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医途之农女倾城 作者:姒情

    锦绣医途之农女倾城 作者:姒情

    当初二十六个人合力围攻秦晚秋一个“小女娃”却惨败,大家虽对她极度敬仰,但谁心里又真的没一点挫败惭愧呢?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所有人心里都憋着一股劲儿,日以继夜的奋习武,只为待他们的主子前来验收成果之时,希望能得她一句表扬肯定。

    事实证明,这段时间的艰苦努力回报还是很大的,短短三个月的时间,所有人的功夫竟都突飞猛进往上攀了不止一个层次。

    三个月前,他们大多数人还都只是半吊子晃荡的二流“高手”,而如今,却已然齐齐跻身迈入了一流高手的行列,甚至有几个都足以媲美现今江湖上的那些顶尖高手,除了那些隐世老家伙们,鲜有敌手。

    秦晚秋很满意,看着“比武场”上你来我往毫不留情的刀光剑影,嘴角荡起了一抹笑,总算没白费她的那些武功秘籍和丹药。

    比试的方式很简单很粗暴,直接二十七人大混战!

    什么?或许会出现最强的那一人被其他人围攻出局的现象?

    那秦晚秋也只能呵呵两声聊表遗憾了,她要的可不只是四肢达的家伙,有的时候,头脑才是最重要的。

    激战一个时辰后,场上只剩下了四个人,分别是绯衣、紫衣,一个美貌中年女子和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相貌平凡丢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中年男子。

    四个人,泾渭分明分成了两拨,绯衣紫衣一拨,美貌女子和中年男子分成了一拨,双方俱警惕的看着对方,一时间谁都没有动,只是气氛却异常紧张,剑拔弩张。

    忽而!

    紫衣一挥手,一把细如丝的银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向了对方两人,寒芒闪烁的银针上隐约可以看到丝黑色,一看便知是带着剧毒的。

    绯衣紫衣从小一起长大,相互间默契十足,在紫衣刚丢出银针的那一瞬间,绯衣便动了,长剑毫不留情直指女子咽喉!

    那美貌女子便是第一次见面时出口教训秦晚秋的那位,名唤青莲,过去在霹雳门中也是很有地位的,当然能力也不可小觑,即使被突如其来的银针惊了下乱了心神,却还是成功躲过了绯衣凌厉的一击,并迅速展开了反攻。

    不过另一边那名唤百草的中年男子可就没那么轻松了,若单论武力,紫衣并不是他的对手,可偏这家伙狡猾得很,还很卑鄙无耻,各种阴招损招时不时就会给他来一记,一时间着实叫他应对得有些手忙脚乱。

    秦晚秋忍不住笑了,其实若单论武力的话,紫衣可能连前四名都挤不进来,起码他们六兄弟姐妹中蓝衣就要比他更厉害些,但架不住这家伙实在太聪明狡猾,又“无耻”得很,颇有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觉悟,一个狡诈如狐阴险如蛇的男人,着实很难缠,怕是很叫那些“正直侠士”鄙夷唾弃,不过秦晚秋倒是挺欣赏他的。

    纠缠了大半个时辰,最终后继无力的紫衣率先被百草给一掌劈了出去,不过百草没想到的是,这家伙竟然“临死”都不肯放过他,在自己被劈出局的同时,竟往他身上刺了一针,银针入体,霎时就感觉自己的丹田一片空荡荡,一丝内力都提不起来了。

    百草忍不住暗骂一声,知道自己这是被封了内力,便只好自行退离战场,算是弃权认输了。

    之后没多久,绯衣也终于将青莲踹出成功拿下了第一名,两人实力相当,谁也没比谁高多少,但可惜作为女人,先天就处于弱势,光是体力方面就拼不过男人,能够坚持这么久已经是很厉害了。

    秦晚秋很满意,遂也毫不掩饰的对众人的实力表示了肯定,接着道:“这些日子我考虑了良久,决定自今日起将影门划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绝杀堂、千机堂、千金堂及刑堂,命绯衣为绝杀堂堂主,主接单暗杀,百草为千机堂堂主,主搜罗贩卖情报,青莲为千金堂堂主,主管门下各项生意,紫衣为刑堂堂主,主审讯及处置门中触犯违反门规的弟子。”

    “另,蓝衣、青衣、绿衣、黄衣、熊飞、林枫、何毅分别为影门七大护法,主要负责四处搜罗挖掘新弟子,传授他们武功并培养训练其各方面技能,以便向四大堂输送人才。”

    被点名的人上前一步,单膝跪地领命。

    “至于剩下的十六人,及其他普通门内弟子,便由四大堂主自行商议各自挑选出一部分收入自己堂下。眼下咱们影门刚刚起步,先不急着现世,毕竟虽说现在你们这二十几人的功夫已经很不错了,但影门的平均水平却还过低,且门中弟子人数太少,所以目前你们的主要任务便是想办法搜索新鲜血液,壮大我影门规模,好好训练教导普通弟子,争取快速将影门的平均实力提升上来。”

    “当然,潜力较好的弟子可以每人得到一粒五十年内力丹作为奖励。”看到一些人有些纠结的神色,秦晚秋弯起了嘴角,“你们也不用担心普通弟子吃了内力丹会追上你们这些‘前辈’,我这个人向来公平,赏罚分明,犯了错的我不会轻饶,而若是为影门做出了什么贡献的,奖赏却也是少不了的,内力丹、更高层次的武功秘籍、甚至是能够延长寿命的灵丹……”

    满意的听到众人的呼吸都急促了几分,秦晚秋脸上的笑容更浓了,“这些都是有可能的,只要你们有能力、踏踏实实忠心不变,我便不会亏待了任何人。”

    “誓死效忠吾主!”

    原来霹雳门的总部距离清河县比较远,秦晚秋也并不打算去占用接收那块地盘,便早在三个月前就选定了在距离清河县不远处的那座从无人敢涉足的原始深山上建立起了一座气派磅礴的“宫殿”作为影门总部,直到最近才完工。

    这座山很大,到处耸立着参天古树,内里更是遍地毒物猛兽,甚至很多植物都是极危险致命的,一般人踏入其中,别说想进入内部中心,便是连外围也踏不过去,曾经闹灾荒实在活不下去了的时候,不是没人想冒险进去搏一搏,说不定能打些猎物或是找到些什么天材地宝,可是但凡进去的却再没一个能走出来,多少年来都是如此,是以这座山便被人们视为了死亡禁地,再无一人敢踏足半步。

    不过这倒难不倒秦晚秋,只要她想,再毒再凶猛的野兽在她面前也都会变成猫儿一般乖巧,根本不足为惧,至于那些致命的植物,也不过是毒性太强了些而已,并没有传说中的食人花之类的东西,有她的解毒丹,那些植物便也不再具备任何威胁性。

    负责建造“宫殿”的工匠都是绯衣他们从外地悄悄弄来的,在建造完成之后,秦晚秋便给他们下了深度催眠,强行致使他们忘记了这段事,之后她又亲自在周围布下了很多阵法,若外人想强行闯入,轻则迷失其中上天无路下地无门,重则绝对会死得连渣都不剩。

    当然了,她从不敢小瞧任何人,这个世上绝不缺少“高人”,真要遇到个会破阵的也不是不可能,不过那又如何?在这深山中她就是王,满山有无数毒物、豺狼虎豹为她保驾护航,不怕连骨头都给吞了的就尽管放马过来好了。

    这一手驯兽技能和精妙高绝的阵法水平一露,所有人简直都要拿她当做神来崇拜了,就连刚刚迁移过来的先前不曾见过她的普通弟子,对这位“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主子也完全没了丝毫轻视之心,完全被震慑住了。

    总部迁移完成后,影门的展也开始步入了正轨,七大护法分散到各地挖掘有潜力的孤儿,总部四大堂主则对众普通弟子展开了严苛的训练,不时加入的完全不会武功的新人,则都交给了当初那二十七人中剩下的十六人去调教,所有人都很忙,倒是秦晚秋这个主子反而清闲得叫人羡慕嫉妒恨。

    不过她也是没讨着好,因为某些人阴暗的小心思,现在秦家村出现了一些针对她的流言蜚语,说她总在外抛头露面,看着便是个不安于室的云云,周氏怕她给坏了名声,现在没事都拘着她不让轻易出门,以至于她现在整日只能窝在家里看书练字刺绣!

    好在秦晚秋本身就是个耐得住寂寞不爱出去逛的,倒也没觉得这样的日子多枯燥什么的,便也乖乖顺着自家娘亲在家里窝了些日子,不过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秦晚秋坐不住了。

    “娘,我要去一趟府城。”

    周氏缝衣裳的动作一顿,“进城干什么?”

    秦晚秋微微红着脸,道:“不是擎苍哥的生辰快到了嘛,我想去给他买件礼物。”

    “什么东西不能在镇上买非要去城里?”

    “哎呀娘,现在不能说啦,说出来到时候都没惊喜了,反正这份礼物镇上是买不到的,就算有肯定也很差。”

    周氏心里忍不住有点酸溜溜的,臭丫头,都没见对她娘这么上心过!

    “我和你一起去。”别说她闺女了,她自己活了这么多年都没进过城,光是想想心里就有点忐忑,哪里能放心这么个小姑娘家独自去城里,万一要走丢了或是被人给拐了骗了,她就该哭都没地儿哭去了。

    “不用了娘,你要是也出门了,回头爹回来了吃什么啊?”犹豫了一下,知道要是她自己一个人的话恐怕就别想出门了,只好说道:“不然我路过镇上的时候去书院找大哥吧,叫他请个假应该没问题。”

    周氏想了想,自己一个没见识的妇道人家,还真不如儿子有用,便同意了,不过还是不放心的叮嘱道:“要是你哥请不到假你就给我回来,改天让你爹陪你去,不许你自己一个人进城。”

    “嫂子,在家吗?”

    一听这声音,秦晚秋赶忙溜了,不用想,肯定又是上门来道谢的。

    年前她曾给村里一些妇人调养过身子,结果过完年后,村子里便是好消息连连,那些妇人一个接一个都成功揣上了小包子,一家子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自然也是非常感激秦晚秋,于是一个个都提着礼物上门来道谢了,原本这是好事,可偏那些嫂子婶子还有家里的老太每回一来就爱抓着她的手不停的千恩万谢,就差没给她跪下磕头了,秦晚秋一个小辈哪里能受得起这个,也是被折腾怕了,于是每回听见有人上门,她都躲着不敢见人了。

    更叫她有些烦恼,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的是,这事儿传出去后,不仅是附近的村子,就连镇上都有所耳闻,结果每天都有人来找她专治“不孕不育”,这便也罢了,她兼职大夫嘛,给人看病是应该的,只是那什么“送子娘娘”是个什么鬼?!

    左等右盼,好不容易听到前面客人告辞的声音,秦晚秋才忙跑了出来,叫专门负责接送秦沐阳的车夫套上韩擎苍专门为她买的马车出了门。

    清河县不算太大,百姓普遍清贫,能念得起书的人很少,是以镇上总共也就只有一家书院,其实说是书院也不合格,准确来说应该就是个小私塾,不过私塾虽小,却也不是谁都能进去的,大门口有人看着,想要找什么人要么便在门口等着下学,要么便将姓名告知看守人员,由他进去帮忙通知把人喊出来。

    “这位大伯,麻烦您帮我找一下秦沐阳可以吗?”秦晚秋温和有礼的笑道。

    “你也找秦沐阳?”那大伯诧异的看了她一眼,暗自嘀咕道:“怎么一个两个娇滴滴的小姑娘都来找他……”

    那大伯嘀咕声虽小,可哪里能瞒得过秦晚秋的耳朵,当即脸上的笑容就更浓了几分,“难道之前也有别的姑娘来找过他吗?”

    看门大伯一惊,忙道:“没有没有,小姑娘你可千万别误会……”坏人姻缘可是要遭雷劈的!

    见他误会了,挺憨实的一个中年大汉竟满脸慌乱,秦晚秋不由觉得有些好笑,“大伯您误会了,我是秦沐阳的亲妹妹,主要是先前也没听我哥哥有提过什么姑娘,所以听您这么说我才有点好奇担心,毕竟一个好人家的姑娘哪里能这么大大咧咧的总来找一个外男啊……”说着,脸上还透露出了些许愁绪,活脱脱一个为哥哥操碎了心的好妹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嘛,无论男女老少总是会比较欣赏美丽的事物的,此时见这么个和自个儿闺女差不多大的娇娇俏俏模样乖巧的小姑娘满脸愁容,看门的大伯首先心里就软了几分。

    小姑娘多乖巧多懂事啊,这么小的年纪就知道为哥哥操心了,哪像他家那臭丫头,成天跟个浑小子似的,只要她乖巧一点别让她老爹老娘为她操心他就心满意足了!

    看着这样完全符合他心目中对女儿这个贴心小棉袄的期盼的小姑娘,大伯觉得,他已经圆满了。

    “小姑娘你放心,以后那姑娘要是再来,我就给拦着不叫她再继续纠缠你哥哥!”大伯拍着胸脯保证道,想想也的确是,哪个好人家的姑娘能天天来找一个男人?而且他冷眼看着,秦沐阳对那姑娘确是很不耐烦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偏那姑娘还没羞没臊总纠缠……

    越想,大伯就越觉得那姑娘实在不像是个好的,拦着!必须得拦着!他可是听说人家秦沐阳很有才华很得夫子看重呢,可不能让一个坏姑娘把人给毁了!

    秦晚秋甜甜的笑了,从马车里拿出些她娘给塞的糕点递给那大伯,“大伯您真是个好人!我哥哥他年轻面薄,即使心里不喜也总不好意思对人家姑娘口出恶言,我就怕那姑娘总这样会叫人误会,对我哥哥对那姑娘名声都不好,以后还望大伯能多照看一些,若是再见那姑娘来找我哥哥,最好不要让他们有所接触了。”

    “这些糕点是咱自家做的,不值几个钱,只是我代表咱家的一点小小的心意,大伯留着带回去给大娘和哥哥姐姐们尝尝吧。”

    说是不值几个钱,可那糕点光是看着就精致得跟画儿似的,一看便知绝不是什么低档次的东西,他哪里能收,自是连连推拒,最终推辞不过他才红着脸收下了。

    其实也是他自己意志不坚定,虽然他是不贪这口吃的,但心里却惦记着自个儿老娘媳妇儿闺女从来还没吃过这么好的点心……

    自觉心里虚,心里便更加坚定了日后一定要好好照看好这姑娘的哥哥。

    秦沐阳被看门大伯的热情给惊到了,直到出了大门上了马车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哪里出问题了。

    “小晚,你给了那大伯什么好处?”想来想去,他也就只能想到这个可能了,他还没那么自恋觉得是自己太俊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呢。

    “不过是一些糕点而已。”礼多人不怪嘛,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对了大哥,刚刚听大伯说,总有姑娘来找你?是那吴姑娘吧。”

    秦沐阳无奈的点点头,一脸厌恶纠结,“怕是因为我乘马车她在路上堵不到我了,所以就跑来我们学院了,每天下学都能看到她,弄得我好些同窗都误会了。”

    闻言,秦晚秋的眼神冷了冷。

    前段时间她一直在忙着影门的事,倒是一时把吴媚儿给忽略了,没想到这姑娘还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既然如此,也就别怪她心狠了。

    “我说大哥你这脾气也该改改了,虽说有风度是好事,我也很讨厌那些对女子不尊重的男人,可是你也要知道,不是每个女性都值得你尊重的,有些人既然她自己不要脸不要皮,你还何苦为难自己给她留脸面?尊严不是靠别人施舍的,脸面是自己挣的,自己都不在意,就不能怪别人不留情不尊重。”

    秦沐阳轻叹了口气,他不是不懂这个理,只是他一向性格如此,对于女子总是会多谦让几分,总觉得对女子恶言相向实非君子所为,只是很显然,有时他的退让却助长了别人的气焰……

    “好了不说这个了,你怎么突然想进城了?”

    “擎苍哥生辰快到了,去给他买份礼物。”

    秦沐阳又醋了,目光幽幽满含哀怨的看着自家妹子。

    秦晚秋莫名觉得有点心虚,摸摸鼻子,道:“好啦,等你生辰的时候,我一定也会用心给你准备礼物的。”

    得到这句保证,秦沐阳这才心满意足的笑了。

    作为一个下辖众多县镇的府城,汾城的繁华自是不必多说,街道很宽敞,两边各种店铺鳞次栉比,还有无数小摊贩热情吆喝着,卖什么的都有,来来往往行人很多,与清河县满大街的粗布麻衣甚至是带着好些补丁的清贫景象不同,这里街上的百姓虽不说个个穿着富贵顶顶好,却鲜有补丁破衣,与清河县就如同是两个世界。

    “果然不愧是府城……”透过车窗望着外面的繁华景象,秦沐阳不由的赞叹了声,心中略有惆怅,突然觉得,他自己就好像是那坐井观天青蛙,自以为已是饱读诗书,殊不知他的眼界却始终那般狭小。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心中忽的涌起一股冲动,却只一闪即逝。

    “正好提前来适应适应。”秦晚秋笑道。

    马上童生试就要开始了,学里的夫子鼓励秦沐阳去试一试,并且说只要他能保持正常水准,是极有可能能考上的,在经过一番考虑后,他便决定要参加了,眼下距离第一场县试就只剩七天了,别看他面上挺淡定,实际上心里还真是挺紧张。

    吩咐车夫找了个地方将马车停在那儿等着,并给了些银钱叫他自己弄点吃的,接着秦晚秋便和秦沐阳两人步行在市集上溜达了起来,似是很随意的闲逛,但秦沐阳却现,每每看到酒楼,她的目光总会多停留一会儿,似是在估量着什么。

    “你想将酒楼开到这里来?”

    秦晚秋点点头,“是时候往城里展了。”

    之前展缓慢,那是因为她手头资金不够充足,人手也紧缺,不过这个冬天下来,光是蔬菜在京城就给她疯狂敛下了一笔巨款,数额足有她的两家酒楼的营业额总值的百倍之多,就连秦晚秋自己都吃惊不已,不过转念一想,她也就淡定了,京城那地方遍地权贵,走在街上随便一块牌匾砸下来都能砸到几个高官、世子、郡王什么的,这些人兜儿有钱,家底厚实,自然不会亏待自己,很是懂得享受,东西贵不贵他们并不在意,他们在意的仅仅只是自己生活得是否舒适,面子是否好看,加之这些人家里普遍人口众多家族庞大,每日里于吃食上需求量极大,财源滚滚自然不是个事儿。

    手里资金充足了,她自然不会再满足于在小镇上小打小闹,向大城市扩张已成必然,正好这次来城里,可以顺便勘察一下市场。

    在市集中心溜达了一圈,又借着在小摊贩上买点小玩意儿的同时和摊贩们打听到了不少消息,不到半个时辰,就将这城里有多少家酒楼,哪些酒楼较好,哪些酒楼不入流,背后靠山都是谁谁谁都打听清楚了,甚至那些被金钱给“俘虏”了的摊贩们还很热情的告诉了她很多小道消息,比如某某酒楼的东家是个妻管严,某某酒楼的掌柜好色又好赌,还有某某酒楼竞争手段如何如何卑鄙无耻……

    小贩们口若悬河和秦晚秋聊得那叫一个兴奋,秦沐阳在一旁看得简直目瞪口呆,他家妹子这八卦技能,该说果然不愧是村里出来的吗?

    消息搜集得差不多了,最终,秦晚秋挑了家据说是汾城最好的酒楼走了进去,此时早已过了午饭饭点,酒楼里倒不是很忙,兄妹俩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接着便在小二看财神爷的灼热目光下将所有招牌菜都点了个遍。

    秦晚秋不会做饭,连个最简单的鸡蛋都能炒糊,但她却很会吃,在二十一世纪时她是世家千金,家里的厨子都是世界级的,上一世又吃过十年御膳房,可以说是尝遍了古今中外的美食,这张嘴早被养刁了,例如一般普通人吃东西只会以“好吃”还是“不好吃”来评价,但叫她尝上一尝,她却能准确的判断出这菜到底是个什么档次,厨子到底是个什么水准级别的。

    不得不说,作为府城里最好的酒楼,第一酒楼的确是非常厉害,起码她敢确信的是,若她的极味楼里用和第一酒楼同样的原材料,那输的一定是极味楼,不过事实上,赢的却一定会是极味楼,因为她有灵泉滋养的绝顶蔬菜,有无数美食秘方,这一点,别的酒楼拍马不及。

    “很有信心?”见她一脸胜券在握,秦沐阳忍不住笑着问道。

    秦晚秋微微一挑眉,“当然,总有一天,极味楼会成为天下第一酒楼。”

    是的,天下第一酒楼。

    她不仅要将极味楼开遍凤岚国,更要开遍整个天下。

    吃完饭后,秦晚秋便不再耽搁,问了路直接去了马市。

    没错,她想买一匹马当做生辰礼物送给韩擎苍。

    韩擎苍极爱马,而且将来他注定会上战场,在战场上,拥有一匹好马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真正的好马不仅懂得配合主人冲锋杀敌,在关键时刻甚至可以救主人一命。

    古代男人爱马和现代男人爱车一样狂热,一进马市,就连秦沐阳这个“文弱书生”都眼睛亮舍不得眨眼了,虽然这里气味不是很好闻,但他还是觉得,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等会儿你也挑一匹?”秦晚秋笑道。

    秦沐阳很心动,但是想了想,还是拒绝了,“算了,现在买回去也用不上,总不至于叫我天天骑着马去学院,太轻狂了。”

    秦晚秋笑了笑没再说话,她知道,其实他只是不愿再多花她这个妹妹辛苦挣的钱,毕竟一匹好马的价格是极其昂贵的。

    作为一个哥哥,花妹妹的钱让他感到羞愧,而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自尊心。

    马市里的人见这兄妹俩穿着打扮很普通,气质却不俗,并未敢小看,只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公子乔装改扮出来玩来了,俱是如同看到肥羊一般,热情得很。

    “这位公子、小姐是想买马吗?不是我自夸,我马王这里的马绝对是整个马市数一数二的……”

    精瘦的一脸精明的中年男子还在巴拉巴拉自卖自夸,秦晚秋和秦沐阳却是一脸古怪,自称马王什么的,是不是太不谦虚了?

    大概是看出来了些什么,中年男子嘿嘿一笑,“公子小姐别误会,鄙人只是姓马名王,可不是我厚颜自夸。”

    秦晚秋忍不住笑出了声,“这名字好。”

    马王笑着自我调侃道:“可不是,亏得我爹他老人家有先见之明。”

    说笑了两句,秦晚秋便在马王的介绍下细细看起了马儿,说实话,她本身对马是没什么了解的,不过未免被坑,在来之前她还是特地找了好些资料恶补了一下,倒是也略懂了些皮毛。

    挑选马儿需谨记一句口诀,先看一张皮,后看四只蹄,槽口摸一把,膀头一般齐。

    所谓看皮是指看其毛色,一般选骑马以红黑、枣骝为上色,使役马则以黑红青白为上色,均以蹄正腿粗为上选。而所谓摸槽口则是要看牙,以此来识别马龄,所谓一岁门中生,二岁乳隅生,三岁乳牙换门牙……

    最后一点,则是要看马儿的骨架,伸手抓其腰,马儿受惊塌腰谓腰软,此为下等,抓腰纹丝不动谓腰硬,此为上等。

    当然了,马儿是否生病是否有何隐疾等等也是需要仔细辨认检查的,其中的门道可不浅,若一点都不懂又遇到一个黑心商人,绝对被坑死都没地儿哭去。

    秦晚秋一眼大概看下来,现马王这里的马儿品相都还是很不错的,不过……

    “那匹马怎么回事?”秦晚秋好奇的问道,其他马儿只从外在来看起码都是很有精神的,唯独这匹浑身似火的马儿却是无力的躺在地上,看起来精神很不好,身形也有些消瘦,连身上似火的毛都仿佛失去了光泽,只是它那双眼中却无任何萎靡之色,反而满含野性高傲。

    马王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忍不住叹了口气,“小姐好眼光,此马自西域而来,乃是传说中的赤兔宝马,只可惜它性子太烈太傲,至今未能将其驯服,先前总会想方设法逃跑,后来被抓回,为免它再跑无奈之下我只好给它灌了些药,令其无力再逃,大抵它也是知道自己逃跑无望,便开始绝食了……”

    秦晚秋一听眼睛就亮了起来,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

    赤兔,即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又身体强壮力量极大,是马中最为高大的品种,亦是当之无愧的马中王者。

    秦晚秋很心动,当即也不废话,直接开口问道:“这匹马怎么卖?”

    “小姐您想买它?”马王有些惊讶,犹豫道:“小姐,我也不坑你,这匹马绝对是一等一的好马,但是以它现在的情况,十有*是活不下去的。”

    这马太聪明,也太野性太高傲,根本就不愿成为人类的坐骑,对于它来说,不自由,毋宁死。

    “没事,你只管开价,到时候真出了什么事儿我也不会回来找你算账的。”

    听她这么说,马王也没再多劝了,能多挣些钱他哪有不愿意的道理。

    “赤兔素来是马中王者,可遇而不可求,原本这匹马低于两万两是绝对不成的,只没想到……”没想到他想尽了办法也没能将其驯服,眼下它这一心寻死的样子,价钱却是要大打折扣了。

    马王极肉痛惋惜的叹了口气,“既然小姐诚心想要它,便给一万两将它带走吧。”

    不管再怎么说,这马到底是赤兔,一万两,确是很便宜了。

    秦沐阳皱了皱眉,要是它真的绝食到底死了,那这一万两不就打水漂了?

    秦晚秋泯了泯唇,凑近他身边轻声道:“大哥你忘了我可是连野兽都能驯服的了?”

    闻言,秦沐阳立即舒展了眉头,那边秦晚秋已经掏出银票银货两讫了,接着叫马王给它灌了解药。

    突然,一阵柔和飘渺的曲子响起,嘈杂的马市瞬间安静了下来,还未来得及好奇,大家便都情不自禁沉醉在了这袅袅仙音之中,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轻松舒适……

    不知过了多久,待马王回过神来之时,眼前的那一男一女不知何时早已消失无踪,连同那匹赤兔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若非手里还捏着银票,他甚至都要怀疑那一切是不是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了。

    “小妹你这一手可真是绝了。”秦沐阳忍不住赞叹道,别人费了那么大力气死活没能把这马给驯服了,她这一首曲子下来马儿就乖乖的跟见到亲人似的,被那卖马的知道非得气死不可,那可少赚了一半多的钱呐。

    秦晚秋也很高兴,轻轻拍了拍马儿的大脑袋,马儿很是亲昵的蹭蹭她的手,一点也不见起初那副桀骜不驯的模样,秦沐阳看着心里痒痒得很,也想伸手去摸摸它,却见它狠狠对着他打了个响鼻,眼里满是鄙夷的神色,蹄子也在蠢蠢欲动,似乎在警告他,敢伸手就赏他一蹄子。

    秦沐阳讪讪的放下手,“果然本质还是没变啊……”还是那么高傲野性,聪明得跟成了精似的。

    秦晚秋捂嘴窃笑不已,手里拿着刚刚从马王那里拿来的草料边走边喂给马儿,抬眼看到对面有家“珍宝斋”,便将草料塞给她老哥。

    “大哥你喂它,我进去买点东西。”

    一般生意人都会习惯性在每一位客人进来时就先快速而隐晦的打量一下这位客人,暗自评估这位客人到底是属于什么层次,是有钱还是没钱,倒不是说生意人都那么势利,只是只有知道了客人的经济能力才知道应该给推荐哪个档次的东西,这样才能给予更好的服务,不至于会冒冒然推荐出超出了客人经济能力的物品从而引起客人尴尬,这样一来,或许原本可以小赚一笔的生意就飞掉了,得不偿失。

    而如何分辨判断一个人的身份财力呢,穿着打扮是最基本的,不过做惯了生意的都有一双毒辣的眼睛,他们不止会观察对方的穿着打扮,更会注意对方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气质,毕竟气质这东西是需要环境长期熏陶的,想装也装不出。

    而秦晚秋呢,身上的穿着乍一看上去很普通,身上头上也没什么贵重首饰,整体看起来似乎与这一看就很高档的铺子极不搭调,和铺子里的几位穿着华贵丝绸头戴金簪玉钗身上还有珍珠玛瑙各种首饰的客人更是如同两个世界的人,然而铺子里的伙计眼睛却一下子亮了。

    “这位小姐不知想看些什么?”

    秦晚秋略显诧异的看了眼笑得一脸热情的伙计,眼中浮现出一抹笑,该说不愧是府城吗?连伙计都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出来她是个“富婆”?就她这身穿戴,若是在镇上进去银楼怕是人家连看都不会多看她一眼。

    店里其他人也注意到了她,俱是愣神了一瞬,眼中不由露出了惊艳的光芒。

    “哼,本小姐怎么不知珍宝斋什么时候门槛儿这么低了,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来。”一名身穿桃红色绣明艳海棠拽地长裙,外罩一件纯白毫无一丝瑕疵的狐皮披风,长相娇媚明艳的少女甩着帕子轻轻捂鼻,似是嗅到了什么令人难以忍受的气味,目露鄙夷却难掩嫉妒的盯着秦晚秋那张俏丽无双的小脸。

    秦晚秋淡淡扫了她一眼,仿佛完全不知道对方在嘲讽她似的,目光都没多停留片刻,扭头对身边的伙计浅笑道:“不知贵店是否有祖母绿宝石的首饰?”

    那伙计的眼睛登时更亮了,果然是个真人不露相的大客户!

    “有有,小姐您请坐着喝杯茶稍等片刻。”

    祖母绿这东西可不似寻常金银宝石,一般都不会随随便便放在外面,只有掌柜的手中才有钥匙能够去取出。

    伙计非常热情的请秦晚秋坐下,叫人给上了杯上等的碧螺春,甚至还有两盘精致的糕点,自己则忙去后面找掌柜去了。

    那少女见秦晚秋理都不理她,轻飘飘一眼没什么情绪却让她感受到了蔑视,心里正不痛快,又听她竟开口就要祖母绿宝石,脸上嘲讽的笑更浓了。

    “我说有些人该不会是故意来骗吃骗喝的吧?还是当祖母绿宝石是街上的石头呢,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买得起?也不看看自己那副寒酸样儿,穿的什么破烂东西,那也叫衣裳?连本小姐家里最下等的粗使婆子都嫌烂呢。”

    少女身后的两个水灵灵的丫鬟很应景的出了满含鄙夷的取笑声,叫那少女更加得意了,像是斗鸡一样高昂着头颅,店里的其他客人也都事不关己,一边挑选着自己喜欢的首饰,一边竖着耳朵等着看好戏。

    哪知秦晚秋依旧不为所动,这次是连个眼神都没赏给那少女,脸上神情从始至终未变分毫,很是淡定的喝茶吃点心,如此倒是衬得那少女如同跳梁小丑一般。

    少女登时恼羞成怒,上前两步扬起了手……

    “啊!”一道凄惨的尖叫声响起。

    “不好意思,我胆子小,被小姐吓了一跳不小心手抖了一下。”秦晚秋一脸“诚恳”的说道。

    有人忍不住捂嘴窃笑了起来。

    半个袖子都*的,手上也红了一大片,还粘着些许茶叶,整个人看起来异常狼狈又可笑。

    那少女疼得牙齿都打颤了,她身边的两个丫鬟也是急得眼睛都红了,小姐被人欺负成这样,回去后夫人肯定会狠狠责罚她们的!

    与其说心疼自家小姐,还不如说是担心自己的安危,其中一个小丫鬟忍不住指着秦晚秋恨恨道:“你这个贱民竟敢伤害我家小姐?你知不知道我家小姐是谁?我家小姐可是郑家千金!你伤了我家小姐,今天别想走出这个大门,就等着去牢房蹲着吧!”

    郑家?

    秦晚秋眉头一跳,“京城郑家?”

    “没错!怎么样怕了吧?我们小姐就是京城郑家旁支的千金!”

    果然是孽缘么?秦晚秋扯了扯嘴角。

    郑*红着眼睛一脸愤恨的看着秦晚秋,“小桃红,你立刻回家去找我二哥,就说我被人欺负了,叫他多带些人来!”

    “是小姐。”

    “小晚,生什么事了?”

    在外面听到尖叫声不放心进来看看,哪想却看到三个姑娘堵着他家小妹,这是在欺负他妹子?还说要回去叫人?

    秦沐阳登时皱起了眉头,往自家妹子跟前一挡,一脸不善的看着眼前剩下的两名少女。

    秦沐阳虽说穿戴也不华贵,手里还很搞笑的拿着一把草料,但也架不住他长得好,通身温润儒雅的气质又极具杀伤力,被他这么盯着,主仆二人竟都憋不住悄悄红了脸,郑*眼中更是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光芒。

    秦晚秋暗自讥讽的笑了笑,道:“没事,不过是遇到一条乱咬人的疯狗而已。大哥你先坐着歇歇吧,等我挑两件首饰咱们就回去。”

    “现在知道怕想跑了?做梦!”郑*得意的笑了起来。

    跑?呵呵,连京城本家都得罪了,她还会怕区区一个旁支?

    这时,一个中年男子手里捧着个托盘走了出来。

    ------题外话------

    关于古代银钱和现代毛爷爷的比例,历史上也是相差很大,有几百,也有上千的,本文中设定是1两银子=200元,还有关于马匹价格方面,度娘说现在纯血好马是很贵的(汗血马现在据说已是非卖物了),纯血马几十万上百万不稀奇,甚至拍卖会能拍出好几百万的价格…听起来有点不敢置信,到底是不是真的我也不清楚,土豪的世界我是真心不懂,就只好按着度娘说的差不多设定一个价位了,希望亲们不要觉得这价格太荒谬了,还有下章祖母绿的价格神马的,也是找度娘的,应该不会太离谱吧,按说在古代翡翠应该是没有现在这么高的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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