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66
给我一个做好人的机会 作者:翻云袖
很有教书育人的想法,无奈今日已有打算,要带着小虎崽出去散散步,只好无奈放弃了教育这项艰巨的任务。
不过玉韫居之中还有巫琅,按照巫琅的学识,要比商时景更适合教导巧娘的多。
巫琅轻轻拍了拍小虎崽,把肚皮吃得滚圆的皮皮虎逗得摇头晃脑,它不太乐意的从巫琅的膝头跳下,扭着屁股迈着猫步悠哉悠哉的跑向了商时景。这小老虎这几日不知道为什么与巫琅格外亲近,老是赖着他不放,惹得巧娘很是羡慕。
小老虎这几日身体很是健康,再没有像是之前巧娘带来时那么虚弱,加上巧娘由着它挑嘴也要把它的小肚皮喂饱,直把未来的百兽之王喂得活像是个小圆球,有时候商时景揉着小老虎的肚子,都会怀疑再过几日对方的名字得从“皮皮”变成“加菲(肥)猫”。
这只虎崽的性格不太好,长相却十分可爱,而且十分聪明,商时景任由它欢快的跟在自己,偶尔回望一眼,也不怕它自己跑不见了。
在玉韫居这几日并没有消磨掉这只胖了些许的小虎崽天生就有的野性,扑蝶采花,它进入这山林犹如鱼入大海一般自在惬意,不过小脑袋瓜还算是灵光,不会跑开太远,只是性情过于爱闹,有时候甚至会跑到商时景的前方打滚撒娇,衔着被它连根拔出的草根对着人类卖好,很快又会被苦涩的汁液弄得呸出来,再度跟上商时景的脚步。
商时景此行的目的,是那头雌虎。
小虎崽出生不久,不过聪明程度远超过商时景所了解的正常老虎,他虽非是什么动物学家,但也知道动物需要一定的训练才能理解人类希望它们所做的事情,然而小虎崽却好似无师自通一般,它能分辨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也能分辨出他们到底有没有真的生气,甚至于故意“欺负”巧娘时一旦过火,就会讨好地舔舔巧娘的手。
人类驯化野兽并非是无稽之谈,然而不过短短数日,几乎没费什么心就能将这小老虎养得这般通人性,只怕是小说里玛丽苏或者是杰克苏才有的技能。比起相信自己或是巫琅甚至于巧娘突然魅力技能点满,商时景还是更倾向于理智一些的选择,比如说,那位颇有灵性的母虎。
退一万步来讲,到底是巧娘抢了人家的孩子,无论是不是抢救,既然虎崽已经完好无损了,自然也该叫母虎知晓。
虎崽如今气味全无,而那头充满灵性的母虎到底有没有聪明到能够不通过气味就分辨出自己的孩子,商时景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而此行不能让巧娘前往,更别提巫琅了。
巫琅走在这山林之中不摔倒都算是他长了大本事了。
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就要见到母亲跟兄弟姐妹的虎崽依旧无忧无虑,浑然不知道自己跟随着的这个男人心中想法。
按照商时景自己认为,像是皮皮这样的虎崽,最好还是回归野兽,他当初救治这只虎崽,全因恻隐之心,加上巧娘那日的确过于凄惨,不愿意她的努力平白浪费,更何况俗话虽说虎毒不食子,但没了气味,对母虎而言也许这只虎崽就是敌人。
那时商时景是抱着救下虎崽后对方难以回去的想法,给虎崽起了名字,打算将对方当做宠物来饲养。
可若是母虎足够聪明,而这头虎崽也并不寻常,自然是由它们母子团聚更好,要是母虎当真生有灵智,母子分离是何等惨痛之事……
商时景直至如今,还会想起那对平凡朴实的夫妇,那名农妇将于长策递到他的怀中,她不知自己诞下的白子何等重要尊贵,只是怀抱一腔怜爱不舍,盼望这孩子能平安活下去,因而硬生生割舍下自己满心痛楚。
对她而言,比起母子分离,自是于长策的性命更为重要。
那时商时景已是于心不忍,不过当时局势比人强,他带于长策走也不尽然都是私心,白子于绝大多数凡人都是异类,让于长策自幼遭受排挤,亦或者是与盈月落入有心人掌控之中,都不是商时景愿意看见的。
当时是无可奈何,如今却是有所选择,虎崽已经治好,它若是可以平安回归虎群,自幼磨炼狩猎技巧,跟母亲待在一块儿,过寻常老虎的自由生活,总好过与他们三人待在一起。
世道艰辛,他尚不知能不能自保,或是保住巧娘,而巫琅总有一日要走,玉韫居还不知能有几日清闲。人总有生路,可这虎崽要是跟他们久了,怕是什么都不懂,什么也都不知道,消磨血性后贸贸然进入山林,还不做了其他野兽的口粮。
最初商时景也有过别的猜测,巧娘作为凡人,力量与身手也远超自己的认知,在这个灵气充盈的世界之中,野兽变得更聪慧机敏也不是奇事。
不过就商时景仔细观察,母虎与这虎崽应是唯一的例外,毕竟在湖边喝水的那些野兽可没见聪明到哪里去。
它们看起来就是……
就是原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一人一虎到时,雄虎正狩猎归来,猎物是只大型动物,不过血肉模糊的看不太出来是什么,它埋头啃食着猎物的腹部,满面血腥;而雌虎优雅的站起身来,露出它身后三只奶声奶气直叫唤的虎崽子,那三头的确比皮皮乖得多,没有东奔西跑的,雌虎也走过去,先是舔了舔雄虎的脸,两虎碰了碰胡须,然后雌虎才低下头进食。
整个场景相当血/腥/残/忍/暴/力,完全不适合小孩子观看,属于上映立刻就会被禁播的那种纪录片。
生育幼崽之后,老虎夫妇很少会见面,更
恋耽美
很有教书育人的想法,无奈今日已有打算,要带着小虎崽出去散散步,只好无奈放弃了教育这项艰巨的任务。
不过玉韫居之中还有巫琅,按照巫琅的学识,要比商时景更适合教导巧娘的多。
巫琅轻轻拍了拍小虎崽,把肚皮吃得滚圆的皮皮虎逗得摇头晃脑,它不太乐意的从巫琅的膝头跳下,扭着屁股迈着猫步悠哉悠哉的跑向了商时景。这小老虎这几日不知道为什么与巫琅格外亲近,老是赖着他不放,惹得巧娘很是羡慕。
小老虎这几日身体很是健康,再没有像是之前巧娘带来时那么虚弱,加上巧娘由着它挑嘴也要把它的小肚皮喂饱,直把未来的百兽之王喂得活像是个小圆球,有时候商时景揉着小老虎的肚子,都会怀疑再过几日对方的名字得从“皮皮”变成“加菲(肥)猫”。
这只虎崽的性格不太好,长相却十分可爱,而且十分聪明,商时景任由它欢快的跟在自己,偶尔回望一眼,也不怕它自己跑不见了。
在玉韫居这几日并没有消磨掉这只胖了些许的小虎崽天生就有的野性,扑蝶采花,它进入这山林犹如鱼入大海一般自在惬意,不过小脑袋瓜还算是灵光,不会跑开太远,只是性情过于爱闹,有时候甚至会跑到商时景的前方打滚撒娇,衔着被它连根拔出的草根对着人类卖好,很快又会被苦涩的汁液弄得呸出来,再度跟上商时景的脚步。
商时景此行的目的,是那头雌虎。
小虎崽出生不久,不过聪明程度远超过商时景所了解的正常老虎,他虽非是什么动物学家,但也知道动物需要一定的训练才能理解人类希望它们所做的事情,然而小虎崽却好似无师自通一般,它能分辨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也能分辨出他们到底有没有真的生气,甚至于故意“欺负”巧娘时一旦过火,就会讨好地舔舔巧娘的手。
人类驯化野兽并非是无稽之谈,然而不过短短数日,几乎没费什么心就能将这小老虎养得这般通人性,只怕是小说里玛丽苏或者是杰克苏才有的技能。比起相信自己或是巫琅甚至于巧娘突然魅力技能点满,商时景还是更倾向于理智一些的选择,比如说,那位颇有灵性的母虎。
退一万步来讲,到底是巧娘抢了人家的孩子,无论是不是抢救,既然虎崽已经完好无损了,自然也该叫母虎知晓。
虎崽如今气味全无,而那头充满灵性的母虎到底有没有聪明到能够不通过气味就分辨出自己的孩子,商时景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而此行不能让巧娘前往,更别提巫琅了。
巫琅走在这山林之中不摔倒都算是他长了大本事了。
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就要见到母亲跟兄弟姐妹的虎崽依旧无忧无虑,浑然不知道自己跟随着的这个男人心中想法。
按照商时景自己认为,像是皮皮这样的虎崽,最好还是回归野兽,他当初救治这只虎崽,全因恻隐之心,加上巧娘那日的确过于凄惨,不愿意她的努力平白浪费,更何况俗话虽说虎毒不食子,但没了气味,对母虎而言也许这只虎崽就是敌人。
那时商时景是抱着救下虎崽后对方难以回去的想法,给虎崽起了名字,打算将对方当做宠物来饲养。
可若是母虎足够聪明,而这头虎崽也并不寻常,自然是由它们母子团聚更好,要是母虎当真生有灵智,母子分离是何等惨痛之事……
商时景直至如今,还会想起那对平凡朴实的夫妇,那名农妇将于长策递到他的怀中,她不知自己诞下的白子何等重要尊贵,只是怀抱一腔怜爱不舍,盼望这孩子能平安活下去,因而硬生生割舍下自己满心痛楚。
对她而言,比起母子分离,自是于长策的性命更为重要。
那时商时景已是于心不忍,不过当时局势比人强,他带于长策走也不尽然都是私心,白子于绝大多数凡人都是异类,让于长策自幼遭受排挤,亦或者是与盈月落入有心人掌控之中,都不是商时景愿意看见的。
当时是无可奈何,如今却是有所选择,虎崽已经治好,它若是可以平安回归虎群,自幼磨炼狩猎技巧,跟母亲待在一块儿,过寻常老虎的自由生活,总好过与他们三人待在一起。
世道艰辛,他尚不知能不能自保,或是保住巧娘,而巫琅总有一日要走,玉韫居还不知能有几日清闲。人总有生路,可这虎崽要是跟他们久了,怕是什么都不懂,什么也都不知道,消磨血性后贸贸然进入山林,还不做了其他野兽的口粮。
最初商时景也有过别的猜测,巧娘作为凡人,力量与身手也远超自己的认知,在这个灵气充盈的世界之中,野兽变得更聪慧机敏也不是奇事。
不过就商时景仔细观察,母虎与这虎崽应是唯一的例外,毕竟在湖边喝水的那些野兽可没见聪明到哪里去。
它们看起来就是……
就是原来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一人一虎到时,雄虎正狩猎归来,猎物是只大型动物,不过血肉模糊的看不太出来是什么,它埋头啃食着猎物的腹部,满面血腥;而雌虎优雅的站起身来,露出它身后三只奶声奶气直叫唤的虎崽子,那三头的确比皮皮乖得多,没有东奔西跑的,雌虎也走过去,先是舔了舔雄虎的脸,两虎碰了碰胡须,然后雌虎才低下头进食。
整个场景相当血/腥/残/忍/暴/力,完全不适合小孩子观看,属于上映立刻就会被禁播的那种纪录片。
生育幼崽之后,老虎夫妇很少会见面,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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