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扭蛋机 作者:桃令先生
人间祸害徐晃说过,宋清乔不是那种会给人留余地的人,要说这么些年了没几个人喜欢过乔哥谁信?你宋清乔难道还明白不了喜欢一个人是个什么意思?不过这些迷恋乔哥的人统统都以悲剧结尾,并且是果断而决绝的悲剧。
殷暮想着想着,就想明白了,宋清乔tamade也喜欢老子!没错,就是这样!谁敢说一句不是?连宋清乔本人也不予否认。
现在殷暮眼前的那张脸比他看过的世间万物还动人些许,木然而无措,可爱到想拥抱地心。
“殷……殷总。”宋清乔小声开口,“不行。”
“什么?”
“接下来的事。”
殷暮憋笑:“nitama知道我接下来要做什么?”
“大概……知道。”嫣红着脸结巴的宋清乔是世界级可爱选手,不,宇宙级。
“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宋清乔听后小小失望了一下,被这莫名袭来的情绪吓了一跳:“……哦。”
“失望啊?”
“没有。”快速否认。
“你什么时候生日?”殷暮转而问道。
“得明年六月份了。”
“几号?”
“六号。”
“挺六。”殷暮手撑着下巴,带着笑意,“你现在多高了?”
“一八二吧。”
“还长么?”
“可能长了,高三测的。”
半夜一点,在这里拉稀摆带,有够无聊。
“殷总,你不困么?”
“不困,我沉浸在喜悦里抽不开身。”
“喝酒么?”
“不喝,大半夜的别去麻烦别人了。”殷暮想起来什么,“乔哥,你腰上纹的字能给我看看么?”
宋清乔思索片刻,开始解衣带。怎么以前没发现这狗东西这么好使唤呢?殷暮心里乐。
身上的红晕还没褪去,宋清乔整个人都白里透红,像朵花苞。
“是句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什么意思?”
“参商是两颗星名,一颗在西方,一颗在东方,此出彼伏。人生别离就像参商一样,无法相见。”
后来殷暮才知道,这句诗是用来形容亲友的。
宋清乔解释完就把浴衣提上,准备重新系好衣带的手被殷暮制住。
“乔哥,那你听过一句话没,叫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这句话很烂大街,乔哥肯定听过。
以前见着觉得矫情得不行的句子,现在念了出来,念给了他遇上的仿若彩虹般绚丽的人听。
什么也别再说了,行动永远比讲话管用,陆衡凉教的。
殷暮精准吻上宋清乔,那双特别会讲腻味话的唇也甜得不像样。这次要比第一次来得热烈些,只是单纯吮着他的下唇瓣厮磨,好似奶糖般就那么沉迷进去。那奶糖长盛不衰的秘密难道就是这样?
宋清乔整个人软了软,连手都使不上劲儿,被殷暮牢牢攥在掌心里。
“喜欢吗?”殷暮松开喘口气问他。
“你说什么都不做的。”
“小绿,我喜欢你。”殷暮抬手摸摸他的脸,发热,舍不得拿开,“乔哥,宋清乔,我喜欢你。”
“你喜欢吗?”
我们都只是孤独的个体,然后彼此相遇,孤独依旧还在,只是不再形单影只,如果要孤独就一起孤独,要沉默就一起沉默,做不了新世纪顶端的救世主,那就做你一个人的救世主怎么样,难吗?让我先努力看看吧,多不容易啊,遇上件不愿意打退堂鼓的事儿。
宋清乔也抬手,将手心覆在殷暮手背上,穿过他指间一一扣进,还泛着水光的唇弯得好看:“竟然喜欢得要死。”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直面自己写美食的功力了∠( ? 」∠)_
本章爆肝!!!大佬们有耐心看完么br /&
不知道大家听过“野兽浪漫”这词没,怪人所有的灵感就来自这个词(没错
想说一句俗套的,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
我们要长大,还要好好的长大。
共勉。
第15章
“以前有过么?”殷暮沉声问他。
“有一次。”
这狗东西不是初吻!亏了亏了,血亏。
“在床上那次。”宋清乔补充道。
妈的,忘了这茬。
“睡觉!”殷暮撒开他,搁床上躺下。
宋清乔无奈笑笑,继续系衣带:“我还以为你得扒我衣服。”
殷暮“蹭”地坐起来:“你提醒我了。”
然后立马上前把他才系好的衣带又给扯开,雪白的皮肤绽放在眼前,何等的绝色佳人。
“诶,别。”宋清乔钳住他继续往下探的手,“就到这儿就行了。”
“也就吓吓你,看你那怂样。”
闹腾了半天,两人才和衣躺下。
“明天怎么走?”殷暮问他。
“去奈良吧,你不是想看梅花鹿?”
“我只是觉得梅花鹿跟你长得很像。”
???
“哪儿像?”
“不求形似,但求神似。”
殷暮躲被窝里傻笑,梅花鹿真的和乔哥很像,不过乔哥这种人中龙凤般的长相就算是只梅花鹿也肯定是每天被合影喂食得最多的一只。
原本是一次规划得有条不紊的旅行,被一场台风呼地就吹散了。然后变成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管它要坐多久车走多久路的流浪。很喜欢流浪这词儿,有诗意,附带上和宋清乔一起流浪,那便更喜欢了。
这夜睡得短,可睡得好。就像做了梦,醒过来发现这梦是真的,殷暮从吃早饭开始就乐在其中。
宋清乔看不出来高不高兴,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唯一反常的就是今儿早饭他竟然给吃完了。七碟小菜,半条煎鱼,一碗味增汤一碗饭,吃得干干净净。
“你可真太惊人了。”殷暮感叹。
“不是你让我多吃点么。”宋清乔擦嘴,“说我吃饭跟小鸡儿啄米似的,小鸡儿能吃这么多不?”
“那不能,梅花鹿说不定能。”
打趣乔哥现在变成了殷暮的人生乐趣,之一。
吃完饭又躺回床上,妈的,这日本行太让人发懒了。
宋清乔又在那儿摆弄相机。
“乔哥,我们应该趁着闲暇时光多做点有意义的事儿。”
“比如?”
“比如给我看看你拍的照片儿。”殷暮跳起来趴他背上去,这家伙眼疾手快马上把相机给关了,“凭什么不给我看!?”
“只有我能看。”宋清乔气他。
“那老太太都看了!”车上看了照片笑得捂嘴的老太太。
宋清乔不恼:“老人妇女小孩优先原则。”
论打嘴炮还真打不赢他。
“我知道了,你就是嫌弃我是个男人!”殷暮的小剧场又开始了,“没良心的狗东西,你忘了是谁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你忘了是谁在你最落魄的时候给予关怀,你忘了……”
没词儿了,跳过。
“你全都忘了,到现在竟然嫌弃起我来。”
宋清乔把相机规矩
恋耽美
人间祸害徐晃说过,宋清乔不是那种会给人留余地的人,要说这么些年了没几个人喜欢过乔哥谁信?你宋清乔难道还明白不了喜欢一个人是个什么意思?不过这些迷恋乔哥的人统统都以悲剧结尾,并且是果断而决绝的悲剧。
殷暮想着想着,就想明白了,宋清乔tamade也喜欢老子!没错,就是这样!谁敢说一句不是?连宋清乔本人也不予否认。
现在殷暮眼前的那张脸比他看过的世间万物还动人些许,木然而无措,可爱到想拥抱地心。
“殷……殷总。”宋清乔小声开口,“不行。”
“什么?”
“接下来的事。”
殷暮憋笑:“nitama知道我接下来要做什么?”
“大概……知道。”嫣红着脸结巴的宋清乔是世界级可爱选手,不,宇宙级。
“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
宋清乔听后小小失望了一下,被这莫名袭来的情绪吓了一跳:“……哦。”
“失望啊?”
“没有。”快速否认。
“你什么时候生日?”殷暮转而问道。
“得明年六月份了。”
“几号?”
“六号。”
“挺六。”殷暮手撑着下巴,带着笑意,“你现在多高了?”
“一八二吧。”
“还长么?”
“可能长了,高三测的。”
半夜一点,在这里拉稀摆带,有够无聊。
“殷总,你不困么?”
“不困,我沉浸在喜悦里抽不开身。”
“喝酒么?”
“不喝,大半夜的别去麻烦别人了。”殷暮想起来什么,“乔哥,你腰上纹的字能给我看看么?”
宋清乔思索片刻,开始解衣带。怎么以前没发现这狗东西这么好使唤呢?殷暮心里乐。
身上的红晕还没褪去,宋清乔整个人都白里透红,像朵花苞。
“是句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什么意思?”
“参商是两颗星名,一颗在西方,一颗在东方,此出彼伏。人生别离就像参商一样,无法相见。”
后来殷暮才知道,这句诗是用来形容亲友的。
宋清乔解释完就把浴衣提上,准备重新系好衣带的手被殷暮制住。
“乔哥,那你听过一句话没,叫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这句话很烂大街,乔哥肯定听过。
以前见着觉得矫情得不行的句子,现在念了出来,念给了他遇上的仿若彩虹般绚丽的人听。
什么也别再说了,行动永远比讲话管用,陆衡凉教的。
殷暮精准吻上宋清乔,那双特别会讲腻味话的唇也甜得不像样。这次要比第一次来得热烈些,只是单纯吮着他的下唇瓣厮磨,好似奶糖般就那么沉迷进去。那奶糖长盛不衰的秘密难道就是这样?
宋清乔整个人软了软,连手都使不上劲儿,被殷暮牢牢攥在掌心里。
“喜欢吗?”殷暮松开喘口气问他。
“你说什么都不做的。”
“小绿,我喜欢你。”殷暮抬手摸摸他的脸,发热,舍不得拿开,“乔哥,宋清乔,我喜欢你。”
“你喜欢吗?”
我们都只是孤独的个体,然后彼此相遇,孤独依旧还在,只是不再形单影只,如果要孤独就一起孤独,要沉默就一起沉默,做不了新世纪顶端的救世主,那就做你一个人的救世主怎么样,难吗?让我先努力看看吧,多不容易啊,遇上件不愿意打退堂鼓的事儿。
宋清乔也抬手,将手心覆在殷暮手背上,穿过他指间一一扣进,还泛着水光的唇弯得好看:“竟然喜欢得要死。”
作者有话要说:
是时候直面自己写美食的功力了∠(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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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说一句俗套的,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
我们要长大,还要好好的长大。
共勉。
第15章
“以前有过么?”殷暮沉声问他。
“有一次。”
这狗东西不是初吻!亏了亏了,血亏。
“在床上那次。”宋清乔补充道。
妈的,忘了这茬。
“睡觉!”殷暮撒开他,搁床上躺下。
宋清乔无奈笑笑,继续系衣带:“我还以为你得扒我衣服。”
殷暮“蹭”地坐起来:“你提醒我了。”
然后立马上前把他才系好的衣带又给扯开,雪白的皮肤绽放在眼前,何等的绝色佳人。
“诶,别。”宋清乔钳住他继续往下探的手,“就到这儿就行了。”
“也就吓吓你,看你那怂样。”
闹腾了半天,两人才和衣躺下。
“明天怎么走?”殷暮问他。
“去奈良吧,你不是想看梅花鹿?”
“我只是觉得梅花鹿跟你长得很像。”
???
“哪儿像?”
“不求形似,但求神似。”
殷暮躲被窝里傻笑,梅花鹿真的和乔哥很像,不过乔哥这种人中龙凤般的长相就算是只梅花鹿也肯定是每天被合影喂食得最多的一只。
原本是一次规划得有条不紊的旅行,被一场台风呼地就吹散了。然后变成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管它要坐多久车走多久路的流浪。很喜欢流浪这词儿,有诗意,附带上和宋清乔一起流浪,那便更喜欢了。
这夜睡得短,可睡得好。就像做了梦,醒过来发现这梦是真的,殷暮从吃早饭开始就乐在其中。
宋清乔看不出来高不高兴,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唯一反常的就是今儿早饭他竟然给吃完了。七碟小菜,半条煎鱼,一碗味增汤一碗饭,吃得干干净净。
“你可真太惊人了。”殷暮感叹。
“不是你让我多吃点么。”宋清乔擦嘴,“说我吃饭跟小鸡儿啄米似的,小鸡儿能吃这么多不?”
“那不能,梅花鹿说不定能。”
打趣乔哥现在变成了殷暮的人生乐趣,之一。
吃完饭又躺回床上,妈的,这日本行太让人发懒了。
宋清乔又在那儿摆弄相机。
“乔哥,我们应该趁着闲暇时光多做点有意义的事儿。”
“比如?”
“比如给我看看你拍的照片儿。”殷暮跳起来趴他背上去,这家伙眼疾手快马上把相机给关了,“凭什么不给我看!?”
“只有我能看。”宋清乔气他。
“那老太太都看了!”车上看了照片笑得捂嘴的老太太。
宋清乔不恼:“老人妇女小孩优先原则。”
论打嘴炮还真打不赢他。
“我知道了,你就是嫌弃我是个男人!”殷暮的小剧场又开始了,“没良心的狗东西,你忘了是谁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援手,你忘了是谁在你最落魄的时候给予关怀,你忘了……”
没词儿了,跳过。
“你全都忘了,到现在竟然嫌弃起我来。”
宋清乔把相机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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