衣
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作者:叶染衣
直接进了二进后院,许洛的房间便设在这里,根据许彦的说法,许洛一向喜欢幽静,他就在院子里种了些香味清淡的花。曾经买过两个丫鬟,其中一个病死了,另外一个如今还留在院里照顾他,许洛还没出事之前,那丫头除了必要的事情之外,平素也是不到后院来打扰他的。
百里长歌顺手摘下一枝点地梅放在鼻尖轻嗅,“咦……点地梅对我们来说是稀罕之物,但是在这里好像每家庭院里都有啊,那天还在秦黛家门前见过呢!”
“错了。”叶痕在听到她的声音后才勉强拉回思绪,低声道:“我们所走过的大街小巷,包括罗彪的那一双儿女家,都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你所说的每家每户,只是因为你在秦黛家见过点地梅,然后又在这里见到了,所以以为每一家院子里都有。”
“不会吧?”百里长歌一愣,“你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我们走过的那些街巷上有几户人家我都记得。”叶痕的目光凝在她身前的点地梅上。
“唔……虽然听起来感觉有些巧,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问题吧?”百里长歌皱眉想了想,没想出什么问题。
“又错了。”叶痕抿唇道:“点地梅在他们这个地方极其珍贵,养它的人必定会小心翼翼,而那天我们在秦黛家看见的那盆点地梅,是随意摆放在大门外地上的,好像秦开明根本不打理一样。”
“养护花草是你们这些京中贵胄的爱好,秦开明一个糟老头子不喜欢,也不懂得打理似乎说得过去。”百里长歌很无奈,她不明白叶痕为什么跟一盆花过不去。
“我记得很清楚。”叶痕看她一眼,“那盆点地梅是精心打理过的。”
百里长歌瞠目结舌,想着这个人的记忆力要不要这么好?
随后又听他道:“而且花盆周围没有杂草,所以我敢断定那盆花是才放在大门外不久的。”
他这一说,百里长歌也开始觉得不对劲。
她突然想到秦黛房里的那个花瓶,第一次去的时候,花瓶里的点地梅是刚刚摘下来的。
叶痕看穿了她的心思,轻笑道:“你想不出,我来帮你回忆。当时秦黛房里最不显眼而又最显眼的其实就是那个花瓶,花瓶里插着点地梅不足为奇,奇的是,秦黛都已经死了一夜了,那些花瓣上竟然还有露珠,这只能说明花瓶里的花是在秦黛死了很长时间以后才放进花瓶的。”
百里长歌恍然大悟,“如此说来,就出现了矛盾点,秦开明不爱花草,连院子里都只有一棵水青树,那么他怎么可能在秦黛死了以后再摘花放进花瓶?”
“是有人故意而为。”叶痕指着旁边一处清扫干净的空地,“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秦开明家门前那盆花就是从这里出去的。”
百里长歌一惊,顺着他所指的方向走过去一看,勉强能看到一个浅浅的花盆底部印记,她顿时唏嘘道:“你的记忆力简直堪比电脑。”
“什么东西?”叶痕不解地皱眉。
“咳……就是夸你记忆力惊人。”百里长歌揶揄笑道,随后她俯下身,认真打量起那个印记来。
秦黛死后,有人从城东许彦家院子里搬了一盆花送到城西秦黛家里,还摘了几枝放进花瓶,究竟目的何在?
百里长歌心中清楚,这个人绝对不会是腿脚不便的许彦,可是除了他,这个院子里就只有丫头小兰,难不成是丫鬟动的手脚?
二人辗转到了前院。
许彦正在给一只黑猫喂食,见到他们出来,淡淡问:“两位可是有现了?”
“我想问一下,你们家后院的那盆花去哪儿了?”百里长歌指了指后院方向。
“那盆花无缘无故死了。”正在打扫前厅的丫头小兰闻言站起身来垂眼怯怯道:“几天前被我连同花盆一起扔了。”
“扔在哪里,我能不能去看看?”百里长歌抿唇想着莫不是这一次又找错了方向?
“估计找不到了。”小兰摇摇头,“院子里的污秽物都是当天清理出去的,时隔这么多天,再想找到碎片几乎不可能。”
与叶痕对视一眼,百里长歌故作垂头丧气地模样,二人直接进了许洛的书房。
果真如许彦所说,书架上层层叠叠堆着各种各样的书籍,从诗词歌赋到地理杂记再到大梁历朝历代的正史野史,甚至连星象术数这些书都应有尽有。
百里长歌看得愣神,想不到许彦倾注在许洛身上的厚望还不轻,这是要培养全能人才?
叶痕走到书架前,随意翻阅了几本书。
百里长歌则在桌案前坐下,整间书房里干净无尘,唯独桌案上的珐琅笔洗里面盛着一半的黑水,砚台里墨汁干了一半,笔尖蘸了墨的毛笔横在洁白的宣纸上,已经晕开一团墨黑。
百里长歌皱了眉,从周围环境看来,许洛当是个同叶痕一样有洁癖的人,怎么会允许桌案上凌乱成这样?
如果这个状态是许洛出门之前就一直保持,而不是后面的人刻意弄成这样的,那么只能说明许洛出门的时候非常匆忙,忙到连洗毛笔的时间都没有。
开祭坛那天晚上到底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秦黛和许洛都如此迫不及待往青莲山跑?
百里长歌将已经查询到的那些零零星星的线索在脑子里过滤了一遍。
潘杨写了一封信给秦黛,致使她迫不及待直接穿着嫁衣往青莲山跑。
同一晚,许洛连毛笔都来不及洗匆忙赶往青莲山。
秦黛和许洛相争被火烧死。
潘杨刚好出现在滁州城。
秦黛是潘杨的未婚妻,许洛是潘杨的同学。
所有的真相似乎就快浮出水面了,可是偏偏缺了一根导致这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百里长歌眼尾瞥见叶痕拿着一本小册子站在书架最里面的角落,一动不动,她眸光动了动,悄悄站起身来踮着脚尖往他身边靠近,好不容易眼尾瞥到册子上的内容。
“噗——”当真正看清上面的图画时,百里长歌一个没忍住喷了出来。
叶痕面色一变,将册子扔到一边迅速伸手蒙住她的眼睛,不悦道:“这个东西,你不能看!”
------题外话------
亲爱的们,今天是公众最后一天,依旧三更,但比前面的多一千字,还没开啃的妞儿可以开啃啦,明天中午一点,《携子》就要入v咯,v章两万,十八号开始万更一个月,衣衣是上班族,手速慢,码一万字要好久,希望喜欢文文的妞儿能支持正版陪我一直到结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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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子追妻王妃请回家 作者:叶染衣
直接进了二进后院,许洛的房间便设在这里,根据许彦的说法,许洛一向喜欢幽静,他就在院子里种了些香味清淡的花。曾经买过两个丫鬟,其中一个病死了,另外一个如今还留在院里照顾他,许洛还没出事之前,那丫头除了必要的事情之外,平素也是不到后院来打扰他的。
百里长歌顺手摘下一枝点地梅放在鼻尖轻嗅,“咦……点地梅对我们来说是稀罕之物,但是在这里好像每家庭院里都有啊,那天还在秦黛家门前见过呢!”
“错了。”叶痕在听到她的声音后才勉强拉回思绪,低声道:“我们所走过的大街小巷,包括罗彪的那一双儿女家,都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你所说的每家每户,只是因为你在秦黛家见过点地梅,然后又在这里见到了,所以以为每一家院子里都有。”
“不会吧?”百里长歌一愣,“你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我们走过的那些街巷上有几户人家我都记得。”叶痕的目光凝在她身前的点地梅上。
“唔……虽然听起来感觉有些巧,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问题吧?”百里长歌皱眉想了想,没想出什么问题。
“又错了。”叶痕抿唇道:“点地梅在他们这个地方极其珍贵,养它的人必定会小心翼翼,而那天我们在秦黛家看见的那盆点地梅,是随意摆放在大门外地上的,好像秦开明根本不打理一样。”
“养护花草是你们这些京中贵胄的爱好,秦开明一个糟老头子不喜欢,也不懂得打理似乎说得过去。”百里长歌很无奈,她不明白叶痕为什么跟一盆花过不去。
“我记得很清楚。”叶痕看她一眼,“那盆点地梅是精心打理过的。”
百里长歌瞠目结舌,想着这个人的记忆力要不要这么好?
随后又听他道:“而且花盆周围没有杂草,所以我敢断定那盆花是才放在大门外不久的。”
他这一说,百里长歌也开始觉得不对劲。
她突然想到秦黛房里的那个花瓶,第一次去的时候,花瓶里的点地梅是刚刚摘下来的。
叶痕看穿了她的心思,轻笑道:“你想不出,我来帮你回忆。当时秦黛房里最不显眼而又最显眼的其实就是那个花瓶,花瓶里插着点地梅不足为奇,奇的是,秦黛都已经死了一夜了,那些花瓣上竟然还有露珠,这只能说明花瓶里的花是在秦黛死了很长时间以后才放进花瓶的。”
百里长歌恍然大悟,“如此说来,就出现了矛盾点,秦开明不爱花草,连院子里都只有一棵水青树,那么他怎么可能在秦黛死了以后再摘花放进花瓶?”
“是有人故意而为。”叶痕指着旁边一处清扫干净的空地,“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秦开明家门前那盆花就是从这里出去的。”
百里长歌一惊,顺着他所指的方向走过去一看,勉强能看到一个浅浅的花盆底部印记,她顿时唏嘘道:“你的记忆力简直堪比电脑。”
“什么东西?”叶痕不解地皱眉。
“咳……就是夸你记忆力惊人。”百里长歌揶揄笑道,随后她俯下身,认真打量起那个印记来。
秦黛死后,有人从城东许彦家院子里搬了一盆花送到城西秦黛家里,还摘了几枝放进花瓶,究竟目的何在?
百里长歌心中清楚,这个人绝对不会是腿脚不便的许彦,可是除了他,这个院子里就只有丫头小兰,难不成是丫鬟动的手脚?
二人辗转到了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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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你们家后院的那盆花去哪儿了?”百里长歌指了指后院方向。
“那盆花无缘无故死了。”正在打扫前厅的丫头小兰闻言站起身来垂眼怯怯道:“几天前被我连同花盆一起扔了。”
“扔在哪里,我能不能去看看?”百里长歌抿唇想着莫不是这一次又找错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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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长歌看得愣神,想不到许彦倾注在许洛身上的厚望还不轻,这是要培养全能人才?
叶痕走到书架前,随意翻阅了几本书。
百里长歌则在桌案前坐下,整间书房里干净无尘,唯独桌案上的珐琅笔洗里面盛着一半的黑水,砚台里墨汁干了一半,笔尖蘸了墨的毛笔横在洁白的宣纸上,已经晕开一团墨黑。
百里长歌皱了眉,从周围环境看来,许洛当是个同叶痕一样有洁癖的人,怎么会允许桌案上凌乱成这样?
如果这个状态是许洛出门之前就一直保持,而不是后面的人刻意弄成这样的,那么只能说明许洛出门的时候非常匆忙,忙到连洗毛笔的时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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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黛是潘杨的未婚妻,许洛是潘杨的同学。
所有的真相似乎就快浮出水面了,可是偏偏缺了一根导致这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百里长歌眼尾瞥见叶痕拿着一本小册子站在书架最里面的角落,一动不动,她眸光动了动,悄悄站起身来踮着脚尖往他身边靠近,好不容易眼尾瞥到册子上的内容。
“噗——”当真正看清上面的图画时,百里长歌一个没忍住喷了出来。
叶痕面色一变,将册子扔到一边迅速伸手蒙住她的眼睛,不悦道:“这个东西,你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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