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豪门 作者:青田雨花
校园豪门 作者:青田雨花
林家和南宫家是世交,两家自然是十分熟络的,林书皓长轩木五岁,轩木自小便跟在书皓身后叫哥哥,书皓亦是将轩木当成亲弟弟一样疼爱。
“未成年人不宜饮酒,知道吧!”林书皓将轩木的酒杯拿了过来闻了闻,果真是杯白兰地。
“你也来这套,谁十六的时候把上小学的我和云海拉过去灌了半壶的白酒……”轩木还未说完话,便被林书皓笑嘻嘻的捂住了嘴巴。
“云海和夏莫呢?吵架了?”这小子火药味这么大,向来形影不离的三个人这会儿怎么只剩下轩木了?莫非又吵架了?
“书皓哥!”说曹操曹操到,夏莫许久未见书皓自然十分开心,跑过便给了书皓一个大大的拥抱,引得不少女生为之侧目。
“那个夏莫简直就是狐狸精,左一个陆云海,右一个南宫轩木,这会儿还非要到这里再勾搭一个林书皓,简直太不要脸了。”
“就是,就连林书画都未曾和她堂兄如此亲昵,他俩这番神情倒更像是就别重逢的兄妹了。”
嫉妒的女生们在一旁议论纷纷,各个眼眸锐利,恨不得将夏莫生吞活剥了。
几个人许久未见,自然会聊起以往种种,脸上尽是喜悦和笑意,唯独南宫轩木全程黑着一张脸,完全无心叙旧,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酒。
“怎么了?”林书皓看了一眼轩木,问云海。这小子看起来不太对劲儿,向来最活跃的小朋友这会儿怎么像秋风打过的茄子似的蔫儿了呢?
“你猜?”云海卖起关子来。
“女人!”林书皓是何等敏锐之人,他们又正值十六七岁。正是对恋爱充满幻想的年龄,能让向来乐观积极的轩木如此挫败的估计只有爱情了吧!
“binggo!”云海打了个响指。
“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哈~他!被人甩了!”云海幸灾乐祸的在林书皓耳旁指着站在不远处的轩木说道,掩不住的笑意,完全是最佳损友。
“哪个女生这么有眼光!”林书皓挥毒舌的功力,在一旁默默补刀。
“你俩有完没完。我失恋了,你们怎么那么开心呀?跟你们有仇啊?”别看轩木好像一直在喝闷酒,但是该听的可是一点儿都没错过。
“不就是失恋吗?哥陪你喝酒!”云海笑着起身将手臂搭在轩木的肩膀上道。
“不醉不归!”林书皓也将手臂搭在轩木的另一个肩膀上。
在宴会一角,三个长相隽秀,各有特色的男孩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成为整个宴会女生们为之关注的焦点。要知道在那里的三个人,一个是林家大少爷,一个是陆家大少爷,无论搭上哪个都可以飞上枝头变凤凰。
只是那个南宫轩木为什么也会在其中呢?看起来颇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论家世,他区区一个秘书的儿子竟然能够跟这样两位名门显贵的后裔结识。
论性格品性。他成绩平平,谈吐随性,不拘小节,而陆云海和林书皓却都是谦谦君子,才貌双全,温文尔雅,着实跟南宫轩木有着天壤之别。
可就是这样三个性格迥异的人,偏偏就能聚在一起畅饮聊天。气氛愉悦,而且默契十足,这三人定然是早就相识的。而且关系匪浅吧!
“林夫人,那位坐在书皓和陆家大少爷旁边的男孩好像从未见过,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有不知情的贵妇向秦玉(林子涵的妻子)打听。
要说参加这场宴会的不是名人显贵,便是业界巨擘,聚集了整个g市的富豪商贾和政坛人物,这样的机会可是极为难得的。有些人像趁此机会结识上层人物,扩充人脉。而有些人。则在留意与自己孩子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早早安排孩子的未来……
“他是我们家一个秘书的儿子。自小便在书皓身后叫哥哥,两人情同手足,孩子品性极好,是个好孩子。”秦玉笑盈盈的道,她自然是了解这些贵妇的心态的,也十分清楚南宫家并不希望轩木受到外界过多的关注。
“哦!看起来是挺好的!”果然,宾客们一听到轩木如此身份,心自然凉了大半截。
贵妇们表面是寒暄,可人心底却暗自嘀咕,什么情同手足,不过就是给林家打工的秘书的儿子,怎么配和林书皓情同手足,定然是林家心善,才任由这样身份的孩子跟自家儿子称兄道弟的。
整场宴会的女主角林书画倒是低调的多,一直乖巧的站在林家老太太和吴海英(林书画的姥姥,南华校董)面前,大方得体的礼服,脸上画着淡妆,笑容浅淡,尽显大家闺秀的温婉。
见林家大小姐这样乖巧的模样,前来参加宴会的贵妇们马上聚到老太太那里逢迎拍马,好不热闹。
虽一直由云海、夏莫和许久不见的书皓哥陪着,但是轩木的痛苦却丝毫没有减轻,只觉得耳边一直响着嫣然决绝而又果断的声音“好!”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竟没有一点的犹豫不决,似是早就在期盼他说分手。这还未到一天,他便已经开始后悔了,开始想她了,他无法想象以后的日子如果没有嫣然会怎么样。
当时,他真的是气糊涂了,气她不懂他的好意,气她完全不顾忌他的立场,气她没有在楼下等他,下那么大的雨都没能留住她,她的脾气得有多倔……
这样一想,却又觉得哪里不对?昨天那场雨下的那么大,她是不是淋到了?她是不是感冒了?
今天是周六日,又是林书画的生日……估计整个南华就剩她一个人了吧!
她会不会有危险?
各种担忧萦绕在脑中,竟完全听不进去云海和书皓哥的话,只觉得脑袋嗡嗡直响。
甚至左顾右盼的到处在寻找嫣儿的身影,说不定。说不定她会来,她只是太生气,气消了便会回来找他,可是……
他摇了摇头,嘴角一片苦笑。他这是胡思乱想的在想什么呢?
“夏莫,今天你出来的时候嫣然没说什么吗?”轩木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哦!原来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嫣然,林书皓心里暗自嘀咕着,感慨当年的小不点儿如今都会谈恋爱了。
“没说什么呀!我出来的时候她还懒在床上睡觉呢!”夏莫道,她看得出来轩木心里一直在想着嫣然。
睡觉?似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轩木‘噌’的站了起来。
“帮我跟书画说句生日快乐。我先走了!”说罢便急冲冲的离开。
“看吧!我就说让他去道歉,死要面子活受罪,到最后还不是得去哄她,非要这么矫情,提什么分手。是吧!”云海笑嘻嘻的道,在一旁得意的搂着夏莫两个人腻腻歪歪的,极为炫耀。
“……”林书皓实在是有些无语,云海这小子果然够毒舌。
“夏莫,咱们可不能向他俩学习,就算再生气,也绝不说分手。”
“要死啊!就算分手,也得我提!”
夏莫这一句博得林书皓的大拇指。嘴角含笑,坏坏的看着云海。
没想到这俩人竟然在一起了,他还以为夏莫喜欢的是轩木呢?不过现在看来。两个人吵吵闹闹的,一对欢喜冤家,倒是极为般配。
*****
他说分手,说的那么轻易。
她说‘好’竟也说的如此决绝。
有的时候她会想,也许从一开始他们俩就不该在一起,无论是家世还是性格。他们都有着天壤之别。
他是天之骄子,总难免会有些少爷脾气。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
而她呢?脾气倔强,自尊心极强。又出身贫寒,和他如同两个世界的人。
分手也好,反正迟早都是要分的。
只是为什么泪水偏偏就这么不争气的一直在流,怎么擦都擦不完。
他有什么好的,那么幼稚,从来都不为她考虑,什么都要听他的,那么自私,那么讨厌……讨厌死了,她最讨厌南宫轩木了。
“呜……呜……”她躺在被窝里痛苦流涕,只觉得头越哭越疼,昏昏沉沉的便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看了一下表,晚上7点。
林书画的生日宴就要开始了吧!
那里一定很热闹,夏莫、云海……还有轩木,他们三个一定会开心的玩闹吧!
可这里却安静的出奇,空荡荡的,让人觉得窒息。
他们真的分手了么?
一个电话,一句我们分手吧!她和轩木便由最亲密的恋人变为了陌生人。
突然觉得,恋人之间的这种感情似乎是所有情感中最为不可靠的,让人患得患失,痴痴傻傻,为他笑,为他哭,为他心跳,却最终那样轻易的以一句“我们分手吧!”作为所有付出和记忆的结束。
多可笑,前一天他们还在写恋爱约法三章,他亲手写下:不离不弃,她那么感动,说好两个人永不分离,结果第二天便分手了。
一想到有一天和他牵着手走进教堂的人并不是她,她的头便如炸开了般的疼,眉头紧锁,昏昏沉沉,睡睡醒醒,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可很奇怪的是,即便是在混沌之中,她仍清楚的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说他会一辈子对她好,说大学毕业后他们就结婚,记得他的吻,他的拥抱,他身上的味道……也记得他说分手。
原来一个男孩说他喜欢你的时候也好,说要分手的时候也好,竟都会让人如此深刻的记得。
那份欢喜,那份刺痛,前者美好短暂,后者则痛彻心扉,久久不能治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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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豪门 作者:青田雨花
林家和南宫家是世交,两家自然是十分熟络的,林书皓长轩木五岁,轩木自小便跟在书皓身后叫哥哥,书皓亦是将轩木当成亲弟弟一样疼爱。
“未成年人不宜饮酒,知道吧!”林书皓将轩木的酒杯拿了过来闻了闻,果真是杯白兰地。
“你也来这套,谁十六的时候把上小学的我和云海拉过去灌了半壶的白酒……”轩木还未说完话,便被林书皓笑嘻嘻的捂住了嘴巴。
“云海和夏莫呢?吵架了?”这小子火药味这么大,向来形影不离的三个人这会儿怎么只剩下轩木了?莫非又吵架了?
“书皓哥!”说曹操曹操到,夏莫许久未见书皓自然十分开心,跑过便给了书皓一个大大的拥抱,引得不少女生为之侧目。
“那个夏莫简直就是狐狸精,左一个陆云海,右一个南宫轩木,这会儿还非要到这里再勾搭一个林书皓,简直太不要脸了。”
“就是,就连林书画都未曾和她堂兄如此亲昵,他俩这番神情倒更像是就别重逢的兄妹了。”
嫉妒的女生们在一旁议论纷纷,各个眼眸锐利,恨不得将夏莫生吞活剥了。
几个人许久未见,自然会聊起以往种种,脸上尽是喜悦和笑意,唯独南宫轩木全程黑着一张脸,完全无心叙旧,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酒。
“怎么了?”林书皓看了一眼轩木,问云海。这小子看起来不太对劲儿,向来最活跃的小朋友这会儿怎么像秋风打过的茄子似的蔫儿了呢?
“你猜?”云海卖起关子来。
“女人!”林书皓是何等敏锐之人,他们又正值十六七岁。正是对恋爱充满幻想的年龄,能让向来乐观积极的轩木如此挫败的估计只有爱情了吧!
“binggo!”云海打了个响指。
“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哈~他!被人甩了!”云海幸灾乐祸的在林书皓耳旁指着站在不远处的轩木说道,掩不住的笑意,完全是最佳损友。
“哪个女生这么有眼光!”林书皓挥毒舌的功力,在一旁默默补刀。
“你俩有完没完。我失恋了,你们怎么那么开心呀?跟你们有仇啊?”别看轩木好像一直在喝闷酒,但是该听的可是一点儿都没错过。
“不就是失恋吗?哥陪你喝酒!”云海笑着起身将手臂搭在轩木的肩膀上道。
“不醉不归!”林书皓也将手臂搭在轩木的另一个肩膀上。
在宴会一角,三个长相隽秀,各有特色的男孩聚在一起喝酒聊天,成为整个宴会女生们为之关注的焦点。要知道在那里的三个人,一个是林家大少爷,一个是陆家大少爷,无论搭上哪个都可以飞上枝头变凤凰。
只是那个南宫轩木为什么也会在其中呢?看起来颇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论家世,他区区一个秘书的儿子竟然能够跟这样两位名门显贵的后裔结识。
论性格品性。他成绩平平,谈吐随性,不拘小节,而陆云海和林书皓却都是谦谦君子,才貌双全,温文尔雅,着实跟南宫轩木有着天壤之别。
可就是这样三个性格迥异的人,偏偏就能聚在一起畅饮聊天。气氛愉悦,而且默契十足,这三人定然是早就相识的。而且关系匪浅吧!
“林夫人,那位坐在书皓和陆家大少爷旁边的男孩好像从未见过,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有不知情的贵妇向秦玉(林子涵的妻子)打听。
要说参加这场宴会的不是名人显贵,便是业界巨擘,聚集了整个g市的富豪商贾和政坛人物,这样的机会可是极为难得的。有些人像趁此机会结识上层人物,扩充人脉。而有些人。则在留意与自己孩子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早早安排孩子的未来……
“他是我们家一个秘书的儿子。自小便在书皓身后叫哥哥,两人情同手足,孩子品性极好,是个好孩子。”秦玉笑盈盈的道,她自然是了解这些贵妇的心态的,也十分清楚南宫家并不希望轩木受到外界过多的关注。
“哦!看起来是挺好的!”果然,宾客们一听到轩木如此身份,心自然凉了大半截。
贵妇们表面是寒暄,可人心底却暗自嘀咕,什么情同手足,不过就是给林家打工的秘书的儿子,怎么配和林书皓情同手足,定然是林家心善,才任由这样身份的孩子跟自家儿子称兄道弟的。
整场宴会的女主角林书画倒是低调的多,一直乖巧的站在林家老太太和吴海英(林书画的姥姥,南华校董)面前,大方得体的礼服,脸上画着淡妆,笑容浅淡,尽显大家闺秀的温婉。
见林家大小姐这样乖巧的模样,前来参加宴会的贵妇们马上聚到老太太那里逢迎拍马,好不热闹。
虽一直由云海、夏莫和许久不见的书皓哥陪着,但是轩木的痛苦却丝毫没有减轻,只觉得耳边一直响着嫣然决绝而又果断的声音“好!”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竟没有一点的犹豫不决,似是早就在期盼他说分手。这还未到一天,他便已经开始后悔了,开始想她了,他无法想象以后的日子如果没有嫣然会怎么样。
当时,他真的是气糊涂了,气她不懂他的好意,气她完全不顾忌他的立场,气她没有在楼下等他,下那么大的雨都没能留住她,她的脾气得有多倔……
这样一想,却又觉得哪里不对?昨天那场雨下的那么大,她是不是淋到了?她是不是感冒了?
今天是周六日,又是林书画的生日……估计整个南华就剩她一个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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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左顾右盼的到处在寻找嫣儿的身影,说不定。说不定她会来,她只是太生气,气消了便会回来找他,可是……
他摇了摇头,嘴角一片苦笑。他这是胡思乱想的在想什么呢?
“夏莫,今天你出来的时候嫣然没说什么吗?”轩木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哦!原来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嫣然,林书皓心里暗自嘀咕着,感慨当年的小不点儿如今都会谈恋爱了。
“没说什么呀!我出来的时候她还懒在床上睡觉呢!”夏莫道,她看得出来轩木心里一直在想着嫣然。
睡觉?似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轩木‘噌’的站了起来。
“帮我跟书画说句生日快乐。我先走了!”说罢便急冲冲的离开。
“看吧!我就说让他去道歉,死要面子活受罪,到最后还不是得去哄她,非要这么矫情,提什么分手。是吧!”云海笑嘻嘻的道,在一旁得意的搂着夏莫两个人腻腻歪歪的,极为炫耀。
“……”林书皓实在是有些无语,云海这小子果然够毒舌。
“夏莫,咱们可不能向他俩学习,就算再生气,也绝不说分手。”
“要死啊!就算分手,也得我提!”
夏莫这一句博得林书皓的大拇指。嘴角含笑,坏坏的看着云海。
没想到这俩人竟然在一起了,他还以为夏莫喜欢的是轩木呢?不过现在看来。两个人吵吵闹闹的,一对欢喜冤家,倒是极为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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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分手,说的那么轻易。
她说‘好’竟也说的如此决绝。
有的时候她会想,也许从一开始他们俩就不该在一起,无论是家世还是性格。他们都有着天壤之别。
他是天之骄子,总难免会有些少爷脾气。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
而她呢?脾气倔强,自尊心极强。又出身贫寒,和他如同两个世界的人。
分手也好,反正迟早都是要分的。
只是为什么泪水偏偏就这么不争气的一直在流,怎么擦都擦不完。
他有什么好的,那么幼稚,从来都不为她考虑,什么都要听他的,那么自私,那么讨厌……讨厌死了,她最讨厌南宫轩木了。
“呜……呜……”她躺在被窝里痛苦流涕,只觉得头越哭越疼,昏昏沉沉的便睡着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看了一下表,晚上7点。
林书画的生日宴就要开始了吧!
那里一定很热闹,夏莫、云海……还有轩木,他们三个一定会开心的玩闹吧!
可这里却安静的出奇,空荡荡的,让人觉得窒息。
他们真的分手了么?
一个电话,一句我们分手吧!她和轩木便由最亲密的恋人变为了陌生人。
突然觉得,恋人之间的这种感情似乎是所有情感中最为不可靠的,让人患得患失,痴痴傻傻,为他笑,为他哭,为他心跳,却最终那样轻易的以一句“我们分手吧!”作为所有付出和记忆的结束。
多可笑,前一天他们还在写恋爱约法三章,他亲手写下:不离不弃,她那么感动,说好两个人永不分离,结果第二天便分手了。
一想到有一天和他牵着手走进教堂的人并不是她,她的头便如炸开了般的疼,眉头紧锁,昏昏沉沉,睡睡醒醒,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可很奇怪的是,即便是在混沌之中,她仍清楚的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说他会一辈子对她好,说大学毕业后他们就结婚,记得他的吻,他的拥抱,他身上的味道……也记得他说分手。
原来一个男孩说他喜欢你的时候也好,说要分手的时候也好,竟都会让人如此深刻的记得。
那份欢喜,那份刺痛,前者美好短暂,后者则痛彻心扉,久久不能治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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