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的佛系日常 作者:夙夜笙歌

    ,难怪刚才起就没听到他的吼声,也没见他过来阻止玉衡救人,原来是被抓了过去那边,只是同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去的。

    王青青突然意识到,玉衡比她想象的,还要强大得多。

    ……

    玉衡坐在餐桌旁,十分认真的观察着桌子上那只四处爬动的虫子。

    这就是她从王诺弦身上抓出来的情蛊蛊虫。别看这东西名字听起来还有点好听,实际上丑得令人发指,以至于玉衡完全不想多抓它一秒,于是就扔到了餐桌上,用玄力结成结界,将其困在其中,以方便观察。

    “朝夕,你见过这种丑东西吗?”玉衡问。

    “没有。”朝夕一双凤眼半开合,像是随时会睡去的样子,语气透露出几分慵懒的意味。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这样一只丑虫子竟然能控制一个人的思想。”玉衡好奇的盯着蛊虫看,同时又十分的嫌弃,她对朝夕说道,“它长得太丑了,我不想碰,你帮我把它切开来看看吧。”

    这种理所当然使唤人的态度,朝夕简直想给她翻白眼,但还是算了,掀开眼帘,瞥了一眼那只蛊虫,“怎么切?活的还是死的?”

    玉衡奇怪的看他一眼,“当然是要活的了,不然怎么研究?”

    “嗯。”朝夕应了一声,而后抬起修长的手指,凝聚魔力于指尖,穿透玄力凝聚而成的结界,触碰到蛊虫的身体后,将其禁锢住,而后从头至尾,竖着将其身体整个切开,再将伤口扒开,露出身体内部的构造。

    “咦,好恶心!”玉衡露出嫌弃到了极点的表情,迅速挪开视线,不愿意再多看一眼。

    朝夕问她,“你还要继续研究吗?”

    玉衡摇头,“不要!你研究完了告诉我就可以了。”

    朝夕:“……”

    有些人,不管什么事,总是能理所当然使唤你……算了,懒得计较,因为根本拿她没办法。

    于是他再次点头,“嗯。”

    之后便开始研究起蛊虫的构造与原理来。

    而玉衡则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被摁在桌子上的周先恒身上,片刻后说道,“你刚才说了‘那个东西’,是给你蛊虫的家伙吗?那是个什么东西?”

    第094章

    周先恒其实也不知道给他情蛊的是什么东西。

    所有的一切,源于一截指骨。

    ……

    踏进大学校园的第一年, 从乡下来到这座繁华大城市的周先恒, 一度觉得无法适应。

    他小学是在村里读的, 义务教育不花一分钱还有营养餐那种, 周父周母一开始送他去学校,可能根本就没想太多,就是随大流把孩子扔学校,小学初中读完,就可以跟着村里的大人外出打工。

    但是没想到他从一年级开始,学习成绩就非常好,一直都是年级第一名。

    村里的人坐在一起闲聊时, 总会打趣说, 周家要出一个大学生, 周父周母以后也能跟着去城里过好日子。

    这样的话听多了,周父周母也真的上了心。后来小升初考试,周先恒考上了市里的六中,虽然不是顶好的那一批高中, 但也是二流之中最好的了。

    周父周母咬着牙, 把他送去了市里读书。

    当然,这里的市,只是个偏远落后省份下辖的县级市,估计连很多发达一点的县城都比不上,就更别说是一线的大城市又或者普通的二三线城市了。

    三年后的中考,周先恒再次以优异的成绩, 考进了当地最好的一中。

    又三年,他拿到了一流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在进入大学以前,他跟身边的人,虽然在家庭环境上也有差距,不过由于大家穿着同样肥大丑陋的校服,吃食堂或者校外小餐馆,而且绝大多数人都在忙着学习,所以这种差距并不是很明显。

    可是到了大学,就完全不一样了。

    为了节省车票钱,周先恒是自己一个人来学校报道的。

    他穿了一身在他认知中价格很贵的衣服,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站在教学楼前,跟其他人一起排队。

    那个时候,他第一次意识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是如此的大。

    排了半天的队,终于把报道的事办好了,结果转身离开的时候,箱子没拉好,撞到了其他人。

    “对不起……”他一边慌张的道歉,抬头就对上一张精致美丽的脸。

    女孩笑着摇头,“没关系。”而后俯身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递到他面前,“给,这是你掉的。”

    看着那只白皙纤细的手,耳边回响着轻柔悦耳的声音,没来由的,周先恒只觉得心跳忽然一下子跳得很快,脸也抑制不住的发热,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谢……谢谢!”

    “不客气。”女孩笑着说道。

    那是周先恒初次遇见王诺弦,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后来得知她跟自己在同一个班级的时候,周先恒忍不住的去想,这是不是就是缘分?

    不过很快,他的幻想就被打破了。

    男生宿舍夜里闲聊的时候,他从其他人口中,得知了王诺弦的一切情况。比如她是这座城市土生土长的,从小品学兼优,家里开公司,资产过亿,且就她一个孩子……

    “我觉得吧,像王诺弦这样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性格好,家里还巨有钱的,谁要能娶到她,简直就是几辈子积德,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不对,顺序错了,应该是先迎娶白富美,然后升职加薪当总经理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简直完美!”

    那时候说这些话的人,其实只是说着玩,戏言而已,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偏偏旁听的周先恒上了心,那之后就开始关注王诺弦的情况,早晨几点出宿舍,走哪条路,去哪里吃早餐,图书馆喜欢坐哪个位置……像是个biantai跟踪狂一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王诺弦。

    可是任凭他了解得有多清楚,制造出再多的偶遇,王诺弦始终都只是礼貌而疏离的,跟他打一个招呼,便离开了,不会多看他一眼。

    大学一年下来,周先恒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心里疯狂的爱意,已经有些变了味道。

    他开始怨恨。恨周父周母没出息,以至于他只能是一个农村人。又恨王诺弦,觉得她是看不起他出身农村,所以对他的爱与付出视而不见。

    那时候,他的心理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

    但是在大二这年,事情发生了转机。

    他在学校附近的地摊闲逛时,无意间看到了一截指骨,看起来十分的普通,但是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无论如何也一定要买下。后来他花了十块钱把指骨买下,拿在手里反反复复的看,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就随手揣在了衣服兜里。

    那天夜里,他一如往日,幻想着王诺弦的时候,脑海中忽然冒出一个声音,不辨男女,毫无情绪起伏,问他,“你想要什么?”

    伴随着这个声音,周先恒的意识有一瞬的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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