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的陌生 作者:九鲸是为
叶子元看也不看他一眼,抓一把耳钉男的屁股,扭头就走,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章录坐在原地,埋头痛哭。
这一幕,林锦后来记了很久,每当心里有点旖旎念头的时候就拿出来警醒自己,奈何情情爱爱这种事,到底是控制不住的,久而久之,他还是栽了跟头。
林锦站在他的身边喊他的名字:“喂,章录。”
章录泪眼朦胧的抬起头,看见是他,立刻抓起身边的一本书往他身上扔:“你也要来看我的笑话是不是!!”
林锦一脸一言难尽:“……我送你回家吧。”
“回不去了!”章录撒泼打诨,“我屁股坐开花了,尾椎骨好像裂了。”
林锦:“……”
这件事最后还是林锦帮叶子元擦的屁股,送章录去了医院,还顺便付了医药费。
章录趴在病床上,吃着林锦送来的晚餐,一脸郑重的说道:“林锦,跟叶子元那种人,当哥们就好了,反而能更长久些,要是当情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抛弃了。”
明明是十七岁的孩子,说起话来,教训起人来,反而一套一套的。
事实上,章录所说,亦是林锦所想。
正因如此,他才一直陪伴在叶子元身边当哥们,私以为如此才能更长久。
直到季橙的出现。
那时候他才明白,原来混世魔王也是会收心的,在旁人那里再怎么渣,到了喜欢的人眼前,就成了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怎么逃也逃不出对方的掌心。
林锦若再无私一些,早就远走高飞,不折腾叶子元和季橙了,可他生来就是个自私的人,宁可自己遍体鳞伤,也要安安稳稳的站在叶子元身边,才踏实。
说句难听的,季橙容不下他,他连哥们都当不了。
犯贱也罢,不要脸也罢,懦弱也罢,一直以哥们的身份陪在叶子元身边——这样的想法,早已滋生多年。
他可以不要性,也不要爱,但不能没有叶子元。
林锦从梦中惊醒过来。
一摸自己的后背,满身细汗,原来空调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屋子里闷热,七月底的北京城,像是被塞进了一个大瓮里,透不过气来。
林锦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才稍微清爽些。
他大半个月没出门,所以连电费都没交,这是没电了。
点燃一根烟,林锦叼在嘴里,望着远处霓虹,北京城即便是深夜,也是灯火通明的,从半空之中匍匐望下,像是一条蜿蜒的huangse星河,点遍千万家。
他不常抽烟,一则因为不喜欢烟草的味道,二则觉得有损健康,今晚难得享受一把抽烟的滋味,呛人得很。
将脖子里挂着的吊坠取出来,银质的在黑暗之中闪烁着光辉,林锦看着看着突然就笑出声来,笑着笑着,眼角又突然泅了泪。
算了,认输吧。
林锦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
到底是舍不得的,既然过不去心里那一关,就认输吧。
人生于世间,本就是痛苦的,早在几年前他就认定自己将与叶子元这痛苦终身为伴,认命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更何况,连他自己都没办法想象,没有了叶子元日子会怎么过下去。
像这半个月吗?浑浑噩噩,不知生死,巴不得下一秒就猝死过去?
那才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第三十章
这是六年以来,林锦第一次来叶子元的家。
大学毕业之后,叶子元全款在市二环买了一套房子,两层式的,装修全是自己把关,林锦帮他看过几次图纸,但从未去现场观看。
他一个人的时候,来过这小区,但从未上去过。
他和叶子元之间,往往是叶子元来他那个出租小窝,还不止一次遭受到嫌弃——叶子元总是皱着眉说他不懂得享受生活。
到底是大少爷,怎么知道生活的享受也是需要底气的,而林锦就没那种底气。
林锦虽然手里有他家里的钥匙,但从未用过,估计叶子元也早就忘了还给过他钥匙了——毕竟叶子元手里的钥匙是四处散的,这个情人一把那个情人一把的,谁都有权利来他的地盘。
这就是林锦不想来的缘由——万一哪天撞上情人来闹事呢?
林锦敲了会儿门,无人应答,于是自个儿拿出钥匙开门进去,他没开灯,透过外面的夕阳能够隐约看清楚房间里的布置,出乎意料的是,居然打扫得非常干净整洁。
到处都有生活过的气息,茶几上甚至还放着些巧克力,植物站在各自的位置舒展脉络。
林锦随手取了一双拖鞋穿上。
房子是北欧风装修,性冷淡,和叶子元其实是不太搭的。
厨房一看就知道没人用过,一点都没有生活气息。
林锦不知道叶子元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打不了叶子元的电话,联系不上对方,只好坐在这等。
林锦甚至煮了碗面,煎了两个鸡蛋吃下,然后在沙发上睡过去。
听到闹哄哄的声音,林锦猛地醒过来,下意识的跳起身来,他听到了叶子元的声音——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人的声响。
林锦怔住,貌似来人不少,估计叶子元那群哥们全都在。
林锦只想来见叶子元,并不想同其他人撞上面,下意识的闪身进了间卧室——应当是叶子元的主卧,床上的被子还乱糟糟的团成一团。
他四处逡巡一圈,躲进了衣柜里。
“哟,元哥,看不出来你家还挺小资情调的嘛。”
推开房门,叶子元一顿:“滚,我家那是小资吗?”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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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元看也不看他一眼,抓一把耳钉男的屁股,扭头就走,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处。
章录坐在原地,埋头痛哭。
这一幕,林锦后来记了很久,每当心里有点旖旎念头的时候就拿出来警醒自己,奈何情情爱爱这种事,到底是控制不住的,久而久之,他还是栽了跟头。
林锦站在他的身边喊他的名字:“喂,章录。”
章录泪眼朦胧的抬起头,看见是他,立刻抓起身边的一本书往他身上扔:“你也要来看我的笑话是不是!!”
林锦一脸一言难尽:“……我送你回家吧。”
“回不去了!”章录撒泼打诨,“我屁股坐开花了,尾椎骨好像裂了。”
林锦:“……”
这件事最后还是林锦帮叶子元擦的屁股,送章录去了医院,还顺便付了医药费。
章录趴在病床上,吃着林锦送来的晚餐,一脸郑重的说道:“林锦,跟叶子元那种人,当哥们就好了,反而能更长久些,要是当情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抛弃了。”
明明是十七岁的孩子,说起话来,教训起人来,反而一套一套的。
事实上,章录所说,亦是林锦所想。
正因如此,他才一直陪伴在叶子元身边当哥们,私以为如此才能更长久。
直到季橙的出现。
那时候他才明白,原来混世魔王也是会收心的,在旁人那里再怎么渣,到了喜欢的人眼前,就成了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怎么逃也逃不出对方的掌心。
林锦若再无私一些,早就远走高飞,不折腾叶子元和季橙了,可他生来就是个自私的人,宁可自己遍体鳞伤,也要安安稳稳的站在叶子元身边,才踏实。
说句难听的,季橙容不下他,他连哥们都当不了。
犯贱也罢,不要脸也罢,懦弱也罢,一直以哥们的身份陪在叶子元身边——这样的想法,早已滋生多年。
他可以不要性,也不要爱,但不能没有叶子元。
林锦从梦中惊醒过来。
一摸自己的后背,满身细汗,原来空调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屋子里闷热,七月底的北京城,像是被塞进了一个大瓮里,透不过气来。
林锦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才稍微清爽些。
他大半个月没出门,所以连电费都没交,这是没电了。
点燃一根烟,林锦叼在嘴里,望着远处霓虹,北京城即便是深夜,也是灯火通明的,从半空之中匍匐望下,像是一条蜿蜒的huangse星河,点遍千万家。
他不常抽烟,一则因为不喜欢烟草的味道,二则觉得有损健康,今晚难得享受一把抽烟的滋味,呛人得很。
将脖子里挂着的吊坠取出来,银质的在黑暗之中闪烁着光辉,林锦看着看着突然就笑出声来,笑着笑着,眼角又突然泅了泪。
算了,认输吧。
林锦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告诉自己。
到底是舍不得的,既然过不去心里那一关,就认输吧。
人生于世间,本就是痛苦的,早在几年前他就认定自己将与叶子元这痛苦终身为伴,认命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更何况,连他自己都没办法想象,没有了叶子元日子会怎么过下去。
像这半个月吗?浑浑噩噩,不知生死,巴不得下一秒就猝死过去?
那才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第三十章
这是六年以来,林锦第一次来叶子元的家。
大学毕业之后,叶子元全款在市二环买了一套房子,两层式的,装修全是自己把关,林锦帮他看过几次图纸,但从未去现场观看。
他一个人的时候,来过这小区,但从未上去过。
他和叶子元之间,往往是叶子元来他那个出租小窝,还不止一次遭受到嫌弃——叶子元总是皱着眉说他不懂得享受生活。
到底是大少爷,怎么知道生活的享受也是需要底气的,而林锦就没那种底气。
林锦虽然手里有他家里的钥匙,但从未用过,估计叶子元也早就忘了还给过他钥匙了——毕竟叶子元手里的钥匙是四处散的,这个情人一把那个情人一把的,谁都有权利来他的地盘。
这就是林锦不想来的缘由——万一哪天撞上情人来闹事呢?
林锦敲了会儿门,无人应答,于是自个儿拿出钥匙开门进去,他没开灯,透过外面的夕阳能够隐约看清楚房间里的布置,出乎意料的是,居然打扫得非常干净整洁。
到处都有生活过的气息,茶几上甚至还放着些巧克力,植物站在各自的位置舒展脉络。
林锦随手取了一双拖鞋穿上。
房子是北欧风装修,性冷淡,和叶子元其实是不太搭的。
厨房一看就知道没人用过,一点都没有生活气息。
林锦不知道叶子元什么时候回来,因为他打不了叶子元的电话,联系不上对方,只好坐在这等。
林锦甚至煮了碗面,煎了两个鸡蛋吃下,然后在沙发上睡过去。
听到闹哄哄的声音,林锦猛地醒过来,下意识的跳起身来,他听到了叶子元的声音——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人的声响。
林锦怔住,貌似来人不少,估计叶子元那群哥们全都在。
林锦只想来见叶子元,并不想同其他人撞上面,下意识的闪身进了间卧室——应当是叶子元的主卧,床上的被子还乱糟糟的团成一团。
他四处逡巡一圈,躲进了衣柜里。
“哟,元哥,看不出来你家还挺小资情调的嘛。”
推开房门,叶子元一顿:“滚,我家那是小资吗?”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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