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村距离主峰,足有两百公里,哪怕快马奔驰,走豺狼人平原、中央平原,一天也到不了,最少两天。

    高文不带太多人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金沙河以北的豺狼人大部落,快要完成整顿了,随时可能南下,雨林土著那边也不知道什么情况,似乎一直在神断山脉附近集结,而且似乎也有向南迁徙的迹象。

    金沙村必须留下足够多的兵力,实力比较强的米尔豪斯、萨穆罗,当然不能带走,其他人也不能带;

    第二,现在已经是月末,马上月初了,高文总觉得,如果渎神教有什么大动作,很可能就在月末或者月初,甚至就在6月30号或者7月1号,因为那两天会发生很多事情,血月法师塔和永恒禁狱,都会派人去赎罪港,一方面维持秩序,另一方面也要过去接手运送过来的罪犯、俘虏。

    那两天,是血月法师塔、永恒禁狱最薄弱的两天,也是赎罪港人数最多的两天,更是……

    最有可能出事的两天。

    时间不多了,高文必须抓紧时间。

    大部队行军速度太慢,高文只能带着三五随从,轻装简行。

    很快,“调酒师”扎雷穆尔被带过来。

    他一直被囚禁在“法师陵墓”,由一名魅魔负责看守,到现在已经将近两个月。

    高文没打算折磨他,不过由魅魔看守,就算不拿鞭子抽,恐怕对男人来说,也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折磨吧?

    每天看着身材那么好、穿着那么暴露的魅魔,扎雷穆尔能看不能碰,得有多难受?

    这家伙眼眶深陷,嘴唇发紫,印堂发黑,身体瘦弱,双眼无光,身上还散发着某种很难形容的恶心味道,两腿之间貌似还是湿的,显然身体虚弱到了极点,还没死就不错了。

    “兰斯洛特叔叔,你带着他,骑独角兽。萨尔诺斯,你带着魅魔,骑恐惧战马。”

    高文翻身到了夜刃豹的背上,很自然的搂住阿丝塔莉雅的腰:“我们走!”

    独角兽,恐惧战马,夜刃豹。

    三个魔兽级别的坐骑,耐力惊人,连续奔跑一天一夜都没问题。

    一路上穿过豺狼人平原、中央平原,不到一天,就来到了主峰脚下。

    这还是高文第一次亲眼看到主峰。

    这座山峰高耸入云,就像一把利剑插入天穹,从半山腰开始就云雾缥缈。

    按照地球上的通用度量,主峰高达四千多米,还要超过东部岛国的最高峰。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这是一片存在上万年的原始山林,是一处不属于人类的荒蛮之地,能在这里活下去的,必然是强大的魔兽。

    大猩猩那种级别的,基本上处于食物链的最底层,好不容易才能挣扎着活下来。

    “上山!”

    高文一声令下,进入茂密幽深的山林。

    此时已经天亮,山上却还是有些昏暗,密林遮挡了阳光。

    山路难走,一路上经常能遇到强大的魔兽。

    每一头足够强大的魔兽,都有自己的地盘,不允许任何外人靠近,否则就会视为挑衅,先威胁,如果不能吓退敌人,那么要么放弃领地,要么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角斗。

    高文不想浪费时间,所以一直披着“隐形斗篷”。

    所幸大猩猩们的领地不在山顶,而在主峰南侧的某处山谷,距离不远。

    中午时分,高文终于见到了穆克拉。

    一百多只大猩猩簇拥着它,好像簇拥着救世主一样。

    也对。

    这些大猩猩基本上只有2阶、3阶,吃了埃辛诺斯双蕉的大灰小灰,都算是有数的强者了,可想而知它们混得多惨。

    现在忽然来了一只一层楼那么高、实力高达5阶的猩猩王,等于有了主心骨,有了靠山,怎么能不激动?

    穆克拉,俨然已经成了大猩猩们心目中的英雄。

    虽然这位英雄,其实是一个胆小怕死的家伙……

    其他人也都在,每一个身上都有伤,包括实力最强的利爪德鲁依、穆克拉和魔暴龙。

    最起码穆克拉的防御指数,从5阶降低到了4阶,背上留下了三道很深的抓痕,屁股上还有两个已经初步愈合的血洞,看起来似乎是被野猪的獠牙从后面插进去的,好在没插对地方。

    魔暴龙的伤最轻。

    庞大的体型,赋予了它强大的实力。

    这家伙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虽然都是5阶,实际上却要比穆克拉强多了,估计就算穆克拉到了6阶,都不一定能打过它,不是实力比不上,而是穆克拉太胆小,大猩猩都胆小……

    有伤是好事。

    要是没有伤,高文还打算亲自出手,给穆克拉弄点儿伤出来,不然这一战,怎么打?

    “走吧,我们去会会那群野猪魔兽。”

    ……

    ……

    此处距离大猩猩的领地“猩猩谷”不远,哪怕翻山越岭,不到一个小时也能赶到。

    居高临下,也能在茂密的丛林上,看到那么几抹粉红。

    是的,粉红。

    那群野猪魔兽的皮毛,都是粉红色的,而且看起来不算很坚硬的样子,似乎有些柔软,完全不符合“适者生存”和“自然选择”,毕竟粉红色真的很不适合在这种地方隐藏,柔软的皮毛防御力也不会太强。

    猪这种生物,可以一直以皮糙肉厚著称的!

    这很反常,但也侧面说明了它们的强大。

    毕竟,反常则妖。

    长得那么显眼、招人疼,居然还没有灭绝,这群粉红猪魔兽,肯定有两把刷子。

    它们的刷子是什么?

    “是脑子。”

    阿丝塔莉雅轻声道:“主人,那些粉红猪魔兽很聪明,非常聪明,不比人类、精灵差,甚至会说通用语!它们很团结,战斗起来很有战术,会包抄,会恐吓!而且别看它们的皮毛似乎很软,实际上韧性极好,就连阿斯瑞达斯变成熊的爪子,都很难抓破!”

    这样么?

    还真是一群很难对付的角色啊!

    “高文,我们要不要偷袭?”兰斯洛特提议,拎着剑跃跃欲试。

    他现在身体恢复了不少,血脉也激活了不少,觉得可以和那头7阶粉红猪魔兽硬拼,就当练练手。

    “不用。那些魔兽既然脑子好使,还会说话,那就可以交流。这年头,脑子好使的魔兽可不多见,杀戮什么的,能不用就别用,艾泽拉斯众神是仁慈的。”

    高文笑笑,看向女德:“阿丝塔莉雅,去告诉那群粉红猪,艾泽拉斯教会的荣光,要降临在它们身上了!”

    女德看了穆克拉一眼。

    穆克拉看了大灰小灰一眼。

    大灰小灰看了高文一眼。

    高文眯着眼。

    大灰小灰很无奈,相互看了一眼,忽然双手做喇叭状,扯起了嗓子,吼叫声响彻半片山林:

    “佩奇!乔治!感受艾泽拉斯众神的荣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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