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作者:温凉盏

    安慰。

    在这没有一个亲友,全然陌生的时空,还好有个小孩儿陪她。

    ——

    除了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偶尔冒出的思乡情绪,每日里,甄珠给自己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控制饮食。

    她不歧视胖子,但决不允许自己是个走几步路都累得喘气儿的大胖子。

    穿越前她热爱美食,但也同样热爱健身,甩肉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唯一比较困扰的,便是原主似乎有暴食症。

    车马店也供应饭食,但十分难以下咽,陈年茶叶沫子冲的茶水,拉嗓子的粗粮窝头,甄珠第一次吃差点没吐出来。

    然而,就是这样难吃的东西,甄珠却还是总忍不住往嘴里塞。

    在妓院那几天,甄珠便发现这个原主珍珠姑娘的胃口未免有些太好了。她几乎总是想吃,总感觉胃里空空的,嘴里一长时间没东西吃便心慌意乱,但那时她想着在妓院里还是胖着好,所以就顺从身体的呼唤,每天吃个不停,妓院的伙食还不错,她也就高高兴兴地吃下去了。

    但是,现在她出来了,自然不用特意把自己喂成胖子,再说这拉嗓子的窝窝头也没什么好吃的,可是,都这样了为什么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吃?

    连续几天如此后,甄珠终于得出原主有“暴食症”的结论。

    这真不是个好消息。

    不过,穿越都发生了,花魁都穿了,再多个暴食症——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

    暴食症算什么,什么都阻挡不了她变瘦变美的决心。

    于是,甄珠也不想着去车马店外面买好吃的了,每日苦巴巴地喝着茶叶沫子冲的茶,啃着拉嗓子的窝窝头,虽然不好吃,好歹还能稍微压制下食欲。

    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甄珠的努力终于有了效果,瘦了大概十斤的样子,虽然因为基数太大,这十斤根本看不出来。

    不过甄珠也不气馁,一口吃不成个胖子,一顿也饿不成个瘦子,她不急。

    ——

    就这样在车马店住了一个月,时间到了暮春,阿朗的伤好的七七八八,甄珠便想着离开了。

    古代没飞机,车马也慢,她空中飞人满世界游山玩水的生活自然要结束了,赶紧找个喜欢的地方定居是正理。而京城显然不是宜居之地。

    她虽不是很在意原身的身份问题,但也知道这时候从良的青楼女子不受待见,更何况珍珠姑娘以前是花魁,等她瘦了,肯定有许多人能认出她来,万一哪天街上走着走着都遇到个前恩客,那岂不尴尬?

    所以还是离开吧。

    最后决定去离京城不算太远,以花闻名的洛城。

    雇了辆马车,一路颠簸,最后到达洛城时,已经是三月春暮,桃李谢了,却正好赶上牡丹开,满城都笼罩在花香花影里,没有拥挤的游客,竟比甄珠想象的还要美。

    到了洛城,第一件事是买房。

    古代盲甄珠在阿朗的提醒下才知道要去牙行,找了牙人后说出条件、看房、讨价还价,最后去官府盖戳过户,程序比现代简单许多,两天后,两人依旧穿着估衣店买来的旧衣,背着扁扁的包裹,站在了新家门口。

    这是洛水北岸的铜驼坊,一个叫柳树胡同的小巷子,胡同中段有座小宅子,左右皆有邻,推开门,便见瓦屋三间,庭中一棵柿子树,一棵枣树,还有一株正开着云蒸霞蔚般绚丽花朵的洛阳红牡丹。

    以后,这便是她在古代的家了。

    甄珠打开门,双手展开做云雀高飞状:“新生活,我来了!”

    路旁有行人路过,看着这个胖女人做着奇怪的动作说着奇怪的话,纷纷投以侧目。

    阿朗看着宁谧的小院,再看着她。

    几个月来,狰狞的脸庞上头一次露出浅浅的笑容。

    ——

    乔迁新居,有许多事要忙,然而到了洛城后两人一直马不停蹄地忙活着,此时都又累又饿,甄珠想想自穿越以来,五脏庙兄便没享受过什么好的,遂一挥手,豪气地道:下馆子,好好吃一顿!

    闻言,阿朗拿疑惑的眼神看着她。

    不是要减肥?

    甄珠语重心长地教诲他:“这个呢,就叫生活的智慧。减肥是要减的,但偶尔大吃一顿也无妨,不然若连一次尽情吃喝都不能有,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做人呢,需要长期的克制,但也需要偶尔的放纵。”

    阿朗有些没太懂,但还是点了点头。

    反正她总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没关系,他只要记住,然后点头就是了。

    到了洛城,自然要吃水席。

    出了胡同,正值日暮,不远处洛水上传来丝竹歌吹之声,歌女温柔婉转的喉伴着红牙檀板,悠悠如河岸杨柳,四下里有高楼瓦屋,参差错落,茫茫暮色中,万家炊烟袅袅升起,恰如蒙蒙烟雨,正是洛城八景之一的“铜驼暮雨”。

    一个胖女人,一个小瘸子,两个还穿着估衣店旧衣的土老帽儿,溜达在铜驼大街上,睁大眼睛看着这如画美景,最后昂首挺胸进了一家洛水河边的酒楼。

    却不过半柱香后,便又垂头搭脑地出来了。

    甄珠仰天唏嘘。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一席全须全尾的洛阳水席便要十八两银子,次一等的席面也要八两。她刚刚买宅子花去一百两,如今整打整算,也就剩了不到二十两银子,真真是吃不起。

    果然无论何时,赚钱乃第一要务。

    唏嘘过后,甄珠立下赚钱的壮志,又摸摸欲要zaofan的肚子,冲阿朗道:“嗯,大丈夫不拘小节,今儿咱们先凑合下。”说罢,便将他拉到不远处一个路边小馆里。

    小馆前挂着迎风招展的招子,上写着个大大的“面”字,是家只卖酸汤面的面馆。

    甄珠走进去,要了两碗面,面色黧黑的面馆老板“欸”了一声,利索地煮面下锅。

    白面做的面条儿,清汤里滚成一条条银鱼后捞出,粗瓷碗里早放好了盐、陈醋、秋油、香油,还有必不可少的切得碎碎的青蒜苗,刚煮过面的热汤舀起一勺,直冲冲倾倒进粗瓷碗里,顷刻间,酸味儿、香味儿伴着热汤水汽升起,还有那点睛的蒜苗,春日里最清爽的一味,滋味都被那热汤激出来,直冲人鼻间。

    最后将那刚捞出的面条儿落入粗瓷碗里,白的面,琥珀色的汤,汤面上漂浮的青青蒜苗,便是盛具粗陋,也令人食指大动。

    甄珠有些好奇地挑了根面条,吸溜进嘴里,那清爽微酸的滋味儿便在口腔里蔓延开来,落到肚里更是熨帖,仿佛寒冬里喝上一口热粥,盛夏里挖一勺西瓜,未必是人间至味,却正与时令相宜,一口下去,叫人从头舒服到脚。

    甄珠再不迟疑,挥着竹筷一口又一口。

    既然铁了心今儿要放纵一场满足五脏庙,她便不会再斤斤计较这碗面多少热量。

    阿朗则比她凶残多了。

    他像是饿狠了的野兽,囫囵地大口吞咽着,风卷残云般,片刻就将一大碗的面条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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