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与灰 作者:空房子著
要。
你有什么我没想要:多大人了,还撒娇?
之也: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个孩子,我觉得我没有长大。
之也:我对你的感情也没有变,自始至终爱你。
你有什么我没想要:我也一样。
我笑得都合不拢嘴了,不知道地球另一边的他,是不是也一样。
第二卷:夜工作者
第9章 第八章 仰慕者
issac
veel de gracht的老顾客。本地人,一米九的大个子,比我大两岁,老爱扎脏辫。
我管我们那个酒吧叫维尔吧,在红灯区一个街口,一眼就能找着。老板是个华裔,酒吧里有十几个包厢,单间包厢是ktv,双间是ktv和舞池。我偶尔会给包厢里送吃的,大部分时间在吧台附近走动。
我是夜工作者,比较熟的顾客,我会陪喝陪聊,往往还能挣不少小费。issac就是在包厢里碰上的,他不会说中文,我也不会说荷兰语,只能求助于仅仅会的几句英文。
我才刚将几瓶啤酒放下,他就伸手把我拉到他的大腿上。我顿时觉得,我是自己送上门的羔羊。我固然是想马上站起来,可他的双手掐住我的腰,力气比我大好几倍,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这般弱不禁风。
“放开我!”我脱口而出。
在我确认他真的听不懂之后,我用英文重复了一遍:“let me go!”
这回他好像听懂了,浅浅地笑道:“stay.”
他要我留下,大概是不想一人独自饮酒醉。我这个人,平时最受不了别人孤独寂寞,把酒当水喝,扭身就抓起桌上的啤酒喝了起来。
那天凌晨,我和莫禹烟把issac抬回我们的住所,从此我就被这货赖上了。
少年
我至今仍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总站在街口,像是在等人。
有时候我凌晨下班,他会跟在我后面,一路沉默。等我到家了,他会继续往前走,让人以为他的家也是同一个方向。
有一次我站在十字路口等绿灯,他突然拽紧我的衣袖,小声问道:“一个小时多少钱?”
我估摸着自己确实穿得像个卖的,一身艳装,脸上涂了粉,耳垂几个洞,连手指甲也涂上了黑色。
重点还不在这里,小鲜肉想吃老腊肉,这一点我有些吃不消。
于是我逗他说:“你是上面那个,还是下面那个?”
他害羞得都恨不得往地里钻去,结果就跑掉了。
我站在原地傻笑了半天,这年头的孩子怎么那么傻,一个毛头小子还想打我这个大叔的主意,也不看看自己到底几斤几两。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更积极地等我下班,跟着我一路走回家,最后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感觉,不是我吊着他,而是他吊着我,搞得我心头痒痒的。
段骁爵
维尔吧的新顾客,是我见过身材最好的男人。总感觉这人戴着面具,城府深,深而不露。
我刚从厕所出来,就被他拦了个正着。
“美人,借打火机一用?”他把手伸到我的面前。
“我不抽烟,”我说。
他用看异类的眼光看着我,暧昧地轻笑道:“那可否借你的唇吻一吻?”
下一秒我就被他拉进怀里,含住了双唇,舌头辗转厮磨,猖獗一时。
我太久没有这样和别人亲近过,被霸道的吻迷得晕头转向,一时忘了我是谁,我在哪。要不是莫禹烟的突然出现,恐怕那晚我定是会被栽在段骁爵的手里。
这人不是个情种,就是个滥情的。
“你别老跟着,妨碍我工作,”我已经很客气了。
“我要买你。”他口出狂言。
“出门左拐,外面卖的多得是。”
“过去我来这里是为了做女人,从今往后只为了做你。”
“你这些情话省着,对你的情人说去。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份工作,多少人想买我?我要是答应,不就真成了卖的?”
他分毫不买账:“多少钱?多少钱我都付,你只管卖给我。”
“不卖不卖,老子我是无价之宝。”
“那我便要定了你这块无价之宝。”
呵,生活突然变得更有趣了。
第10章 第九章 后遗症
猥琐男
偏偏那么不凑巧,这三人均是我最害怕的三种人。
维尔吧的大多数顾客是华人和旅客,而我,过去为了一件操蛋的事情,苦命学习英语。当然,没啥效果,咱不是那块料。
这件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碰上了个不太对头的人。
我们那个年代,流行交笔友。那时候手机很稀罕,信件倒是频繁。我高中时期鬼使神差交了个美国笔友,纯粹看在他在学习中文的份上。(他应该不会看到这篇文吧,老兄,多多得罪了)他在另一座城市的中学教英语,一次过节,说想来见见我,便带着他的一帮美国朋友来了。
朋友们当中有男有女,我哪晓得他们全是gay。那晚在一个朋友家住下,有的人在客厅打地铺,有的挤房间。有个男的,比我大,多少不晓得,要求和我一起睡。我当然没给同意,我说我要和我那个美国笔友睡,毕竟跟他比较熟,信得过人家。
事情就从讨论谁和谁一起睡这难题上展开来,表面上真的只是睡觉这么简单,实际上,可想而知,说白了就是配对。我当时真没往一夜情上面去想,以为自己纯粹就是个打酱油的。
没想到,那个猥琐男趁人不注意把他的手伸向我。我当时才多大的年纪,十几岁也啥都不懂,不敢说,不敢叫,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我英文贼烂,一晚上连话都没说上几句。但我那位笔友,挺有意思的一个人,死命不肯睡床上,他要我睡床他睡地板。地板凉,自然一夜无眠,在天亮时分,我还是将他拉上了床。就这件事
恋耽美
要。
你有什么我没想要:多大人了,还撒娇?
之也:在你面前我永远是个孩子,我觉得我没有长大。
之也:我对你的感情也没有变,自始至终爱你。
你有什么我没想要:我也一样。
我笑得都合不拢嘴了,不知道地球另一边的他,是不是也一样。
第二卷:夜工作者
第9章 第八章 仰慕者
issac
veel de gracht的老顾客。本地人,一米九的大个子,比我大两岁,老爱扎脏辫。
我管我们那个酒吧叫维尔吧,在红灯区一个街口,一眼就能找着。老板是个华裔,酒吧里有十几个包厢,单间包厢是ktv,双间是ktv和舞池。我偶尔会给包厢里送吃的,大部分时间在吧台附近走动。
我是夜工作者,比较熟的顾客,我会陪喝陪聊,往往还能挣不少小费。issac就是在包厢里碰上的,他不会说中文,我也不会说荷兰语,只能求助于仅仅会的几句英文。
我才刚将几瓶啤酒放下,他就伸手把我拉到他的大腿上。我顿时觉得,我是自己送上门的羔羊。我固然是想马上站起来,可他的双手掐住我的腰,力气比我大好几倍,以前我也没觉得自己这般弱不禁风。
“放开我!”我脱口而出。
在我确认他真的听不懂之后,我用英文重复了一遍:“let me go!”
这回他好像听懂了,浅浅地笑道:“stay.”
他要我留下,大概是不想一人独自饮酒醉。我这个人,平时最受不了别人孤独寂寞,把酒当水喝,扭身就抓起桌上的啤酒喝了起来。
那天凌晨,我和莫禹烟把issac抬回我们的住所,从此我就被这货赖上了。
少年
我至今仍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总站在街口,像是在等人。
有时候我凌晨下班,他会跟在我后面,一路沉默。等我到家了,他会继续往前走,让人以为他的家也是同一个方向。
有一次我站在十字路口等绿灯,他突然拽紧我的衣袖,小声问道:“一个小时多少钱?”
我估摸着自己确实穿得像个卖的,一身艳装,脸上涂了粉,耳垂几个洞,连手指甲也涂上了黑色。
重点还不在这里,小鲜肉想吃老腊肉,这一点我有些吃不消。
于是我逗他说:“你是上面那个,还是下面那个?”
他害羞得都恨不得往地里钻去,结果就跑掉了。
我站在原地傻笑了半天,这年头的孩子怎么那么傻,一个毛头小子还想打我这个大叔的主意,也不看看自己到底几斤几两。
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更积极地等我下班,跟着我一路走回家,最后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感觉,不是我吊着他,而是他吊着我,搞得我心头痒痒的。
段骁爵
维尔吧的新顾客,是我见过身材最好的男人。总感觉这人戴着面具,城府深,深而不露。
我刚从厕所出来,就被他拦了个正着。
“美人,借打火机一用?”他把手伸到我的面前。
“我不抽烟,”我说。
他用看异类的眼光看着我,暧昧地轻笑道:“那可否借你的唇吻一吻?”
下一秒我就被他拉进怀里,含住了双唇,舌头辗转厮磨,猖獗一时。
我太久没有这样和别人亲近过,被霸道的吻迷得晕头转向,一时忘了我是谁,我在哪。要不是莫禹烟的突然出现,恐怕那晚我定是会被栽在段骁爵的手里。
这人不是个情种,就是个滥情的。
“你别老跟着,妨碍我工作,”我已经很客气了。
“我要买你。”他口出狂言。
“出门左拐,外面卖的多得是。”
“过去我来这里是为了做女人,从今往后只为了做你。”
“你这些情话省着,对你的情人说去。你知不知道因为这份工作,多少人想买我?我要是答应,不就真成了卖的?”
他分毫不买账:“多少钱?多少钱我都付,你只管卖给我。”
“不卖不卖,老子我是无价之宝。”
“那我便要定了你这块无价之宝。”
呵,生活突然变得更有趣了。
第10章 第九章 后遗症
猥琐男
偏偏那么不凑巧,这三人均是我最害怕的三种人。
维尔吧的大多数顾客是华人和旅客,而我,过去为了一件操蛋的事情,苦命学习英语。当然,没啥效果,咱不是那块料。
这件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碰上了个不太对头的人。
我们那个年代,流行交笔友。那时候手机很稀罕,信件倒是频繁。我高中时期鬼使神差交了个美国笔友,纯粹看在他在学习中文的份上。(他应该不会看到这篇文吧,老兄,多多得罪了)他在另一座城市的中学教英语,一次过节,说想来见见我,便带着他的一帮美国朋友来了。
朋友们当中有男有女,我哪晓得他们全是gay。那晚在一个朋友家住下,有的人在客厅打地铺,有的挤房间。有个男的,比我大,多少不晓得,要求和我一起睡。我当然没给同意,我说我要和我那个美国笔友睡,毕竟跟他比较熟,信得过人家。
事情就从讨论谁和谁一起睡这难题上展开来,表面上真的只是睡觉这么简单,实际上,可想而知,说白了就是配对。我当时真没往一夜情上面去想,以为自己纯粹就是个打酱油的。
没想到,那个猥琐男趁人不注意把他的手伸向我。我当时才多大的年纪,十几岁也啥都不懂,不敢说,不敢叫,连动都不敢动一下。我英文贼烂,一晚上连话都没说上几句。但我那位笔友,挺有意思的一个人,死命不肯睡床上,他要我睡床他睡地板。地板凉,自然一夜无眠,在天亮时分,我还是将他拉上了床。就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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