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作者:温凉盏
珠一起用饭。
虽然没有外人,但一个单身女子跟一个已有妻室的男人共用早餐,未免还是太过亲密越矩了些。因此,两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共用早餐的事,看着庄头家的领着女儿给甄珠布好了饭,方朝清便转身告辞了,甄珠也没有挽留。
更何况,此时她也没有心思挽留。
她的脑中,全然被方朝清的一句话塞满了。
“安王没有死。”
“安王便是当今陛下。”
甄珠愣愣地坐在饭桌前,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这句话,眼前又闪现出那少年的面孔。
一忽儿是在永安宫里,少年穿着可笑的花袍子,在被太监追打的间隙调皮地朝她挤眼笑;一忽儿少年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穿着明黄锦绣的龙袍,面容冷漠地俯瞰着下方臣民。
两个人一忽儿分开,一忽儿又聚拢,分分合合,却总合不成一个清晰的模样。
“姑、姑娘,饭、饭菜不合胃口么?再、再不吃,饭菜就要、要凉了。”怯怯的女声在旁边响起,甄珠抬头,便看见庄头女儿站在一旁,又羞怯又惶恐提醒她道。
甄珠这才晃过神来,对她笑了笑,“多谢提醒,饭菜很好,我只是在想事情。”
庄头女儿刷地红了脸,甄珠自然没有注意到,她将乱纷纷的思绪压下去,将目光看向眼前的早餐上。
早餐里就有方朝清提的菌菇粥,是用了好几种山中野菌加白米、细盐和一点鸡肉熬煮而成,用粗瓷盆盛了满满一盆,揭开盖子后,便有浓浓的米香和鲜美的菌菇香味传出来。
除了菌菇粥,桌上还摆了几小碟青翠碧绿的小菜,以及用竹筐盛的馒头和包子,除了那菌菇粥精细了些,其余都是寻常庄户人家的吃食,比甄珠在太师府和皇宫时用的早餐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甄珠倒是不嫌弃,只是坐下后看着空荡荡的桌子,难免觉得有些冷清,加上心里有事,便不怎么有胃口。
看着这冷清的饭桌,她想起阿朗来。
按理说,她一醒来,应该就会看到阿朗才对,然而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有看到过他。
方朝清临走时,甄珠问了阿朗去了哪里,方朝清说他有事要办,要待会儿才能回来,让甄珠先吃早饭。
一大清早有什么事呢?
甄珠想着,想着昨夜那样艰难也要带回来的几具尸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眼眶便不禁有些发痛。
真的不容易啊。
她,阿朗,还有那些本来与她素昧平生,却可以说为她死去的人们。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为我而死。
甄珠慢慢地咽下一口粥,入口的触感香滑软糯,虽没有什么惊天动地震颤味蕾的滋味,却满满充斥着世俗的平淡烟火气,就像这农庄的生活一样,虽不激烈,却是难能可贵的平淡幸福。
她嘴角露出浅笑。
这样平静的幸福如此来之不易,所以,才更要珍惜啊。
至于那些过去的,已经触不可及的,就让他随风远去吧。
离开甄珠的房间后,方朝清并没有立刻去吃早饭。
他慢慢往庄子南面走去,越过一片碧绿的农田,又越过一片杂树林,便来到一处青草萋萋的小山岗。
小山岗上,一行穿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默不作声地干着活。
他们身前,是六座刚起的新坟。
男人们躬身挖土,不断将新挖的、还湿润着的土培到坟上,将六座坟修整地越发高大整齐。
方朝清到时,六座坟已经完全起好,坟上的土也已经培实,只除了没有墓碑。
方朝清没有上前,只远远地看着,看着那三十多个身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朝着六座新坟齐齐鞠躬,又在为首少年的指挥下渐渐散去,他才走了上去。
“阿朗。”他唤道。
少年回过身来,鬓角的发都被晨露打湿,眼睛里还有些茫然的哀戚。
第131章 挣脱
方朝清打量着眼前的少年,他已经比自己还高了,猛一看就是一个大人,然而仔细看他的脸庞,就会发现这仍是一个少年,一个没有被生活磋磨打击地失去所有棱角和赤诚的少年。
所以对手下的死去仍会那么看重,所以对于自身的背叛仍会耿耿于怀。
他心里叹了一声,在少年出声之前说道:“她醒了,刚刚还问你,我说你有事,一会儿就回去,让她先吃早饭。”
于是,方朝清便看见少年眼里的茫然和哀戚都冰雪般瞬间消融了,虽然还有些冰冷地沉默,却朝他点了点头。
方朝清笑,看向那新起的六座坟,又轻声问道:“那些禁卫军,你想好了么?”
阿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嗯。”他轻声道,目光也看向那无声的坟茔,“我,回洛城,他们……拜托你了。为他们,谋个好前程。”
方朝清看了他一眼。
“你以后,不会后悔么?若是此时留在京城,向崔相投诚,前程未必不可一搏。”
而回了洛城,就什么也没有了。重新变成来京城之前那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甚至还要靠甄珠养。当然,他还有一身好功夫,然而功夫再好,不为官,也不过是一介武夫。
少年人总是梦想成为大人物,梦想出人头地,这或许就是曾经的阿朗离开洛城来到京城的原因。
而少年人也总是易冲动,一冲动,便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然后在之后的无数日子里悔恨不已。
如今他能为了甄珠放弃前途,但以后呢?以后想起,他会不会后悔,甚而因此而埋怨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的甄珠?
方朝清想确认这一点。
是少年人的一时冲动,还是深思熟虑后的抉择。
“方老板。”阿朗忽然叫道。
方朝清一愣,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自洛城分别以来,少年第一次这样叫他。重逢后,他不是冷冷的连唤都不唤他,便是跟其他人一样唤他方大人。
这个跟着甄珠叫的“方老板”,倒真的是许久不再叫了。
就好像在洛城时那段时光一样。
他看向少年,便看见少年的脸庞正对着初升的朝阳,虽然脸上布满狰狞的刀疤,气质却清朗如松,有种被雨雾涤荡后又被阳光照耀着的明澈。
“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离开洛城么?”少年轻声说着,目光看着那朝阳。
“因为我想保护姐姐。因为我总想着,这世道坏人那么多,还有很多坏人很有权势,若是那些有权势的坏人来欺辱姐姐,那么徒有武力而无权势的我,要怎么保护姐姐?所以我想当官,我想变得有权有势,变得谁都不能随意欺辱,这样,姐姐就安全了,就自由了;不必担心受怕,不怕出门画画都怕被地痞骚扰;所以我来到了京城。”
方朝清目光微讶,有些惊讶,却又有些意料之中地看着少年。
“……可是,后来发生的所有事,却完全不像我想的那样。我的确变得越来越有权势,可是不管我爬地多快,上面总有
恋耽美
珠一起用饭。
虽然没有外人,但一个单身女子跟一个已有妻室的男人共用早餐,未免还是太过亲密越矩了些。因此,两人很有默契地没有提共用早餐的事,看着庄头家的领着女儿给甄珠布好了饭,方朝清便转身告辞了,甄珠也没有挽留。
更何况,此时她也没有心思挽留。
她的脑中,全然被方朝清的一句话塞满了。
“安王没有死。”
“安王便是当今陛下。”
甄珠愣愣地坐在饭桌前,脑海中不断回荡着这句话,眼前又闪现出那少年的面孔。
一忽儿是在永安宫里,少年穿着可笑的花袍子,在被太监追打的间隙调皮地朝她挤眼笑;一忽儿少年坐在金碧辉煌的大殿上,穿着明黄锦绣的龙袍,面容冷漠地俯瞰着下方臣民。
两个人一忽儿分开,一忽儿又聚拢,分分合合,却总合不成一个清晰的模样。
“姑、姑娘,饭、饭菜不合胃口么?再、再不吃,饭菜就要、要凉了。”怯怯的女声在旁边响起,甄珠抬头,便看见庄头女儿站在一旁,又羞怯又惶恐提醒她道。
甄珠这才晃过神来,对她笑了笑,“多谢提醒,饭菜很好,我只是在想事情。”
庄头女儿刷地红了脸,甄珠自然没有注意到,她将乱纷纷的思绪压下去,将目光看向眼前的早餐上。
早餐里就有方朝清提的菌菇粥,是用了好几种山中野菌加白米、细盐和一点鸡肉熬煮而成,用粗瓷盆盛了满满一盆,揭开盖子后,便有浓浓的米香和鲜美的菌菇香味传出来。
除了菌菇粥,桌上还摆了几小碟青翠碧绿的小菜,以及用竹筐盛的馒头和包子,除了那菌菇粥精细了些,其余都是寻常庄户人家的吃食,比甄珠在太师府和皇宫时用的早餐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甄珠倒是不嫌弃,只是坐下后看着空荡荡的桌子,难免觉得有些冷清,加上心里有事,便不怎么有胃口。
看着这冷清的饭桌,她想起阿朗来。
按理说,她一醒来,应该就会看到阿朗才对,然而直到现在,她都还没有看到过他。
方朝清临走时,甄珠问了阿朗去了哪里,方朝清说他有事要办,要待会儿才能回来,让甄珠先吃早饭。
一大清早有什么事呢?
甄珠想着,想着昨夜那样艰难也要带回来的几具尸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眼眶便不禁有些发痛。
真的不容易啊。
她,阿朗,还有那些本来与她素昧平生,却可以说为她死去的人们。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为我而死。
甄珠慢慢地咽下一口粥,入口的触感香滑软糯,虽没有什么惊天动地震颤味蕾的滋味,却满满充斥着世俗的平淡烟火气,就像这农庄的生活一样,虽不激烈,却是难能可贵的平淡幸福。
她嘴角露出浅笑。
这样平静的幸福如此来之不易,所以,才更要珍惜啊。
至于那些过去的,已经触不可及的,就让他随风远去吧。
离开甄珠的房间后,方朝清并没有立刻去吃早饭。
他慢慢往庄子南面走去,越过一片碧绿的农田,又越过一片杂树林,便来到一处青草萋萋的小山岗。
小山岗上,一行穿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默不作声地干着活。
他们身前,是六座刚起的新坟。
男人们躬身挖土,不断将新挖的、还湿润着的土培到坟上,将六座坟修整地越发高大整齐。
方朝清到时,六座坟已经完全起好,坟上的土也已经培实,只除了没有墓碑。
方朝清没有上前,只远远地看着,看着那三十多个身着禁卫军服饰的男人朝着六座新坟齐齐鞠躬,又在为首少年的指挥下渐渐散去,他才走了上去。
“阿朗。”他唤道。
少年回过身来,鬓角的发都被晨露打湿,眼睛里还有些茫然的哀戚。
第131章 挣脱
方朝清打量着眼前的少年,他已经比自己还高了,猛一看就是一个大人,然而仔细看他的脸庞,就会发现这仍是一个少年,一个没有被生活磋磨打击地失去所有棱角和赤诚的少年。
所以对手下的死去仍会那么看重,所以对于自身的背叛仍会耿耿于怀。
他心里叹了一声,在少年出声之前说道:“她醒了,刚刚还问你,我说你有事,一会儿就回去,让她先吃早饭。”
于是,方朝清便看见少年眼里的茫然和哀戚都冰雪般瞬间消融了,虽然还有些冰冷地沉默,却朝他点了点头。
方朝清笑,看向那新起的六座坟,又轻声问道:“那些禁卫军,你想好了么?”
阿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
“嗯。”他轻声道,目光也看向那无声的坟茔,“我,回洛城,他们……拜托你了。为他们,谋个好前程。”
方朝清看了他一眼。
“你以后,不会后悔么?若是此时留在京城,向崔相投诚,前程未必不可一搏。”
而回了洛城,就什么也没有了。重新变成来京城之前那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甚至还要靠甄珠养。当然,他还有一身好功夫,然而功夫再好,不为官,也不过是一介武夫。
少年人总是梦想成为大人物,梦想出人头地,这或许就是曾经的阿朗离开洛城来到京城的原因。
而少年人也总是易冲动,一冲动,便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然后在之后的无数日子里悔恨不已。
如今他能为了甄珠放弃前途,但以后呢?以后想起,他会不会后悔,甚而因此而埋怨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的甄珠?
方朝清想确认这一点。
是少年人的一时冲动,还是深思熟虑后的抉择。
“方老板。”阿朗忽然叫道。
方朝清一愣,突然意识到这似乎是自洛城分别以来,少年第一次这样叫他。重逢后,他不是冷冷的连唤都不唤他,便是跟其他人一样唤他方大人。
这个跟着甄珠叫的“方老板”,倒真的是许久不再叫了。
就好像在洛城时那段时光一样。
他看向少年,便看见少年的脸庞正对着初升的朝阳,虽然脸上布满狰狞的刀疤,气质却清朗如松,有种被雨雾涤荡后又被阳光照耀着的明澈。
“你知道我当时为什么离开洛城么?”少年轻声说着,目光看着那朝阳。
“因为我想保护姐姐。因为我总想着,这世道坏人那么多,还有很多坏人很有权势,若是那些有权势的坏人来欺辱姐姐,那么徒有武力而无权势的我,要怎么保护姐姐?所以我想当官,我想变得有权有势,变得谁都不能随意欺辱,这样,姐姐就安全了,就自由了;不必担心受怕,不怕出门画画都怕被地痞骚扰;所以我来到了京城。”
方朝清目光微讶,有些惊讶,却又有些意料之中地看着少年。
“……可是,后来发生的所有事,却完全不像我想的那样。我的确变得越来越有权势,可是不管我爬地多快,上面总有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