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馄饨,四勺辣 作者:大鱼头
一个星期的作业,前提是想要看他家养的两只八哥。张之鹏是信守承诺一大早遛鸟来了,可结果呢?人家压根没来上课,自己还被胖大海逮个正着,罚抄了一百遍数学定理。
周城重回舔狗本色,凑到他旁边快速说了句:“那我以后每天都给你捂好不好?”说完之后,他就脸刷红,自顾自地害羞去了。
宋至雨也不理他,写了几题,突然想到一件事,就拿着圆珠笔去戳前排的张之鹏。他问:“对了,你前几天说要给我看你家会说话的八哥呢?”
张之鹏咬牙切齿:“你还好意思提?”
……
今天是星期四,学校的社团活动日。除了苦逼的高三之外,高一高二今天下午少上一节课,恼人厌的晚自习自然也随之消失。李枢热衷于跟着学生会搞演讲;郭南星一口气参加了二十四个社团,他在犹豫这次去哪个比较好;慕容保保铃声一下就窜到周城桌前摩拳擦掌。不过,热闹是他们的,宋至雨什么都没有。周四对于他而言,只是一个早放学的日子。
“你快点呀,时间都要来不及了!”保保一个劲地在催慢慢吞吞收拾书包的周城。
“你真不来看啊?”周城赖在座位上,再三询问宋至雨。
“不来。”
“你不来看损失的是你,大城子打球贼六,一投一个准!”保保在一旁帮衬,“你是没看到,就我们隔壁班那个孙雅莉,级花!都偷偷来看他打球。”
“就那个开学问我要联系方式的孙雅莉?知道了。”宋至雨不为所动,背了书包就往外走。
周城是出自于什么心态,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邀请宋至雨看一场无聊的篮球赛,是讥讽他白长一个大高个却连打篮球都不会?为了炫耀自己多么会打篮球?多么擅长得分?还是多么招女孩子喜欢?他深知周城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也不应该用如此恶意去揣测他,但除了这些原因,还能有什么原因呢?
一个男生邀请一个女生去看他打篮球,其目的类同雄孔雀向雌孔雀开屏。那如果一只雄孔雀对另一只雄孔雀开屏,总不能也是为了赢得对方的爱慕吧?
宋至雨百思不得其解。
学校附近一如往常一样,集结着学校里那几个混子。他们猖狂地在距离校内一步之遥之地惬意地吸烟,随意将烟圈喷吐在来往的女学生脸上。校方说这是一群无药可救的渣滓、烂泥。烂泥扶不上墙,所以也不需要管,其实是管也管不住,索性就不管了。
侯万强曾今也是七中的学生,不过因为上学期打折了班上一个同学的腿被勒令休学,他倒也爽快,直接就不念书了,退了学。退学之后,他也不干别的事情,只是在学校一带晃悠,和在学的几个兄弟相处得仍旧融洽,有传言甚至说他已经加入了帮派。
什么帮派?就是大家看的香港电影里的那种,斧头帮什么的。
这次,路过的宋至雨不小心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强哥,等会和哥们几个去看个人呗?”
“谁?”侯万强穿着黑色短皮衣,手里夹着烟,很有那什么当地一霸的派头。
“高一的小子,挺帅,挺高的,得有两米了吧,最近挺猖狂。等下我们和他有个篮球赛,您过来指教指教?”
“嗯。有意思。”侯万强不置可否,但他将手中的烟掐灭了,信手置于地下,硕大的脚印碾压过烟头,火星顿时完全消失。
后面的话宋至雨就没有听到了,因为二人越走越远了。
“他们不会说的是周城吧?”宋至雨心里咯噔一下。
第14章 球场危机(中)
宋至雨并没有选择立马回去阻止这场即将可能发生的纷争。说来惭愧,他并不是一个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尽管很多男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渴望当一名侠客或是像美国电影里那样的超级英雄。
宋至雨也这么想过,但人生不过百年,大浪淘沙,他注定是前二十年就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庸人。明明他投篮也很准,运球也很灵活,但他注定不能和其他人一样奔跑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明明他学起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比别人要快,但因为从小身体不好,不宜过多度运动,他却注定无法精通。
明明他拥有着极其强烈的个人情感,仍是因为病痛,却要学会克制。
学会克制。
“你是不是嫉妒人家?”
不是“既生瑜何生亮”的那种嫉妒,是对别人的未来仍旧未知的艳羡。
宋至雨停下了脚步,一对母子从他的身边经过。这显然是一位过分的母亲,一个成熟的大人不应该问一个看起来不过幼儿园学历的小孩如此高深的问题。毕竟比他大十来岁的宋至雨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在嫉妒。
大多数班里的同学都认为宋至雨是一个洒脱的“世外高人”,从全市最好的初中考到了一个普通高中的平行班,既没有因此而看不起周围的同学也没有整日自怨自艾,萎靡不振,反而验证了“天才”无论身处什么环境都是处变不惊的。
不是不在乎,是要装作不在乎,继而真的不在乎。只有宋至雨自己知道当他跨入七中的校门的那一刻,鼓足了多大的勇气。他花了多久的时间才欺骗接受自己即使在这个普普通通的高中里,也不能每次全年级第一的事实。
唐大海把他当做七中七班的沧海遗珠,其实只不过是无名河里一颗白色的石子罢了。真正的
恋耽美
一个星期的作业,前提是想要看他家养的两只八哥。张之鹏是信守承诺一大早遛鸟来了,可结果呢?人家压根没来上课,自己还被胖大海逮个正着,罚抄了一百遍数学定理。
周城重回舔狗本色,凑到他旁边快速说了句:“那我以后每天都给你捂好不好?”说完之后,他就脸刷红,自顾自地害羞去了。
宋至雨也不理他,写了几题,突然想到一件事,就拿着圆珠笔去戳前排的张之鹏。他问:“对了,你前几天说要给我看你家会说话的八哥呢?”
张之鹏咬牙切齿:“你还好意思提?”
……
今天是星期四,学校的社团活动日。除了苦逼的高三之外,高一高二今天下午少上一节课,恼人厌的晚自习自然也随之消失。李枢热衷于跟着学生会搞演讲;郭南星一口气参加了二十四个社团,他在犹豫这次去哪个比较好;慕容保保铃声一下就窜到周城桌前摩拳擦掌。不过,热闹是他们的,宋至雨什么都没有。周四对于他而言,只是一个早放学的日子。
“你快点呀,时间都要来不及了!”保保一个劲地在催慢慢吞吞收拾书包的周城。
“你真不来看啊?”周城赖在座位上,再三询问宋至雨。
“不来。”
“你不来看损失的是你,大城子打球贼六,一投一个准!”保保在一旁帮衬,“你是没看到,就我们隔壁班那个孙雅莉,级花!都偷偷来看他打球。”
“就那个开学问我要联系方式的孙雅莉?知道了。”宋至雨不为所动,背了书包就往外走。
周城是出自于什么心态,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邀请宋至雨看一场无聊的篮球赛,是讥讽他白长一个大高个却连打篮球都不会?为了炫耀自己多么会打篮球?多么擅长得分?还是多么招女孩子喜欢?他深知周城不是这样的人,自己也不应该用如此恶意去揣测他,但除了这些原因,还能有什么原因呢?
一个男生邀请一个女生去看他打篮球,其目的类同雄孔雀向雌孔雀开屏。那如果一只雄孔雀对另一只雄孔雀开屏,总不能也是为了赢得对方的爱慕吧?
宋至雨百思不得其解。
学校附近一如往常一样,集结着学校里那几个混子。他们猖狂地在距离校内一步之遥之地惬意地吸烟,随意将烟圈喷吐在来往的女学生脸上。校方说这是一群无药可救的渣滓、烂泥。烂泥扶不上墙,所以也不需要管,其实是管也管不住,索性就不管了。
侯万强曾今也是七中的学生,不过因为上学期打折了班上一个同学的腿被勒令休学,他倒也爽快,直接就不念书了,退了学。退学之后,他也不干别的事情,只是在学校一带晃悠,和在学的几个兄弟相处得仍旧融洽,有传言甚至说他已经加入了帮派。
什么帮派?就是大家看的香港电影里的那种,斧头帮什么的。
这次,路过的宋至雨不小心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强哥,等会和哥们几个去看个人呗?”
“谁?”侯万强穿着黑色短皮衣,手里夹着烟,很有那什么当地一霸的派头。
“高一的小子,挺帅,挺高的,得有两米了吧,最近挺猖狂。等下我们和他有个篮球赛,您过来指教指教?”
“嗯。有意思。”侯万强不置可否,但他将手中的烟掐灭了,信手置于地下,硕大的脚印碾压过烟头,火星顿时完全消失。
后面的话宋至雨就没有听到了,因为二人越走越远了。
“他们不会说的是周城吧?”宋至雨心里咯噔一下。
第14章 球场危机(中)
宋至雨并没有选择立马回去阻止这场即将可能发生的纷争。说来惭愧,他并不是一个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客,尽管很多男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渴望当一名侠客或是像美国电影里那样的超级英雄。
宋至雨也这么想过,但人生不过百年,大浪淘沙,他注定是前二十年就被拍死在沙滩上的庸人。明明他投篮也很准,运球也很灵活,但他注定不能和其他人一样奔跑在球场上,挥洒汗水;明明他学起任何一项体育运动都比别人要快,但因为从小身体不好,不宜过多度运动,他却注定无法精通。
明明他拥有着极其强烈的个人情感,仍是因为病痛,却要学会克制。
学会克制。
“你是不是嫉妒人家?”
不是“既生瑜何生亮”的那种嫉妒,是对别人的未来仍旧未知的艳羡。
宋至雨停下了脚步,一对母子从他的身边经过。这显然是一位过分的母亲,一个成熟的大人不应该问一个看起来不过幼儿园学历的小孩如此高深的问题。毕竟比他大十来岁的宋至雨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在嫉妒。
大多数班里的同学都认为宋至雨是一个洒脱的“世外高人”,从全市最好的初中考到了一个普通高中的平行班,既没有因此而看不起周围的同学也没有整日自怨自艾,萎靡不振,反而验证了“天才”无论身处什么环境都是处变不惊的。
不是不在乎,是要装作不在乎,继而真的不在乎。只有宋至雨自己知道当他跨入七中的校门的那一刻,鼓足了多大的勇气。他花了多久的时间才欺骗接受自己即使在这个普普通通的高中里,也不能每次全年级第一的事实。
唐大海把他当做七中七班的沧海遗珠,其实只不过是无名河里一颗白色的石子罢了。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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