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作者:温凉盏
疾病之外,方朝清想不出别的理由。
当有了这个怀疑后,方朝清找了许多大夫,向他们询问类似情形的病例,得到了大量信息后,再回头看崔珍娘以往的种种表现加以验证,最后确认。
崔珍娘的确有病,而她病的根源,就是方朝清。
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她更加病入膏肓。
方朝清发现了这一点,而且他相信,崔相同样发现了。
甚至哪怕崔相不相信珍娘有病,也该发现自嫁给方朝清以后,崔珍娘的状态便越发反常,一举一动都围绕着他,全然失去了自我,哭笑都是假装。
若真是疼爱女儿,会放任她继续这样痛苦么?
然而,从重逢以来,崔相却一直纵容着珍娘,满足她所有条件和要求,完全是溺爱的态度。
以崔相的聪慧,不该不明白溺爱的坏处,更不该不知道怎样才是真正对孩子好。
可他却的确这样做了。
所以方朝清不明白。
是当局者迷?还是……别有隐情?
他看着崔相的双眼,等着他给他一个答案。
然而崔相却笑了。
他唇角微勾,虽然笑着,面容却有些冷。
“我不明白。”他说道,双眼微眯,“我只知道,珍娘很好,不好的,是你。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连和离都是为了珍娘好,然而——若是没有那位‘甄珠’姑娘,你还会如此急切地与珍娘和离么?”
方朝清的心脏猛地一跳。
第139章 故地
方朝清的心脏猛烈跳动起来。
不是因为被“拆穿”后的惊慌,而只是因为那个从崔相口中说出的名字。
不应该的。
如果只是因为珍娘的缘故,崔相不该知道那个名字。他虽然对女儿予取予求,却不是个会巨细无遗地关心关注女儿身边每一件事的父亲,就像他之前派了暗卫,甚至让地方官为珍娘做保护伞,却对珍娘具体做了什么并不清楚一样,他给予珍娘的是往往是为所欲为的权力和后盾,而不是防范于未然的细致关心。
所以,他绝不是因为关心女儿,才注意到甄珠。
此时提到甄珠,也不过是转移话题,回避他的质问。
但他提到了甄珠,且知晓他对甄珠的心意,仅仅是因为不信任他,调查了他,进而知道了甄珠的存在,还是——
“相爷,有急报,发现——!”
略带兴奋的通报声在传令兵看到方朝清后戛然而止。
崔相却挥了挥手,笑道:“无妨。说罢,发现了什么?”
传令兵应声答是,旋即又兴奋地道:“相爷,孙将军传来消息,已经发现计贼踪迹,似是朝着洛城方向而去!”说着呈上了奏报。
崔相打开奏报,不紧不慢地看完,脸上的笑容便从眼角蔓延至眼尾,“已经上钩了啊……”
他合上奏报,微笑着看向传令兵,说出的话却铿然如金铁之声:“告诉孙将军,该收网了。”
“是,相爷!”
传令兵激动地应答,旋即急急地奔驰而去。
房间里又只剩下方朝清与崔相两人,而方朝清的目光则紧紧盯着崔相手中的奏报。
崔相注意到他的目光。
他笑道:“要看么?也是,现在给你看也无妨了。”说着,便把奏报递给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过来,力气太大,以至于差点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撕烂,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将那张纸摊开,低头看去。
片刻后,方朝清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那么就宜早不宜迟。
做好决定的第二天,甄珠与阿朗便离开了农庄。
就像第一次离开京城时那样,阿朗去雇了一辆马车,甄珠在农庄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农庄的庄头说过要离开的事,又跟庄上几个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别,便于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这个待了半个月的小庄子。
也没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托了庄头待方朝清再来时转告。
马车从农庄出发,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气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担心甄珠的身体,所以马车走地并不快,行了一条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几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个镇子,今儿就在这儿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时候,马车夫掀开车帘问道。
甄珠几乎是被重重叠叠的被褥和皮毛包围着,虽说免了震荡之苦,这天气却显得有些热了,因此一听车夫的话,便高兴起来。
她笑着点头,“嗯,就这儿吧,记得是叫通许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季节,记得镇上有家酒楼,做的鱼特别好吃。”
又转头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吃的鱼?”
阿朗薄唇微抿,轻轻点了点头:“嗯,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他们还没有多少钱,在京城住车马店时便天天吃窝头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脚。
到了晚上落脚的镇上,原本想要同往常一样找个便宜的客栈住下,再随便吃点东西解决晚饭,却只因为他偶然朝路过的酒楼望了一眼,或许是眼里不经意露出了些渴望,她便立即改了主意,带着他进了酒楼。
往来皆富贵的酒楼里,他们只点了两碗米饭,一条清蒸鱼,还要了免费的热汤,然后顶着小二略带鄙夷的目光,不管饭菜还是热汤,都吃地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那是他记忆中最好吃的鱼。
“这次我们还吃鱼,嗯,别的也要吃。”回过神来,他对甄珠道,脸颊上露出了小小的酒窝。
故地重游,很多事都没变,很多事又已经改变,不过起码,这次他们不会吃条鱼都要担心钱不够了。
在京城的这些日子,他攒了不少钱,足够他和姐姐在洛城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就算姐姐再不卖画也没关系。
也算越来越好吧。
阿朗抿着酒窝想。
前头,马车夫笑地爽朗:“想吃鱼还不容易,坐好嘞,看老胡我快马加鞭,一会儿就让您吃上鱼!”
说着,马鞭一甩,又狠又准地落在马屁股上,马儿长嘶一声,车速便陡然加快了。
甄珠被这猝不及防的加速震了一下,身子一歪,便歪到了阿朗的身上。
“姐姐!”阿朗叫着,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固定住她的身体。
初夏的衣衫已经十分轻薄,加之马车里又铺了许多皮毛被褥,甄珠便将外衫脱了,只着一层单薄的小衫,一撞进少年怀里,那单薄衣物下丰满的触感便几乎毫无阻碍地传递到少年的肌肤上,再传递到脑海中。
在农庄修养的这半个月,她原本瘦下去的肉终于又回来了些。
阿朗揽着她的腰,全身却突然木头一般僵直着一动不动,双颊红若彤云。
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曾经不懂的,也都懂了。
甄珠却还没察觉到少年脸色的变化,只是跌入少年怀里后,她也感受到了那已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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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之外,方朝清想不出别的理由。
当有了这个怀疑后,方朝清找了许多大夫,向他们询问类似情形的病例,得到了大量信息后,再回头看崔珍娘以往的种种表现加以验证,最后确认。
崔珍娘的确有病,而她病的根源,就是方朝清。
他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她更加病入膏肓。
方朝清发现了这一点,而且他相信,崔相同样发现了。
甚至哪怕崔相不相信珍娘有病,也该发现自嫁给方朝清以后,崔珍娘的状态便越发反常,一举一动都围绕着他,全然失去了自我,哭笑都是假装。
若真是疼爱女儿,会放任她继续这样痛苦么?
然而,从重逢以来,崔相却一直纵容着珍娘,满足她所有条件和要求,完全是溺爱的态度。
以崔相的聪慧,不该不明白溺爱的坏处,更不该不知道怎样才是真正对孩子好。
可他却的确这样做了。
所以方朝清不明白。
是当局者迷?还是……别有隐情?
他看着崔相的双眼,等着他给他一个答案。
然而崔相却笑了。
他唇角微勾,虽然笑着,面容却有些冷。
“我不明白。”他说道,双眼微眯,“我只知道,珍娘很好,不好的,是你。说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连和离都是为了珍娘好,然而——若是没有那位‘甄珠’姑娘,你还会如此急切地与珍娘和离么?”
方朝清的心脏猛地一跳。
第139章 故地
方朝清的心脏猛烈跳动起来。
不是因为被“拆穿”后的惊慌,而只是因为那个从崔相口中说出的名字。
不应该的。
如果只是因为珍娘的缘故,崔相不该知道那个名字。他虽然对女儿予取予求,却不是个会巨细无遗地关心关注女儿身边每一件事的父亲,就像他之前派了暗卫,甚至让地方官为珍娘做保护伞,却对珍娘具体做了什么并不清楚一样,他给予珍娘的是往往是为所欲为的权力和后盾,而不是防范于未然的细致关心。
所以,他绝不是因为关心女儿,才注意到甄珠。
此时提到甄珠,也不过是转移话题,回避他的质问。
但他提到了甄珠,且知晓他对甄珠的心意,仅仅是因为不信任他,调查了他,进而知道了甄珠的存在,还是——
“相爷,有急报,发现——!”
略带兴奋的通报声在传令兵看到方朝清后戛然而止。
崔相却挥了挥手,笑道:“无妨。说罢,发现了什么?”
传令兵应声答是,旋即又兴奋地道:“相爷,孙将军传来消息,已经发现计贼踪迹,似是朝着洛城方向而去!”说着呈上了奏报。
崔相打开奏报,不紧不慢地看完,脸上的笑容便从眼角蔓延至眼尾,“已经上钩了啊……”
他合上奏报,微笑着看向传令兵,说出的话却铿然如金铁之声:“告诉孙将军,该收网了。”
“是,相爷!”
传令兵激动地应答,旋即急急地奔驰而去。
房间里又只剩下方朝清与崔相两人,而方朝清的目光则紧紧盯着崔相手中的奏报。
崔相注意到他的目光。
他笑道:“要看么?也是,现在给你看也无妨了。”说着,便把奏报递给了方朝清。
方朝清接了过来,力气太大,以至于差点将那薄薄的一张纸撕烂,他竭力控制好力道,将那张纸摊开,低头看去。
片刻后,方朝清抬起头,脸色惨白如纸。
既然是已经决定了的事,那么就宜早不宜迟。
做好决定的第二天,甄珠与阿朗便离开了农庄。
就像第一次离开京城时那样,阿朗去雇了一辆马车,甄珠在农庄里收拾了行李,第二天一早,跟农庄的庄头说过要离开的事,又跟庄上几个早起熟悉的村民告了别,便于熹微的晨光中,离开了这个待了半个月的小庄子。
也没有特意派人去通知方朝清,而是托了庄头待方朝清再来时转告。
马车从农庄出发,一路朝洛城而去,初夏的天气正好出行,只是阿朗担心甄珠的身体,所以马车走地并不快,行了一条路,到了傍晚,也才走了十几里路。
“前面再走一里多就有个镇子,今儿就在这儿歇下吧?”晚霞漫天的时候,马车夫掀开车帘问道。
甄珠几乎是被重重叠叠的被褥和皮毛包围着,虽说免了震荡之苦,这天气却显得有些热了,因此一听车夫的话,便高兴起来。
她笑着点头,“嗯,就这儿吧,记得是叫通许镇?上次来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季节,记得镇上有家酒楼,做的鱼特别好吃。”
又转头朝身旁的少年道:“阿朗还记不记得那次我们吃的鱼?”
阿朗薄唇微抿,轻轻点了点头:“嗯,记得。”
怎么会不记得。
那时他们还没有多少钱,在京城住车马店时便天天吃窝头喝粗茶,上了路也不敢大手大脚。
到了晚上落脚的镇上,原本想要同往常一样找个便宜的客栈住下,再随便吃点东西解决晚饭,却只因为他偶然朝路过的酒楼望了一眼,或许是眼里不经意露出了些渴望,她便立即改了主意,带着他进了酒楼。
往来皆富贵的酒楼里,他们只点了两碗米饭,一条清蒸鱼,还要了免费的热汤,然后顶着小二略带鄙夷的目光,不管饭菜还是热汤,都吃地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那是他记忆中最好吃的鱼。
“这次我们还吃鱼,嗯,别的也要吃。”回过神来,他对甄珠道,脸颊上露出了小小的酒窝。
故地重游,很多事都没变,很多事又已经改变,不过起码,这次他们不会吃条鱼都要担心钱不够了。
在京城的这些日子,他攒了不少钱,足够他和姐姐在洛城舒舒服服过一辈子,就算姐姐再不卖画也没关系。
也算越来越好吧。
阿朗抿着酒窝想。
前头,马车夫笑地爽朗:“想吃鱼还不容易,坐好嘞,看老胡我快马加鞭,一会儿就让您吃上鱼!”
说着,马鞭一甩,又狠又准地落在马屁股上,马儿长嘶一声,车速便陡然加快了。
甄珠被这猝不及防的加速震了一下,身子一歪,便歪到了阿朗的身上。
“姐姐!”阿朗叫着,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固定住她的身体。
初夏的衣衫已经十分轻薄,加之马车里又铺了许多皮毛被褥,甄珠便将外衫脱了,只着一层单薄的小衫,一撞进少年怀里,那单薄衣物下丰满的触感便几乎毫无阻碍地传递到少年的肌肤上,再传递到脑海中。
在农庄修养的这半个月,她原本瘦下去的肉终于又回来了些。
阿朗揽着她的腰,全身却突然木头一般僵直着一动不动,双颊红若彤云。
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曾经不懂的,也都懂了。
甄珠却还没察觉到少年脸色的变化,只是跌入少年怀里后,她也感受到了那已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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