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工作报告 作者:素衣渡江
了一堆干枯的白毛,米袋子里的米也烂得不能吃了。
他回到西屋,黎臻的状况看起来并不好,斜靠在小榻上,闭着眼睛,眉心皱起,呼吸略显急促,能看得出他在压抑痛苦。
他看了眼窗外,虽然云层很低,但到天彻底黑前还不至于下雨,他大概还能有一个时辰的时间。
“大人……我去后山看看,看能不能打到个野兔子什么的。”
黎臻瞅了眼窗外,“你别去了。”
“不行,这屋里没吃的,您得吃东西才有抵抗力,如果天黑前没猎到东西,我会回来的。”宋映白道:“您一个人没关系吧?”
“……我没关系,反倒是你,别往林子深处走,没有发现,立刻回来。”黎臻道:“别遇到毛人。”
宋映白点点头,转身离去,迈出门的时候,就听黎臻道:“……你比我想象的要优秀得多。”
正是上次黎臻夸奖他的话,宋映白回头笑道:“大人,这次我可真记住了!”
黎臻微笑点点头。
宋映白得意的扬扬眉,将门关好,飞步出去了。
他刚出门,黎臻便一侧身,不再忍着,捂着嘴不停的咳嗽,再拿开手的时候,一掌心的黑血。
他跌回小榻,手背放在滚烫的额头上,第一次切实感受到死亡的逼近。
——
在森林里,人很容易失去方向感和时间感,宋映白不敢走得太远,约莫走了一刻钟就伏下身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寻找猎物。
忽然,他发现树干后面露出一角灰绒绒的皮毛,他看准,抬袖放箭,结果不幸偏转了下,射到了树干上。
宋映白岂能善罢甘休,拔腿就追,又发了两箭,终于将兔子钉死在了地上。
他走过去,拎起兔子耳朵,脑海里已经出现一锅热气腾腾的炖兔肉了。
一边在心里演练如何炖这兔子,一边往回走,渐渐的,他因为打到猎物而高兴上扬的嘴角,慢慢垂下。
他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他快步走到一棵刻着记号的树干前,这是他刚才一边走一边刻下的,但同时,他也发现旁边的树干,前方的树干,视线内所有的树干全部被刻了记号。
他脑袋嗡的一下胀大,这是鬼打墙?
他咬牙拿箭头戳了下手背,疼得他抽冷气,但眼前的幻象却没消失。
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周围是同样记号的苍天大树,遮天蔽日,无穷无尽。
在林子里迷路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他这还不是单纯的迷路。
但是他不能慌,越慌,死得越快。
话虽这么说,但就在他稳定心神,告诉自己不能慌的时候,却听到身后有动静越靠越近。
猛地想起黎臻说起的毛人。
他头皮发麻。
第23章
他手一松,将兔子扔到地上,转身对着来的东西,飞起便是一脚。
踹翻在地后,骑到对方身上,袖箭抵在对方脖子上就要放箭。
这一瞬间,他看清对方的容貌,松了一口气,是个长相正常的男人,方头阔脸,并不是什么野人。
他身上穿着翻毛的皮袄,裤子和鞋子也全是兽皮所制,相当的结实。
但宋映白并没有彻底打消警惕,紧张的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
这人忙道:“我是猎户,我刚想跟你打招呼,就被你打倒了。”
“跟我打招呼干什么?”
“因为我看你好像迷路了,正好我也迷路了,好不容易遇到个人,你别杀我,我没恶意。”
宋映白也不是滥杀无辜那种人,听到合理的解释,忙站起身,伸手把这人拽起来,“对不起。”
这人站起来,憨憨的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捡起地上的钢叉。
宋映白擦了下脑门的汗,“说真的,我被你吓到了,还以为是毛人。”
这男人道:“我不是毛人,我叫方海,搬到这附近有一年了,昨天进林子,想给我媳妇打点好东西补补身子,没想到,自个却迷路了。”
说到媳妇两个字的时候,宋映白清楚的看到他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后,有种难言的羞涩。
这时,宋映白注意到方海腰上系着的一个布袋满是血迹,不禁眯着眼睛狐疑的看那儿。
方海愣了下,笑着打开布袋,晾给宋映白看,“是一颗熊心,回去给我媳妇熬汤喝。”
宋映白想起他们早些时候遇到的那个被开膛破肚的熊,难道这个方海就是所谓的毛人?那也太厉害了,居然能打死熊。
不过,迷路才是眼下最需要解决的事情,“我看你是个打猎的行家,咱们怎么才能出去?”
方海叹气,“我也想出去,一直在林子里转,实在是太累了,我好想回家见我媳妇,她正病着,不知道她怎么样了,一定饿了。”说着抬手擦泪,“我好想见她……”
宋映白眼睛看了下森林外那间鬼屋的方向,有了某种猜想。
突然一声炸雷响彻云霄,随即,一股烈风吹来,卷起地上的树枝和碎叶,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宋映白知道风雨要来了,这和他原本估算的时间完全不同,似乎自从迷路了,连周围的时间都不太对了。
方海道:“不好了,来暴雨了,快随我来,前方有一个大树洞可以避雨。”说罢,在前奔跑领路。
宋映白不想再变成落汤鸡了,跟上了方海的步子,在林子快速穿梭,不久来到一棵参天大树下,有七八个人合围那么粗。
它的大树洞容纳他俩绰绰有余,方海率先钻了进去,就在宋映白犹豫的时候,瓢泼大雨落下,打在树叶上噼啪作响,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钻了进去。
才一进去,他就闻到了一股叫人作呕的臭味,他抬头一看,就见方海身后,靠着树洞壁堆放着一堆烂肉,生了一窝一窝的蚊虫,而且靠最里面趴着一个像人似的长毛动物,烂得差不多就剩一张皮了。
宋映白掩鼻,差点吐出来,他向后退了几步,重新站到了洞外。
他肯定了自己的猜想,严阵以待。
方海则坐在里面,将半边脸藏在黑暗中,“你怎么不进来?”
此时雨滴落下,打湿了宋映白的衣裳,“方海……冒昧问一句,你家是不是住在离不远的小屋,屋外围着篱笆?尊夫人戴了一根骨簪。”
方海的声音突然激动,“你见过她?”
印证了他的猜想,宋映白没有回答,只是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她是个好女人……”
他们是私奔的,她是他的寡嫂,在被他母亲逼迫殉节的时候,他救了她,之后两人义无反顾的逃到了这里。
本朝律令,以嫂为妻者斩,他们永远无法被世俗接纳。
只能离群索居,住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
大雨倾盆,宋映白站在雨中,深吸一口气,“其实,我早该发现,你出现之后,我才迷路的。或者说,当你靠近我,我就开始迷路了。困在这里的人,是你。”
其实从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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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堆干枯的白毛,米袋子里的米也烂得不能吃了。
他回到西屋,黎臻的状况看起来并不好,斜靠在小榻上,闭着眼睛,眉心皱起,呼吸略显急促,能看得出他在压抑痛苦。
他看了眼窗外,虽然云层很低,但到天彻底黑前还不至于下雨,他大概还能有一个时辰的时间。
“大人……我去后山看看,看能不能打到个野兔子什么的。”
黎臻瞅了眼窗外,“你别去了。”
“不行,这屋里没吃的,您得吃东西才有抵抗力,如果天黑前没猎到东西,我会回来的。”宋映白道:“您一个人没关系吧?”
“……我没关系,反倒是你,别往林子深处走,没有发现,立刻回来。”黎臻道:“别遇到毛人。”
宋映白点点头,转身离去,迈出门的时候,就听黎臻道:“……你比我想象的要优秀得多。”
正是上次黎臻夸奖他的话,宋映白回头笑道:“大人,这次我可真记住了!”
黎臻微笑点点头。
宋映白得意的扬扬眉,将门关好,飞步出去了。
他刚出门,黎臻便一侧身,不再忍着,捂着嘴不停的咳嗽,再拿开手的时候,一掌心的黑血。
他跌回小榻,手背放在滚烫的额头上,第一次切实感受到死亡的逼近。
——
在森林里,人很容易失去方向感和时间感,宋映白不敢走得太远,约莫走了一刻钟就伏下身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寻找猎物。
忽然,他发现树干后面露出一角灰绒绒的皮毛,他看准,抬袖放箭,结果不幸偏转了下,射到了树干上。
宋映白岂能善罢甘休,拔腿就追,又发了两箭,终于将兔子钉死在了地上。
他走过去,拎起兔子耳朵,脑海里已经出现一锅热气腾腾的炖兔肉了。
一边在心里演练如何炖这兔子,一边往回走,渐渐的,他因为打到猎物而高兴上扬的嘴角,慢慢垂下。
他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他快步走到一棵刻着记号的树干前,这是他刚才一边走一边刻下的,但同时,他也发现旁边的树干,前方的树干,视线内所有的树干全部被刻了记号。
他脑袋嗡的一下胀大,这是鬼打墙?
他咬牙拿箭头戳了下手背,疼得他抽冷气,但眼前的幻象却没消失。
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周围是同样记号的苍天大树,遮天蔽日,无穷无尽。
在林子里迷路只有死路一条,而且他这还不是单纯的迷路。
但是他不能慌,越慌,死得越快。
话虽这么说,但就在他稳定心神,告诉自己不能慌的时候,却听到身后有动静越靠越近。
猛地想起黎臻说起的毛人。
他头皮发麻。
第23章
他手一松,将兔子扔到地上,转身对着来的东西,飞起便是一脚。
踹翻在地后,骑到对方身上,袖箭抵在对方脖子上就要放箭。
这一瞬间,他看清对方的容貌,松了一口气,是个长相正常的男人,方头阔脸,并不是什么野人。
他身上穿着翻毛的皮袄,裤子和鞋子也全是兽皮所制,相当的结实。
但宋映白并没有彻底打消警惕,紧张的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这里?”
这人忙道:“我是猎户,我刚想跟你打招呼,就被你打倒了。”
“跟我打招呼干什么?”
“因为我看你好像迷路了,正好我也迷路了,好不容易遇到个人,你别杀我,我没恶意。”
宋映白也不是滥杀无辜那种人,听到合理的解释,忙站起身,伸手把这人拽起来,“对不起。”
这人站起来,憨憨的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捡起地上的钢叉。
宋映白擦了下脑门的汗,“说真的,我被你吓到了,还以为是毛人。”
这男人道:“我不是毛人,我叫方海,搬到这附近有一年了,昨天进林子,想给我媳妇打点好东西补补身子,没想到,自个却迷路了。”
说到媳妇两个字的时候,宋映白清楚的看到他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后,有种难言的羞涩。
这时,宋映白注意到方海腰上系着的一个布袋满是血迹,不禁眯着眼睛狐疑的看那儿。
方海愣了下,笑着打开布袋,晾给宋映白看,“是一颗熊心,回去给我媳妇熬汤喝。”
宋映白想起他们早些时候遇到的那个被开膛破肚的熊,难道这个方海就是所谓的毛人?那也太厉害了,居然能打死熊。
不过,迷路才是眼下最需要解决的事情,“我看你是个打猎的行家,咱们怎么才能出去?”
方海叹气,“我也想出去,一直在林子里转,实在是太累了,我好想回家见我媳妇,她正病着,不知道她怎么样了,一定饿了。”说着抬手擦泪,“我好想见她……”
宋映白眼睛看了下森林外那间鬼屋的方向,有了某种猜想。
突然一声炸雷响彻云霄,随即,一股烈风吹来,卷起地上的树枝和碎叶,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宋映白知道风雨要来了,这和他原本估算的时间完全不同,似乎自从迷路了,连周围的时间都不太对了。
方海道:“不好了,来暴雨了,快随我来,前方有一个大树洞可以避雨。”说罢,在前奔跑领路。
宋映白不想再变成落汤鸡了,跟上了方海的步子,在林子快速穿梭,不久来到一棵参天大树下,有七八个人合围那么粗。
它的大树洞容纳他俩绰绰有余,方海率先钻了进去,就在宋映白犹豫的时候,瓢泼大雨落下,打在树叶上噼啪作响,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钻了进去。
才一进去,他就闻到了一股叫人作呕的臭味,他抬头一看,就见方海身后,靠着树洞壁堆放着一堆烂肉,生了一窝一窝的蚊虫,而且靠最里面趴着一个像人似的长毛动物,烂得差不多就剩一张皮了。
宋映白掩鼻,差点吐出来,他向后退了几步,重新站到了洞外。
他肯定了自己的猜想,严阵以待。
方海则坐在里面,将半边脸藏在黑暗中,“你怎么不进来?”
此时雨滴落下,打湿了宋映白的衣裳,“方海……冒昧问一句,你家是不是住在离不远的小屋,屋外围着篱笆?尊夫人戴了一根骨簪。”
方海的声音突然激动,“你见过她?”
印证了他的猜想,宋映白没有回答,只是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她是个好女人……”
他们是私奔的,她是他的寡嫂,在被他母亲逼迫殉节的时候,他救了她,之后两人义无反顾的逃到了这里。
本朝律令,以嫂为妻者斩,他们永远无法被世俗接纳。
只能离群索居,住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
大雨倾盆,宋映白站在雨中,深吸一口气,“其实,我早该发现,你出现之后,我才迷路的。或者说,当你靠近我,我就开始迷路了。困在这里的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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