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长安有酒家 作者:甯心
灵倚靠着马,轻轻地抚着它的毛发,这马比不得以前郡主那千里骏马,可是谢书灵就喜欢它,有时候会胡来,有时候闹别扭,可大多的时候,都是兴奋跳跃着,似乎充满了活力,带着谢书灵去四海神州。
“那……你的计划是?”
江小池径直走到他的面前,两人相距不过一臂的距离,“我没有什么计划,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所以我真的不希望你继续骗我。什么名字,身份,来历,你不告诉我,骗我,我傻我都不计较,可现在你都受伤了,竟然还怀疑我,还要骗我,既然与我一路同行不放心,需要前后有人看着守着,那你可以直说,你不欢迎我,你也可以直说,我这辈子,就喜欢了你一个人,你犯得着这么对我吗?你是相国公子,我还是我们那山头的大小姐呢,你尊贵我就不尊贵,我告诉你,你去我们那里的村,我比你尊贵多了!我对你推心置腹,你却狼心狗肺,你就是负心汉!白眼狼!”
一边手,江小池就真的抡起拳头想要揍他,可又念到他身上有伤,这力气顿时就变小了,变成了连环戳。
谢书灵刚一开始听到她的那番陈述还有些诧异,随即变成了羞愧,到后来,又充满了笑意,这次的笑,是真的温暖的笑。
“狼心狗肺?负心汉?白眼狼?糟了,看来我在姑娘的心中的形象全毁了。”一把抓住江小池那还在泄愤的手,“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对我很好,对不起,是我的错。”
“你错?你个相国公子能有什么错?!”
“我全身是错,小池你满意吗?”
“不满意!我本来是怕你出事想要至少护送你到你要去的地方,特意让马二哥先离开,换来的就是这前前后后的排兵布阵?”
“排兵布阵?”咳咳,谢书灵想,看来江小池私下里很是下功夫念书了,虽然表达不对,但那意思都是懂的,“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这前前后后侦查和盯梢的人,并不是我安排的,是郡主怕我出事,我不愿意带着你,是怕你出事。”轻轻拉着手,“我知道你功夫厉害,可是接下来的路会很难,我更希望你能够安全。”
“哦,那还是不欢迎我啰,行,我马上走,趁现在还能追上马二哥,不劳您赶人。”说罢就要抽手离开。
“欸。”谢书灵把手握着更紧了,“既然你们已经演出了托孤的戏码,我怎么又能放你离开呢?你要真离开,那我在整个黑水寨岂不都成了狼心狗肺之人。我本想把黑水寨的人招过来带着你离开,你却选择了留下,既然留下,那就走不了了。”
江小池气乎乎地看着他,腮帮子都鼓起来“那是我的错吗?”
“当然不是。唉,时间过得好快。”
“不要扯开话题!不要老当我傻!”
“不傻不傻,小池怎么会傻呢,我只是觉得你已经长大了,长大到我必须得正面回答你了。”他一把将人揽过来,江小池能感觉到温热的气息扫在耳边,扫在脖颈,带着一丝清爽,带着一丝/诱/惑,甜蜜地说着,“我也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啊,这一个章节终于写完了……
☆、程景军
这里是临海最近的城池,山与海与城相连,大片的绿色,沿山边生长,向海里延伸,而城中的人,来往山海之间,络绎不绝,官道旁熙熙攘攘,人影藏在树荫中,相互搀扶着,似乎随时准备着离开树荫,踏浪迎风。
两匹马缓缓从树荫中走出来,上面坐着的少年少女正风华正茂,迎着风前行。
谢书灵在摊牌了自己前前后后安排的人手后,最终选择与江小池独行,当然,这只是看起来的独行,暗地里一双双眼都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当然,有好的,也有坏的。
这令江小池本身十分不爽、拘束,从小到大,她十分讨厌这束缚的感觉,也正因为讨厌,才想到要自己仗剑走天涯,可是现在却好,是走天涯了,剑不能随便拿出来,还要被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人盯着,其中不乏一些怀有恶意的目光。
刚刚在官道旁喝碗茶水的时候,看了前前后后都没有遮掩,茶寮除了老板一家人也就她和谢书灵二人,偷偷凑在谢书灵耳边问,说这里总该没有人看着了吧。谁知谢书灵面露难色,说这茶寮老板他有些脸熟,应该是他师父派来保护他的人。
江小池一阵郁闷,不对啊,这老板当地话说得这么溜。再看一眼谢书灵斩钉截铁十分确定,她垂下了头颅。
无法,谢书灵只得给江小池讲故事。
江小池一边嫌弃一边竖起了耳朵,津津有味地听。
小时候,已经忘记了什么原因,谢书灵曾经和朋友一起养过兔子,那只兔子很可爱,脸上的肉毛茸茸,因此每天看起来都气鼓鼓的,但其实脾气很好,每次装作要咬人的样子可是却从来没有伤害过谁。
“那后来呢?那只兔子呢?”
“后来啊,最开始要养兔子的人嫌麻烦,另一个原先不支持养的人捡过去养了。”谢书灵像是回想起什么可乐的事情一般,突然笑了一下,然后说,“那兔子应该养得不错,嫌麻烦的人虽然嫌麻烦,却还是时不时去看小兔子,从她没有把对方暴打一顿的表现来看,应该是养得不错吧。”
“暴打一顿?”江小池一惊,往后一缩,“怎么你的朋友比我脾气还暴躁啊……”
谢书灵笑,“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怕什么。”
江
恋耽美
灵倚靠着马,轻轻地抚着它的毛发,这马比不得以前郡主那千里骏马,可是谢书灵就喜欢它,有时候会胡来,有时候闹别扭,可大多的时候,都是兴奋跳跃着,似乎充满了活力,带着谢书灵去四海神州。
“那……你的计划是?”
江小池径直走到他的面前,两人相距不过一臂的距离,“我没有什么计划,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所以我真的不希望你继续骗我。什么名字,身份,来历,你不告诉我,骗我,我傻我都不计较,可现在你都受伤了,竟然还怀疑我,还要骗我,既然与我一路同行不放心,需要前后有人看着守着,那你可以直说,你不欢迎我,你也可以直说,我这辈子,就喜欢了你一个人,你犯得着这么对我吗?你是相国公子,我还是我们那山头的大小姐呢,你尊贵我就不尊贵,我告诉你,你去我们那里的村,我比你尊贵多了!我对你推心置腹,你却狼心狗肺,你就是负心汉!白眼狼!”
一边手,江小池就真的抡起拳头想要揍他,可又念到他身上有伤,这力气顿时就变小了,变成了连环戳。
谢书灵刚一开始听到她的那番陈述还有些诧异,随即变成了羞愧,到后来,又充满了笑意,这次的笑,是真的温暖的笑。
“狼心狗肺?负心汉?白眼狼?糟了,看来我在姑娘的心中的形象全毁了。”一把抓住江小池那还在泄愤的手,“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对我很好,对不起,是我的错。”
“你错?你个相国公子能有什么错?!”
“我全身是错,小池你满意吗?”
“不满意!我本来是怕你出事想要至少护送你到你要去的地方,特意让马二哥先离开,换来的就是这前前后后的排兵布阵?”
“排兵布阵?”咳咳,谢书灵想,看来江小池私下里很是下功夫念书了,虽然表达不对,但那意思都是懂的,“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
“这前前后后侦查和盯梢的人,并不是我安排的,是郡主怕我出事,我不愿意带着你,是怕你出事。”轻轻拉着手,“我知道你功夫厉害,可是接下来的路会很难,我更希望你能够安全。”
“哦,那还是不欢迎我啰,行,我马上走,趁现在还能追上马二哥,不劳您赶人。”说罢就要抽手离开。
“欸。”谢书灵把手握着更紧了,“既然你们已经演出了托孤的戏码,我怎么又能放你离开呢?你要真离开,那我在整个黑水寨岂不都成了狼心狗肺之人。我本想把黑水寨的人招过来带着你离开,你却选择了留下,既然留下,那就走不了了。”
江小池气乎乎地看着他,腮帮子都鼓起来“那是我的错吗?”
“当然不是。唉,时间过得好快。”
“不要扯开话题!不要老当我傻!”
“不傻不傻,小池怎么会傻呢,我只是觉得你已经长大了,长大到我必须得正面回答你了。”他一把将人揽过来,江小池能感觉到温热的气息扫在耳边,扫在脖颈,带着一丝清爽,带着一丝/诱/惑,甜蜜地说着,“我也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啊,这一个章节终于写完了……
☆、程景军
这里是临海最近的城池,山与海与城相连,大片的绿色,沿山边生长,向海里延伸,而城中的人,来往山海之间,络绎不绝,官道旁熙熙攘攘,人影藏在树荫中,相互搀扶着,似乎随时准备着离开树荫,踏浪迎风。
两匹马缓缓从树荫中走出来,上面坐着的少年少女正风华正茂,迎着风前行。
谢书灵在摊牌了自己前前后后安排的人手后,最终选择与江小池独行,当然,这只是看起来的独行,暗地里一双双眼都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当然,有好的,也有坏的。
这令江小池本身十分不爽、拘束,从小到大,她十分讨厌这束缚的感觉,也正因为讨厌,才想到要自己仗剑走天涯,可是现在却好,是走天涯了,剑不能随便拿出来,还要被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的人盯着,其中不乏一些怀有恶意的目光。
刚刚在官道旁喝碗茶水的时候,看了前前后后都没有遮掩,茶寮除了老板一家人也就她和谢书灵二人,偷偷凑在谢书灵耳边问,说这里总该没有人看着了吧。谁知谢书灵面露难色,说这茶寮老板他有些脸熟,应该是他师父派来保护他的人。
江小池一阵郁闷,不对啊,这老板当地话说得这么溜。再看一眼谢书灵斩钉截铁十分确定,她垂下了头颅。
无法,谢书灵只得给江小池讲故事。
江小池一边嫌弃一边竖起了耳朵,津津有味地听。
小时候,已经忘记了什么原因,谢书灵曾经和朋友一起养过兔子,那只兔子很可爱,脸上的肉毛茸茸,因此每天看起来都气鼓鼓的,但其实脾气很好,每次装作要咬人的样子可是却从来没有伤害过谁。
“那后来呢?那只兔子呢?”
“后来啊,最开始要养兔子的人嫌麻烦,另一个原先不支持养的人捡过去养了。”谢书灵像是回想起什么可乐的事情一般,突然笑了一下,然后说,“那兔子应该养得不错,嫌麻烦的人虽然嫌麻烦,却还是时不时去看小兔子,从她没有把对方暴打一顿的表现来看,应该是养得不错吧。”
“暴打一顿?”江小池一惊,往后一缩,“怎么你的朋友比我脾气还暴躁啊……”
谢书灵笑,“那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怕什么。”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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