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人·花辰篇 作者:连城雪
写一定要让你当男主角,我建议你先从配角开始锻炼自己,不要把在国内的坏毛病,带到纽约来。”陈路淡淡地说:“比你有号召力的好莱坞明星比比皆是。”
这话倒不是假的。
许易明又气又急,脸憋得通红。
“何必搞得这么难堪呢,你把别人想得太险恶了,我会把你打造成国际巨星,但你要听公司的话。”陈路觉得他相当幼稚,起身到办公室的衣帽柜里拿起风衣:“我希望你是最后一次用这种态度对我讲话,我的脾气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好。”
许易明太年轻,终于在这一刻胆怯了起来,不甘心地问:“既然觉得我这么不合格,为什么选择签我?”
陈路穿好黑色风衣,忽然握起他的手腕,静看两秒,说:“你的手,和我爱人的手很像,几乎一模一样,这么漂亮的手,不应该被埋没。”
这个完全可以说是可笑的理由叫自信的许易明彻底无言。
“保护好它们。”陈路淡笑,并不太将这对他而言太过不值一提的纠纷放在心上,转身就出了门。
片刻,美女助理随之进入劝告:“许先生,老板已经离开了,请您避嫌,不要在办公室逗留。”
许易明呆滞地点点头,感觉之前所有的自我认知,都开始土崩瓦解了。
讲实话,来到美国前,他当然对陈路这个新老板有很多遐想。
但心中更在意的还是名利与地位。
现在的遭遇,看似意料之外,其实情理之中。
世界上所有的机遇,都会留给那个更加专注努力的幸运儿。
第17章
有人说, 爱上一座城, 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 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 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 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林徽因
——
北京这个城市, 林亦霖又爱、又恨, 不那么想回去,却永远忘不了。
毕竟他人生中绝大部分重要的记忆,都发生在那里。
国际航班起飞, 气压带来的耳鸣让小林子的神智从回忆来到现实, 他的手忽然被大少爷握住,便扭头一笑:“睡吧,这段日子你辛苦了, 睡醒了就快到了。”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陈路真想穿梭回去告诉十五岁时独自搭上通往北京的航班的自己:你即将要遇到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别做那些错事,别欺负他,别伤害他, 不然后半辈子你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愚蠢想法。
所有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早都已经发生了。
事实上,如果林亦霖最后就在重庆选择程然,没有去成都找自己,也没有以后的和好,这个年纪的陈路亦是能理解的,毕竟高中时的自己,用肖言的话概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没错。
被他恍惚的眼神搞得很疑惑,小林子问道:“你怎么啦?”
陈路笑了下:“每次去北京都会想很多,如果它不是空气那么差,其实回国生活也不错。”
“还是先把你的新公司发展好吧,别做什么都一时热度。”林亦霖摇摇头劝告。
“怎么会,我对你就始终如一啊。”陈路申辩。
林亦霖真的很奇怪,他是怎么把这种肉麻的话随随便便说出来的,闻言不由嗔怪着皱眉,带上眼罩不去理睬。
现在纽约已经天黑,窗外面暗暗的什么都看不清。
想必头等舱的其他客人也都准备休息了。
虽然帘子隔着光,却是不隔音的。
被人偷听和打扰别人,都算不上好事。
可陈路却没有睡意,他瞧着小林子眼罩下淡粉色的唇和尖俏的下巴,心里发痒,忍不住伸手去摸。
太熟悉他的触觉地小林子被惊扰,毫不客气的张嘴咬了下,拿掉眼镜用眼神以示愤怒。
陈路笑着吻上去,知道他害羞不敢出声阻止,就更变本加厉的把手伸进毛毯里,摸进林亦霖的衬衫下摆,在光滑纤细的腰肢上流连忘返片刻,又伸手解开了他牛仔裤的扣子。
被深吻得全身头晕目眩的小林子急了,赶忙阻止。
正在荒诞放肆的时候,空姐忽然撩开帘子:“先生,你的晚餐……”
林亦霖脸皮超级薄,气得一把推开陈路,尴尬到不敢抬头。
陈路倒是想得开,愉悦地帮他把牛排摆好,又给自己加了杯香槟,等到恢复了安静,才摸摸他的下巴:“别不高兴了,我喜欢你怎么办?”
“你再在公众场合动手动脚,我就……”林亦霖低声威胁,完全想不出有力的措施。
“知道了,快吃饭。”陈路亲手把牛排切好,送到他的嘴边。
“我自己会吃。”林亦霖扭过头去不接,拿起焗饭的小碗默默进食不理睬。
“家庭暴力……”陈路叹息,知道再逗他就真急了,便自顾自的吃起来。
飞机上的饭菜和家里或餐厅没法比,但头等舱的待遇倒也不错,林亦霖知道大少爷喜欢吃肉,就把自己的松露牛排主动分跟他:“我吃不了。”
明知道不够可以再叫,但就是很享受吃小林子的剩饭这件事。
陈路丝毫不觉得自己越活越回去了,还很甘之如饴。
——
临近夏日的北京太阳火辣辣、明晃晃,照得人头晕目眩。
幸好来接他们的赵紫薇小姐出现的很及时,上车便拿出液体的防晒喷雾朝小林子一通乱喷:“宝贝你可不要晒坏了呀,我近来发现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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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定要让你当男主角,我建议你先从配角开始锻炼自己,不要把在国内的坏毛病,带到纽约来。”陈路淡淡地说:“比你有号召力的好莱坞明星比比皆是。”
这话倒不是假的。
许易明又气又急,脸憋得通红。
“何必搞得这么难堪呢,你把别人想得太险恶了,我会把你打造成国际巨星,但你要听公司的话。”陈路觉得他相当幼稚,起身到办公室的衣帽柜里拿起风衣:“我希望你是最后一次用这种态度对我讲话,我的脾气可没你想象的那么好。”
许易明太年轻,终于在这一刻胆怯了起来,不甘心地问:“既然觉得我这么不合格,为什么选择签我?”
陈路穿好黑色风衣,忽然握起他的手腕,静看两秒,说:“你的手,和我爱人的手很像,几乎一模一样,这么漂亮的手,不应该被埋没。”
这个完全可以说是可笑的理由叫自信的许易明彻底无言。
“保护好它们。”陈路淡笑,并不太将这对他而言太过不值一提的纠纷放在心上,转身就出了门。
片刻,美女助理随之进入劝告:“许先生,老板已经离开了,请您避嫌,不要在办公室逗留。”
许易明呆滞地点点头,感觉之前所有的自我认知,都开始土崩瓦解了。
讲实话,来到美国前,他当然对陈路这个新老板有很多遐想。
但心中更在意的还是名利与地位。
现在的遭遇,看似意料之外,其实情理之中。
世界上所有的机遇,都会留给那个更加专注努力的幸运儿。
第17章
有人说, 爱上一座城, 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 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 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 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林徽因
——
北京这个城市, 林亦霖又爱、又恨, 不那么想回去,却永远忘不了。
毕竟他人生中绝大部分重要的记忆,都发生在那里。
国际航班起飞, 气压带来的耳鸣让小林子的神智从回忆来到现实, 他的手忽然被大少爷握住,便扭头一笑:“睡吧,这段日子你辛苦了, 睡醒了就快到了。”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陈路真想穿梭回去告诉十五岁时独自搭上通往北京的航班的自己:你即将要遇到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别做那些错事,别欺负他,别伤害他, 不然后半辈子你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愚蠢想法。
所有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早都已经发生了。
事实上,如果林亦霖最后就在重庆选择程然,没有去成都找自己,也没有以后的和好,这个年纪的陈路亦是能理解的,毕竟高中时的自己,用肖言的话概括,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没错。
被他恍惚的眼神搞得很疑惑,小林子问道:“你怎么啦?”
陈路笑了下:“每次去北京都会想很多,如果它不是空气那么差,其实回国生活也不错。”
“还是先把你的新公司发展好吧,别做什么都一时热度。”林亦霖摇摇头劝告。
“怎么会,我对你就始终如一啊。”陈路申辩。
林亦霖真的很奇怪,他是怎么把这种肉麻的话随随便便说出来的,闻言不由嗔怪着皱眉,带上眼罩不去理睬。
现在纽约已经天黑,窗外面暗暗的什么都看不清。
想必头等舱的其他客人也都准备休息了。
虽然帘子隔着光,却是不隔音的。
被人偷听和打扰别人,都算不上好事。
可陈路却没有睡意,他瞧着小林子眼罩下淡粉色的唇和尖俏的下巴,心里发痒,忍不住伸手去摸。
太熟悉他的触觉地小林子被惊扰,毫不客气的张嘴咬了下,拿掉眼镜用眼神以示愤怒。
陈路笑着吻上去,知道他害羞不敢出声阻止,就更变本加厉的把手伸进毛毯里,摸进林亦霖的衬衫下摆,在光滑纤细的腰肢上流连忘返片刻,又伸手解开了他牛仔裤的扣子。
被深吻得全身头晕目眩的小林子急了,赶忙阻止。
正在荒诞放肆的时候,空姐忽然撩开帘子:“先生,你的晚餐……”
林亦霖脸皮超级薄,气得一把推开陈路,尴尬到不敢抬头。
陈路倒是想得开,愉悦地帮他把牛排摆好,又给自己加了杯香槟,等到恢复了安静,才摸摸他的下巴:“别不高兴了,我喜欢你怎么办?”
“你再在公众场合动手动脚,我就……”林亦霖低声威胁,完全想不出有力的措施。
“知道了,快吃饭。”陈路亲手把牛排切好,送到他的嘴边。
“我自己会吃。”林亦霖扭过头去不接,拿起焗饭的小碗默默进食不理睬。
“家庭暴力……”陈路叹息,知道再逗他就真急了,便自顾自的吃起来。
飞机上的饭菜和家里或餐厅没法比,但头等舱的待遇倒也不错,林亦霖知道大少爷喜欢吃肉,就把自己的松露牛排主动分跟他:“我吃不了。”
明知道不够可以再叫,但就是很享受吃小林子的剩饭这件事。
陈路丝毫不觉得自己越活越回去了,还很甘之如饴。
——
临近夏日的北京太阳火辣辣、明晃晃,照得人头晕目眩。
幸好来接他们的赵紫薇小姐出现的很及时,上车便拿出液体的防晒喷雾朝小林子一通乱喷:“宝贝你可不要晒坏了呀,我近来发现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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