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着林凤矫那双如同三四十岁中年妇女的手,感受着林凤矫无尽的关怀,不知怎么的,王炜突然感觉自己有义务让这个还处在花季年龄却已经为两个家庭生计奔波的少女过上好日子。

    上一世作为孤儿从没有人关心自己的王炜再关上门地那一瞬间眼睛有些湿润。王炜心里小声的说道:“王炜,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照顾好凤矫姐和你妈的。”

    这句话刚说完,王炜感觉停在心中的最后一丝芥蒂消失不见了。而两个王炜也彻底的融合在一起了。

    在林凤矫走后,王炜便开始琢磨该怎么样利用自己超越时代的知识来为这个家,不,两个家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说?剧本?写歌?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王炜发现了一个让自己惊喜万分的事情,那就是从一九七零年到二零一三年这四十多年的发生的事情自己竟然都记得清清楚楚。

    此时自己的脑子俨然一部七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的一部百科全书。更让王炜吃惊的是连这些年中所有的小说有剧本甚至自己以前没有看到过的书竟然也都可以记起来。

    “这··这···这也太夸张了吧”发现这一切的连王炜惊讶的嘴里都能塞个鸡蛋,好大一会儿之后,才听到王炜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小声喃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

    王炜的心里素质还是很好地,经过了短暂的震惊之后,王炜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脑子里迅速的旋转着,既然自己有了这个优势,那自己就应该好好利用这个优势。接下来该做什么呢,王炜坐在床上想着自己应该先着手做什么,结果想了一个下午之后,王炜很悲哀的发现,尽管自己脑子里存了很多的东西,但是就目前而言,对于自己这幅小胳膊小腿的恐怕只有写小说最为现实了,幸亏自己会写繁体字,不然的话,连小说恐怕也写不了了。

    一下午的时间不知不觉间就这样过去了。到了晚上,王炜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妈妈。一个不到四十岁,却已经鬓角花白的女人,由于过于消瘦,女人的眼睛深陷,颧骨突出。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是已经老态突显。看着这个女人,王炜深深的吸了口气,心里暗自告诉自己,王炜,这就是你的妈妈,你此生最亲的人。

    王妈妈回到家里看见儿子坐在床上呆呆的盯着自己,以为是自己一天不在家,丢下儿子一个人在家里,此时儿子在生自己的气呢。于是带着一脸心疼对着儿子笑道:“阿炜,怎么了,再生妈妈气啊!”

    王妈妈说完,见儿子不说话,心里有些难受,声音顿时变得哽咽起来“妈··妈也知道你的病刚好,需要人照顾。可是咱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妈妈不出去做工能行么···咱们母子两个还能活到现在么······?”

    王妈妈越说越难过,最后泣不成声。王炜因为第一次见到这个自己这个时空最为亲近的人,一时之间还有些不适应,所以没有说话,但两人毕竟血浓于水,再加上这具身体原本的感情,见到妈妈哭的这么伤心,王炜心中没由来一痛,下意识的抬起那瘦弱的右手拭去妈妈眼角的泪水。轻声安慰道:“妈,不要哭了,我没有怪你,我刚刚是看到你回来了高兴。”

    本来哭的正伤心的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心中的所有心酸全部化为幸福,顿时破涕为笑,一把将王炜搂在怀里,轻声问道:“妈妈刚才是不是吓到你了。”

    “没有”王炜静静的躺在妈妈的怀里,恍惚间,王炜觉得上一世所有种种仿佛间只是黄粱一梦,而这一世才是自己真正的人生。

    轻轻的抚摸着妈妈手上的茧子,王炜心中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让自己的妈妈过的好点。一阵温存过后。王炜从妈妈怀中爬起来,一脸认真的看着妈妈说道:“妈妈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顿时笑道:“好好好,我家阿炜长大了,知道心疼妈妈了。

    ”“妈妈···”“嗯”

    “我想学着写字,你明天能给我买点纸和笔么?”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不由神色一暗,顿了一下说道:“嗯,明天早上妈妈就去给你买。”

    “饿不饿?”“不是太饿,中午的时候,凤矫姐姐买了阿宗面线。”

    “哦,那妈妈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瘦肉粥。”母子两人吃完晚饭,王炜问了一些关于现在台北的事情,惹得妈妈心里很是惊讶,发现儿子突然变得这么喜欢问问题,而且都是问一些成人才问的问题。

    但是出于母亲天生对儿子的溺爱与相信,王妈妈也没多想,只是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给儿子,同时王妈妈从儿子问的问题当中感觉到,儿子长大了。

    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要出外做工,儿子一个人在家,这么早懂事都是逼出来的,想到这儿,王妈妈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身体壮硕的男子,心里不由得哀叹一声,要是他还在,阿炜可能也会像别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的在学校念书呢吧。

    第二天一大早,王妈妈便早早的起来做好早饭去做工了,等王炜起来的时候,家里又变的空荡荡的,唯一令王炜欣喜的是那张缺条腿用砖头做腿的桌子上多了一叠纸和一支笔。

    王炜吃完早饭后并没有马上动笔。而是穿好那双刚过完年妈妈给自己做的崭新的布鞋看看这个自己文明久矣却没有来过的台北。

    王炜家在内湖乡,也就是后世顶顶大名的内湖科技园区,只是现在这个所谓的科技园区不知道在哪里酝酿着,当然,现在的内湖乡已经被改名为内湖区了。

    1968年,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成为中华民国在台湾的第一个直辖市,而内湖乡则被从原台北县划归为台北市管辖。内湖区位于台北东北地区,为其十二个行政区之一。

    因其境内多山丘,形成多处小盆地貌,当地人台湾闽南语称山坳地为“湖”,故内湖并不是说有什么湖泊什么的,而是指内部盆地的意思。闽南语“内面即湖”或“内面彼湖”的称谓。

    王炜走在这曾获得过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认证,被誉为全球第九十四个安全社区,亚洲第八安全社区,台北市第一安全社区的地方。、有一种想笑的感觉。此时的内湖区哪有一点和这些文明称号、高新科技挂钩的地方,明明是一个刚刚开始发展的小乡镇嘛。

    王炜行走在这起伏不定的路上,看着被春意充斥的内湖,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我现在的家。王炜沿着基隆河跑了一段路程之后,又原路返回到家里。出了一身臭汗之后,王炜感觉身体舒坦了许多。

    看来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说的不假啊。王炜暗自决定以后天天早上沿着基隆河跑一段。毕竟伟人不是曾经说过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对于王炜来说,身体可是挣钱的本钱。回家之后,王炜用毛巾擦拭了下身子,便开始了创作的生涯。

    王炜决定第一本先先写黄易先生的大唐双龙传吧。其原因在于大唐双龙传不仅质量够,最重要的是字数够多,大概有四百多万字吧。

    为什么说字数多也算是一个原因呢?这就要说说台湾当时关于写武侠小说支付稿酬的方法了。

    一般情况下,在70年代的台湾一个刚出道的武侠小说作者,出版一册小说所得稿酬大约就500元(不做说明的就是指新台币)左右,而一册小说大概有两万字,也就是说写四万字,出版两册书可以获得一千元的稿酬,即当时一个中级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本俸)。

    由此可以看出,伍佰元只是一个刚出道也没有什么名气的武侠作者的价格。但话又说回来,稿酬是死的,人是活的。

    也有例外发生。曾在林保淳的《风尘异人隐士井——访问作家秦红》中看过这样一段话。“《无双剑》写了八个月,十几万字,大概写了一半,就拿去附近的大美出版社,五天后出版社给我答复,答应我一册字六百元,讨价还价后改为八百元。”由此可见,稿费也不是死的。根据稿子的质量,作者的名气相应的调整。

    而在一九七零年台湾地区稿费最高的也就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古龙,萧逸等人。每人大约一册在两千元左右。而对于此时的王炜来说,大唐双龙传的质量虽说完全可以达到卧龙生等人的水平,然而由于自己的名气不够,所以稿费上就会吃亏很多。

    因此王炜决定选这本字数较多的书,先打打名气。名气有了,银子吗,自然会花花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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