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棍天子 作者:未晏斋
阿圆别怕!我在这儿。”又说:“那臭畜生吓唬你,趁它没死,我活剥了它的皮!叫它知道得罪将军夫人没好果子吃。”
沈沅抱住他:“别去,怪恶心人的。”又委委屈屈哭:“你怎么才来?”
杨寄觉得她真是倒打一耙,不由责怪道:“你怎么不问自己,为啥要来这儿?这可不是我们姑臧,这里指不定就有野狼,而且今儿只是一只,有的时候可是一群!”
“你看你,对我越来越凶了!”沈沅想着就后怕,哭得越发凶了。
“我要晚来一步,凶都没地方凶了!”杨寄刚刚本能地哄她,怕她害怕,这会儿担忧去了,后怕上来,脾气也上来了,气呼呼道,“骂你是轻的,我还要让你长长记性呢!”
他把那小腰身一抱,举起巴掌,在抽与不抽之间犹豫了片刻,沈沅的脸已经从他胸怀里抬起来,一点都没有刚刚害怕得发抖的样子,而是凶悍地说:“杨寄,你别得寸进尺啊!我听说到处都在传你会打老婆,还真能耐了?你打我一下试试?”
嘿,果然女人都是三天不打就蹬鼻子上脸的主儿,杨寄使劲地攒着怒火,把巴掌举了又举,在她屁股旁边晃悠,可被她那双毫不畏怯的圆溜溜的眼睛瞪着,看得见她眼睫毛上还湿漉漉的,他就是下不去手,最后,好容易积攒起来的一丝丝怒火,全数被浇熄了,只好一巴掌甩自己脸上:“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谁叫我来晚了,还对你凶。”
沈沅嘴凶,见他居然打自己,又忙检查他的脸上有没有痕迹,边揉边吹,责怪他:“你干嘛?怎么在军营里形成了这样的坏脾气,非动手不可?不能好好说事?”
自己打自己,疼痛有限的,杨寄被她温软的手摸得舒坦,自然不吱声。过了一会儿,突然一把握住沈沅的手挪开,问:“那头狼呢?”
沈沅回头一看,溪水边的沙砾地上,残余着一条血淋淋的狼腿,连骨带筋地咬断了,还钉在地上。循着血迹看过去,沙棘丛里匍匐行进着的是一头三条腿的狼,断掉的半条腿拖在地上,血和着泥沙糊在伤口上,瞧着十分}人。
杨寄挽了弓,想了想却又放下了,自嘲地对沈沅说:“放这畜生一条活路吧。也够狠的,知道不逃走就是死路一条,宁可受点痛,咬断一条腿,或许还有活路。”他似乎又想起来沈岭逼着他读的书,又文绉绉说:“这大概就叫‘毒蛇螫手,壮士断腕,岂不惜其肌骨?所存者大也。’”最后回过头对沈沅笑道:“咱们也学着点。”
沈沅也颇觉得这些野物和家畜大不相同,此刻平静下来,说:“你倒是能耐,净和狼学,先学着驱狼为犬,现在又学狼这般对自己狠心――刚刚那一巴掌,现学现卖的是吧?”
杨寄叫屈:“姑奶奶,我手指甲都没弹到你身上,你倒骂了我这许久了。果然女人不能宠!走,回去上军棍!”见沈沅“噗嗤”展颜笑了,他也放下心来,这时才敢点着她的额头嘱咐说:“但是给我记住,一个人不许出去瞎跑,这里不是秣陵,甚至也不是姑臧,谁知道什么危险藏着?”
沈沅拉着他的手,娇声道:“知道啦!刚刚已经吓死了,你还来吓我!”杨寄给她摇得骨头都快酥了,抱上马说:“实在要想出来玩,也等我空了带着你。”
回到营地,等候杨寄的是一波又一波事务,他想着毡帐中的妻子,处置时不免有些浮躁,对着案牍手挥五弦,目送归鸿:“北边早已被我打得闭了气,连他们的皇帝都客客气气的,知道现在黄河之西全数在我手里,留他们在代郡周围苟延残喘。现在我不也正在巡查各处么,管叫敢侵袭我边界的胡人有去无回!”
他迫不及待处置好文牍,高高兴兴回去睡觉。灯吹熄了,外头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楚,巡逻士兵的脚步声,篝火“哔剥”的爆燃声,乃至其他营帐里喝酒吃肉摇樗蒲的动静,历历在耳。
杨寄翻个身去揽沈沅:“乖,我来给你压压惊。”然后“啵”地亲了一大口。
沈沅推了他一把:“动静小一点!这毡帐一点儿都不隔音!”原来也竖着耳朵呢!
在外头确实没有在家好,沈沅紧紧地抿着嘴,不肯发出一点动静,就连杨寄用力大了,也要踹他一脚,示意他别那么响。真是没劲儿啊!杨寄有些悻悻的,突发奇想道:“明儿闲着无事,我带你到外头走走。”
沈沅喜出望外:“真的?不会有啥问题吧?”
杨寄笑道:“不会!你男人现在可是这里的大将军。自从利用叱罗忽伐打了那样一场大胜仗,还有谁敢犯边?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名叫‘原州’,已经到了当年所说的‘萧关’,一边是贺兰山,一边就是黄河,还有沙漠环绕,易守难攻,是绝佳的地方。除了偶尔有狼,其他都在我掌控之中。就是狼嘛,看到我的刀与箭,还不乖乖退避三舍?”
他自也心痒痒。这段的巡查,边防安固,原州这地方又是特别,除非那被打得半死的北燕人敢冒死穿越沙漠,否则绝无偷袭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何不寻块安静的宝地,供两人享用?
第二日上午,杨寄看完操练,匆匆把一应事务处置好,下午就对营中将官们吩咐道:“今日我单独去外头跑跑,不会很远,你们不用跟着了。”
这浮生里偷来的半日闲暇,自然要和亲爱的老婆一起度过。
“你跟着我走。”杨寄挤挤眼睛,指了指准备好饮水和干粮的马匹,“也算是独特的体验了。”
他的马载着两个人在如雪的沙漠中行进了许久,沈沅只觉得前路漫长,心里有些慌张,但只消朝后一仰,靠在杨寄的身上,那丝慌张便减少了。杨寄边漫不经心地吻着沈沅的秀发,边仔细打量沙面上的痕迹,突然,指着几个不清晰的蹄印说:“这是黄羊!”
他稍稍夹了夹马腹,马儿大概也感觉到了水草的气息,四蹄越发轻快起来。很快,野马和黄羊的蹄印越来越密集,还不时能够看到有鸟儿起落,果然,在越过一道高高的沙丘之后,一处草滩出现在眼前。草滩间蜿蜒着一道细细的流水,他们奔过去,俯首饮上一口,水甘甜清冽,浑身顿时轻松了。
放开马嚼子,杨寄的黑驹撒着欢儿喝水吃草去了。草滩前一片平川,从近处的绿色,渐渐又过渡到远处一片泛白的黄色。四围极其静谧,微微的暖风吹过来,带着淡淡的水气,沈沅找一块平整地方坐下来,看着远处斜落的夕阳,赞叹道:“好美!”
草滩上看夕阳,整个人像被包裹在一片壮丽的橙红色中,天边的云是流动的,远处的沙丘呈偌大的弧线,全数浸在那轮滚圆红日散发的万丈光芒之中。
她看景,却有人在看她。杨寄坐在她身边,心猿意马地随口跟着赞叹,却慢慢在她脸上轻嗅着,呼吸逐渐浊重起来。沈沅扭头笑道:“喂!这是什么地方,你别乱来!”
杨寄腻乎地抱着她,缠着说:“这地方怎么了?你看,左右都没有旁人,天为穹庐,地为床榻,简直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好卧房。”
☆、第127章 大漠
沈沅已经被他带得往下仰倒,勾住他的脖子不肯让背碰到地,娇嗔道:“下头是沙子和草!”
杨寄斗败的公鸡一样撒开手,嘟囔着:“女人真是麻烦……”从马背上取下自己的斗篷,铺开在地上,斗篷里软软的狐毛看着就舒坦。沈沅被抱到铺开的斗篷上,杨寄解下她腰间的茜红色鸾带,挑逗地放在她耳边。斜射过来的阳光一点也不刺眼,倒可以清楚看见天空中一群群掠过的飞鸟,熔化在这销金般的天际。而鸟儿们,若从上方的视角往下看来,大约也会好奇,这样袒裎相对的两个人儿,又为何会如此这般紧密地交缠在一起。
大约是身体太火热,戈壁的风正好带走了两人身上的汗珠,他们总也不舍得分开,互相密密地亲吻。沈沅埋首在杨寄的胸怀里,责怪道:“羞人哒哒的,你怎么想出来在这样的地方?……”
杨寄却是脸皮厚的,笑道:“这地方多好,风里还有花香,也不怕人听到动静。你刚才那声儿,我听着都销魂――营帐里哪能?”
沈沅扭了扭,啐了他一口,起身找衣服穿。杨寄支起身子,嘴里还要油滑:“急啥,不是说要多躺会儿才容易怀孕?你看天才刚刚黑,难道运动多了肚子饿了?……”
沈沅自顾自把裙子系好,四下一看,惊道:“我们的马呢?”
杨寄起身四顾,他那匹黑马确实不见了,他笑道:“小畜生大约到上游去找更嫩的草了。”他打了几个唿哨,平日训练有素的黑马却没有应声而返。杨寄急忙也起身,见沈沅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赶紧安慰她:“没事。我去找找。”
这里几乎是一片荒漠,当夕阳的余光都沉到地平线之下后,气温突然降了下来,杨寄把斗篷披在沈沅身上,沿着溪流寻他们的马。走了好远的路,才看见远处黑黢黢的一团,杨寄走近一看,立刻把沈沅的头藏在自己怀里:“阿圆,别看!”
马已经死了,肚腹上血肉模糊,皮肉被撕扯得一块一块的。“是狼!”杨寄虽然心惊,但还算冷静,拍拍沈沅的手,示意她在原地等一等。然后他拔出身上的佩刀,警觉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啥危险了,才重新把目光投到他的爱驹身上,心里舍不得,但此刻马已经是次要了,只能把马背上他的弓与箭囊取下来,摸了摸马的鬃毛叹了口气。
但随即,他的目光“嚯”地一跳,伸手在马的伤口探了探,再回头望向沈沅的时候,脸色已经变了:“阿圆,靠近我!这不是野狼,是豢养的狼犬!”
沈沅飞奔到他身边,感觉自己握住的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没事跑到这里来,真是作死。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没有用,沈沅说:“阿末,我不怕的,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能做到。”
杨寄语气还算冷静:“这是豢养的狼犬,所以,这一带有人在打猎,肯把狼犬放这么远,不是我们那里猎户的作风。且不管是谁,我们还有两条腿,这里离我们的营地虽有一些距离,快着些走,两个时辰也能走回去。”他抬头望了望西边的最后一丝光,又望了望北边的星辰,从马背上拽下自己的水囊灌足溪水,又解开干粮袋子自己背着。
“走吧。”
天渐渐黑沉下来,两个人举着一支松明火把,吭哧吭哧,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荒野里穿行。离开刚刚那片草滩,眼前很久很久都只出现沙漠,偶有不同的景致出现,也不过是乱石戈壁,低矮的棘草和丛密的胡杨,间或还有一两株沙柳,黑夜像一块巨大的缁绫,慢慢把万事万物都盖住,星光都在云翳里模糊起来,那些乱石、那些草树,如无数鬼怪的影子,倏忽出现,又倏忽消失。
沈沅毕竟是个养在闺中的女郎,很少走这么久的路,跌跌撞撞有些跟不上了。她挽着杨寄的胳膊:“阿末,能不能休息一会儿,我走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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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晚来一步,凶都没地方凶了!”杨寄刚刚本能地哄她,怕她害怕,这会儿担忧去了,后怕上来,脾气也上来了,气呼呼道,“骂你是轻的,我还要让你长长记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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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果然女人都是三天不打就蹬鼻子上脸的主儿,杨寄使劲地攒着怒火,把巴掌举了又举,在她屁股旁边晃悠,可被她那双毫不畏怯的圆溜溜的眼睛瞪着,看得见她眼睫毛上还湿漉漉的,他就是下不去手,最后,好容易积攒起来的一丝丝怒火,全数被浇熄了,只好一巴掌甩自己脸上:“好好好,都是我的错,谁叫我来晚了,还对你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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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回头一看,溪水边的沙砾地上,残余着一条血淋淋的狼腿,连骨带筋地咬断了,还钉在地上。循着血迹看过去,沙棘丛里匍匐行进着的是一头三条腿的狼,断掉的半条腿拖在地上,血和着泥沙糊在伤口上,瞧着十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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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寄叫屈:“姑奶奶,我手指甲都没弹到你身上,你倒骂了我这许久了。果然女人不能宠!走,回去上军棍!”见沈沅“噗嗤”展颜笑了,他也放下心来,这时才敢点着她的额头嘱咐说:“但是给我记住,一个人不许出去瞎跑,这里不是秣陵,甚至也不是姑臧,谁知道什么危险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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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头确实没有在家好,沈沅紧紧地抿着嘴,不肯发出一点动静,就连杨寄用力大了,也要踹他一脚,示意他别那么响。真是没劲儿啊!杨寄有些悻悻的,突发奇想道:“明儿闲着无事,我带你到外头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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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寄却是脸皮厚的,笑道:“这地方多好,风里还有花香,也不怕人听到动静。你刚才那声儿,我听着都销魂――营帐里哪能?”
沈沅扭了扭,啐了他一口,起身找衣服穿。杨寄支起身子,嘴里还要油滑:“急啥,不是说要多躺会儿才容易怀孕?你看天才刚刚黑,难道运动多了肚子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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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寄起身四顾,他那匹黑马确实不见了,他笑道:“小畜生大约到上游去找更嫩的草了。”他打了几个唿哨,平日训练有素的黑马却没有应声而返。杨寄急忙也起身,见沈沅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赶紧安慰她:“没事。我去找找。”
这里几乎是一片荒漠,当夕阳的余光都沉到地平线之下后,气温突然降了下来,杨寄把斗篷披在沈沅身上,沿着溪流寻他们的马。走了好远的路,才看见远处黑黢黢的一团,杨寄走近一看,立刻把沈沅的头藏在自己怀里:“阿圆,别看!”
马已经死了,肚腹上血肉模糊,皮肉被撕扯得一块一块的。“是狼!”杨寄虽然心惊,但还算冷静,拍拍沈沅的手,示意她在原地等一等。然后他拔出身上的佩刀,警觉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啥危险了,才重新把目光投到他的爱驹身上,心里舍不得,但此刻马已经是次要了,只能把马背上他的弓与箭囊取下来,摸了摸马的鬃毛叹了口气。
但随即,他的目光“嚯”地一跳,伸手在马的伤口探了探,再回头望向沈沅的时候,脸色已经变了:“阿圆,靠近我!这不是野狼,是豢养的狼犬!”
沈沅飞奔到他身边,感觉自己握住的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没事跑到这里来,真是作死。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没有用,沈沅说:“阿末,我不怕的,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能做到。”
杨寄语气还算冷静:“这是豢养的狼犬,所以,这一带有人在打猎,肯把狼犬放这么远,不是我们那里猎户的作风。且不管是谁,我们还有两条腿,这里离我们的营地虽有一些距离,快着些走,两个时辰也能走回去。”他抬头望了望西边的最后一丝光,又望了望北边的星辰,从马背上拽下自己的水囊灌足溪水,又解开干粮袋子自己背着。
“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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